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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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10〕13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实施
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山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昆山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有关意见精神,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品牌强市建设,切实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增强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重点,以建设品牌强市为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大力培育驰、著、知名商标群体,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保障机制、工作机制、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商标战略在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中作用更加突出。
加强国家、省、市各级商标品牌产业基地的培育,倡导实施“一企一品,一村一标”工程。
1.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年均申请量8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超过9500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数180件以上、服务业注册商标数150件以上;新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1件以上。
2.商标培育——鼓励和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品牌国际化意识,全市的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明显增多,一批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明显提升。
到2015年底,商标国际注册量年均增长30%以上,总数超过300件;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30%。
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数超过15件,江苏省著名商标总数超过65件,苏州市知名商标总数超过90件。
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昆山品牌培育基地,建成8个苏州市级品牌培育基地、5个省级品牌培育基地。
3.商标运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商标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有效开展,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商标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提高经济效益的核心要素,成为我市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15年底,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以上企业的比重达到35%以上。
4.商标管理——基本建立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联动的全方位商标工作机制。
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商标认知度不断提高,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
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营造商标战略文化
1.加大商标知识宣传。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借助各类媒介,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商标文化和商标战略知识,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
加强商标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将商标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提高全社会重视商标文化的整体意识,形成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商标注册工作。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商标战略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重点加强对老字号、定牌加工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形成知名品牌群体。
3.加大商标培育扶持。
要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资源要素,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大力推进产业品牌建设
4.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创建。
深入开展“一村一标”建设,积极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十商标(地理标志)十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
指导10户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全市每个区镇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涉农品牌。
5.深入推进工业品牌创建。
贯彻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企业品牌建设。
选取5~6个领军企业建立品牌创建指导服务点。
6.着力推进服务业品牌创建。
以服务业跨越发展为要求,重点扶持5~10家规模型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帮助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完善商标战略规划,创建知名品牌。
(三)大力夯实企业商标基础
7.推动企业自主品牌国际化。
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和普及以国际注册办法为基本内容的涉外商标知识,并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引导、鼓励企业进行涉外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商标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市场,在国外创建有影响力的品牌。
力争在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平均国际注册商标分别在20件和2件以上。
8.推动企业自主品牌集群化。
力争通过5年努力,各区镇全部建成商标战略示范乡镇,并拥有1个以上商标战略示范企业;按照商标战略实施要求,在确保完成每年商标注册数量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夯实“一企一品”目标基础。
(四)大力优化商标发展环境
9.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
加大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商标权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健全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建立健全商标保护维权体系。
10.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组建商标协会,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增强商标中介服务组织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
11.加强区域商标管理。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商标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等活动,要认真做好商标无形资产评估等工作,避免商标无形资产流失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确保商标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部门紧密协作、各负其责,企业多措并举、主动实施,社会广泛知晓、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区镇及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司法局、农委、工商局、法院、人民银行、“三自”创新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工作中明确每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市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实施商标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实行政策激励机制。
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苏州市知名商标,鼓励企业境外注册商标。
每年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企业境外注册商标进行资助,奖励和资助额度按照《昆山市实施商标战略政府奖励及资助细则》规定执行。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和商标服务的投入力度。
4.拓展对外合作机制。
加强国内外商标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和周边地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在商标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不断深化商标战略各项工作。
五、工作分工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落实分工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完成商标战略各项目标任务。
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商标战略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商标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开展商标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每年组织召开2次以上商标战略推进工作会议。
组织开展注册商标指导服务工作,以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
指导商标主体做好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商标培育帮扶档案,提供上一年度的商标相关奖励市场主体名单,完成对奖励申请的校核工作。
工商局:
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定牌加工企业注册自主商标,推动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
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防止主打商标被他人抢注。
指导出口型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扩大自主品牌国际市场份额。
指导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加强与部门和区镇的沟通协调,积极挖掘开发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鼓励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
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
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品牌企业。
经信委(“三自”创新办):
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新兴产业;组织全市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有意识、有目的地引导特色产业基地、企业注册商标,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做大做强品牌企业;牵头制订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政府奖励。
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指导做好商标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
法院:
创新商标司法保护新模式,营造良好的商标保护环境,建立健全快速商标侵权审判机制。
海关:
严把商标物品出入关,严厉查处涉及出口、进口方面商标侵权案。
农委:
做好农业产业商标发展的基地规划、建设和品种改良、绿色认证指导工作,做好证明商标的注册帮扶指导工作。
财政局:
做好商标主体单位资金项目的落实和帮扶,申请国
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工作。
各区镇:
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协调机制,组织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实施“一企一品、一村一标”工程,积极培育、扶持和推荐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指导帮助市场主体申请民间传统特色产品商标或农产品注册商标,指导农产品商标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的培育帮扶对象,指导涉农企业积极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开展品牌化经营。
主题词:
商标品牌强市△意见通知
抄送: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
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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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 实施 商标 战略 建设 品牌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