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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推优填写规范汇编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相关填写规范
汇编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O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西南政法大学团员证填写规范1
第二章西南政法大学入团志愿书填写规范3
第三章西南政法大学“推优”登记表填写规范6
第四章西南政法大学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填写规范8
第一章西南政法大学团员证填写规范
第一条【姓名】如实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第二条【民族】书写格式为XX族。
第三条【籍贯】根据本人户籍证明上的籍贯信息如实填写。
籍贯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市/自治州两级。
第四条【出生年月】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格式为××××年××月××日。
第五条【入团时间】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格式为××××年××月××日。
第六条【入团地点】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具体到市县。
第七条【入团单位】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具体到学校。
第八条【编号】由校团委统一编号,若为补办团员证则重新统一编号。
第九条【签发日期】以校团委统一签发时间为准。
是补办团员证的,签发时间为补办时间。
第十条【注册时间】由团籍注册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统一填写,新团员注册时间与入团时间一致,补办团员证团员按照补办时间填写。
第十一条【注册意见】由注册组织统一在注册后加盖注册章。
第十二条【转出】由转出团组织根据转出者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如因毕业则填写“因毕业”,团费交至时间同转出时间,并加盖校团委公章。
第十三条【转入】由转入团组织根据转出者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时间同本次注册时间,并加盖校团委公章。
第十四条【团内奖励】由获得奖励时所在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无团内奖励则本栏不填。
第十五条【备注】本栏填写除上述内容以外的未尽事宜,如果有补办团员证标明“补办”并注明补办时间。
第十六条【离团手续】本栏由办理离团手续的团组织统一填写并加盖团组织公章。
团员的年龄上限为28岁,超过该年龄未办理离团手续的视为自动离团。
第十七条以上各条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体工整,态度端正。
本填写规范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校团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1日
第二章西南政法大学入团志愿书填写规范
第一条【姓名】如实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第二条【民族】书写格式为XX族。
第三条【出生年月】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格式为××××年××月××日。
第四条【籍贯】根据本人户籍证明上的籍贯信息如实填写。
籍贯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市/自治州两级。
第五条【职业】在职人员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本校在读学生一律填写“学生”。
第六条【照片】自行粘贴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如没有小二寸可用一寸照片代替)。
第七条【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本人身份证如实填写。
第八条【单位】在职人员根据本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本校在读学生填写所在院系、班级。
第九条【现居地】根据本人情况准确真实填写,本校学生统一填写为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
第十条【本人经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本栏填写个人简历,格式为××××年××月至××××年××月,要求从小学写起。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本栏填写个人简历,格式为在××(地方)××(单位)担任××(职务)。
证明人:
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
在职人员所填证明人可以是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在读学生所填证明人可以是所在学校校长、辅导员、班主任或同学。
第十一条【何时何地何原因受何种奖励】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不得擅自杜撰,如无奖励则注明“无”。
第十二条【何时何地何原因受何种处分】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不得瞒报、虚报,如无处分则注明“无”。
第十三条【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若无问题则注明“无”。
第十四条【入团志愿】本栏填写个人入团志愿,要求从对团的认识、入团目的、个人表现等方面说明,须情况真实、不得抄袭。
第十五条【入团介绍人意见】每位申请人要由两名介绍人介绍入团。
介绍人资格:
入团介绍人本身须为团员、预备党员或党员。
姓名:
由介绍人根据个人真实情况自行填写。
单位:
由介绍人根据个人真实情况自行填写所在团支部。
入团介绍人意见:
由入团介绍人根据申请人实际表现本着对团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慎重填写。
第十六条【支部大会决议】本栏由支部书记根据支部大会具体情况如实填写。
若通过则有书记填写“同意”并签字。
第十七条【上级机关审批意见】本栏由校团委审核填写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备注】本栏填写上述内容以外的未尽事宜,如果有补办情况则标明“补办”并注明补办时间。
第十九条以上各条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体工整,态度端正。
本填写规范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校团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9日
第三章西南政法大学“推优”登记表填写规范
第一条【姓名】如实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第二条【出生年月】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格式为××××年××月××日。
第三条【所在系(院、部)年级、班级】书写格式为××学院××级(××专业)××班。
从校级学生组织中推优的也要如实填写院系、年级、班级,不得在该栏填写所在组织。
第四条【民族】书写格式为XX族。
第五条【政治面貌】一律填写“团员”。
第六条【职务】如实填写本人在所推优组织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
第七条【递交入党志愿书时间】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递交入党志愿书时间须为推优通知下发前三个月以前。
第八条【学期成绩】科目:
所填写科目按照先填写必修课再填写限选课的顺序填写。
本栏共设九项,公选课不在本栏所填范围之内。
若该学期所修必修课和限选课科目不足九门可有空栏,若多于九门可选择填写。
成绩:
所填成绩按各科真实成绩如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
平均成绩:
以所填科目、成绩按照平均分=所填成绩总分/所填成绩的科目数自行计算。
第九条【主要表现情况】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如实填写。
第十条【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应到人数:
应到人数为其所在团本支部的总人数;
实到人数:
实到人数为支部大会真实到会人数。
赞成人数:
根据其在所在团支部大会的真实得票数如实填写。
第十一条【团支部意见】本栏由其所在团支部书记填写“同意”并签字。
第十二条【团总支意见】本栏由其所在团总之书记填写“同意”并签字。
从校团委直属团支部推优的,该栏不必填写。
第十三条【分团委意见】本栏由其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填写“同意”并签字。
从校团委直属团总支和团支部推优的,该栏不必填写。
第十四条【校团委意见】本栏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填写“同意”并加盖校团委公章,任何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填写。
第十五条以上各条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体工整,态度端正。
本填写规范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校团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日
第四章西南政法大学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填写规范
第一节组织基本信息
第一条【团组织代码】各学院团委的团组织代码根据校团委规定填写。
各学院下属各级团组织的团组织代码由各学院制定,下级的“团组织代码”在上级原有的代码上向后递增三位数。
第二条【团组织简称】规范录入各团组织简称,要求能被简单辨认且简称不得超过二十五个字。
第三条【团组织名称】规范录入各团组织名称,要求名称完整且名称不得超过五十个字。
第四条【组织类别】学院团委选择【团委】,年级团总支选择【团总支】,班级支部选择【团支部】。
第五条【单位所属行业类别】选择【公立学校】。
第二节团干部信息录入维护标准(Excel模板适用)
第六条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须按要求录入该部分信息。
第七条【姓名】如实录入该团干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团干部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该项必须填写。
第八条【身份证号码】如实录入该团干部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
若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如实填写。
该项必须填写。
第九条【民族】选择该团干部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该项必须填写
第十条【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干部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且不是党员的团干部选择共青团员。
该项必须填写。
第十一条【全日制教育学历】如实录入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名称,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西南政法大学所有在读本科生应录入【高中】,硕士研究生应录入【大学本科】。
该项必须填写。
第十二条【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录入该团干已毕业教育机构名称,该项可不填写。
第十三条【在职教育学历】录入该团干已获得的在职教育学历。
该项可不填写。
第十四条【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录入该团干已获得的在职教育学历证书的教育机构。
该项可不填写。
第十五条【团内现任职务】如实选择该团干在同级团的委员会内的现任职务。
该项必须填写。
第十六条【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如实选择该团干部是否担任同级党委(支部)的党委(支部)委员、候补委员。
该项必须填写。
第十七条【任现职年月】按公历录入该团干开始任职年月,格式为六位阿拉伯数字连写如201109,表示2011年9月.该项可不填写。
第十八条【任现职方式】可按实际情况选择组织任命或选举产生。
该项可不填写。
第十九条【职务级别】选择该团干部现任职务的级别,包括局级及以上、处级、科级、科级以下。
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条【是否专职团干部】专职团干部指干部所占编制为本级团组织编制,且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事团的工作。
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一条【办公电话】规范录入。
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二条【移动电话】规范录入该团干移动电话号码。
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三条【电子邮箱】规范录入该团干电子邮箱地址。
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四条【备注】该项不可填写任何内容。
第三节团员信息录入维护标准(Excel模板适用)
第二十五条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全日制教育学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备注等栏:
参照团干部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第二十六条【入党日期】按公历录入入党年月,格式为六位阿拉伯数字连写如201006,表示2010年6月.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七条【入团年月】按公历录入入团年月,格式为六位阿拉伯数字连写如201006,表示2010年6月.该项可不填写。
第二十八条【团员所在领域】选择该团员主要从业领域,学生团员选择“学校”,无业人员或从业领域不在候选范围之内的选择“其他”。
该项必须填写。
第二十九条【是否在本县区从业】选择该团员是否主要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所处县区(即重庆市渝北区)范围内从业。
第三十条以上各条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体工整,态度端正。
本填写规范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校团委组织部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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