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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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
(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大榭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及商务中心。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按照“把大榭岛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的经济贸易区”的愿景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海上新城”,完善行政管理服务功能,营造亲民、开放、共享的行政中心形象;结合跨海大桥,依山望海建设现代化商贸区,塑造大榭现代化城市门户区意向。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为0.58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3.40公顷,占总用地的94.51%。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一心、一轴、四片区”:
“一心”:
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为核心的地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一轴”:
以滨海南路南侧绿地为载体,建设东西向城市滨海景观轴线;
“四片区”:
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形成生活服务片区、行政办公片区、商业、商务片区以及生态防护区四个功能区块。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DX03-01。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大榭行政商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98.83公顷,人口0.58万。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87.48万平方米。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下表及控制单元图则。
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编号
主要
用途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居住人口控制规模(人)
总建设容量
(万平方米)
公园绿地
面积
(万平方米)
配套设施控制要求
DX03-01
行政、商务、居住
98.83
5800
87.48
25.19
9班幼儿园1所,菜市场,邮政所2处,报警点1处,派出所1处,文体活动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1处,加油站1处,社会停车场3处,公厕4座,规划污水泵站1处,保留现状2座排涝泵站;滨海南路22米、信开路22米;大榭一桥桥下水系10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5.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1%,人均居住用地25.9平方米。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5.06公顷,幼儿园不再划分单独用地。
规划在区内形成一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0.58万人。
教育设施配置按0.58万人计算,幼儿园按35‰千人指标,需要7个班;小学按61‰千人指标,需要8班;初中按30‰千人指标,需要4班。
鉴于本区人口较少在规划区内不再安排中小学用地,仅新建一所9班幼儿园,初中及小学依托东侧的榭南居住区内学校解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人均用地15.9平方米。
主要为保留的现状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办公用地。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3%,人均用地31.1平方米。
规划加强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
加快信泰路西侧的商务用地开发增强开发区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南岗安置区改造完善片区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4.4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考虑到部分用地下步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在原信民路与信创路之间规划居住与商业服务设施混合用地面积1.89公顷,其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R
居住用地
15.06
16.1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5.0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20
9.9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9.2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8.04
19.3
其中
B1
商业用地
6.14
B2
商务用地
10.53
B4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37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36
23.9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19.69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8.74
30.8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5.19
G2
防护绿地
1.49
G3
广场用地
2.06
城市建设用地
93.40
100.0
E1
水域
0.84
其中
H4
特殊用地
4.59
总用地
98.83
(商住混合用地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占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5.3规划内容
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按配套类别)
类别
配置项目
用地面积
(公顷)
设置
数量
级别
备注
教育
幼儿园
0.18
1
社区级
按千人指标35‰计算,需要7班,新建豪都幼儿园班9班幼儿园,
小学
-
-
街道级
按千人指标61‰,需要8班,依托东侧榭南居住区
初中
-
-
街道级
按千人指标30‰,需4班,依托东侧榭南居住区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
1
社区级
现状保留海韵社区卫生服务站
文化体育
文体活动中心
-
1
街道级
结合原船厂地块设置,适当增加文化、体育休闲设施。
社区文体活动站
-
1
社区级
0.5~1万人设一个文体活动站,本区结合社区服务站设置一处。
每处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可设置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多功能活动室等内容;每处设置1000平方米左右室外活动场地,可进行健身和娱乐
商贸服务
菜市场
-
1
社区级
结合南岗安置地块设置。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站
-
1
社区级
0.5~1万人设一个社区服务站,本区保留现状海韵社区服务站
居家养老服务站
-
1
社区级
0.75~1万人设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本区结合社区服务站设置一处,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
社区居委会
-
1
社区级
0.75~1万人设一个社区居委会,本区结合社区服务站设置一处,每处建筑面积50~100平方米
社区警务室
-
1
社区级
0.75~1万人设一个社区警务室,本区结合社区服务站设置一处,每处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
金融邮电
邮政所
-
2
-
新建两处邮政所
市政公用
公共厕所
-
4
-
按2500人/座标准进行设置,结合现状公厕,共设4座,每处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左右
社会停车场库
-
3
-
规划结合行政中心广场、商务地块和南侧公园绿地各设一处社会停车场。
行政中心广场下车位约200个,商务地块下车位约200个,公园内社会停车场100个。
加油站
0.31
1
-
保留滨海南路南侧加油站,并原址扩建为加油加气站。
污水泵站
-
3
-
规划污水泵站1处,保留现状2处排涝泵站。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从整个区域进行思考,将海岸线、河道与开放空间相结合,营造一个自然休闲的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8.7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0.8%,其中公园绿地25.19公顷,防护绿地1.49公顷。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应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片区内工作人员等驻留和活动,并创造一种公共开敞的空间界面,同时其绿地率应达到7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5%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0.84公顷,水面率为0.85%。
本区河网水系由2条组成。
东侧河道:
控制宽度6米,部分已盖板处理。
西侧河道:
控制宽度10米,是区域内重要景观河道。
跨海大桥两侧结合绿地开挖水面,提高本区水面率。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三个层次。
6.3.1区域开放空间斑块
区域开放空间斑块是城市开放空间骨架中重要的节点,是规划区内公众性最强的部分。
主要由滨海绿地、跨海大桥两侧绿地、开发区管委会前广场构成公共开放斑块。
6.3.2公共开放空间廊道
公共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南北向沟通山海之间的廊道构成。
如商务区景观轴线、沿信创路、信安路绿化廊道等。
6.3.3开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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