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web自考衔接管理系统需求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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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web自考衔接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自考助学管理系统》
需求分析(B/S)
目录
第一部分 网站1
第二部分 自考本科衔接管理系统1
一、系统管理1
1、角色管理与授权1
2、用户管理、修改密码1
二、基础资料2
1、主考院校管理2
2、专科学校管理2
3、开考专业管理2
4、自考课程管理2
5、衔接课程设置3
6、免考课程设置3
7、时间段设置、修改3
8、下联专科学校浏览3
三、业务管理4
1、新考生管理4
2、助学课程管理5
3、免考课程管理8
4、停考或停考考试考生9
5、汇总统计11
第一部分 网站
1、新闻动态:
省自考办发布、管理新闻动态;
2、通知通告:
省自考办、主考学校发布、管理通知通告;
3、考试计划:
省自考办发布、管理考试计划;
4、政策文件:
省自考办发布、管理政策文件;
5、网上咨询:
参加自学本科衔接的专科考生在网上咨询问题,省自考办解答相应问题。
6、本科园地:
按主考学校、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分类,点击课程显示助学课件列表,点击列表显示详细信息;学生可以针对助学课件进行提问,相应教师能够回答。
注:
在自考衔接管理系统中添加院系(专业)管理人员;院系(专业)管理人员登录网站后台添加课程,自动生成与课程相对应的教师用户信息,教师登录后添加、管课程助学课件,并能针对学生的提问进行解答。
7、专科园地:
按专科学校、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分类,点击课程显示助学课件列表,点击列表显示详细信息;学生可以针对助学课件进行提问,相应教师能够回答。
注:
在自考衔接管理系统中添加专业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登录网站后台添加课程,自动生成与课程相对应的教师用户信息,教师登录后添加、管课程助学课件,并能针对学生的提问进行解答。
8、成绩查询:
输入准考证号查询:
包括本次成绩和在籍成绩查询。
第二部分 自考本科衔接管理系统
一、系统管理
1、角色管理与授权
1.1角色管理
可以添加角色、修改、删除。
包含的角色:
省教委自考办、主考学校、专科学校、考场改卷教师
1.2角色授权
根据角色授权不同,各个角色打开左栏的菜单也不相同。
2、用户管理、修改密码
1.1添加用户
省自考办添加各类用户,包括省教禹自考办用户、主考学校用户、专科学校用户。
注:
添加用户的同时选择所属角色、单位类别以及单位名称、真实改名、密码。
1.2用户管理
省教委自考办管理员可以修改、删除用户。
1.3修改密码
所有能够登录系统的用户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
二、基础资料
1、主考院校管理
1.1添加主考院校
省教委自考办添加主考学校。
1.2主考院校管理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修改、删除主考学校。
2、专科学校管理
2.1添加专科学校
省教委自考办添加专科学校。
2.2主考院校管理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修改、删除专科学校。
3、开考专业管理
3.1添加开考专业
省教委自考办为各个学校添加开考专业。
3.2主考院校管理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修改、删除各个主考学校关联的开考专业。
4、自考课程管理
4.1添加自考课程
省教委自考办添加所有需要的自考课程。
4.2自考课程管理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修改、删除自考课程。
5、衔接课程设置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为不同的主考学校、开考专业设置不同的衔接课程。
(衔接课程按最多六门设计)。
6、免考课程设置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为不同的主考学校、开考专业设置不同的免考课程。
(免考课程按最多八门设计)。
7、时间段设置、修改
7.1时间段设置
省教委自考办根据年度(例如2008上表示2008年上半年)设置专科学校报名时间、报考时间、免考时间、报停时间;主考学校的审批报名时间、考试日期(注:
考试分为上、下午,每次考试一天)、上报成绩时间。
7.2时间段修改
省教委自考办根据年度(2008上)修改专科学校报名时间、报考时间、免考时间、报停时间;主考学校的审批报名时间、上报成绩时间。
8、下联专科学校浏览
省教委自考办可以查看主考学校下联专科学校的开考专业。
三、业务管理
1、新考生管理
1.1新考生报名
专科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由自考办设置)进行新考生报名,对于未提交的学生可以修改
和删除。
1.2新考生提交
专科学校把新报名的考生提交到主考学校,等待主考学校审核,一旦提交专科学校将不能够
进行修改和删除。
1.3新考生审核
主考学校把自己管辖的专科学校分类汇总,并且可以按专科学校、专业显示学生清单,把不合格考生置入不合格考生库。
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自考办。
1.4考生入考籍库
省自考办把所有主考学校的考生分类汇总,并且可以按主考学校、专业显示学生的清单,把不合格考生置入不合格考生库。
1.5入籍考生查询
省自考办、主考学校、专科学校根据检索条件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考生。
注:
省自考办可以查看所有的入籍考生名单;主考学生可以查看自己下联的专科学校的入籍考生名单;专科学校仅能查看自己学校的入籍考生名单。
1.6不合格考生查询
省自考办、主考学校、专科学校根据检索条件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考生。
注:
省自考办可以查看所有的入籍考生名单;主考学生可以查看自己下联的专科学校的入籍考生名单;专科学校仅能查看自己学校的入籍考生名单。
2、助学课程管理
208-12-069:
00-11:
30
2.1设置考试课程(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在每次考试前设置本次考试的考试课程,每半年考试一次,考试时间为一天,分为上下午(9:
00-11:
30和下午14:
00-16:
30)。
主考学校按专业分别设置上、下午考试课程。
上午或者下午可以设置1-3门课程。
注:
主考学校多个专业可能有同一课程,不应重复设置。
(如果实现周期太长,可以人工检查避免设置重复课程)
2.2填写报考信息(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助学课程报考信息,根据主考学校上、下午所设置可以考试的课程,然后判断该考生是否已经通过其中某门课程,如果通过该门课程则从主考院校设置课程中剩下的课程中选择,如果主考院校设置的上、下午可以考试的课程都没有通过则可以报考任一课程。
尽管主考学校设置上午时间段或者下午时间段可以参加多门课程,但对某一考生则只能选择一门课程。
注:
打印报表,留有签名位置。
如果发现学生助学课程报考错误,可以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向主考学校报考。
2.3助学课程报考(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指本次报考的科次,不包含以前通过的科次)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上报至省教委自考办。
2.4安排考场(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把自己管辖的专科学校上报的考生课程汇总,检索同一直辖市,然后对每门课程设置考点(特殊情况下可能设置多个考场)。
显示每门课程的科次、场数、场序,填写考点,并自动为学生安排座号。
注:
(1)在同一直辖市的考生应该全部打散,随机安排考生的考场与座号;
(2)多门课程的场序是连续的,甚至不管是不是在同一考点,也就是说比如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占用两个考场,为第一考场、第二考场,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占用三个考场,为第三考场、第四考场、第五考场,依次类推。
(3)安排考场规则为:
科次/30=商……余数,如果有余数则考场数=商+1,没有余数则考场数=商。
譬如:
知识产权法该门课程共计63个人则考场数为:
63/30=2……3,所以考场数应为3个考场,最后一个考场为3人,即使只有3个也不能把两个不同课程的考生安排在一起。
2.5印制试卷(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把自己管辖的专科学校上报的考生课程汇总,然后按课程、直辖市统计科次、整场数、尾场人数。
注:
印制试卷规则是整场数*30,不足30人的考场则根据尾数印制,尾数<=15则印制15份,尾数>15则印制30份。
(在该系统不详细计算试卷的份数)
2.6打印座次表(主考学校)
按直辖市、课程、考试时间(上、下午)、场序打印检索打印座次表,每个考场打印一张,用于考试时间核对考生的信息。
2.7登分(主考学校的登分人员)
学生考试完毕,主考学校组织评卷,然后按直辖市、课程、考场检索后,根据座号登分。
登分人员具有相同的权限,自行选择考场登分。
2.8上报成绩(主考学校)
汇总后分为合格成绩与不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中如果存在违纪学生成绩改为0分,自动进入不合格成绩。
主考学校确认无误后把当次合格考试成绩上报至省教委自考办。
注:
不合格成绩不需要上报。
2.9成绩接收并入库(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按主考学校、专业查看当次合格成绩人数、科次,并按专业入成绩库。
注:
入库应该分为历次成绩、在籍成绩。
2.10当次成绩导出(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按专业成绩库导出至自考大库。
2.11专科当次报考统计(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报考信息。
点击“专业”查看考生明细。
2.12专科当次成绩统计(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成绩信息(包括合格考生和不合格考生两种情况)。
点击“专业”查看考生明细。
2.13主考当次报考统计(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按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报考信息。
点击“专科学校”查看考生明细。
2.14主考当次成绩统计(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按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成绩信息(包括合格考生和不合格考生两种情况)。
点击“专科学校”查看考生明细。
2.15自考办当次报考统计(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当次报考信息:
(1)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报考信息。
(2)按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报考信息。
点击“专业”查看考生明细。
2.16自考办当次成绩统计(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当次助学成绩信息:
(1)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助学成绩信息。
(2)按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当次助学成绩信息。
点击“专业”查看考生明细。
注:
省教委自考办仅统计合格考生信息,对于不合格考生不进行统计。
3、免考课程管理
3.1填写免考成绩(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免考成绩,已有成绩的显示80分,没有成绩可以打勾选择。
注:
打印报表,留有签名位置。
如果发现学生成绩错误,可以多次修改成绩,确认无误后进行申报。
3.2免考成绩申报(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指本次申报的科次,不包含以前通过的科次)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上报至省教委自考办。
3.3免考课程审批(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按专科学校、专业自动汇总人数与科次、状态(已审、未审)。
也可以根据专科学校检索。
点击专业显示该专科学校、该专业的免考考生明细,在明细中可以按进一步按年级或者准考证号检索考生。
3.4专科当次统计(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经过省教委自考办审批后,分别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免考合格考生和免考不合格考生。
点击“专业”名称,显示自己学校考生的明细。
3.5主考当次统计(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查看经过省教委自考办审批的免考课程,分别按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统计免考合格考生和免考不合格考生。
点击“专科学校”名称,显示考生的明细。
3.6自考办当次统计(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查看当次免考情况:
(1)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免考合格考生和免考不合格考生。
(2)按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统计免考合格考生和免考不合格考生。
点击“专业”名称,显示考生的明细。
4、停考或停考考试考生
4.1填写毕业、停考信息(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省教委自考办申报毕业、停考考生。
考生分为三种状态:
正常、停考、毕业。
4.2毕业、停考申报(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主考学校、专业、人数向省教委自考办申报毕业、停考考生。
4.3毕业、停考处理(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审核后把毕业、停考考生移至“毕业、停考”表中,在籍表中删除这部分考生名单。
4.4专科当次统计(专科学校)
主考学校按专业、专科学校、毕业人数、停考人数统计当次毕业、停考考生信息。
点击专业能够查看考生明细。
4.5主考当次统计(主考学校)
专科学校按主考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统计当次毕业、停考考生信息。
点击专业能够查看考生明细。
4.6自考办当次统计(省教委自考办)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当次毕业、停考考生信息:
(1)按主考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统计当次毕业、停考考生信息。
(2)按专业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统计当次毕业、停考考生信息。
点击专业能够查看考生明细。
5、汇总统计
5.1专科学校汇总统计
5.1.1报名情况统计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经过主考学校审核、省教委自考办审核通过的入籍考生;一种是不合格考生。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入籍人数统计,点击“专业”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2)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不合格人数统计,点击“专业”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5.1.2免考情况统计表
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1.3报考情况统计表
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报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1.4助学成绩情况统计表
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助学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成绩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1.5在籍考生统计
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助学科次、免考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点击“专业”显示助学与免考成绩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1.6毕业或停考统计
按照主考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进行毕业或停考考生统计,点击“毕业人数”、“停考人数”显示毕业或停考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2主考学校汇总统计
5.2.1报名情况统计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经过主考学校审核、省教委自考办审核通过的入籍考生;一种是不合格考生。
(1)按照专业、专科学校、合格人数统计,点击“专科学校”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2)按照专业、专科学校、不合格人数统计,点击“专科学校”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5.1.2免考情况统计表
按照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
点击“专科学校”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2.3报考情况统计表
按照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
点击“专科学校”显示报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2.4助学成绩情况统计表
按照专业、专科学校、人数、科次进行助学成绩统计。
点击“专科学校”显示免考成绩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精确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2.5在籍考生统计
按照专业、专科学校、人数、助学科次、免考科次进行在籍考生统计,点击“专科学校”显示助学与免考成绩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2.6毕业或停考统计
按照专业、专科学校、毕业人数、停考人数进行毕业或停考考生统计,点击“毕业人数”、“停考人数”显示毕业或停考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省教委自考办汇总统计
5.3.1报名情况统计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经过主考学校审核、省教委自考办审核通过的入籍考生;一种是不合格考生。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入籍人数统计,点击“专业”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2)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不合格人数统计,点击“专业”可以显示详细考生名单。
5.3.2免考情况统计表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免考情况: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免考考生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年级或准考证号检索。
(2)按照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进行免考考生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年级或准考证号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3报考情况统计表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报考情况: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报考情况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检索。
(2)按照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进行报考情况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4助学成绩情况统计表
省教委自考办统计报考情况: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助学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检索。
(2)按照专科学校、专业、人数、科次进行助学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5按专业在籍统计
省教委自考办按照专业、人数、助考课程科次、免考课程科次进行在籍考生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助学课程、免考课程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6按主考在籍统计
省教委自考办按照主考学校、专业、人数、助学课程科次、免考课程科次进行在籍考生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在籍考生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年级或准考证号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主考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7按专科在籍统计
省教委自考办按照专科学校、专业、人数、助学课程科次、免考课程科次进行在籍考生成绩统计。
点击“专业”显示免考明细,在明细中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检索。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专科学校与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5.3.8毕业或停考统计
(1)按照主考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进行毕业或停考考生统计,点击“毕业人数”、“停考人数”显示毕业或停考明细。
(2)按照专科学校、专业、毕业人数、停考人数进行毕业或停考考生统计,点击“毕业人数”、“停考人数”显示毕业或停考明细。
注:
(1)统计检索条件为年度。
(2)明细检索条件为年级或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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