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外包合同协议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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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外包合同协议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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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外包合同协议合同书
人员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杭州
签约时间:
2013年2月1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及内容
1.1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
(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
1.2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1.2.1工作地点:
1.2.2工作期限: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2.3现场开发人员人数:
50人。
1.2.4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甲方面试/笔试合格,并且通过试用期考核。
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15天。
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
2.1.1人员费用单价为10000元人民币/人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
2.1.2如现场营销人员数量和开发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1.2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月,未满1月则按500元人民币/人天计算。
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2.2付款方式。
2.2.1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2.2.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2.2.3如因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2.3付款账户
甲方按照如下账户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对现场技术人员按照甲方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3.1.2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3.1.3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封闭开发、异地开发等。
3.1.4甲方有权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应用能力、工作状况进行考核,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有权对相应考核不达标人员,在以上约定的人员单价费用的基础上按下浮50%的比例支付人员费用。
3.2甲方义务
3.2.1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计划,合理安排部署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保证项目进展的高效有序。
3.2.2甲方安排乙方人员从事封闭开发、异地开发等,甲方有责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
3.2.3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工位、加班餐;如有封闭开发,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人员安排食宿;如有外地开发,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负担交通费及食宿。
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3.3乙方权利
3.3.1乙方有权了解现场技术人员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工作表现。
3.3.2乙方有权在项目终止时对乙方人员进行调配。
3.4乙方义务
3.4.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符合甲方项目开发要求。
3.4.2乙方应保证现场技术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能够如期启动。
3.4.3现场技术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班、封闭开发或外地开发。
3.4.4现场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信息保密等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甲方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4.5乙方承认,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期间的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人员变动
4.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技术人员。
4.2乙方要求更换人员:
现场技术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如重大疾病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更换的技术人员,由甲方进行考核。
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
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如因此导致项目开发工作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延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4.3甲方要求更换人员:
如果甲方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难以满足甲方开发需要的,则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换的相应技术人员,甲方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
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如因此导致项目工作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延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4.4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违反国家法规法规行为的;
4.4.1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恶意破坏项目组工作,以致对本项目组造成重大危害的;
4.4.2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4.3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无法胜任项目开发工作的,未通过甲方的考核;
4.4.4乙方现场技术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未按甲方工作计划要求完成任务的。
4.5人员缩减。
4.5.1项目开发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缩减。
4.5.2项目开发期间,甲方如向乙方提出缩减人员的要求,需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6如甲方要求本项目增加相应人员数量,人员结算单价同第二条所示单价及结算方式。
4.7任何人员变动均须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第五条服务时间调整
5.1如甲方需要调整开发开始时间和开发结束时间,须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
5.2由于开发时间变化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费用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6.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保密制度,严禁复制、盗用项目有关信息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其他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拒绝支付任何项目费用,并保留进一步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利。
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和约束其现场技术人员遵守本条规定,若现场技术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2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故意或无意地透露给第三方。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本合同而产生的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也不得以转让、许可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上述工作成果中的任何信息。
乙方及其技术人员在上述成果开发完成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项目组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成果。
6.4乙方承诺,现场技术人员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侵犯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因4.2、4.3条款引起人员变动,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扣减500元/人天的费用。
如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对应的费用。
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
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招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因项目延期而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
7.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计划进行技术工作采取补救措施。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进行或未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或双方或乙方在本合同营销工作中所产生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4如乙方擅自中断开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7.5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变更
8.1任何一方如需要对合同内容作修改或补充,须提出变更理由和变更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生效,作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第九条其他
9.1双方合作终止后1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乙方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9.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9.3不可抗力的内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
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受阻一方,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
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9.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人员为双方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9.5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费用结算单》
附件二:
《人员变动单》
9.6本合同作为双方意思之真实表示,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9.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费用结算单
开发开始时间:
年月日开发结束时间:
年月日
人员
所在开发部
工作期限
实际工作时间
费用结算金额
(单位:
元)
甲方经理(签字):
乙方经理(签字):
附件二:
人员更换记录表
制表日期:
年月日
离岗人姓名:
离岗日期:
年月日
累计工作时间:
天
离岗原因:
新上岗人员姓名:
上岗日期:
年月日
延误工作时间:
天
备注:
甲方经理(签字):
乙方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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