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马龙区交通运输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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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马龙区交通运输局
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由于马龙县于2018年5月完成改县设区工作变更为曲靖市马龙区,马龙县交通运输局名称更为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
但“三定”方案还未改更,故按原单位名称说明主要职能。
马龙县交通运输局含马龙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马龙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马龙县路政大队三个单位。
马龙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主要职能: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监管;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马龙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编制马龙县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承担全县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负责全县县道的养护质量及路政管理;指导监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检查、监督乡、村道养护质量;整理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基础信息资料。
马龙县路政大队主要职能是:
马龙县路政大队主要职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发展公路事业,为公路畅通提供路政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
公路路政管理、公路行政执法、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巡查及超限运输管理。
(二)2017年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本级本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固定资产投资。
2017年区下达给我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5个亿,1至12月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5776亿元,占考核目标2.5亿元的103.1%。
与去年1至12月份完成投资数1.37亿元同期相比增88.15%。
2、道路运输管理。
2017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计划在2016年完成数31820.4万/人次、吨公里的基础上增幅20%为38184.48万/人次、吨公里,今年1-11月预计完成39060.18万/人次、吨公里,占考核目标的102.29%,比去年1-11月32542.4万/人次、吨公里增了20.03%。
3、农村公路建设。
2017年改建提升农村公路26条171.08公里,其中县道2条46.979公里,乡村道24条124.101公里。
4、高速公路建设。
(1)、宣曲高速公路建设。
一是该项目起点位于翠山隧道出口位置,止于大瓦仓村西北侧,主线长6.599公里,路基宽33.5米,估算投资约9.2亿元。
2015年10月2日启动征拆工作,于2015年11月2日开工,截止2017年12月28日,累计完成投资5.24亿元,其中:
2016年完成投资2.84亿元,2017年1-12月完成投资2.4亿元。
现已全部完工。
二是马龙联络线(大瓦仓至昌隆铺)起点与宣曲高速止点变更段终点大瓦仓顺接,止于马龙县通泉街道昌隆铺。
2017年1-12月完成投资14.96亿元。
现已全部完工,于12月30日通车。
(2)、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开展征拆前期工作。
(3)、加快推进陆良西桥至大庄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对接。
5、道路交通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6、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省交通厅和市局下达给我单位2017年的通村油路预计划,我单位2017年计划修建的公路里程为169.082公里,预计总投资1538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5710万元,地方自筹9673万元。
马龙区路政大队本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发展公路事业,是公路路政管理的核心。
在超限运输管理上,依法依规开展治超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做到路面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路政大队每天坚持上路巡逻,并对全县每条公路的路产路权进行管理,对路产路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共查处侵占路产路权案件120起,立案查处5起:
其余案件当场处理,肇事者自行恢复,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清除路面堆积物100余起,有效的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
确保了2017年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为治理超限车辆绕行县道,根据县治超办安排我单位与相关部门开展多次联合治超,重点是马大公路,马章公路马过河至旧县段,主要以教育劝离为主,共检查超限车1000余车次。
马龙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本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的16字方针,围绕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中“管理好”、“养护好”这个目标要求,积极探索适合马龙区农村公路实际的养护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具体完成马龙至纳章、小海子至海沿河、纳章至龙洞、纳章至大庄、月望至蒿子冲、中挪线等共13条县乡道167.794公里的县道养护工程。
完成预防性养护灌缝33323.8米,热油冷料层铺法养护路面112365.98平方米的养护,共投资570余万元。
优良中等路率达标,县道为86.15%,乡道77.5%,村道:
70.4%。
排查并治理竹双线、黄普线、马纳线、撒张线、岔小线、纳大线、官小线、马鲁线等8条公路的十余处安全隐患及水毁,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排除并治理安全隐患及水毁修复预计共投入养护资金46.5万元。
“五小工程”建设投入8.96万元,完成震荡标线141.3平方米,标线减速丘103.25米,道口标桩76个单柱式交通标志20套,爆闪灯一盏,沥青混凝土减速丘8米。
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马过河至张梅山公路、月望至蒿子冲公路安保工程,养护文明示范路县道2条48.835公里(马龙县城至旧县、撒依河至张安屯)、乡道3条12.299公里(小龙潭至巫洞、角家至车章、黄坡至老角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由于马龙县于2018年5月完成改县设区工作变更为曲靖市马龙区,马龙县交通运输局名称更为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
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分别是:
1、马龙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马龙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3、马龙区路政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
其中:
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35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3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收入合计522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8.27万元,增2.5%,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本级财政对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投入力度增加,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433.55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997.3万元,占总支出的18.35%;项目支出4436.25万元,占总支出的81.65%;上年支出合计5503.75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1619.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42%;项目支出3884.72万元,占总支出的70.58%。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21.7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分析:
上年有部份保民生项目支出调入至基本支出科目核算,本年减少了此类支出。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551.53万元,增加14.2%,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本级财政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马龙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7.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有部份保民生项目支出调入至基本支出科目核算,2017年减少了此类支出。
本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6.25万元。
与上年3884.72万元对比增加551.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本级财政对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投入力度增加,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农村公路管养投入360万元。
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416.7万元,其中中屯至张安屯县级配套97.2万元,王干线县级配套319.5万元;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投入3102万元。
宣曲高速公路征拆工作经费支出75.55万元,非集中连片农村公路建设支出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上年收入合计522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8.27万元,增2.5%,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本级财政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主要用于:
路政大队非税收入返还用于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支出。
2.教育支出4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
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
主要用于本部门离休人员的的离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
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5、农林水支出4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
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中屯至张安屯县级配套97.2万元,王干线县级配套319.5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47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2%。
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投入的中央车购税补助3102万元。
宣曲高速公路征拆工作经费支出75.55万元,非集中连片农村公路建设支出5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46.11%。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4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由于财政困难没有拨付到位导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4%。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7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93.97%;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6.0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
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
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
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7.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上年有部份保民生项目支出调入至基本支出科目核算,本年减少了此类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工资支出51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7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公开06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马龙区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746.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97万元,固定资产646.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3万元。
本年没有资产处置,资产使用收入-房租收入0.54万元(已缴国库)。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6.08
97.97
646.88
440.73
95.41
110.74
1.2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万元,其中本级6.12万元,路政0万元,地方公路管理段2.61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实际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即《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
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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