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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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01标
02工区利津路车站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铁城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01标监理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一)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简介3
(二)监理一标段工程基本情况3
(三)利津路车设计概况
二、安全监理的工作依据1
(一)国家法律法规1
(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1
三、安全监理的目标1
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2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3
六、安全监理工作流程8
(一)安全监理工作总体流程8
(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流程9
七、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0
(一)施工准备阶段10
(二)施工阶段12
八、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程序16
(一)安全控制程序框图17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8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8
(四)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9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20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21
九、##工区(工点)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源及其管控措施22
(一)主要安全风险源分析22
(二)风险源的管控措施25
十一、本工区安全监理控制重点42
根据你所在的工区(工点)情况进行选择下列
(一)致(四),并适当增加内容
(一)通用项目安全监理控制要点42
(二)竖井及矿山法隧道工程专项安全监理控制要点45
(三)TBM区间工程专项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4
(四)明挖车站工程专项安全监理控制要点62
一、
工程概况
(一)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简介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5.02km,车站22座。
在辽阳东路与深圳路西北角设综合检修基地1座。
(二)监理一标段工程基本情况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一标段YCK24+310~YCK31+094·06线路全长6·784㎞。
车站5座,分别是:
泰山路车站237·5m利津路车站136·5m、台东车站216·9m、路车站198·8m、芝泉路车站241·4m;1个折返线:
泰山路折返线;6个区间:
泰山路站~利津路站区间、利津路站~台东路站区间、台东路站~延安路站区间、延安路站~芝泉路站区间、芝泉路站~五四广场区间、五四广场站~南京路站区间。
具体详情见下表:
1、车站工法及结构型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起止桩号
工法
结构
型式
围护
结构
地理
位置
1
泰山路站
YCK24+586.033~YCK24+823.533
明挖
两层双柱三跨框架结构
围护桩+
内支撑
辽宁路与
宁海路
2
利津路站
YSK25+879.337~
YSK26+015.837
明挖
3层双柱三跨框架结构
上部围护桩+内支撑;下部锚喷
辽宁路与宁海路路口西南侧
3
台东站
YDK26+631.42~
YCK26+848.334
半盖挖法
矩形框架结构
钻孔灌注桩+内支撑
台东一路和人和路
交叉口
4
延安路站
YCK27+725.853~
YCK27+855.853
暗挖
2层单柱双跨框架结构
延安三路与台湛路路口以南
5
芝泉路站
YCK28+543.171-YCK28+778.971
暗挖
双层单柱单跨框架结构
延安三路与镇江南路路口以北
2、区间隧道工法及结构型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长度(m)
工法
结构型式
1
泰山路站站后折返线区间
276.033
矿山法
马蹄形
2
泰山路站-利津路站区间
1054.317
TBM+矿山法
马蹄形+管片
3
利津路站-台东站区间
614.066
TBM+矿山法
马蹄形+管片
4
台东站-延安路站区间
837.219
TBM
管片
5
延安路站-芝泉路站区间
648.70
TBM+矿山法
马蹄形+管片
6
芝泉路站-五四路广场站区间
1273.739
矿山法
马蹄形
7
五四广场站-南京路站区间
748.869
矿山法
马蹄形
(三)02工区利津路车站基本概况
利津路车站是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一标的第2个车站,为双柱三跨地下三层岛式车站,站台宽度12.5m。
基坑深度为23.47~24.32m,车站起讫里程为YSK25+880.296~YSK26+016.796,车站标准段宽22.2m,车站总长136.5m,有效站台长118m,顶板埋深约2.7~3.55m,总建筑面积为13113.35m2。
车站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为TBM第1个过站车站。
本站共设4个出入口、2组风亭,其中出入口基坑宽度6.2m,深度0~10.1m;风亭基坑宽度17m,深度15.7~16.8m。
D出入口设在装饰城停车场内,B、C出入口设在圣德世佳珠宝商城外绿地内,A出入口为预留口,设置于车站东侧、宁海路西侧电车公司院内,1号风亭在青岛装饰城内,2号风亭设置在宁海路西侧电车公司院内。
利津路车站位于辽宁路与宁海路交叉路口西侧,青岛装饰城停车场东侧,青岛公交公司电车分公司地块下,北侧为圣德世嘉珠宝商城,为双柱三跨地下三层岛式车站,车站采用∅1500mm抗拔桩作抗浮措施,抗拔桩嵌固深度4m,其砼等级C45,防渗等级P10级。
车站主体结构底板下铺200mm厚C20砼垫层,底板厚1000mm,顶板厚700mm(扩大段顶板厚800mm),侧墙厚800mm,负二层与负三层中板厚400mm。
底板、侧墙砼等级为C45防渗砼,防渗等级P10级,结构柱砼等级为C50,中板及中板梁砼等级为C30。
砼环境类别:
底板、侧墙、顶板外侧(迎土面)环境作用等级为V-C级。
结构内部构件(楼板、楼板梁、柱、站台板、楼梯、轨顶风道等)环境作用等级为I-A级。
构件裂缝宽度控制标准为:
顶、底板(梁)和侧墙外侧部位0.2mm,其它部位0.3mm;抗拔桩0.2mm。
二、安全监理的工作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7、《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其说明
7、山东省及青岛市、青岛地铁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监理的目标
(一)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理合同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落实安全监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施工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及洪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二)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
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基坑、坑道坍塌事故、防爆破安全事故、防触电雷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行车交通事故、防缺氧窒息事故、防既有建筑物出现严重变形、开裂、倒塌事故。
(三)特别防范常见的安全文明事故:
出碴、进料、水平和垂直运输安全事故;起重臂伤人事故;化学材料、注浆材料伤人事故;隧道内空气污染事故;气压作业时减压增压事故;油管爆裂事故;泥浆污染事故
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部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总监李任良
副组长:
总监代表赵汉臣、监理部安全专监朱宝才
组员:
驻地专监金明鹏、郭延臣、李秀山、冯志敏、李庆军、李良军、赵庆峰、马惠民。
安全办公室:
设在监理部综合办主任:
张明副主任:
董伟伟
安全机构框图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⑴审核查验职责;
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⑵安全检查职责;
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⑶督促整改职责。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
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驻地办安全监理职责
1、驻地办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驻地办应当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驻地办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职责。
4、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驻地办日常的安全监督进行管理。
5、应根据业主的有关文件要求,健全总监办的安全监督机制,驻地监理每周应会同承包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总监办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
(三)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1、驻地办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驻地办总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驶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报或向驻地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5、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
六、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一)安全监理工作总体流程
七、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起监理单位应负的责任,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安全控制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工程的文明施工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以自身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对工程的安全控制。
其次,驻地办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驻地办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编制完善、可行的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风险)。
第三,对施工承包人开工控制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件、施工机具合格证及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督促施工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许可证及申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上报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认真审核、督促施工承包人对预案的演练与改进。
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专项保护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的编制情况;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批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负责对施工承包人的临电方案进行审核,对现场临电设备的测试、调试过程进行旁站、验收;
8、对施工承包人的现场机械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进场机械进行核查、验收。
(二)施工阶段
1、驻地应对承包人开工控制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件、施工机具合格证及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督促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许可证及申报,认真审核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从施组上杜绝安全隐患;
2、督促承包人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的要求上报各项安全专门方案、应急预案、防洪预案等,并认真审核;
3、驻地应承包人的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日常巡查,同时对安全防护的资质资料进行备案,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使用;
4、驻地应负责的承包人的临电方案进行审核,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临电设备的测试、调试过程进行旁站、验收,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识别、控制措施落实及“三系统”建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邀请专家论证;
5、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承包人各项内业资料的检查;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监理机构日常的安全监督进行管理;
6、驻地办应对防汛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落实,督促承包人做好防汛预案、防汛物资的落实工作,负责值班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同时根据业主的有关文件要求,健全监理部日常的安全监督机制;驻地办应对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参与围挡、大门等临时设施的验收,检查标识牌和平安卡的落实情况,检查并督促承包人落实排污、排水、扬尘、材料码放等文明施工措施,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承包人做好卫生防疫、治安保卫和现场消防工作,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加强日常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审查施工单位绿色施工管理落实情况;力争杜绝各项投诉事件的发生;
7、驻地办应对承包人现场施工机械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进程机械进行核查、验收,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审查施工单位提升设备是否经过青岛市安监局检验合格并颁发允许使用证书;审查施工单位大型设备进场验收情况;
8、驻地办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9、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1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12、安全风险监理工作内容
①负责照国家、行业、青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青岛第二号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安全风险监理和安全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承包人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管工作,全面掌控工程安全施工的状态;
②负责施工图的安全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按照《青岛第二号线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监控工作;
④负责按照《青岛第二号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巡视、预警及信息报送;
⑤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⑥督促承包人进行设计安全性核查,地质、环境核查和补充调查,以及安全风险深入识别与风险工程分级调整等工作,并对地质、环境核查报告以及风险工程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⑦审批承包人提交的风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含监控实施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对特、一级风险工程应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审批施工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实施的空洞处理方案,并对空洞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旁站和空洞处理效果的评价验收;
⑧监督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对薄弱的环节、重大风险点进行安全监理旁站;
⑨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施工监测、现场安全巡视、信息报送及风险事故处理的执行,并对施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反馈;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风险工程预警事务的处理;当发现风险工程处于不安全状态时,应立即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业主,并监督落实监控管理分中心反馈的意见;
⑩负责工后阶段环境风险工程修复处理和空洞探测的方案审查、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13、驻地办应掌握本标段安全生产状况,对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驻地专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驻地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会同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同时驻地办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作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跟踪承包人按照“四定”落实整改,对于承包人敷衍或屡教不改的行为,书面上报业主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四定:
指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定复查);
14、驻地办应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档案资料、台账,进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建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台账。
八、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安全第一,安全是一切生产的保证,没有安全,质量、工期就无法保证。
特别是该工程规模较大,项目多,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差,地面建筑及地下管线多,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又要确保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安全,安全管理工作更为突出。
在该工程监理中,驻地办把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及青岛市安全管理规定等为依据,加强安全管理。
(一)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驻地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驻地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⑶在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驻地监理部。
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驻地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四)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⑴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总监办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起重机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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