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闻学的研究现状及下一步研究课题的设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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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学的研究现状及下一步研究课题的设想
我国新闻学的研究现状及下一步研究课题的设想
1992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轨道,最初数年,由于太多的现实问题遮蔽了研究者的视线,新闻理论一度被忽略,研究相当零散。
最近几年,开始呈现新闻理论研究“回归”的趋势,因为对许多具体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只能建立在理论研究深化的基础上。
对理论思维的回归,也借助了新闻传播学博士生和硕士生数量迅速扩大的外部原因。
他们限于条件和经费,在抽象思维方面发展的较多;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入门的研究人员,首先的训练也应该在这个领域。
于是,诸如新闻事实、新闻价值、客观性、新闻真实等等,面临新的环境,再次被提出讨论。
传统的关于性质任务的认识,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前提下,变得多样化了。
传播学研究中一些较著名的假设,无形中为新闻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和方法。
各种涉及当前实际工作的热门话题,也持续数年,常说常新。
下面是对近年新闻学研究情况的概述:
1,对新闻传播现象本身的研究
对新闻传播现象本身的研究,这几年主要围绕着区分新闻与宣传展开的。
近年新闻学界展开的“用事实说话”是否新闻写作规律的讨论、2003年年末纪念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发表60周年的学术会议,深化了对于新闻、宣传涵差异的理解。
有的文章认为,新闻与宣传的不同点在于:
宣传重符号,新闻重信息;宣传要反复,新闻重新意;宣传重观点,新闻重事实;宣传重时宜,新闻重时效;宣传重操纵,新闻重沟通;宣传有重点,新闻讲平衡。
对新闻和新闻传播业的认识,近年也从不同角度得到较多的论证。
一般地说,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
然而,有的文章指出,新闻只是为社会上某些具有吸引力的事件提供了传播渠道。
作为叙事的新闻,它的本质是透过“知晓”以获取知识,而历史属于理解性的知识畴。
“新闻→历史”的简单转换关系忽略了不同学科主体的差异。
关于这方面的文章有一些,不算多。
有几本标题为“新闻理论”的书,基本是用政治套话编织的,学术价值有限。
保军的《新闻事实论》(新华2001年版)对新闻事实的探讨较有深度。
2,新闻真实问题研究
近年最为集中的新闻理论话题是新闻的真实性,文章很多,但没有出版专著。
这个老话题重新成为研究对象,一个直接的原因是利益驱动下的假新闻泛滥。
有的文章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假新闻的泛滥,即社会假冒伪劣成风的环境、存在假新闻流通的市场、假新闻制造者适应了受众的某些接受心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欠缺。
基于过去一些假新闻被告上法庭的“教训”,现在的假新闻往往无特定指向,它不以侵害当事人为目的,以假人物、真的点和假的小地点(通常乡以下的小地点是假的)为掩护,编造煽情、轰动的容(有的格调还很高)以骗取利益。
有的文章认为,普通受众对这类假新闻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拥有诉权,因为受众购买报刊这一交易行为构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对其质量的主要要求便是真实性。
普通受众对媒体容真实性问题起诉的意义在于,它提出了一个全新的问题:
如果媒体造假,非报道指涉对象可以起诉它。
至少这类假新闻侵害了受众的“一般人格权”。
当人们看到新闻故事感动得流泪,而事后发现是假新闻,无疑当事人感情上受到伤害。
这是对公民的欺骗和精神侵害,对人的极大不尊重和蔑视,而保护人格权是民法的基本理念。
关于新闻事实本身,有的文章谈到,如果新闻真实还要从价值的层面去思考,就会将真假的判断渗透到基于利害关系的价值判断。
不同涵的判断绞合在一起,使人们对事实真实不真实这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变得复杂化起来。
这种思维模式的特点要求价值判断统领事实认识,融事实判断于价值判断之中。
还有的文章认为,新闻要努力追求法律层面的真实,防止采用无可证实的事实、取证不当的事实、证据存疑的事实。
现在关于科学的报道中出现假新闻的比例在增大。
有的文章指出,出现这类假新闻的主要原因是对科学的误读。
主观性误读表现在对权威的习惯性服从,缺乏追究真相的意识,更缺乏对真相追究者的尊重和褒扬。
客观性误读表现在偏重科学事实的应用性和轰动性,新闻的叙述语言歪曲了科学语言。
大多数科学报道是可以避免误读的,这就要求对科学语境的了解,并通过在符号的解读方面与科学界的协商解决问题。
3,新闻价值研究
关于新闻价值,有的文章认为,这是一种认识价值,是指新闻事实与人们原有认识之间的差距,差距越大,新闻价值就越高。
但是人们的认识在变化,某些熟悉的事实中与众不同的情况、熟悉事实数量的明显变化本身,都可能具有新闻价值。
有的文章对新闻价值给出一个新的定义:
新闻价值是新闻传播过程中,活动主体(传者、受众)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
还有的文章认为,由于当代社会生活类新闻大量进入报道、新闻来源发生了变化、构成新闻的因素扩大了、新闻需要解决大量社会问题等四个原因,构成现代新闻的价值因素应当是:
获知价值、激励价值、获益价值、娱乐价值。
与强调新闻价值相反,“反新闻价值”的新闻选择标准在新形势下也得到论证,强调以“亲社会意识”校正以往的选择标准,反对新闻传播中对弱势群体的歧视。
关于新闻价值的著作,2003年出版了保军的《新闻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较深,但从哲学认识论角度研究,令人感到晦涩难懂。
4,新闻法治研究
随着我国近年的急遽扩,与社会发生的矛盾冲突也增多了,呈上升趋势的“新闻官司”刺激了与法的研究。
由于许多问题处在意见很难统一的职业道德层面,讨论颇为热烈,涉及新闻侵权的各种情形、与相关的著作权问题,以及隐性采访的合理性、“新闻策划”的理解、新闻损害、记者特许权、采访权的法律依据、隐匿权、更正与答辩权等等具体话题。
部分法学家参与这方面的讨论,使得传统新闻学微观新闻法治研究方面得到强化,但宏观的新闻法研究,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近年讨论较为集中的是隐性采访中的法律问题。
多数学者的文章认为,目前偷拍偷录几乎被运用于一切被拒绝采访的情形,说明的守法意识淡漠。
这种采访应是极为偶然的,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方考虑使用,而且要经过领导层的批准和责任程序。
徐迅著《暗访与偷拍——记者就在你身边》(中国广播电视2003年版),就这个专题做了深入的研究。
关于记者采访权的讨论,也是近年的一个热门话题,有的文章认为,记者的采访权是与生俱来的,当他们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担负起发布新闻的责任时,便拥有了采访的权利。
另一种意见认为,采访权在中国没有作为一项授权性规在法律上加以规定,它是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中延伸出来的。
新闻工作者是公民,他们和他们所在的媒体是服务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为满足公民的表达权和知情权才拥有采访和批评的自由权。
记者不享有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的特权。
近年提出的“新闻损害”概念,从法治视角对日常报道中由于新闻业务的不熟悉或工作的不谨慎,无形中产生损害当事者的各种情形,做了理论阐述。
有的文章总结了以下情形:
新闻写得越细,越透明,差错越大;经济报道中些微的差错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害;进行式报道中报道不及时造成对当事者的损害;报道中传统的绝对化判断对当事者造成的损害;由于错误地正面报道了违规经济行为造成的社会性损害;中发生的损害扩大化问题等等。
5,舆论监督研究
舆论监督的研究可以视为新闻理论的一个话题,也是近年的一个热点,文章很多。
学术性文章集中讨论的是对舆论监督本身的认识,以及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问题。
有的文章认为,鉴于我国特殊的媒介体制,舆论监督是作为党和政府管理、领导职能的延伸和补充发挥作用的,现在舆论监督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原因在于我国各级权力组织的职业化水平较低,一方面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面又在无节制地扩权力。
同时,某些媒介的职业化水平也不够高。
有的文章强调,舆论监督是一种软监督,决不可依靠言词的尖锐和态度的激昂来解决问题,更没有对监督对象惩罚的功能。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较多的文章谈到这种监督与司法的关系。
有的文章认为,舆论监督代表的是一种公权,媒介断不可将确保公权行使建立在牺牲私权的基础上;同样,公民也不可以维护私权为由,阻挠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与公正司法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需要调处矛盾,建立平衡标准。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二者在现实社会中既统一又矛盾,因而为新闻学界所关注。
有的文章谈到,二者的关系存在两种情形:
技术性层面,舆论监督在司法没有遵照法理运行、发挥其“正义”的功能时,可以形成改变和消除不公正的压力;而报道事实若不公正则会影响司法的不公正。
在制度层面,有时一些案例是司法自身操作的政治性和行政性造成的,而新闻报道往往对此欢欣鼓舞,认为是领导重视,无形中助长了人治。
还有的文章认为,深究二者产生矛盾的原因有五:
二者的职业特征不同,工作时效要求不同,使用的语言特点不同,认定事实的依据不同,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这方面的研究专著尚缺,但有两本论文集不错,即展江主编的《中国社会转型的守望者》(中国海关2002年版)和《舆论监督紫皮书》(南方日报2004年版)。
有一本学术水平较高的涉及舆论监督的专著,即侯健著《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大学2002年版),侧重点在名誉权方面。
6,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规研究
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的研究,主要困难在于我国业在许多方面普遍地而不是个别地违背国际业界公认的职业准则,在难以得到我国业公认的情形下,研究文章有一些,但研究本身处于尴尬中。
有的文章谈到,的违规行为,半数以上表现为或记者的职业角色与利益的冲突,即作为社会公器的角色与市场竞争主体角色的冲突。
因而,需要强化新闻专业主义。
有的文章认为,要健全有效的自律机制,如果通过社会他人来执法和监督,成本大到不可能。
就关涉职业道德和工作规的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而言,这方面已经相当全面,对绝大多数业的和违规行为都有明确的禁止性要求。
另外,自1991年起就由全国记协制定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现在缺少的是执行和监督机制。
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是从业人员对其自身的控制。
以自律求自由,可以为赢得较多的有弹性的活动空间。
为了避免较多的他律,就需要更多的自律。
从长远看,一种行业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其职业行为才需要更多的由外部控制而非来自部的压力。
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它的职业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化而形成,从而每个个体能够在从业的过程中自觉担当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
由于一些违规的记者行为现在不但不被认为有问题,反而有人写文章总结“经验”,因而关于职业精神文章虽然有一些,但不算多。
书只有少量教材性的,基本是描述性质,水平有限。
倒是正面显示偷拍偷录如何成功的两本书被报纸连载,传播较广。
7,电视研究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电视(包括卫星电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是空前的,积累了较多的财富,因而新世纪初电视研究方面得到了相当的资金。
这一措施产生了效果,研究项目上马较快,成果数量也很多,包括许多成套的丛书。
声像传播的研究比重,在新闻学研究中陡然上升,关涉的研究容包括频道专业化、广电业集团化、制播分离、电视节目形态、节目质量评估、节目主持人制度,制片人制度、收视率,以及许多具体节目的评价性研究(几乎全是赞扬性质的)等等。
现在的问题在于,研究容分散,总体深度不够。
相当多的研究者处于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将问题上升到理论的层面,尚需要丰厚的知识功底和深刻的理论思维。
研究话题的分散,则是另一个明显的问题。
鉴于电视业面临的体制改革,有的文章认为,中国电视面临六大变化趋势:
电视机构由单一经营型趋向多元经营型、经营方式由政府拨款趋向资本市场运作、传播观念由平面的宣传理念趋向立体的传播理念、传播方式由综合频道趋向专业频道、传播思维由趋同思维趋向另类思维、传播文化由宣传中国文化趋向中西文化交流。
还有的文章认为,中国电视面临的三大矛盾是:
电视业的公益服务和赢利性经营的矛盾、电视传播的价值取向把握中的矛盾、“小而全”的以往体制与社会大生产型现代化经济格局的矛盾。
因而电视业需要进行三方面的改革:
减负增效,提升部经营管理的水平;体制创新,推进中国电视战略性重组;事业转型,渐进地实现产业化改造。
关于电视研究的文章多数属于经验之谈或口吻很像领导人报告,关于电视研究的书很多,多数是描述性的,学术成分有限。
8,经济研究
这是近年新闻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
现在多数与原来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党政机关在经济利益上开始分离,管理上实行任命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制。
这种体制上的悄然变化,刺激了经济的研究。
于是,资源配置不合理、条块分割和法规滞后三大“瓶颈”问题被提出,许多新问题要求得到回答,例如明晰产权、跨地区跨形态兼并、防止趋同竞争、核心竞争力、制播分离、有效发行、消费、娱乐策划、受众市场细分或专业化、媒介资本融入的等等。
新闻学界不得不在较快的时间涉猎经营管理。
问题的广度仍在扩展,但是深度不够,一部分“研究”带有总结经验的性质。
现在中国业发展的问题在于:
巨大的增量空间与业发展速度逐年减缓的落差;适应新形势的业宏观调控体系滞后于业的微观改革。
2003年的报刊业调整,在体制上的变动可以概括为“管办分离”,即报纸在人员上不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财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行上不得利用部门职权搞摊派。
“管”的机关通过任命主要负责人,对报纸的舆论导向负有监督职责。
关于集团化,除了许多具体的运作和管理文章外,有的文章同时认为,要从垄断竞争过渡到实力竞争,通过公平的竞争赢得更多的资源。
一位媒介集团经营负责人指出,当前媒体的竞争力不是体现在总收入多少、广告多少,其核心竞争力应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资产结构是否合理。
二是产品结构是否合理,以及市场占有率如何。
三是人才的结构构成。
广电媒体集团化是一个较新的具体话题。
有的文章认为,广电集团应以产权改革促进产业化,以资本重组推进集团化。
“经济”话题中较新的具体话题是“媒介资本”。
有的文章指出,我国媒体的发展需要资本的投入,它是一种成效明显的经营手段,可以盘活媒体的可经营性资产,激活媒体的无形资产,发挥其品牌优势,使媒体整体增值;在短期,可以迅速筹集产业发展的急需资金,提高媒体抗拒风险的能力;同时,这样做也便于实现行政调控。
另一篇文章认为,我国的媒体要通过资本经营手段实现高度产业化,明晰产权是必须跨过的一道门槛,否则,在产权主体缺位、产权边界模糊的情况下,我们将面临高额的交易成本。
在经营方式的探讨中,报纸的编营分离和广播电视的制播分离基本得到肯定,被认为是一种较好的促进媒体发展的模式。
为了使媒体尽快地适应市场,科学的媒体市场调研问题再次被提到研究的层面。
应对经济的新形势,文章很多,书已出版不少,有些还被视为畅销书,卖得不错。
但是,多数论著属于经验总结,知识处于大众经济学的层面;描述现象能够做到及时到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显得无力。
因而,虽然这方面的书虽然较多且很厚,在学术上能立得起来的,很难提出哪本来。
的经营是否应当成为新闻学研究的对象,目前存在不同意见。
9,网络传播研究
我国的网络研究上马很快,这与网络传播市场化有一定关系,市场需要以科学的名义开展广泛的公关活动和投入广告,而这方面知识的普及也需要不断地研究,提出新问题和新视角。
由于这个背景,这种网络传播研究本身无形中带有了替商人做嫁衣裳的色彩,匆忙之下研究的学术性,多少掺些水分。
现在关于网络传播的教材和著作已经很多,但是总体水平较浅,抄来抄去的现象较多。
教材基本上停留在技术操作层次,观点上有不少广告性表达,诸如“造成信息特权的崩溃”、“传播权利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得到真正的普及”、“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完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交流的伙伴共享与参与共存”等等。
所以,虽然网络方面的书越来越多,但是学术上有所创新,能够立得住的,暂时提不出来。
近年关于网络传播研究的话题开始呈现多样化、具体化,除了抽象的网络性质的研究外,其他话题均较为具体,例如网络新闻的发布、网络传播伦理、网络受众及网络调查方法、虚拟社交、网络与传统媒体的关系、媒体建设、网络文学和个人出版、电子商务等等。
有的文章从四个方面提出重新认识互联网,即网络是一种计算机网络、网络是一种媒体、网络是一种属于成员的虚拟空间、网络是一种商业平台。
关于传统媒介上网经营问题,有的文章提出,要防止对点击率的狂热崇拜,应该以更为准确的网页浏览率来评估传播效果。
还有的文章从宏观认识角度指出:
要防止技术成为一种超越人类主导的自主的力量。
一位记者总结道:
当一种新的传播媒体出现的时候,总会将其“神化”或“妖魔化”。
现在网络开始普及,这种神化或妖魔化应该消散了。
10,新闻业务研究
近年新闻业务研究的文章很多,但基本上停留在微观技术层面,很少学术上的进展。
教材出版较多,也多是换些例子,结构调整来调整去,较少新意。
其中较为厚重些的,如黄晓钟的《新闻写作思考与训练》(大学2002年版)。
关于深度报道的讨论,多少有些东西,但很难再深入,因为记者处于快节奏的应对中,难以写出有分量的理性报道。
根据以上对新闻学研究的回顾,下一步关于新闻学的课题,看来不宜过多地设置大而空的“紧跟快转”式的课题。
如果真的为学科建设着想,就应围绕一些新闻学的基本问题展开,深入下去,而不是泛泛地用常识性知识和生活经验来“解决”宏观的问题。
否则,可能完成了不少说起来很好听的“课题”,鉴定通过,也就变成了垃圾,几乎没有人看。
1,新闻真实研究
新闻真实是新闻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但是现在“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已经变成了套话,学界不能停留在这种比喻的水平上。
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更不是学术。
把新闻真实的要求归纳为一切必须完全真实,是不可能做到的。
新闻真实与时效要求相关,与记者的认识能力和认识倾向相关,与制度和新闻运作模式相关,与即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氛围相关,与传统的民族意识、信仰、社会意识形态都有一定的联系,与新闻源和受众接受时的误读也有关联,对真假的判断与价值判断、利益关系也紧密相关,这些绝不是一个“生命”的正面比喻或一个负面的“妖魔化”比喻能够说清楚的。
因此,仅仅一个新闻真实,就可能从不同的角度展开,这方面有异常丰富的实践资料等待整理和挖掘,关键在于研究者要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一定的新闻工作的实践体验。
例如,仅从新闻生产的运作模式,就可以感受到许多标准化的生产程序使得新闻的真实被打上了相当的折扣。
2,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研究
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也是新闻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由于有一个时期我们将这样的概念判断为“资产阶级”,因而至今在讨论之前还要说上一句“没有绝对的客观”之类的套话,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客观性的理念并非是哪个阶级造成的,而是伴随着19世纪以来哲学认识论关于事物可知的信念、新闻业的经济学考虑,以及传播科技的发展(例如照相术、电影、电视的出现)而逐渐形成的。
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个理念及其带来的客观报道方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为客观性理念指导下的新闻报道并不客观。
如果仅以这种结果就否定客观性原则,那么新闻真实就永远难以成立。
作为一种可望但不完全可及的目标理念,客观性原则确实应当成为一种新闻职业的追求,它作为一种评判新闻工作的原则,总是在为自己开辟着道路。
在这个意义上,客观性被称为新闻传播业的“一个不死的上帝”。
不要简单地看待客观性原则,把它作为新闻工作中诸多悖论的一个重要的永远不可能完全解开的悖论,这本身就是一种理论思维。
3,新闻价值研究
新闻价值也是新闻理论的基本问题,虽然文章有了一些,但专著仅见一本。
新闻价值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价值判断。
事实是客观的,而这种判断是主观的。
虽然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下,对同一事实的新闻价值判断会有所不同,但若在共同“不知”的情况下,人们对相当多的事实具有较为相同的“价值判断”。
这是“新闻价值”概念得以成立的基础。
价值是一种效用(使用价值),新闻价值对接受者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即时性信息效用。
它或满足对外部事物的好奇心和兴趣(单纯的获知、兴趣、认同感需要),或帮助新闻接受者对利益相关(物质利益、情感需要、安全需要等等)的事情作出决策。
对专业的新闻传播者来说,“新闻价值”是从满足接受者享用新闻信息效用的目的出发,选择事实、予以报道的职业衡量标准。
贯彻这个标准,有可能在最大的层面上拥有受众;同时,传播者也可以获得较多的交换价值或宣传效用。
然而,传播者满足接受者享用新闻使用价值是有限的。
从意识形态角度,相当多的宣传性要求压抑着传播者遵循新闻价值标准选择事实。
从市场角度,报道一个复杂的事实不如报道一个善恶分明的简单事件;与其不厌其烦地解释事实,不如报道一个轰动的案件;费劲地报道远处的一个重要事实,不如报道一件身边的花絮。
有价值的新闻需要投入,大信息大投入,小信息小投入。
从工作角度,事件在一天的什么时间发生、记者是否在场、值班主任个人的偏好、照片的清晰度和文字的容量、信息等级的确定、版面的位置等等,都会影响新闻价值的实现程度。
因此,认真地研究新闻价值,在理论上很有必要。
4,新闻出版自由研究
这个课题近年仅见到几篇论文,讨论的是这个概念涵的演变。
专著仅一本,还是法学研究者写的,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欣新的《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版)。
这个课题的论文,讨论的均是关于某篇历史文献的。
而对新闻出版自由的理解,至今存在着明显的不正确的认识。
例如“自由”常常被理解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受任何限制;而对立的意见又以这种理解作为反对“自由”的理由,同时用大众哲学关于任何事物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道理”,强调:
“从来没有绝对的出版自由”。
从哲学的角度讲的“没有绝对”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不能直接用来所指具体问题,不然任何事物都可以套上“没有绝对”一句话,这是无意义的。
恩格斯两次正面使用过“绝对的出版自由”的概念,他认为,法治社会条件下的出版自由即绝对的出版自由。
自由与法治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研究,除了国际公认的诸如诽谤、侵犯隐私权和知识产权、等法律的限制外,还有许多无形的道德限制,这种限制是非法律的,如何分析和提出解决方案,需要理性的研究。
还有,新闻自由应该是谁的自由,是法人的还是自然人的?
法治社会条件下这个问题较好解决,而正在走向法治的传统社会,应该如何理解这个矛盾?
如何理解和处理“部新闻自由”问题?
如何分析新闻自由面临“新闻是一种专门还是一种企业”的悖论?
作为新闻产品消费者自由如何得到保障?
如果把新闻出版自由作为一个严肃的学术课题,需要讨论的容很多。
如果把这类课题作为宣传课题,那除了套话,很难说出实在的东西。
5,新闻法治研究
我国的新闻法治研究,可以从1980年新闻学术界呼吁制定新闻法算起,经历了20多年。
宏观新闻法研究1988年曾是个高潮,出现三部新闻法草案。
后来宏观新闻法研究停滞,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微观新闻法治研究日盛,出版了许多论著。
现在微观新闻法治的面上研究已经差不多了,需要的是深化具体的微观研究。
例如关于记者偷拍偷录问题,就形成了一本专著,还需要更多的学者在这方面多做工作,形成新闻职业规的舆论,遏制业的“无法无天”。
其他微观新闻法治研究的课题,目前尚没有出现专著,例如采访权、侵犯知识产权、更正与答辩权、尊重新闻来源隐匿权等等问题。
随着舆论监督的深化,现在关于新闻法治宏观研究的某些问题应该提上日程。
例如记者的权利与义务、满足人民知情权方面的责任、的创办程序与管理、新闻诉讼程序等等。
有些可能尚没有条件实行,但是学术研究要走在实践的前面。
6,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研究
2003年6月繁峙金矿矿难事件中11名记者受贿无闻的事件,以及2004年中央电视台文艺两名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事件,使得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问题变得抢眼了。
我们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传统上属于新闻理论的一部分。
但是从已经出版的几本书籍看,理论上较为苍白,只是开列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记协的道德准则,做一些“应该”、“必须”的解释。
我们以前没有将业视为一种如教育、医护那样的社会职业,的记者编辑是有级别的党政干部。
一种行业的职业化水平高,并非体现在很多看得见的控制上,其职能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化而形成,强调的是个体在从业过程中的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例如教师、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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