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 文档编号:29856693
- 上传时间:2023-07-27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46.08KB
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
1.1.公司经理
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议,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法律责任。
1.1.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1.1.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外包队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1.4.严格审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其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1.1.5.公司设安全科,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察工作。
1.1.6.在同下级单位或项目签定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1.1.7.遇有特大、重大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成员,做好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2.公司总工程师
1.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1.2.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1.2.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2.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1.2.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2.7.指导和参与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1.3.公司主管生产负责人
1.3.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3.4.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1.3.5.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1.3.6.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制度,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1.3.7.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1.3.8.组织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1.4.公司总会计师
1.4.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4.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1.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1.4.4.分公司经理
1.4.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1.4.6.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1.4.7.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1.4.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领导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4.9.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4.10.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1.4.11.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4.12.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4.13.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4.14.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4.15.本单位的安全费满用足安全防护要求。
1.4.1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4.17.及时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1.4.18.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4.19.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1.5.分公司总工
1.5.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1.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5.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并主持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1.5.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1.5.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5.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1.5.7.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5.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1.5.9.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5.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5.11.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5.12.协助分公司经理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5.13.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5.14.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1.5.15.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见附表。
1.5.16.积极协助经理、书记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1.5.17.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5.18.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6.分公司安全员
1.6.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6.2.积极协助经理、书记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1.6.3.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1.6.4.协助经理、书记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6.5.审查和验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6.6.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6.7.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6.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1.6.9.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6.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6.11.监督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6.12.协助分公司经理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6.13.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7.项目经理
1.7.1.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7.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7.3.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1.7.4.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
1.7.5.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7.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7.7.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7.8.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
1.7.9.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1.7.10.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1.7.11.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1.7.12.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7.13.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8.项目安全员
1.8.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8.2.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1.8.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8.4.审查和验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8.5.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8.6.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8.7.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8.8.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8.9.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8.10.监督班组上的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9.项目技术负责人
1.9.1.对工程项目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9.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认真编制其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的工人都应签字,履行签认手续。
1.9.3.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9.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1.9.5.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1.9.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1.9.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1.9.8.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1.9.9.同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9.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9.11.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10.施工员
1.10.1.直接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10.2.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1.10.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要认真编制其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的工人都应签字,履行签认手续。
1.10.4.同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10.5.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1.10.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10.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11.班组长
1.11.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1.11.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1.1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1.11.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1.11.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1.11.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12.班组兼职安全员
1.12.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
1.12.2.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
1.12.3.督促检查本班组成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12.4.经常对本班组所使用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
1.12.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1.12.6.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1.13.工人
1.13.1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安全纪律。
1.13.2认真学习并熟练本工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抵制他人违章,对本工种安全负责。
1.13.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13.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1.13.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3.6发现工伤、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制
2.1.1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负责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1.2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1.3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1.4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待遇标准、制度,并监督执行。
2.1.5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2.1.6参加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鉴定。
2.1.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中小型机械工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2.1.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对有严重隐患的机械、设备、架设工具有权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2.1.9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或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
2.1.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1.11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2.1.12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2.1.13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经营承包或经济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2.1.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2施工、生产、计划部门
2.2.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2.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2.2.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2.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2.3技术部门
2.3.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3.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
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2.3.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2.3.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2.3.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2.4.劳动、劳务部门
2.4.1.对职工(含外包队工人)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
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队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4.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2.4.3.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4.4.参加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5.材料部门
2.5.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及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5.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带及漏电保护器的采购,要经过安技部门审定认可后方可购买。
2.5.3.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加强对防火防爆物品的发放和回收管理工作,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2.6.财务部门
2.6.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6.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2.6.3.在签定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2.6.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2.7.人事部门
2.7.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7.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7.3.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7.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8.保卫消防部门
2.8.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8.2.制定年、季、月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