车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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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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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
1.安监部是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
2.各车间具体负责本单位内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四、教育培训种类
1.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其他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日常安全教育
五、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要求
(一)管理人员指公司领导、中干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接受复训。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四)企业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五)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安监部负责组织落实并记录存档,负责编写相关培训教案及考试试卷,并落实培训讲师。
(六)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知识;
4.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一)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二)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新从业人员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人事企管科组织实施并记录存档,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四)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其内容应包括: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等。
(五)车间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内容应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
(六)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内容应包括: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七、其他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要求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安监部门等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之后方可上岗,并按时进行复训。
(二)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由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等相关主管部门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新”培训教育有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单位配合,并报人事企管科备案存档。
(三)转岗、顶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从业人员应接受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相应的车间、班组负责组织落实并报人事企管科记录存档。
(四)公司安监部负责对本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报人事企管科记录存档。
(五)公司安监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临时出入证。
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八、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要求
(一)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车间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日常安全教育应做到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应结合车间、岗位安全生产实际。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于日常安全教育组织的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日常安全教育应不拘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期举行安全专题讲座。
2.充分利用宣传栏、影象进行形象化宣传。
3.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应急预案演练。
4.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其他安全教育活动。
(四)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执行《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九、安全培训教育后期管理
1.安监部应建立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2.办公室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需求调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确定培训教育目标,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对教育培训计划的变更进行记录。
3.安监部应组织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安监部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
第二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规范,同时也适用于外来人员的行为规范。
三、考核
(一)奖励
1.内容:
对在安全生产中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及时排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符合下列之一者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及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明显成效的。
(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
(3)对抢险救灾救人的有功者。
(4)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5)对消除重大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恶性事故者。
(6)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7)揭发瞒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检举者。
(8)对尘毒、噪声、有毒有害超标作业环境加强管理,积极治理成绩显著者。
(9)每年组织评选一定数量的安全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活动。
2、奖励办法
①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分为表扬、通令嘉奖、颁发奖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安全生产(标兵)积极分子”、“月度安全之星”。
②坚持荣誉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对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根据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适当的安全奖金或实物。
(二)惩罚
1.对违反客观规律,不讲科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习惯性违章而造成事故,使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发生重大火灾、爆炸、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按《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处罚,对各责任人按公司《安全风险责任金管理考核办法》从重处罚,并追加扣罚200~2000元处罚,直至责任人免职,移送司法处理。
(2)发生一般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轻伤),按当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处罚:
(3)每发生一起轻伤,扣事故单位当月TnPM考核分1~5分,对责任人处罚50~300元罚款。
(4)发生一般事故的,各责任人按公司《安全风险保责任金管理考核办法》处罚。
(5)发生其它责任事故,按造成损失价值计算,事故单位承担损失价值的5~20%
(6)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对隐瞒的有关人员(责任人)处100~500元罚款,扣责任单位当月TnPM考核分5~10分。
(7)发生事故超过1小时未上报者,按迟报处理,处罚安监部长或车间主任100~200元;超过2小时未报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8)领导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每查出一次(未造成事故),处罚责任人100~500元,如造成一般事故,处罚500~1000元,造成重大事故则按《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规定处理。
(9)对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经有关部门或领导确认为重大未遂事故)罚款200~1000元。
(10)对在事故发生后,提供虚假证词,阻挠事故调查者,罚款100~1000元。
(11)事故发生后,未经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许可,擅自拆除或破坏事故现场者,对有关责任人处100~1000元罚款。
(12)凡不执行上级有关的劳动保护政策,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对有关的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
2.发生伤亡事故或急性中毒等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者,罚款100~500元。
(1)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过期不整改而造成事故者。
(2)不重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而造成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者。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章可循,致使造成事故者。
(4)安排生产、检修或临时性任务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可靠酿成事故者。
(5)对操作者违章不教育、不制止,在单位发现多次违章作业,因违章造成事故者。
(6)设计、制造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时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者。
(7)安全装置不齐全,有安全装置不用或擅自拆除、变更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20~100元:
(1)违反《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条款之一者。
(2)在生产工作现场穿高跟鞋、裙子、背心、拖鞋,在防火防爆岗位穿带钉的鞋,在有转动设备岗位披肩长发者。
(3)登高作业(2米以上)和登石棉瓦作业措施不落实,或不派专人监护,不穿戴劳保鞋登高,以及随意从高处向下扔物件,交叉作业的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4)凡在施工中揭开的孔、洞、沟盖或挖的沟、坑以及拉设的临时电源、钢丝绳、搭设木架等不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和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
(5)在高温管道和有热、电、风的设备附近或设备上烘烤、吹晾衣物、物件者。
(6)从事各项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切断电源、不挂安全警示牌,工作前不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机械转(传)动部位不停车从事加油、修理、上皮带及打扫卫生者。
(7)违反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8)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者。
(9)施工损坏消防拴、电缆、管线及其它设施,未经允许乱搭设棚子者。
(10)凡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装阻火器进入厂区内的;在厂区内超速行使的,驾驶车辆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
(11)非特殊工种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者。
(12)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违者处罚200元。
(13)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刁难谩骂安全检查执法人员者,罚款30~100元,如果单位有关人员包庇袒护,则对包庇袒护者加倍处罚,动手殴打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者,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在生产区违规骑行摩托车、自行车,违规搭载者。
(15)外包工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按上述标准执行处罚。
4.对前款规定的事故或行为,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经查明相关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按公司《安全风险责任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关负责人以相应处罚。
(三)程序
1.公司对各车间、部门和个人的处罚,一律由安监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在单位月目标管理考核中执行。
2.凡奖惩项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原则。
第三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并保障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
2.安监部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3.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4.安监部负责在每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各部门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并布置本周安全监察工作。
四、例会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监部管理人员,并形成会议纪要。
2.公司安全监察例会由安监部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相关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会议纪要。
3.安全监察例会实行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会者,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公司安全分管领导请假。
4.参加安全例会的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
5.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临时紧急会议。
五、会议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布置当前工作计划。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组织相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目的
通过发现不安全因素,在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安全控制措施,以强制手段进行整改,从而达到消除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
三、职责
1.安监部负责组织综合、专业、季节性等及节日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2.各车间负责开展本单位的综合、专业、季节、节日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并组织隐患整改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由公司各级安监部门牵头,实行交叉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循环模式,实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1.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组织防范和整改。
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编制相应的检查表。
4.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检查中的作用。
5.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
6.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
1.综合性安全检查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召集安监部、办公室、设备部、生产技术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全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每半年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2次。
(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监部、车间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范围进行检查,安监部检查每月一次,车间检查每周一次,检查和整改项目应登记、汇总、上报安监部。
(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副班组长、有经验的职工进行,每天一次,检查整改情况向车间、公司汇报。
2.专业安全检查
专项检查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指导下,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4次。
(1)设备部负责对锅炉、受压容器、管道、电气设备、起重、仪表、安全装置、生产厂房和建(构)筑物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检测。
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抄送安监部。
(2)供应部负责对危险物品仓库、内转车辆等进行专业性检测、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抄送安安监部。
(3)安监部负责对要害部位、消防设施、下水道;特殊防护用品等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建立档案。
(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小车、交通车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
(5)保卫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监察和维护。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导下,由各专业主管部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安监部。
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年不得少于2次。
(2)防雷、防洪、防汛、防垮塌由设备部负责检查、检测;
(3)防暑降温器材、药品的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
4.日常安全检查
(1)每位作业人员上岗都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和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并作好记录;
(2)公司各级职能管理人员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安监部到生产现场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除外),车间、班组安全员深入现场巡回检查每日一次。
5.安全检查的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2)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
(4)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现场安全设施、机电设备、安全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和仪表,各种气瓶的使用管理情况,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装卸运输、防护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
(8)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9)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危险因素和应急救援的知晓情况。
(10)高温期间生产现场防暑降温设施、清凉饮料、防暑药品落实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2)危险作业手续办理及安全监护人落实情况。
(13)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隐患整改
1.整改原则
(1)各级检查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组对所有的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2)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要做到凡是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
(3)整改费用必须保证,在安全措施经费中列出。
2.程序与考核
(1)下达整改通知书
隐患整改指令的下达:
综合性安全检查或由安监部负责督查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监部下达;专业性安全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级管理部门下达;上级领导机关检查的隐患主管通知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达。
(2)隐患整改责任单位:
①一切隐患的整改实行业主负责制。
一般隐患由车间负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由公司部门负责。
②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即:
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员、定资金来源、定安全措施。
(3)实施整改
①各类隐患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隐患整改指令下达部门(限期内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
隐患整改下达部门进行整改复查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②协同单位指业主单位请求协同整改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协同整改指令的单位,部门。
必须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
(4)验收
①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提出验收要求,由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负责隐患的整改验收。
②重大隐患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③对暂时无法解决的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5)考核
①凡在期限内完成的隐患,对业主和协同单位,视隐患整改难度,加0.1~0.5分/项,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②凡在期限内未完成的隐患,对业主和协同单位,扣0.5~1分/项,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并对责任人处罚50~200元/项。
③凡因隐患整改物资未及时到位而影响隐患按时整改的,对物资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罚50~200元/项。
④凡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导致事故的,除按事故调查处理外,并取消相关负责人当月安全环保奖。
第五节节假日及干部安全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协调、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外事的接待工作。
2、突发、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和应急处理。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
1、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十一”等节日,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高级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值班时间为8:
00—18:
00。
2、假日:
星期六、星期日,由职能部门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
00―18:
00。
五、干部安全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
各车间、部门的管理干部。
(二)值班地点:
公司值班室
(三)值班要求:
公司领导值班规定
1、办公室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各领导实际工作情况,每两个月排定一次值班时间表。
2、公司领导按值班时间表轮值。
如遇出差、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按序值班,或同其他领导换班,须事先由办公室登记,报总经理签署批准。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对公司工作运行负责,重大事项须及时处理,并向总经理报告。
4、公司领导须按正常出勤时间到公司值班,对于迟到、早退、中途离班或缺勤情况,每次罚款200元。
值班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各部门、各车间值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排定管理干部值班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值班人员按值班时间表轮值,如遇出差、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按序值班,或与同事换班,须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审核。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工作运转及相关业务,重大情况须及时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值班领导报告。
值班人员须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4、值班人员须按正常出勤时间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班或缺勤,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监督执行
1、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将值班检查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汇报,重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值班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在当月兑现处罚。
六、节假日值班要求
1、节前认真组织一次综合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并排专人监护。
2、对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升级管理。
3、值班的管理干部要加强责任心,加强对所辖范围的全面检查。
4、落实重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巡回检查。
5、强化劳动纪律,加强对酒后、带病、疲劳上岗的检查管理力度。
6、严禁控制烟火及烟花爆竹的燃放。
7、强化责任监督,杜绝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8、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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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2011-4-1509:
39|检举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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