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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国土资党发14号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014
关于上报《突泉县国土资源
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
盟国土局:
现将《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件:
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此页无正文)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国土资源整治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党发[2010]45号)和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党组《兴安盟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土资党发13号)文件精神,制定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切实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易发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和防范机制,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着重纠正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制约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0年11月至12月)
1、重点抓好认真组织学习动员。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要按盟局和县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马馼、徐绍史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自觉地投身到“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中。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局党组成立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
局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
(二)自查自纠(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组织动员全系统干部依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着重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政风行风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盟局的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的安排。
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完善网络举报平台,确保人民群众举报通道畅通。
(三)建章立制(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
1、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1)规范土地使用权市场。
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违规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的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平、不对称的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有形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
严格土地出让后监管,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必须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加快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
深入治理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矿业权的问题。
(3)切实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国土部门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我局要认真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2、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1)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围绕土地使用权审批、矿业权监管、土地整治、征地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调查评价、执法监察等方面,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可能发现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围绕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切实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2)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
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一是在土地矿产报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二是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业权评估和出让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作,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四是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议案谋私,有案不查、隐瞒不报、执法“防水”的;五是越权审批采矿权,或临时设立采矿权的;六是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
(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重点查处十类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二是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等行为;三是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在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六是虚报耕地复垦数量和倒卖耕地指标的行为;七是在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八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有偿出让、转让、储量评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贿受贿行为;九是擅自减免或缓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规费的行为;十是套取专项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行为。
3、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1)坚持市场取向,坚定不移地转变管理职能。
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把不该管、管不了的事坚决交给地方、市场、社会和中介,加快从重微观向宏观、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制度设计的转变。
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力度。
(2)突出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规范权力运行。
进一步推进土地和矿产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要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各股室队和各分局负责人和管审批、管预算、管项目、管执法、管人事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要加大交流的力度。
(3)运用现代手段,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务公开。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遥感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管理及海域利用监管于一体的全区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内容,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并大力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充分利用“一张图”管地、管矿,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各地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责任追究,坚定不移地落实廉政规定。
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
对在本系统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局党组要约谈各股室队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个人要向局党组作出说明。
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纠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汇报(2011年11月至12月)
2011年12月1日前上报“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主动作为。
要深刻认识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主要领导要讲政治、讲大局,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客观原因回避矛盾,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针对工作的进度,组织开展经常化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搞好协调联动。
本部门在“两整治一改革”中,要多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把“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工程建设治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四)注重统筹谋划。
本部门要通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来解决问题、促进业务工作,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
做到既要深入排查问题,敢于揭摆问题,不避短、不护短,认真整改;又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广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在开展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
突泉县国土资源系统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丁杰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福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陈德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恩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甄诚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李福顺(兼)
副主任:
常国华后勤办副主任
李冬土地利用股股长
齐欣监察大队大队长
袁英龙矿政地环股股长
刘辉储量地勘股股长
赵英春政策法规股股长
1.综合组(设在人秘股)
组长:
李凤敏
成员:
邱竹明王秀丽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起草领导讲话稿及工作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件,编写简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土地市场治理组(设在土地利用股)
组长:
李冬(兼)
成员:
郑晓峰李丹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土地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规范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的相关规程;了解掌握土地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3.矿业权市场治理组(设在矿政地环股)
组长:
袁英龙(兼)
成员:
王立宏李华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矿业权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规程;了解掌握矿业权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4.深化改革研究组(设在政策法规股)
组长:
赵英春
成员:
邱竹明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5.案件协查组(设在监察大队)
组长:
齐欣(兼)
成员:
李虎郑玉铭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信息统计汇总上报;拟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实施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6.机关组(设在后勤办公室)
组长:
常国华(兼)
成员:
王玉张志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开展“两整治一改革”相关的会议、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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