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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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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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说明
因系统已经对2015年6月17日前在库人员数据中所有修订过的指标项信息进行了统一处理,但部分数据不够准确,需各位教师逐一补充或核对修改。
请认真阅读,特别是用红字标注的部分以及新增项。
2.1基本情况
11.*出生地:
必填项,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信息将出生地默认为籍贯,若有不一致的,要核对修改。
14.人员类别:
必填项,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中小学、中职校、特教和其他机构,按照“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聘请校外教师”、“校办企业职工/校办工厂、农(林)场职工”、“其他附设机构人员”七类选择填写。
重要说明:
(1)“专任教师”包含编内和编外教师,(有教师资格且评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校长也归为“专任教师”。
)
(2)其他附设机构人员,专指教研室、电教馆、招考办、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
(3)聘请校外教师,一般指中等职业学校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中小学聘请的少量的校外有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
15.*是否在编:
必填项,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按“是”、“否”填写。
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信息,根据原“用人形式”信息进行了初步调整,请各校自核对。
16.*用人形式:
是否在编为“否”的必填,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省系统原“用人形式”为编外教师、编外职工的,此次需逐一按照“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其他”三个选项选择。
“人事代理”指和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指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不在学校的人员。
“其他”一般指返聘等人员。
18.参加党派时间:
政治面貌不是“群众”的必填,填写“某年某月”,格式如“198802”。
2.1.2文化程度
23.*最高学历:
必填项,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指目前毕业的最高学历,按毕业证书填写。
重要说明:
(1)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中最高学历填写“肄业”、“结业”、“研究生班”的人员,已经自动修改为其毕业的最高学历,请各校组织核对。
(2)对教育硕士(包括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等)毕业人员,系统已自动更新成“研究生学历”。
(3)今后新增加人员,一律只填写毕业的最高学历,教育硕士等硕士学位获得者的最高学历填为研究生毕业。
24.最高学历专业:
必填项。
按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填写,若没有,填写“无”。
25.获得最高学历的院校或机构:
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院校或机构的全称。
为准确掌握新入职教师的情况,请各校在今年录入数据时注意:
省内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在系统中选择毕业学校时,一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证书上毕业学校名为“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办学)”、“扬州大学(与宿迁学院联合办学)”、“江苏师范大学(与宿迁学院联合办学)”、“江苏师范大学(与连云港师专联合办学)”的,应分别选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办”、“宿迁学院与扬州大学联办”、“宿迁学院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办”、“连云港师专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办”;毕业学校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毕业生,应按照毕业证书上标明的各分院选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XXXX师范学校)”;毕业学校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两年制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5+2)”。
26.获得最高学位的院校或机构:
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院校或机构的全称。
若没有,填“无”。
与学位证书颁发机构一致,具体要求同上。
其中毕业学校选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5+2)”的毕业生,如有学位,授予机构选择“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与苏州大学联办”。
27.最高学位:
必填项,指目前的最高学位,按学位证书验证填写,参见“系统信息标准”表3.15。
如无学位,填写“无”。
28.*最高学位层次: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按“博士”、“硕士”、“学士”、“无”对照填写。
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信息按照所填学位给出默认值,必须自行修改。
29.第一学历:
必填项,指参加工作时的学历。
30.第一学历专业:
必填项,指第一学历所学专业,若没有,填写“无”。
31.教育技术能力证书:
必填项,按“无”、“初级”、“中级”、“高级”对照填写,补充说明:
NTET考试,教育部2005年发文,我省2005年发贯彻文,叫做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2006年起,我省开展初级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是全国统考。
2006年起,参加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考试获得证书的,按证书填写初中高级,获得过INTEL未来教育教师培训证书的按初级填写。
未获得过以上证书的填无。
2.2.1工作调动情况
46.工龄:
必填项,注意修改
47.从教年月:
教师必填项,填写“某年某月”,格式如“198802”,人事干部审核。
行政人员、工勤职工(人员类别为工勤人员或校办企业职工/校办工厂、农(林)场职工)或其他校本部教职工可以不填写。
49.教龄:
必填项,注意修改
50.进校时间:
必填项,填写“某年某月”,格式如“198802”。
51.*进校方式:
必填项,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重要说明:
(1)按“录用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录用师范类往届毕业生”、“录用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录用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军队转业”、“军队复员”、“系统内调入”、“系统外调入”、“民办教师转正”、“代课教师考录”、“其他”十一项对照填写,参见“系统信息标准”表3.21。
(2)“录用”人员包括有编制和无编制两种情况。
(3)师范类毕业生,指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4)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进行了自动对应,其中原“录用往届毕业生”中为“师范类”的,全部调整为“录用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全部调整为“录用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
52.来源地区:
必填项,指进单位前的所在地区(其中应届毕业生为高中阶段户口所在地区),格式为“某省某市某县(区)或某市某县(区)”。
如“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北京市东城区”。
53.来源地区类别:
必填项,按“城市”、“县区”、“乡镇”、“农村”,对照填写。
2.2.2岗位信息
54.*现任岗位:
必填项,2015年6月变动信息项。
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项对照填写。
重要说明:
(1)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自动将原“行政”转换为“管理岗”,将“教辅”转换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请各自核对修改,并将原来的“其他”类人员,逐一归到新的选项中去。
55.在岗情况:
必填项,按“在岗”、“外借”、“待岗”、“长期病假”、“长期事假”、“停薪留职”、“退养”、“其他”对照填写。
56.岗位级别:
必填项,对应现任岗位聘用级别。
。
57.签订合同情况:
必填项,编内教师和编内职工为聘用合同。
60.岗位资格证书:
必填项,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会计资格证书”、“医生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其他”对照填写。
若无岗位资格证书,填写“无”
63.资格认定机构:
若有岗位资格证书,必填项,对照岗位资格证书填写。
64.*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若有教师资格证书,必填项,对照与所填报证书号码一致的资格证书上认定的任教学科填写。
65.*首次注册日期:
不必填。
66.*首次注册结论:
不必填。
67.*定期注册日期:
不必填。
68.*定期注册结论:
不必填。
2.2.3任教情况
74.任教学段:
必填项,按“学前教育”、“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初中”、“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特殊教育”、“其他”对照填写,没有任课的填“无”。
75.任课状况:
必填项。
中小学课程一律按"基础课"填写,
76.任教学科:
必填项,按本人现任学科填写,如遇跨学科、跨学段,以本人现任教的主要学科填写,资格证书上没有任教学科的填“无”。
77.周平均课时数:
必填项,按照一周的平均课时数填写,如一周有12节,填“12”。
若没有,填写“0”。
78.是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
必填项,按“是”、“否”对照填写。
按照第一学历毕业填写。
79.是否属于免费师范生:
必填项,按“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否”对照填写。
免费师范生指2007年部属师范大学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后毕业的学生。
80.是否特岗教师:
必填项,我省目前没有开展,系统已全部默认为否。
81.*录用为特岗教师年份:
若为特岗教师,则填写。
目前我省还没有特岗教师,均未填写。
82.是否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培训:
必填项,按“是”、“否”对照填写。
各自核实填写。
83.*是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必填项,按“是”、“否”对照填写。
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系统按照原先填报的个人荣誉奖励情况进行了默认。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84.*是否有特殊教育从业证书:
必填项,按“是”、“否”对照填写。
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全部设置为“否”。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85.*是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必填项,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否”对照填写。
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全部设置为“否”。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86.*是否专职音体美教师: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重要说明:
(1)此信息项旨在准确了解全省专职音体美教师配置情况,以便于采取特殊政策,特别是为乡村学校补充专职音体美教师。
(2)为减少填写工作量,系统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所有教师全部默认为“否”。
请各地将其中的专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指以担任音体美课程为主的教师),按照“音乐专业毕业”、“非音乐专业毕业”、“体育专业毕业”、“非体育专业毕业”、“美术专业毕业”、“非美术专业毕业”进行选择填写。
87.是否有交流轮岗: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按照“是”、“否”填写。
系统默认设置为“否”。
2015年3月1日以来,有交流轮岗情况的教师应选择“是”,并在交流轮岗情况里完善信息。
2.3.3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98.专业技术职称1:
必填项,按省、市人事职称部门颁发的证书填写,有变化的教师自行修改。
2.4.1工资福利
参考行政办打印的《实验学校7月份工资发放表》
第110—114项仅限在编人员填写,非在编人员填“0”。
110.岗位工资:
必填项,如实填写,单位:
元/月。
见表中:
职务(岗位工资)。
111.薪级工资:
必填项,如实填写,单位:
元/月。
见表中:
薪级工资。
112.基础性绩效工资:
必填项,如实填写,单位:
元/月。
见表中:
岗位津贴+生活补贴。
113.奖励性绩效工资:
必填项,如实填写,单位:
元/月。
见表中:
(岗位津贴+生活补贴)÷7×3。
114.*津贴补贴: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在编人员如实填写,单位:
元/年。
见表中:
(教龄津贴+农村教师补贴+特殊教师津贴)×12
115.*其他年收入: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如实填写,我校填写“0”;
2.4.2五险一金
116.*社保缴费基数:
必填项,2015年6月新增项。
如实填写。
见表中:
(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800
117.是否有基本养老保险:
必填项,填写:
无
118.是否有医疗保险:
必填项,填写:
有
119.是否有失业保险:
必填项,填写:
有
120.是否有工伤保险:
必填项,填写:
无
121.是否有生育保险:
必填项,填写:
无
122.是否有住房公积金:
必填项,填写:
有
第123-128项为2015年6月按照国家信息管理系统新增项,非必填项。
可以不填
123.*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没有,填“0”。
124.*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本单位人缴纳比率:
8
125.*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本单位人缴纳比率:
2
126.*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没有,填“0”。
127.*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没有,填“0”。
128.*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
如实填写,单位:
元。
见表中:
住房公积金。
98年以前工作的(见表中:
住房公积金×2)
98年以后工作的(见表中:
住房公积金×3.5)
2.5.1考核情况
增加至2014年
131.*考核单位:
填写:
华罗庚实验学校
2.5.2荣誉奖励
填写自2000年以来所获县级以上的综合表彰,省、市级以上综合表彰不受年限限制。
2.5.3处分情况
139.处分名称:
指受到党和国家某级组织或司法部门给予的处分。
以档案为准。
2.6.1个人履历
有变动的自行修改
2.6.2社会关系
有变动的自行修改
2.7.1近三年培训情况
自行修改
2.7.2*学历教育
2015年6月新增项。
应从高中填写(无高中学历的填最高学历)。
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鼓励各校在所填的最高毕业学历基础上补充完善。
2015年暑期新入职的教师必须从高中填写至当前学历(无高中学历的填最高学历)。
165.学历说明:
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起始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其他学历学位”填写。
166.所学专业:
以证书为准。
167.学习方式:
按毕业证书所提供的内容填写。
学习方式按“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全日制”、“夜大”、“函授”、“自学”、“其他”对照填写。
168.*获得学历的国家(地区):
2015年6月新增项。
中国代码:
156
169.学位:
以证书为准,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系统默认为“中国”。
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73.*学位层次:
按“博士”、“硕士”、“学士”、“无”对照填写。
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系统自动生成,请各自核实。
174.*在学单位类别:
非必填。
对2015年6月17日在库数据,系统全都未填写,不填。
2.7.3境内业务培训情况
自己在家先做好填写准备,对照填写
2.7.4境外培训情况
自己在家先做好填写准备,对照填写
2.8*交流轮岗情况
2015年6月新增项,2015年3月1日起进行交流轮岗的教师必填。
187.*开始年月:
按“某年某月”填写。
188.*结束年月:
按“某年某月”填写。
189.*交流轮岗类型:
按“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对口交流-结对帮扶”、“对口交流-组团支教”、“县管校用”、“直接调配”、“其他”填写。
参见下表
190.*原单位名称:
如实填写。
191.*交流轮岗单位名称:
如实填写。
代码
名称
说明
1
11
12
13
集团化办学
名校办分校
学校联盟
学区一体化管理
以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为牵头校,吸纳或整合薄弱学校,形成办学“共同体”,集团内学校教师互相流动
2
21
22
对口交流
结对帮扶
组团支教
选派城区、镇区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选派薄弱、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教师人事关系不变,仍在原学校。
3
县管校用
建立教师管理中心,县域内教师由教师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聘用、统一考核。
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在核定应有教师岗位等级和数量的基础上,对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校长进行均衡配置。
4
直接调配
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在核定应有教师岗位等级和数量的基础上,对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校长通过电脑派位、抽签等方式进行重新配置。
和县管校用的区别在于没有将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人员的交流变动以调动的形式进行。
5
其他
以上未尽交流轮岗形式。
2.8离校/离退休信息
对照填写
请注意:
请各位教师自行用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以上说明预先做好备注和填报准备,(因各自的账号只能查看,不能修改),并按规定填写。
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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