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95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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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958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B、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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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以及第227条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的规定,AB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书面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错误。
2.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
首席仲裁员某甲认为应裁决合同无效:
仲裁庭组成人员某乙、某丙认为应裁决合同有效,但某乙认为应裁决解除合同,某丙认为应当裁决继续履行合同。
本案应当如何作出裁决?
()
A、按某甲的意见作出
B、按某乙或某丙的意见作出
C、请示仲裁委员会主任并按其意见作出
D、重新组成仲裁庭经评议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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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作出。
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本题中三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由首席仲裁员某甲作出最终意见,A项正确,BCD项错误。
3.甲乙双方在诉前关于某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形成了一份账单,认定甲欠乙450万元,且甲乙双方已经签字,但甲没有履行,在诉讼时,甲不承认欠乙方钱,问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甲不能反悔自认
B、不能用之前的协议作为自认
C、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不能单独将账单作为定案证据
D、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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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
【答案】:
B
【解析】: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但是,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目的所作出的妥协所涉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因此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4.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
待道路修缮完毕,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
B、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C、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D、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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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因此,D项正确。
5.某日,老崔带着外孙女小鹿(6岁)去社区公园玩耍,在游戏过程中小牧(7岁)将小鹿的右手无名指扭伤。
小鹿的母亲王芳要求小牧家赔偿小鹿的医疗费2万元,但遭拒绝,无奈之下小鹿家只好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本案的原告是小鹿及其监护人,被告是小牧及其监护人
B、本案的原告是小鹿和老崔,被告是小牧的监护人
C、本案的原告是小鹿,被告是小牧及其监护人
D、本案的原告是小鹿,被告是小牧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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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C
【解析】:
①小鹿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依法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具备独立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小鹿为本案原告,其监护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此外,《民诉法解释》第6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本案适格被告为小牧及其监护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本案的适格原告仅为小鹿,而非小鹿和老崔。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本案的适格原告为小鹿,适格被告为小牧及其监护人。
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据前所述,本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与诉讼有关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
A、暂停决定的执行
B、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决定于双方当事人的认识是否一致
D、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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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效力
【答案】:
B
【解析】:
考查决定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7.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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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选项A、B、D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
8.某县法院对张某诉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张某和李某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
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中某处将支付房租的数额5000元误写成了50000元。
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B、通知收回并重新制作判决书
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组成合议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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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应当适用裁定,A项正确,
9.北京甲公司与山东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青岛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院具有管辖权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到青岛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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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5章>第2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
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青岛地区仲裁委员会只有一家,为青岛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有效,所以D项正确。
10.崔宏诉赵家返还借款15000元,法院决定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崔宏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其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适用其他的程序审理
B、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赵家提出了反诉,导致本案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则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但审限应当继续计算
C、如果赵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对该裁定赵家无权上诉
D、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赵家不服,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则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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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小额案件审理程序的特别规定
【答案】:
C
【解析】:
①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如果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因反诉而无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可能的转换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小额转简易,另一种是小额直接转普通。
换言之,当无法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不必然直接转为普通程序,也
11.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46题,单选)
A、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l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
C、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吴某的损失
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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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4节>证据保全的措施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3款规定:
“……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本案的证据所在地是甲县,被申请人住所地是乙县。
本案作为买卖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是乙县。
关于合同履行地,《民诉解释》第18条第1~2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
12.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
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
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8万元。
孙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怎样处理?
()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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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当事人自愿原则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13.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应当发回重审
B、由于第二审程序特殊救济、监督功能,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C、第二审程序对于原判决事实清楚的,只是法律适用错误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D、第二审程序中的法院只能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不得越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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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1节>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
A
【解析】:
考查第二审程序的特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故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
14.法院发邮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判决书,当事人前来法院,看了判决书,知道自己败诉,拒绝签收,法院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邀请了其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并且拍照,这种是什么送达?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留置送达
B、直接送达
C、电子送达
D、委托送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送达。
A选项中,留置送达中包括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情形,若当事人到达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
视为送达。
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同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文书,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在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后视为送达,也可以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故本题选A。
直接送达是指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15.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
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5题,单选)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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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律民事主管与其他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调解法》第31条、32条规定,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无论原纠纷是何种法律关系,只要经当事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且对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就一概转化成了合同纠纷,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本题中的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故C选项错误。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19条规定,可依案情决定由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本题中由黄某一人进行调解程序合法,故D选项错误。
16.王某和张某就买卖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在王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张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下列有关仲裁程序正确的是:
()
A、仲裁员甲因和王某是表兄弟,张某因此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集体决定后支持张某的申请
B、买卖合同不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必须公开进行
C、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不能先行调解
D、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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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答案】:
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所以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7条规定,D项正确。
17.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
B、某娱乐杂志上刊登的一篇自由撰稿人小六所写的文章中,称某位明星在十六岁时就到韩国进行了大整容,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小六诉至法院,要求小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合并
C、某工厂退休职工老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小李将抚养费从每月800元增加为每月1500元,属于给付之诉
D、王某与刘某因使用小区的公共晒台发生争执,王某将刘某推倒,导致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3节>变更之诉
【答案】:
A
【解析】:
①选项A为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说法正确,当选。
选项B为给付之诉,其中包括了给付财物和给付行为的内容,诉的三种类型相互排斥,给付之诉中可能包含确认的内容,但这并不影响诉的种类的判断,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②选项C中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选项D中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属于特别程序案件的一种,在性质上是非讼案件,因此不涉及诉的种类判断问题。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8.家住A市东区的刘某因手机过时,常琢磨换部新手机。
一日,刘某在A市南区的新天地商城采购办公用品时,发现聚合电子公司新推出的“欢聚”牌智能手机性价比很高,于是就购买了一部:
回家后,刘某的儿子小刘(15岁)见到新手机很是好奇。
拿起手机给自己的同学小丽试打电话。
电话接通后,二人通话38分钟后,小刘手中的“欢聚”牌智能手机突然爆炸小刘的右手、右耳、右脸颊受伤。
小刘被送去A市西区的医院治疗,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总计支出8万元若聚合电子公司在B市北区,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
A、A市东区
B、A市南区
C、A市西区
D、B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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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26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选项ABD对此案均有管辖权。
19.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平等原则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同
B、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虽不相同却相对应的权利,这是民事诉讼对等原则的体现
C、当事人均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对等原则的体现
D、我国法律对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赋予他们同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这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答案】:
D
【解析】:
考查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包括权利义务相同和相对应,故A、B项均不正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2款规定: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因此,C项是平等原则而非对等的具体体现,表述错误。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
外国人、
20.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之间对担保物权顺序的约定不影响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B、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D、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8节>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65条的规定,A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66条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71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61条的规定,C项正确。
21.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8题,单选)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合议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制度。
合议庭的评议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应当按照多数意见作出,故A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陪审员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如果陪审员的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该意见判决,故B选项“可按该意见判决”是错误的,应该表述为“按该多数意见判决”。
C选项中,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应按多数意见作判决,故C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22.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三44题,单选)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7章>第3节>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
23.下列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情形正确的是:
()
A、检察机关针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和当事人启动再审法定事由一样
B、检察机关依据法定事由提出抗诉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C、为最大限度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当事人可以同时向法院和检察机关请求启动再审程序
D、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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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 仲裁 制度 复习题 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