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929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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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929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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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929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
InspectioncodeofCNGspecialdevicefor
Inservice-automobile
ICS:
23.020.01
B21
备案号:
24837—2009
目次
7漏气检测仪器配置要求5
附录B9
1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並归囗。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省交警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利民、薛维家、林涛、李山桥、邱荣先、李异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解释
本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设备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安装使用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压缩天然气,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的定期检验。
2规范新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17895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词汇
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9240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1953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20735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GB/T3765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
QC/T746压缩天然气汽车高压管路
QC/T67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电磁阀
注QC/T245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17895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
4.1在用汽车安装使用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的基本条件
4.1.1持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四川省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压缩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的有效报告》,车辆和气瓶唯一性认定应符合GB7258和GB/T19533的规定。
4.1.2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应具有生产企业商标及相关技术标识,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4.1.3接受检验的汽车其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内压力不得小于额定工作压力的85%。
4.1.4车辆内或充气阀附近安装有耐用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汽车的牌照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
b)气瓶安装及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单位名称;
c)气瓶编号、气瓶生产厂名称和气瓶出厂日期;
d)气瓶安装个数和气瓶的容积。
4.1.5车辆前后端醒目位置有符合GB/T17676-1999要求的压缩天然气汽车标志。
4.2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及安装
4.2.1加气口
加气口应安装在具有防护和易于充气操作的位置,距车辆外轮廓边缘距离应≥15mm,並具有防止压缩天然气渗漏的单向阀及防尘塞。
4.2.2气瓶
4.2.2.1气瓶应被安全地固定在车上,安装气瓶的固定座应具有阻止气瓶旋转、移动的能力,固定座应便于拆装工作。
气瓶安装后其强度和刚度不允许下降,车架(车身)结构强度也不应受影响。
4.2.2.2气瓶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在任何情况下,气瓶及其所有高压管路和高压接头与发动机排气管和传动轴的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应≥75mm;当两者的距离在75mm~200mm之间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4.2.2.3气瓶应安装在通风位置或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4.2.2.4气瓶与汽车后轮边缘的距离应≥200mm。
气瓶安装在汽车车架下时,气瓶下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气瓶及其附件不允许布置在汽车前轴之前。
4.2.2.5气瓶不允许直接安装在驾驶室、载人车厢和货箱内。
当不得不安装在上述部位时,必须设置防护罩并将气瓶与驾驶室或载人车厢有效分离。
隔离装置应有很强的防护功能,当车辆受到冲撞时,隔离装置应能有效地防止气瓶冲入驾驶室或载人车厢或货箱内。
4.2.2.6气瓶与支架之间应垫厚度≥2mm的橡胶垫,气瓶卡带的宽度≥40mm,厚度2.5~3mm。
4.2.2.7气瓶的安装及保护罩的设置,应能保证气瓶阀的正常操作和检查。
4.2.2.8气瓶及支架最低位置离地距离应不小于汽车满载时的最小离地间隙,且不得改变离去角及纵向通过半径。
4.2.2.9气瓶阀和管接头应得到有效的保护,可借用车辆上的设施向气瓶阀和管接头提供保护;气瓶阀外缘与车辆外轮廓边缘的距离应≥200mm。
在货车车厢内安装气瓶时,应安装金属或非金属保护罩。
4.2.3高压天然气电磁阀
必须设置符合QC/T674规定的高压天然气电磁阀。
高压天然气电磁阀距减压调节器的安装距离宜近,其间距≤1m。
4.2.4手动截止阀
手动截止阀应符合GB/T19240规定,应安装在气瓶到减压调节器之间易于操作的位置,阀体不允许直接安装在驾驶室内,手动截止阀应清楚地标明“供给(开)”和“中断(关)”的方向。
手动截止阀的手动旋转行程应小于270度。
4.2.5高压过流保护装置
应按GB7258規定安装高压过流保护装置,使用单只气瓶的车辆应采用含过流保护关闭功能的气瓶阀,使用多只气瓶的车辆应增设管路过流保护关闭阀,当高压管路发生断裂时能有效切断气源。
4.2.6减压调节器
4.2.6.1减压调节器应符合GB/T20735的规定,宜安装在振动较小、尽量靠近发动机的位置,与发动机之间的燃气管路宜采用柔性连接;安装位置应确保实现对减压调节器的常规调整、检查和维修;减压调节器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排气系统。
如果离排气系统的距离小于150mm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减压调节器的布置应不影响所有软管的自由移动。
4.2.6.2当减压调节器采用发动机冷却液加热时,应安装在发动机节温器以下低于散热器顶部的位置,使循环水路畅通,水管路及接头不得渗漏。
4.2.6.3气瓶至减压调压器之间应安装滤清装置,并易于检查、清洗和更换。
4.2.7燃料转换开关
若天然气电控单元ECU不具有燃料自动转换功能,即使手控开关打开,也具有发动机熄火自动切断天然气的功能。
燃料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驾驶员操作方便的位置,挡位标记应明显,能分别控制供油、供气。
发动机点火时间转换器,应由燃料转换开关统一控制。
4.2.8混合器
混合器应与减压调节器性能相匹配。
化油器式发动机的混合器宜安装在化油器上,非增压发动机用膜片式混合器应设置回火泄压装置。
增压发动机进气岐管应设置超压卸压保护装置。
4.2.9高压管路
4.2.9.1高压管路应符合QC/T746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3765和GB/T14976规定的不导磁的不锈钢卡套式管接头和流体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4.2.9.2刚性高压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合理、固定有效,不允许与相邻部件碰撞和摩擦,所有高压管路和高压管接头应得到有效的保护,高压管接头应安装在能看得见且操作者易于接近的位置。
4.2.9.3刚性高压管路与相邻部件接触或穿越孔板,应采用橡胶垫进行保护,两个部件之间的管路应采用能消除热胀冷缩影响和防震动的措施,如采用盘管或“U”型弯管等。
4.2.9.4高压管路特殊部位(如相对移动的部件之间)可采用柔性管路,其管路应使用有弹性的固定卡固定在汽车基础件上,固定卡间距≤300mm,并应在每一弯曲处的前、后进行卡固。
管路与发动机排气管距离应≥200mm;当距离在小于200mm时,应设置可靠固定的隔热装置。
4.2.9.5饺接式客车的铰接部位的高压管路应采用柔件高压管线。
柔性高压管路应采用压缩天然气专用柔性高压软管总成,每根高压软管总成应清楚地标明生产厂家名称、规格、额定工作压力及“压缩天然气”字样。
4.2.9.6天然气及循环水所有管路均不应出现漏气漏水现象。
4.2.10压力显示器(杌械压力表或电气压力显示器)
4.2.10.1压力表量程和压力传感器耐压強度应为天然气管路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並具有防震功能。
4.2.10.2机械压力表应安装在易于观察的位置,不得直接安装在驾驶室内,当安装在裸露位置时,应加装压力表防护罩。
电气压力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
4.3其它
4.3.1线束及接插件应采用阻燃材料其性能应符合QCn29009规定。
线路应卡固良好,不得与相邻部件摩擦,线路应绝缘良好并有过电流保护设置。
4.3.2所有支架不得有变形和损坏,不得有伤害到人体的锐角。
4.3.3用于减震、防滑的所有橡胶垫不得有损坏,脱落后必须重新安装。
4.3.4全部紧固件不得有松弛和脱落,锁止部位的螺栓应完好有效。
4.3.5汽车转换到以汽油为燃料工作时,供油管路不得出现泄漏。
4.3.6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发动机怠速运转平稳,不得因发动机功况变化而熄火。
4.3.7压縮天然气系统能应安全可靠,不允许有气体外漏现象。
5检验方法
5.1在用汽车安装使用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的基本条件
5.1.1查验《机动车行驶证》、《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四川省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合法性和有效性,对车辆和气瓶唯一有效性认定。
5.1.2查验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如气瓶、加气口、燃料转换开关、高压电磁阀、手动截止阀、减压调节器、、滤清器、混合器、高压管路、管接头、柔性高压软管、压力显示器及压力表、电控单元器件)是否具有企业商标及技木标识。
5.1.3观测压力显示器确认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内压力不得小于额定压力的85%。
5.1.4观查耐用铭牌内容是否符合4.1.4的规定。
5.1.5观测标志应符合GB/T17676-1999的要求。
5.2压缩天然气专用装装置及安装
5.2.1观测加气囗的安装使用应符合4.2.1的要求。
5.2.2气瓶
5.2.2.1观测气瓶在车上的固定应符合4.2.2.1的要求。
5.2.2.2观察并用钢卷尺测量气瓶及其所有高压管路和高压接头与发动机排气管和传动轴的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及隔热措施应符合4.2.2.2的要求。
5.2.2.3观察气瓶安装的通风措施应符合4.2.2.3的要求。
5.2.2.4观察并用钢卷尺测量气瓶在车身内的安装位置应符合4.2.2.4的要求。
5.2.2.5观察气瓶在驾驶室、载人车厢和货箱内的安装应符合4.2.2.5的要求。
5.2.2.6观察并用钢卷尺测量气瓶与支架之间的橡胶垫、气瓶卡带的宽度和厚度,保护罩的设置应符合4.2.2.6的要求。
5.2.2.7观察气瓶安装及保护罩设置,应能保证气瓶阀正常操作和检查能符合4.2.2.7的要求。
5.2.2.8观察气瓶及支架安装后汽车的通过牲性能应符合4.2.2.8的要求。
5.2.2.9观察并用钢卷尺测量气瓶阀和管接头应符合4.2.2.9的要求,应得到有效的保护。
5.2.3手动检查高压天然气电磁阀操作性能和功能完备性。
用钢卷尺测量高压天然气电磁阀距减压调节器的安装距离。
5.2.4观察手动截止阀安装位置和开关标识,手动检查操作性与行程应符合4.2.4的要求。
5.2.5观察高压过流保护装置的使用应符合4.2.5的要求。
5.2.6减压调节器
5.2.6.1观察减压调节器的安装位置、离排气系统的距离、隔热装置、输出气管应符合4.2.6.1的要求。
用钢直尺测量减压调节器与排气系统的距离。
5.2.6.2观察减压调节器与发动机节温器及散热器的相对位置应符合4.2.6.2的要求。
5.2.6.3观察气瓶至减压调压器之间应有滤清装置,并易于检查、清洗和更换。
5.2.7手动查验燃料转换开关的自动断气、控制供油及供气、发动机点火时间转换器和挡位标记功能应符合3.2.7的要求。
5.2.8观察混合器的安装位置泄压保护装置应符合3.2.8的要求
5.2.9高压管路
5.2.9.1用磁铁查验是否采用符合GB/T3765和GB/T14976规定的不导磁的不锈钢卡套式管接头和流体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5.2.9.2观测刚性高压管路及管接头排列、布置、固定,保护应符合4.2.9.2的要求。
5.2.9.3观测刚性高压管路与相邻部件接触或穿越孔板的保护,两个部件之间的管路应符合5.2.9.3的要求。
5.2.9.4观察并用钢卷尺测量柔性管路固定及固定卡间距,管路与发动机排气管距离,隔热装置应符合4.2.9.4的要求。
5.2.9.5观察每根高压软管总成应清楚地标明生产厂家名称、规格、额定工作压力及“压缩天然气”字样。
注5.2.10压力显示器(机械压力表或电气压力显示器)
5.2.10.1观测压力表量程和压力传感器耐压強度标识应为天然气管路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应具有防震动功能。
5.2.10.2观测机械压力表和电气压力显示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4.2.10.2的要求。
5.3其它
5.3.1观测线束及接插件应卡固良好,不得与相邻部件摩擦,线路应绝缘良好并有过电流保护设置。
5.3.2观测所有支架不得有变形和损坏,不得有伤害到人体的锐角。
5.3.3观测用于减震、防滑的所有橡胶垫不得有损坏,脱落后必须重新安装。
5.3.4观测全部紧固件不得有松弛和脱落,锁止部位的螺栓应完好有效。
5.3.5通过油气转换,观测燃油、循环水路均不得出现渗漏。
5.3.6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发动机怠速运转平稳,改变发动机功况,发动机不得熄火。
5.3.7天然气检漏方法按GB7258附录E执行。
6判定规则
6.1要求4.1.1---4.1.3不合格,不得交付检验。
6.2要求4.1.4、4.1.5不合格,可以交付检验,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可发出证书。
6.3要求4.2.1---4.2.10;5.3.1---5.3.5不合格,可以返修整改,重新验收合格后才可发出证书。
6.4要求4.3.6---4.3.7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7漏气检测仪器配置要求
检测天然气气体,量程0~100ppm,精度±5%FS,报警5~100ppm范围内任意设定,响应速度不大于10s,声音报警与LED灯报警。
温度0~50℃范围使用,延迟时间取样后不得超过3s。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在用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全性能检验记录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检验结果
说明
1
机动车行驶证
4.1.1*
编号:
川
2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
编号:
3
四川省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
编号:
4
压缩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的有效报告
编号:
5
专用装置产品标识
4.1.2*
6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内压力
4.1.3*
Mpa
7
汽车牌照号
4.1.4
川
8
车辆识别代号
9
车架号
10
汽车改装单位
11
气瓶编号
12
气瓶生产厂
13
气瓶出厂日期
14
气瓶安装个数
15
气瓶总容积
16
压缩天然气汽车标志
4.1.5
17
4.2.1
18
加气口距车辆外轮廓边缘距离应≥15mm。
mm
19
气瓶安装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
气瓶安装后其强度和刚度不允许下降,车架(车身)结构强度也不应受影响。
4.2.2.1
20
气瓶及其所有高压管路和高压接头与发动机排气管和传动轴的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应≥75mm。
4.2.2.2
mm
21
75mm~200mm之间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22
气瓶通风位置或通风措施。
4.2.2.3
23
气瓶与汽车后轮边缘的距离应≥200mm。
4.2.2.4
mm
24
气瓶安装在汽车车架下时,气瓶下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气瓶及其附件不允许布置在汽车前轴之前。
25
气瓶不允许直接安装在驾驶室、载人车厢和货箱内。
当不得不安装在上述部位时,必须设置防护罩并将气瓶与驾驶室或载人车厢有效分离。
隔离装置冲撞时防护功能。
4.2.2.5
26
气瓶与支架之间橡胶垫厚度≥2mm
4.2.2.6
mm
27
气瓶卡带的宽度≥40mm,厚度2.5~3mm。
mm
mm
28
气瓶的安装及保护罩的设置,应能保证气瓶阀的正常操作和检查。
4.2.2.7
29
气瓶及支架最低位置离地距离应不小于汽车满载时的最小离地间隙,且不得改变离去角及纵向通过半径。
4.2.2.8
30
气瓶阀和管接头有效保护。
4.2.2.9
31
气瓶阀外缘与车辆外轮廓边缘的距离≥200mm。
mm
32
货车车厢内安装气瓶时的保护罩。
33
高压天然气电磁阀距减压调节器的安装距离≤1m。
4.2.3
34
手动截止阀安装位置、操作、标识、旋转行程。
4.2.4
35
安装高压过流保护装置。
单只气瓶含过流保护关闭功能的气瓶阀,多只气瓶管路过流保护关闭阀。
4.2.5
36
减压调节器安装位置、可维护性。
燃气管路柔性连接、可移动性。
4.2.6
37
减压调节器距排气系统距离≤150mm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mm
38
当减压调节器采用发动机冷却液加热时,应安装在发动机节温器以下低于散热器顶部的位置,使循环水路畅通,水管路及接头不得渗漏。
39
气瓶至减压调压器之间应安装滤清装置,并易于检查、清洗和更换。
40
燃料转换开关发动机熄火自动切断天然气的功能。
发动机点火时间转换器,应由燃料转换开关统一控制。
4.2.7
41
燃料转换开关应安装位置操作方便性、挡位标记。
42
混合器应安装位置、与减压调节器性能相匹配、增压发动机进气岐管应设置超压卸压保护装置。
4.2.8
43
高压管路应不导磁的不锈钢卡套式管接头和流体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4.2.9
44
刚性高压管路排列布置合理、固定、防碰撞和摩擦、高压管路和高压管接头保护、高压管接头易于接近。
45
刚性高压管路与相邻部件接触或穿越孔板,应采用橡胶垫进行保护,两个部件之间的管路应采用能消除热胀冷缩影响和防震动的措施。
46
高压管路特殊部位柔性管路弹性固定正确性、固定卡间距≤300mm、管路与发动机排气管距离应≥200mm。
mm
mm
47
当距离在小于200mm时,应设置可靠固定的隔热装置。
48
饺接式客车的铰接部位的高压管路应采用柔件高压管线。
柔性高压管路应采用压缩天然气专用柔性高压软管总成,每根高压软管总成应清楚地标明生产厂家名称、规格、额定工作压力及“压缩天然气”字样。
49
天然气及循环水所有管路均不应出现漏气漏水现象。
50
压力表量程和压力传感器耐压強度应为天然气管路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並具有防震功能。
4.2.10
51
机械压力表应安装在易于观察的位置,不得直接安装在驾驶室内,当安装在裸露位置时,应加装压力表防护罩。
电气压力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
52
线束及接插件应采用阻燃材料、线路应卡固良好,不得与相邻部件摩擦,线路应绝缘良好并有过电流保护设置。
4.3.1
53
所有支架不得有变形和损坏,不得有伤害到人体的锐角。
4.3.2
54
用于减震、防滑的所有橡胶垫不得有损坏,脱落后必须重新安装。
4.3.3
55
全部紧固件不得有松弛和脱落,锁止部位的螺栓应完好有效。
4.3.4
56
汽车转换到以汽油为燃料工作时,供油管路不得出现泄漏。
4.3.5
57
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发动机怠速运转平稳,不得因发动机功况变化而熄火。
4.3.6*
58
压縮天然气系统能应安全可靠,不允许有气体外漏现象。
4.3.7*
检验结论:
合格□返修□不合格□检验员:
时间:
年月日
重新验收:
合格□不合格□检验员:
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带“*”号的项目为关键项目。
2、检验结果有数据要求的要填写数据,没有数据的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不合格内容的要在说明中简要填写。
3、不涉及的检验内容用“/”表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在用压缩天然气汽车气体燃料专用装置安全性能检验内容和方法
序号
标准条款
检验内容
检验方法
1
4.1.1
机动车行驶证、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四川省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压缩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的有效报告。
查验证照报告合法性和有效期,对车辆和气瓶做唯一性认定。
2
4.1.2
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生产企业商标及标识。
查验商标和标识
3
4.1.3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内压力不得小于额定工作压力的85%。
查验气压显示
4
4.1.4
耐用铭牌包括汽车的牌照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气瓶安装及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单位名称、气瓶编号、气瓶生产厂名称和气瓶出厂日期、气瓶安装个数和气瓶的容积。
查验并核对编号和证件对应性
5
4.1.5
车辆前后端醒目位置压缩天然气汽车标志。
查验压缩天然气汽车标志。
6
4.2.1
加气口安装位置及防护和可操作性。
防渗漏单向阀及防尘塞。
目视查验
7
加气口距车辆外轮廓边缘距离应≥15mm。
钢直尺测量
8
4.2.2.1
气瓶安装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
气瓶安装后其强度和刚度不允许下降,车架(车身)结构强度也不应受影响。
目视查验
9
4.2.2.2
气瓶、高压管路和高压接头与发动机排气管和传动轴的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应≥75mm。
钢直尺测量
10
75mm~200mm之间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目视查验
11
4.2.2.3
气瓶通风位置或通风措施。
目视查验
12
4.2.2.4
气瓶与汽车后轮边缘的距离应≥200mm。
钢直尺测量
13
气瓶安装在汽车车架下时,气瓶下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气瓶及其附件不允许布置在汽车前轴之前。
目视查验
14
4.2.2.5
气瓶不允许直接安装在驾驶室、载人车厢和货箱内。
当不得不安装在上述部位时,必须设置防护罩并将气瓶与驾驶室或载人车厢有效分离。
隔离装置冲撞时防护功能。
目视查验
15
4.2.2.6
气瓶与支架之间橡胶垫厚度≥2mm
钢直尺测量
16
气瓶卡带的宽度≥40mm,厚度2.5~3mm。
钢直尺测量
17
4.2.2.7
气瓶的安装及保护罩的设置,应能保证气瓶阀的正常操作和检查。
目视查验
18
4.2.2.8
气瓶及支架最低位置离地距离应不小于汽车满载时的最小离地间隙,且不得改变离去角及纵向通过半径。
目视查验
19
4.2.2.9
气瓶阀和管接头有效保护。
目视查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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