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专项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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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工程监理细则
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艺术中心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批:
新疆路智兴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前言------------------------------------------------1
1.工程概况-------------------------------------------1
2.编写依据--------------------------------------------2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
4.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2
5.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4
6.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6
7.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6
8.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7
9.监理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8
10.扬尘治理监理资料归档-------------------------------10
前言
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巡检制度,为使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
2、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艺术中心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
米东区古牧地东路
4、工程设计单位: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5、工程监理单位:
新疆路智兴监理有限公司
6、工程施工单位:
新疆德万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工程建设规模:
8133.77m²
8、结构层数:
地上3层、地下1层
9、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檐高14.45m
10、质量要求:
合格
11、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2014年09月20日;竣工日期:
2016年07月30日
2编写依据
2.1《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2.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3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协议文件。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整个施工全过程监控扬尘治理,满足JGJ59-2011的规范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4.1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
4.1.1公司行政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4.1.2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本公司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4.1.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责。
4.1.4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扬尘监理工作。
4.2扬尘整治工作监理人员的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扬尘整治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整治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整治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策划项目扬尘整治监理方案,组织编写扬尘整治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整治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审批扬尘整治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扬尘整治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尘整治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扬尘整治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整治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4.2.2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格证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整治机构组织、保证体系和扬尘整治工作责任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
(6)核查施工扬尘整治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7)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8)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9)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整治监理日志。
负责扬尘整治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4.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方扬尘整治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扬尘治理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及其可靠性。
(5)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整治工作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5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下一页)
施工阶段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不符合
符合
已发现
未发现
未发生
6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
6.1首次扬尘整治监理工作交底会议制度;
6.2扬尘整治监理例会制度;
6.3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6.4扬尘重大污染源交底监控制度;
6.5扬尘整治监理巡视制度;
6.6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6.7施工扬尘治理设施验收制度;
7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
1、建筑工程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围挡设置、场内道路硬化、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PM10监测设备安装、公示牌设置等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拌级配碎石和预拌水稳混合料,严禁现场搅拌。
2、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检查物料和裸露场地的覆盖状况;3、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或风速达到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天气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及室内喷涂粉刷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
同时,施工单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尘防治单位应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台账,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案资料。
5、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建设、环保、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监督管理。
7.1
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1.施工现场的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有序,采取必要的覆盖并设置标牌,严禁在围档外堆放物料。
2.施工现场临时使用少量的砂、石、水泥、石灰粉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严禁露天存放。
3.施工现场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或洒水等降尘措施,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余料及时回收。
4.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采取有效覆盖方式运输,严禁沿路漏撒。
5.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施工现场垃圾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宜优先采用先进技术,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
2.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垃圾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无法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密闭存放等防尘措施。
3.清理建筑物内、施工作业层、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采取先洒水抑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相应容器垂直机械清运或搭设专用封闭式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撒。
4.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收集、清理,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中应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做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
6.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垃圾,严禁在施工现场围档外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7.2
1.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必须在大门内侧设置制式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循环用水装置等,并定期清理废水和泥浆。
2.冲洗平台尺寸不得小于2.25m×3.6m,自动冲洗设备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满足冲洗大型车辆的要求,达到自动冲洗的效果。
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长度和宽度均大于1.5米。
同时,还应在工地出入口配备2台手动冲洗设备,用于对车轮车体的二次冲洗和出入口的保洁降尘;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废水和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3.冲洗设施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4.车辆冲洗应建立台账,设专人负责车辆冲洗,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分钟,不得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采用移动式自动冲洗平台。
。
7.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7.4将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5
1.施工现场应配备适合的洒水、喷(雾)降尘设备,建立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措施制度,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确保工地内及工地围挡外周边2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喷洒,始终保持地面潮湿。
2.施工现场围挡、场区道路两侧在不影响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应设置环绕喷淋(雾)装置,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塔吊、楼层外立面宜设置喷淋(雾)装置。
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淋(雾)系统不少于10分钟,并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淋(雾)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
施工现场喷淋(雾)系统宜与PM10监控设备进行联动,当PM10监测值大于109.5微克/立方米时,可进行自动喷淋(雾)降尘。
3.施工现场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作业时间段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两小时一次。
施工现场PM10监测值大于109.5微克/立方米时,应增加洒水次数,以施工现场地面湿润不产生扬尘为准,确保场区清洁。
4.围挡上设置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米。
脚手架上宜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米,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米。
5.施工现场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道路施工段每千米及以上有土方作业时,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水炮,喷射距离不小于30米,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雾水炮不少于10分钟。
。
7.6根据有关规定,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且坚固、整洁、美观、无破损,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
2.围挡应选用工具式彩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彩钢板背面应设置龙骨,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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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扬尘 治理 专项 工程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