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9861791
- 上传时间:2023-07-27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17KB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x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
(1)
1、无群体性事件。
2、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3、无人参与邪教组织。
4、全年无火灾事故。
5、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6、全年无教职工犯罪。
7、积极支持公安保卫部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保卫部门做好侦破工作。
8、加强对后进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转化率为100%。
9、加强对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调解率为95%以上。
10、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8%。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坚持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按责任书逐条定量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记分)。
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
(2)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送的范围
重大事项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与学院利害相关的各种正面、负面的重大事项,主要范围包括:
1、院属各部门、系、部贯彻落实学院党政决定、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院属各部门、系、部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事安排等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调整和改革方案;
3、院属各部门、系、部承办主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及活动;
4、院属各部门、系、部邀请上级领导、兄弟院校领导和著名学者来校;
5、院属各部门、系、部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院属各部门、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7、院属各部门、系、部发生的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
8、院属各部门、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差计划;
9、其它要求报告和有关单位认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
10、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
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11、因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院或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12、国际国内政治事件在学生中引起的不正常反应;
13、学生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学生死亡事故、学生受伤事件;
14、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件报送的程序
重大事件报送分为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和相关部门之间对事件处理的情况通报。
1、汇报制度
院属各部门、系(部)要建立信息员制度,信息员为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人员,院属各部门、系(部)负责人为重大事件报送的责任人。
事件发生后,一般情况下,由信息员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再由本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主管院领导报告。
对涉及学院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第一发现人(指首先发现情况的学院教师和学生),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或院级领导报告。
2、情况通报制度
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和各接报领导之间建立的有关事件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及时通报。
重大事件发生后,接报人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概况向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通报,事后将现场处理情况向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通报,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根据事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
三、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
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四、重大事件报送的时限
对于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
五、重大事件报送的内容
负面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正面重大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主要内容。
六、责任追究
凡对学院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对发现而不汇报、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3)
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学院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的重要性。
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努力减少
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人民内部矛盾对学院稳定的影响;
二、要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学院党政领导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稳定的结合点、着眼点。
对涉及侵害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定期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
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对排查出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报告。
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学院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稳定因素需即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四、要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订处置群体事件的预案。
对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发生后,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师生提出的各类问题,尽力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控制事态,防止发展蔓延。
同时,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要严格落实“保稳定、保平安”责任制。
对责任制不落实,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不及时报告,或不按本《矛盾纠纷排查作制度》的规定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究领导责任。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4)
1、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定期进行学院治安形势分析,掌握校园治安动态,更好地维护学院治安秩序。
2、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3、如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召开;
4、排查本单位治安隐患并研究对策;
5、通报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工作例会制度(5)
1、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保卫处)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
2、每月(正常工作日)的第一个周一召开一次全体人员月评会议;
3、每季(正常工作日)的第一个周一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季度小结会议;
4、每半年(正常工作日)的第一个周一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半年总结会议;
5、年终(正常工作日)的第一个周一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年终总结考评工作会议。
通报讲评制度(6)
对学院各部门、系(部)的综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评议总结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通报的内容主要有:
1、学院各部门、系(部)的综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2、上级部署的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的事故隐患情况;
4、学院各部门、系(部)的综治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检查督办制度(7)
为使学院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督办检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有效的督查,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学院党委和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督办检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院属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督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来抓督办检查工作,并将其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为督办检查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支持有关督办检查人员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督办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党政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院领导依据有关文件、指示、会议决议作出的具体工作;学院师生来信来访有关事项的处理、回复;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中有关事项的督办检查等。
四、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尽快办理;查办件一般应在一周内报结果,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及时请示。
有关领导在交办事项时,要明确任务、时限。
五、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都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各项具体工作应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操作与运行,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六、凡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督办事项,应注意上下沟通、左右配合、有主有从,共同完成督办检查事项。
七、对在督办检查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拖延不办、无理拒办、延误时间、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级的秘书机构,负责协助院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工作,在有关事项的督办检查中,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搞好促办、交办、协办与检查落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 经济管理 干部学院 校园 治安 综合治理 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