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费税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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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费税试题
2010年最新消费税测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1.A企业与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A将一批原材料送交B进行委托加工,该批材料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助收费10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用30万元(含税),若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B)万元。
A.6.34B.7.06C.7.21D.6.98
【解析】应纳消费税=[100+(10+30)/(1+17%)]/(1-5%)*5%=7.06
2.高档手表是指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在(A)以上的各类手表。
A.10000元(含)B.6000元(含)C.5000元(含)D.3000元(含)
【解析】高档手表是指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3.某纳税人自产一批化妆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为(B)。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其中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4.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B)。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报关进口的当天;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客户定购小汽车10辆,支付货款(含税)共计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该汽车制造厂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B)元。
A.214359B.240000C.250800D.280800
【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
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
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
6.下列应税消费品中,不适用定额税率的是(D)。
A.粮食白酒B.啤酒C.黄酒D.其他酒
【解析】粮食白酒、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
7.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该药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垫付辅料成本0.15万元,另收取的加工费0.4万元,则该酒厂代收的消费税为(B)元。
(消费税税率为10%)
A.2550B.2833C.4817D.8500
【解析】本题考核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酒厂代收代缴税款=(2+0.15+0.4)/(1-10%)*10%=2833
8.A建材商城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收购原木40立方米,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20000元,该企业支付运输费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将该批原木送往B实木地板厂,委托B实木地板厂为A加工特制木地板用于销售,合同注明,A须支付B实木地板厂加工费和辅料费金额7020元(含增值税),A企业提货时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D)元。
A.1464.21B.1410.53C.1368.42D.1270.74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20000*(1-13%)+800*(1-7%)=18144元,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加工费=7020/(1+17%)=6000元
被代收代缴消费税=(18144+6000)/(1-5%)*5%=1270.74
9.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下(B)属于价外费用。
A.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开具给购买方的
B.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
D.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解析】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0.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
则白酒企业4月份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额(B)万元。
A.39B.35C.36D.40
【解析】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斤0.5元。
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
11.某鞭炮企业2009年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D)万元。
A.6.2B.6.5C.5.8D.6
【解析】鞭炮的适用税率15%,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12.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说法正确的有(C)。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全部准予抵扣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不予抵扣
13.关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仅包括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B.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C.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解析】暂行条例第五条
14.关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解析】暂行条例第七条
15.关于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B.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C.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解析】暂行条例第八条
16.关于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B.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只包括从价定率的消费税,不包括从量定额的消费税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解析】暂行条例第九条
17.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地点和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地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解析】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18.关于消费税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期限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B.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C.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D.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9.下列纳税人不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称单位的是(C)。
A.企业B.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C.个体工商户D.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0.消费税纳税人中的个人包括(A)。
A.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B.个人独资企业C.个人合伙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多选题。
1.以下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是(ABC)。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解析】选项D只缴纳消费税不交增值税。
2.以下不属于消费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的是(ABCD)。
A.沙滩车B.雪地车C.卡丁车D.高尔夫车
【解析】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关于现行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E)。
A.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在生产(含进口)环节的从价税税率为5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
B.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在生产(含进口)环节的从价税税率为3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
C.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为36%,不征从量定额税
D.烟丝在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0%
E.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其税率为5%
4.酒类企业中的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调整其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时,可以采取的方法有(ABD)。
A.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B.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业务活动的价格
C.按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
D.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
【解析】C选项没有对收入进行调整,不能采用。
5.以下不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汽车轮胎的为(ABC)。
A.收割机的专用轮胎B.2001年起的子午线轮胎C.翻新轮胎D.挂车轮胎
【解析】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自2001年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6.以下关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
A.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B.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C.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解析】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7.以下关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说法正确的有(ABD)。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为原料生产的鞭炮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因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抵扣,规定了9项的。
8.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AD)。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解析】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9.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缴纳消费税的是(ABD)。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酒类产品除外)而收取的超过12个月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解析】选项A: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
包装物随她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
逾期包装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未逾期押金(酒类产品除外),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10.某小汽车下列经济业务应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的有(BD)。
A.将自产小汽车用于办公B.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C.将进口小汽车配件对外偿债D.将自产小汽车交换零配件
【解析】按最高售价具备条件:
一是属于应税消费品;二是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三、判断题。
1.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级税率计税)和增值税。
(错)缴纳消费税(按甲级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2.果啤和调味料酒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错)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3.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错)此题的错误在于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为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销售者。
4.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对)
5.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错)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税范围。
6.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同时也是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
(对)
7.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视同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不视同销售。
8.凡是纳税人因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错)纳税人只有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才应计税,如果从第三方收取的价款则不应计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9.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错)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0.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不得退消费税。
(错)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1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可以自行直接抵减当期应纳消费税款。
(错)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消费税款。
1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出口后,应退还该出口应税消费品包含的消费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退税计算公式是:
应退消费税税款=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支付的全部款额×税率。
(错)其退税计算公式是: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对含增值税的价格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3.消费税税目中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其他车辆的轮胎。
(错)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14.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其中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的公式为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0%)。
(错)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1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对 )
16.如果酒厂还生产粮食白酒与其它酒小瓶装礼品套酒,应按全部销售额就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从价消费税额。
(对)
17.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目的地和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当缴纳消费税。
(错)是起运地而不是目的地。
18.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不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对)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如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不再征收消费税。
19.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了消费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所以企业的损益表在核算企业的利润时,应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消费税但不能扣除增值税。
同样,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应扣除消费税而不能扣除增值税。
(对)因为销售额中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所以应扣除消费税但不扣除增值税。
20.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办法。
(对)现行消费税中,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四、计算题
1.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成套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商城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消费者个人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消费者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析】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应税首饰与非应税首饰打成礼品包装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对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可暂按加工费征收消费税。
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4.68÷(1+17%)×5%=0.2(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2000×0.03+70.2)÷(1+17%)+4]×17%-8.5=15.35(万元)
2.某地板生产厂200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林场购入原木3000立方米,规定的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款项300000元,委托运输公司将上述原木运送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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