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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福利保险
华胜天成福利保险
社会福利保险制度
一、总则
公司为了安定职员生活,保证职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职员福利,强化公司团队
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本福利制度是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进展能力而制定的,一切本着公平、合理、爱护职员权益的原则而制定的。
本福利制度包括带薪休假、健康保健、社会福利、子女教育、公司贷款以及其他福利规定方法等。
二、公休假和年休假
第一条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可享受全薪假日:
(一)元旦一天;
(二)春节三天;
(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
(四)国庆节三天。
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享有带薪年休假,可连续或分期集中休假。
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员没有年休假,在公司工作的第二年,职员可休假7
天,以后,每在公司多工作一年,则休假可增加一天,但最多不得超过20天。
职员休假应以不阻碍本职工作为原则,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
准,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因工作需要,职员上年度有剩余公休假(所剩公休假的半数不足一天,则向上
取整),可连续至下一年度使用,但当年度的累积休假天数最多不得超过30
天。
(四)职员因故或离职而没有享受的年假,公司按日给予补偿,补偿运算方法为:
补偿费=月薪/22天*未享年假日数
连续在外地出差达一个月以上者,回公司工作后,每满一个月可享受一天休假,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不含公休日)。
家在外地并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单身职工或婚后两地分居的职员,每年在带薪休假外,另可多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分散或集中使用。
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员无此项休假。
三、婚假、产假、丧假
公司试用期职员结婚不享受婚假,非试用期的职员结婚按照下列规定休婚假,一次性使用有效,属于带薪休假。
按照国家的规定职员结婚可休婚假3天,晚婚者可休婚假10天。
休婚假者除了享受上述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公司另外奖励5天休假。
因工作需要,没有休的婚假能够按照公休假和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试用期的职员分娩,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
仅发放两个月。
公司非试用期的职员分娩,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的生活标准发放,其他治理费用和保险费用仍由公司负责交纳。
公司职员分娩,可按照下列规定休产假:
职员分娩休产假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职员正常分娩,可休产假3个月,每月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
职员生育难产,可休产假110天,每月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
职员生育多胎的,每多生一个人增加生育假十五天,每月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
因专门缘故需要延长产假的职员,延长期间的工资标准由公司另定。
休产假6个月以上的职员,从第七个月起公司将不再发给生活费。
公司职员的配偶分娩,职员本人不享受产假。
公司职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过世,职员有3天的丧假,一次性使用有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子女教育补助
凡有子女的公司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申领办理子女教育补助金。
凡有子女连续求学的公司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申领办理子女教育奖学金。
子女教育补助金和子女教育奖学金可同时申领,二者发放不发生冲突。
第四条那个地点所称子女是指在本国境内取得户籍的有法律关系的子女。
第五条职员子女教育补助金每学期在注册后申请,按就读学校等级,依下列规定金额
申领。
(一)就读专科以上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1600元整。
(二)就读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800元整。
(三)就读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600元整。
(四)就读小学者每人每学期补助400元整。
(五)稚嫩园者者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整。
职员子女就读学校是指国家公立学校,已立案私立补习学校也照此规定办理。
(七)职高三年按照高中标准发给。
第六条职员申请补助时应填具申请书并附子女在校证明书等证件,呈单位主管经理
核对后转送人事、财务部门核发补助金并留档。
申请教育补助金的职员在每学年上学期提出申请,凡于9月底往常正式入学者有效,下学期则于3月前正式入学者为有效。
第八条职员子女教育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就读专科以上学校者,每学期总平均分数90分以上,品行90分以上,并不得
有任何一门学科成绩低于80分;关于大专以上学者,每学期必修选修学分必
须超过14学分以上。
就读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学期总平均分数95分以上,品行90分以上,
并不得有任何一门学科成绩低于85分。
就读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学期总平均分数95分以上,品行90以上,并不得有任何一门学科成绩低于85分。
六年制专科学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对比高中组;四年级、五年级对比专科组办理。
职员子女的就读学校是指国家公立学校,或者已立案的私立学校,各类补习学校均不在此列。
第九条职员子女教育奖学金的申请时刻:
第一次自每年4月1起至4月15日,为申请教育奖学金的时刻,逾期不与办理。
第二次自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为申请教育奖学金的时刻,逾期不与办理。
第十条职员子女教育奖学金的金额:
(一)专科以上组:
每名每学期奖学金1600元。
高中或同等学校组:
每名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
(三)初中或同等学校组:
每名每学期奖学金800元。
(五)就读私立学校学生每学期限额6名。
第十一条前条第五项就读私立学校学生申请人超过6名限额时,其优先次序如下:
(一)总平均较高者优先。
(二)在职职员优先。
(三)高年级优先。
职员申请子女教育奖学金时应填具申请书并附子女在校证明书和就读学校签
发的学期总成绩单等证件,呈单位主管经理核对后转送人事、财务部门核发补
助金并留档。
第十三条如夫妻同在本公司工作者,应择一申请,不得重复。
第十四条职员子女教育奖学金的评审结果应在审领前公布核查,十日内无疑义后,方可
领奖。
职员申领子女教育补助金、奖学金如有虚报、冒领或重领等现象之一者,一经
查明,除追回已补助金和奖学金外,停止其享受子女教育奖学金、补助金三年。
五、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
对公司的正式职员,公司每三年为职员做一次健康检查,具体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联系,费用由公司承担。
对公司的正式职员,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职员参加社会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第三条公司的正式职员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50元;职员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职员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5元。
第四条公司的非正式职员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30元。
第五条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一定的医疗期(病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
以内、三年以上六年以内、六年以上的职员,分不每年享有累计30天以内、
45天以内、60天以内的医疗期(已休医疗期的职员原则上取消当年带薪公休假)。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按职员参加的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并终止合同。
第六条公司正式职员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一)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非正式职员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六条报销方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50%报销。
职员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医疗费报销方法同第六条。
凡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员,上述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仅使用于医疗保险不能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职员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十一条公司正式职员,其配偶或直系患重病门诊时,由职员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写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请医院盖章,然后出具该证明单向公司申请医药补助费。
如果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还需附处方及药房收据才可申请补助费。
第十二条职员本人及家属有医疗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公司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的,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可参照第十一条申请补助。
第十三条夫妻同为本公司职员,二人不得以同一事因重复申请补助。
第十四条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因伤病住院时,需填写申请书,并附户籍誊本(职工本人免附)、住院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单据,提送公司申请补助。
第十五条正式职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伤病补助费的给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本人的申请补助保险机构给付津贴的全部医疗费用,但自第一次住院日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3000元为限。
(二)直系亲属申请补助半数医疗费用;但每一眷属自第一次住院日起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1000元为限。
第十五条正式职员申请丧葬补助费应由在事实发生后,填写申请书,并附户籍誊本、死亡证明书,提交公司核发。
第十六条丧葬补助费给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本人补助5000元。
(二)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每人补助1000元。
第十七条公伤补助费的种类:
(一)医疗给付。
(二)残废给付。
第十八条医疗给付是指职员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公司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十九条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员,因公受伤者可凭据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一)在送往指定医院前,因情形危险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其所付费用。
(二)急救时所做的紧急处理费用,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三)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医保不能给付者。
(四)因故不能参加医保的职员,其医疗费用的支给参照医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残废给付是指职员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按照本公司退休方法
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公司职员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因执行公务而致公伤,一时
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公司职员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因公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
予一次性抚恤金:
(一)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两年的全部薪资。
(二)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两年的全部薪资。
(三)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两年的全部薪资。
(四)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30万。
(五)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30万。
(六)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30万。
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经公司核准后方可受领。
六、社会保险和劳动爱护
公司给进入公司时已婚的职员每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给予投保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
在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员,公司给予投保职员退休养老保险和国家退休养老统筹基金保险及补充保险,按保险要求交付有关费用,享受有关保险责任。
在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员,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代职员交纳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交纳率按国家当期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在电子部六所的职员,公司托付电子部六所代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公司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交,并负责治理使用。
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的职员,公司代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同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交,并负责治理使用。
档案在电子部六所的职员,其月工资总额按照电子部六所人教部提供的该职员的月均工资总额为准,乘以个人交纳率,作为职员个人当年度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公司同时在职职员资外,资助交纳同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的职员,其月工资总额按照公司核定的标准(以后每年可按照实际情形调整),乘以个人交纳率,作为职员个人当年度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公司同时在职职员资外,资助交纳同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职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计息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职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职员有权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四条职员符合公司退休规定后,应按照公司离职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开始享受退休养老金。
第五条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公司的工作需要,为职员提供工作餐或餐补、住房公积金、物价、交通、医疗、书报等津贴、补贴、劳动爱护等。
公司每天为在岗职员提供10元的误餐补助。
公司职员开私车内班、办公事(即:
公司租用个人车辆),公司按照每日里程数上限不超过120公里,全年统一核算的原则,核定里程数(如果实际里程数大于规定的里程上限,则核定里程数为规定里程数上限,否则,核定里程数为实际里程数)后,按照下表1-1支付租车费用。
公司职员无私车反租给公司的,公司每月补助交通费200元。
每逢重大节日,公司按照公司的进展经营状况,不同程度地提供给职员节日补贴。
表1-1
中高层治理人员
销售人员
外勤人员
其他人员
微面、212类
A
A
A
A’
夏利、斯格达
、伏尔加类
B
B
B
B’
桑塔纳、富康、捷达、切诺基
C
C
C
C’
备注:
A=核定里程数*0.5元/公里*70%
B=核定里程数*0.8元/公里*70%
C=核定里程数*1.0元/公里*70%
A’=核定里程数*0.5元/公里*40%
B’=核定里程数*0.8元/公里*40%
C’=核定里程数*1.0元/公里*40%
第六条职员参加保险的手续,由公司人事部按保险公司及保险治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办理。
职员参加保险后,除享受保险的各项权益及应得之给付外,原则上不得再向公司要求其他赔偿或补肋。
第七条公司职员参加公司投保的保险,应按保险要求亲自填写细节。
如因职员责任不能使保险生效的,原则上公司将不给予补偿。
七、辞退及补偿金
第一条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职员因故不能连续为公司工作
须提早一个月(试用期内一周),向公司递交辞职书。
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原则上职员辞职不享有补偿金。
第二条公司因业务经营发生变化、职员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职员违反劳动
合同规定、职员受到司法制裁时有权辞退职员,但应提早一个月(试用期内时
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在规定时刻进行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条公司因业务经营发生变化、职员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辞退职员,应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发给一
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职员辞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在公司工作一
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加发一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第四条公司辞退试用期内的职员,原则上不发补偿金。
第五条公司辞退职员后,有关部门要配合离职职员尽早将各种保险和基金转出。
八、公司购房、购车贷款
凡是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愿长期为公司作奉献的正式职员,如果在公司工作差不多两年以上,在其自有资金不足支付房款或车款时,可向公司申请购房、购车贷款。
每一位职员(夫妇同在公司的,只能一人提出贷款申请)只能向公司申请办理一种形式的贷款,职员只有在一种贷款还清之后,才有可能向公司申请办理另一种贷款,两种贷款不得并行申请办理。
公司贷款的原则:
公司按照目前的资金状况由总经理裁定分批对提出贷款申请的职员提供购车、购房贷款。
购房技术人员优先,购车外勤人员优先。
购房申请优于购车申请先考虑。
公司优秀职员的贷款申请优先考虑。
公司总体贷款额度已达到规定的限额后,公司停止向职员贷款,只有当职员还款额度够一个人的贷款额度后,公司才可启动办理贷款手续。
职员申请贷款的程序
职员个人提出贷款申请,交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申请得到批准后,职员与公司签定“借款协议”,贷款购车的职员还应与公司签定“车辆安全保证书”。
协议签定之后,职员可办理贷款手续。
购房贷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期限
在公司工作两年的职员购房借款的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每为公司多工作一年可增加贷款2万元人民币,但上限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凡与公司签定三年期合同的职员,购房贷款的年利息为16%;还款至一半时,利息减至13%;还款至75%时,利息减至10%。
公司从事技术岗位的职员(是指从事开发和技术支持的职员,中层干部不在此列),购房贷款的年利息为15%;还款至一半时,利息减至12%;还款至75%时,利息减至9%。
其他人员贷款年利息为18%;还款期限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六条购车贷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期限
职员购车借款的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购车贷款的年利息为18%;还款期限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贷款人、购车人、驾驶员必须均为公司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职员,且有北京市户口。
公司每月从贷款职员的工资中硬性扣除贷款额的1/60作为还款,先还息,再还本,多还不限。
在扣除贷款额的1/60作为还款后,工资余额仍超过2000元的,则超过2000元的部分同样作为还款硬性扣除。
如车辆反租给公司,则公司负担6%的贷款利息,职员个人负担12%。
贷款购车人所购车辆只限自用,不得将车转借、转租给他人作经营性使用,一旦发觉,除取消公司负担的6%的利息优待外,并全额扣除工资,加速还款。
如公司租用职员所购车,需签定租赁协议,确定租赁金额,租赁期一样不超过五年。
第七条因职员购的车被公司反租,公司贴息且报销部分车辆费用,故租车给公司的职员不在享受报销市内交通费,外出办公也不再派车(长途出差和车辆修理时除外)。
九、其他福利
第一条年终酬金的发放
(一)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享受公司年终酬金。
年终酬金在每年春节发放,职员如在发放日前离职,原则上将不能享受年终酬金。
(二)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每年可享受1个月月薪的年终酬金。
第二条单身职员住房补贴
(一)职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租住公司的集体宿舍,公司对此可进行补贴。
(二)公司对租住集体宿舍的职员按照表1-2给出的标准收费(单位:
元/人月):
工作期限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
一年以内
100
100
100
两年以内
400
300
200
两年以上
500
400
300
(三)本条
(一)、
(二)规定仅适用租住本公司宿舍的职员,其他的均不在此范畴。
第三条手机、住宅电话和传呼机费用治理
(一)公司按照表1-3给出的标准报销公司正式职员的手机和电话费。
表中给出的是公司报销费用的上限,凡超出上限的话费由职员个人承担,不超出部分实报实销。
手机(元/人月)
住宅电话(元/人月)
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销售人员
驻外地办事处人员
其他人员
(二)公司不再为职员配备手机和传呼机,不再为个人安装电话,所有这些一律个人
自购。
凡公司划帐交费的手机、电话,须经总经理特许方可开通国际长途。
公司不报销传呼服务费用。
第四条公司为职员交纳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治理费用。
十、附则
第一条本公司的社会福利保险制度,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的工作需要及时修
正。
第二条本方法经呈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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