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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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助学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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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和自主创新战略,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就是要进一步统筹和优化配置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激发学校、学院、学科的内在积极性,构建起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境三者和谐发展、协同创新的制度结构,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在研究生培养中,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
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导师负主责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设计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导师主导的原则,即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和权益;二是科研导向原则,即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与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即在遵循研究生教育的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各个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四是分层管理原则,即在学校制订总体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院的创造性,制定各个学院的实施细则;五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即充分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导师的承受能力,使改革进程平稳推进。
二、研究生培养体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落脚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因此,改革现有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使之更好地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研究生学制
为进一步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实行学分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弹性学制。
硕
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博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直接攻博研究生实行以5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提前攻博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各学院自主确定各学科的学制,并根据所确定的学制制定培养方案。
(二)研究生招生
1.改革的基本思路
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要紧紧围绕提高学校学术竞争力,与学院(实体交叉平台)的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招生指标更多地向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向国家建设急需的学科专业和我校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向重点课题和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与团队倾斜;要明确导师的资助责任和相关权益。
同时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坚持导向性,又要关注学科差异和学生利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生更多、更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2•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
(1)博士生招生指标配置:
按研究经费、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博士生指标分类切块到学院(平台)
A.以学院(实体交叉平台)为单位,其研究经费、研究成果2项作为指标分配的基本因素
,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各个学院(实体交叉平台)的指标数,而招生基数、导师规模、
生源状况等不再作为计算因子。
B.要引导学院既重视经费总量,又重视重大项目的争取;既重视SCI/EI或文科一级期刊论文等总量,更关注TOP期刊、高影响因子期刊论文或文科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
统计经费和成果时将重大项目、TOP期刊、高影响因子期刊或文科权威期刊成绩等单列。
C.由于各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在考虑经费和成果的影响因子权重上,以前3年各大类学院平均总指标为基数,切块分成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农学、医药六大类,类内分别计算,各定不同的因素和权重。
D.改革将分步实施,第一年科研成果和研究经费的权重以不引起指标的剧烈波动为原则,今后将逐步调整。
(2)硕士生招生指标配置:
在原有分配方法基础上,提高研究经费、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的权重。
硕士生招生指标切块到学院(平台)
A.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进一步向学科(学院)的实力(包括科研、导师与学科、
学科交叉等)倾斜,特别是将经费和成果所占比例提高2-5个百分点,进一步降低招生基数所占比例,使招生资源的分配更趋合理,更具导向性。
B.硕士研究生指标配置,既考虑到各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又关注研究生的
培养数量和成果。
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切块70%和30%的免试指标,各自按照不同的办法分配到学院。
(3)按导师的资助力度配置招生名额到导师,按考生的综合素质确定录取与否
A.建立导师资助制。
导师招收研究生原则上要提
供一定的资助经费
B.改革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制度。
有项目、有经费的讲师、副教授,经一定的程序审定
,也可有资格分别作为硕士生、博士生指导教师。
C.坚持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复试、录取的全过程中坚持导师提议、
集体决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D.配套相关约束条件。
研究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人,包括免试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等。
招生名额的分配要考虑以往培养研究生的质量,要向培养出高质量研究生的导师倾斜。
对引进人才、重点学科、学科交叉平台、国防研究院等,在安排招生名额时学校和相关学院共同给予支持。
学校向各学院下达当次招生指标数量的同时公布各学院基本助学金的等级和比例,待学
院正式确定录取名单后下达各学院岗位助学金中的学校配套部分。
(三)研究生培养方案
1•明确目标定位,实施分类培养,提高整体质
量
研究生教育的多样化发展需要建立多元的研究生质量观。
要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在课程设置、培养过程、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等方面建立不同标准,各学科在切合实际的标准框架内进行高质量、严要求的研究生培养工作。
要区分学术型硕士和职业型硕士两种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制订不同的方案。
2.开阔国际视野,培育国际竞争力,加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研究生是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
为此
,全校应确立国际化的研究生培养目标,有效吸引国际知名高校学生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加强与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力度。
鼓励培养条件成熟的学院和学科在国外建立研究生教学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扩大浙江大学的国际影响力。
建设国际化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体系,在课程设置、课程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教材建设等方面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要求相适应。
努力营造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培养环境,通过联合培养、互认学分、研究生互访和短期交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建立实质性的国际合作,鼓励研究生参与高水平国际竞争。
实现学术要求的国际化。
坚持鼓励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在国际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导向。
研究生院将建立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考核指标,从研究生教育政策、业绩点分配和资金上给真正有志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学院和学科予以支持。
3.注重特色培养,建立培养特区,确立交叉学科培养导向
要在制订培养方案过程中开辟“培养特区”,在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论文答辩、出口标准等环节中建立有利于优秀研究生成长和获得大成果的培养环境。
鼓励设置交叉学科的研究方向,鼓励建设交叉学科的研究团队,鼓励探索交叉学科的出口标准。
4.强化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淘汰机制
完善课程考核与评估体系,建立研究生核心课程考试制度(包括博士生资格考试),建
立研究生核心课程及教师竞争上岗、滚动建设、科学评估制度,强化课程教学在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作用。
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籍管理等多个环节中引入淘汰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研究生的申诉途径,使研究生进退有序,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
为了加强研究生国际交流,鼓励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同时满足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主要包括:
1•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
主要用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公派留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参加短期国际交流等的资助。
该项基金由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向学校申请。
每
年1500万元。
2.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
用于支持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
该项基金由研究生导师经学院推荐向学校申请。
每年600万元。
3•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基金。
用于支持交叉平台跨学科培养研究生的需要。
该项基金由交叉学科导师经学院推荐向学校申请。
4.研究生素质拓展基金。
主要用于研究生开展群众组织活动、党团活动、社团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等。
该项基金由研工部按一定程序分配到各学院。
按每位研究生每年40元的标准划拨。
三、研究生奖助体系
为了保证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创新成果的涌现,学校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用于对研究生的奖励和资助。
学校、学院、导师都要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增加经费投入,使资助研究生的资金总额度和受资助研究生的比例高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前。
在经费总量增加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资源,建立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帮助经济困难
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依据研究生的学业基础、培养潜质、综合表现及经济条件进行分配。
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由优秀奖学金、助学金(基本助学金、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研究生最高荣誉的奖项;专项奖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面向全校研究生,奖励对象、额度、比例均按照所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面向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七年制、八年制、ZDM临床医学研究生以及JM、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除“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外,所有在职研究生均不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分为基本助学金、岗位助学金两类。
1助学金的经费来源
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学院、导师共同筹资,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提供的基本助学金。
(2)学校提供的助教经费。
主要用于为本科生教学设立的岗位(含少量研究生公共课)
(3)研究生导师提供的助研经费。
导师的资助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资助类别按照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分为以下三类:
I类:
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
U类: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川类:
工学、临床医学。
详细的导师出资标准见表1。
导师招收“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由学校在研究生教
育扶植基金中列支。
表1研究生导师出资标准
培养层次资助类别第一名
(元/生•年)第二名
(元/生•年)第三名
(元/生•年)
硕士生I类300600900
□类80016002400皿类120024003600博士生I类120024003600□类300060009000皿类4800960014400注:
①表中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指导师当年录取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非在职研究生。
②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招收第四或以上名研究生,其资助金额在第三名
的基础上加倍,但每名导师当年招收的研究生最多不超过5名。
③该表格为学校测算各学院导师资助总金额的依据,是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的参考标准。
(4)学校提供的兼职辅导员的经费。
(5)学校每年为校机关和直属单位设立的助管专项经费。
(6)改革后拨给学院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按原先标准的二分之一下拨,另二分之一用于研究生助学金的设置。
(7)学校和学院按照“保持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所投入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经费。
2.基本助学金
基本助学金用于资助培养费。
基本助学金的标准及比例见表2。
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的等级在面试时确定。
因违反校纪而受处分者,学校可以取消其基本
助学金。
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基本助学金。
表2基本助学金的标准与比例类别等级额度硕士生一等全额培养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类专业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等半额培养费博士生一等全额培养费博士生的培养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币,农学类专业为6000元。
二等半额培养费
比例(%)备注
40
10000元,农学
50
80
12000元人民
20
3•岗位助学金
岗位助学金是研究生通过学业外劳动兼做
研究生“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
)而获得的岗位酬金。
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生活费等。
岗位助学金实
行动态管理。
(1)助教。
资助标准为每个月800元,一年发
10个月。
学校每年为研究生设立375个助教岗位。
助教岗位向开设公共基础课任务比较重的学院倾斜。
(2)助管。
包括学校设立的思政助管和其他类型的助管、
各单位及各学院自行设立的助管岗位。
学校每年为研究生设立约220个固定助管岗位及若干临时助管岗位。
固定助管岗位资助标准为每个月720元,一年发10个月。
临时助管岗位的资助标准为每小时15元,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研究生思政助管岗位按照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分配至各学院。
其他助管岗位的分配向人文学科研究生倾斜。
各单位、各学院可另行设立助管岗位,所需资金从发展基金中开支。
(3)助研。
助研岗位助学金由导师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两部分组成。
学校根据表3所列的助研岗位助学金的标准与比例计算各学院的助研助学金总量。
各学院具体的资助
标准和比例由各学院在《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导师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该在当年全部用于所招收的研究生。
为了体现学科差异,助研的设岗率按学科门类分类的皿类、H类、I类依次以10%的幅度递减。
表3研究生助研的参考标准与比例
类别
等级
额度
比例(%)
硕士生
一等
9600
10
二等
8400
30
三等
7200
I类30,n类40,m
类50
博士生特等注②注②
一等1800010二等1440030
三等12000I类40,n类50,m类60
注:
①该表格为学校资助研究生助研总金额的测算依据和考核依据,各学院可以根据学
科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②博士生的特等助学金获得者为列入争创优秀博士论文及卓越计
划的博士生,可以与其他类别的助学金兼得。
③上述标准为学校核算经费的标准。
4.助学金的有关说明
(1)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身份参加评定。
直博生、提前攻博研究生和硕士免试生的基本助学金一般评定为一等,个别推免生比例比较高的学院部分学生也可以评定为二等。
(2)助学金的资助年限按照各学院确定的学制时间资助,其中学校资助部分,硕士研究
生的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2.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时间不超过3.5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时间不超过5年(进入“卓越计划”和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例外)。
(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
指标由学校额外分配。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不享受岗位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非在职研究生一起参与岗位助学金的评定。
5.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基本助学金在研究生招生面试时提出申请并予以确定。
助教和助管岗位的申请在每年9月和3月进行,津贴由设岗单位考核发放。
助研岗位的申请在每年9月份进行,津贴由导师考核发放。
为了体现导师资助制,该助学金的拨款与发放办法如下:
(1)学校为学院及每一个导师设立研究生培养经费帐户(以
下简称学院帐户、导师帐户)。
(2)导师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将其招收的研究生所需的学制
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导师帐户;学校按照当年的招生数,根据上述助研助
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将学校配套部分的经费拨至各学院帐户。
(3)研究生向导师提出助研助学金申请,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和学院同意(盖章),由学
院汇总后交到计财处,计财处据此将资助经费按月划入学生的个人银行卡中。
(三)助学贷款的管理助学贷款是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的重要资助渠道之一。
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助学贷款机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鉴于助学贷款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加强与主办银行的沟通和协调,扩大贷款面,提高贷款强度;加强
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协助主办银行做好研究生个人信用的管理。
(四)研究生困难补助
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适当提高研究生困难补助的力度,学校按每位研究生每
月10元的标准划拨。
学校欢迎和鼓励更多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来我校设立研究生贫困助学基金。
学校将逐步扩大研究生贫困助学专项基金的规模,做好贫困生的确定和基金发放工作。
四、有关说明
1.学校为七年制、八年制、ZDM临床医学研究生以及JM、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建立培养
特区,其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2.本方案从2007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改革方案
一、总体思路
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校研究生招生要从扩张学科、扩大规模转向稳定规模、提高质量,数量与质量并重,以质量为主。
研究生招生指标是学校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研究生招生的规模与结构要与学校的发展、科研的需要、社会的需求和学校的资源条件相匹配;要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助学金资助额度相挂钩。
招生指标的配置应充分激励导师、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
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招生指标要紧紧围绕提高学校学术竞争力
,与学院(实体交叉平台)的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招生指标更多向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向国家建设急需的学科专业和我校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向重点课题和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与团队倾斜;要明确导师的资助责任和相关权益。
同时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坚持导向性,又要关注学科差异和学生利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生更多、更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二、博士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学校根据研究经费、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将博士生招生指标分类切块到学院(平台
)。
1•控制全校直接攻博生的比例,适当增大提前攻博的比例,对统考上线生源少、科研任务重的学科,适当放宽比例限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新生的生源结构和质量。
2•以学院(实体交叉平台)为单位,将研究经
费、研究成果2项作为指标分配的基本因
素,进行加权计算,求出各个学院(实体交叉平台)的指标数。
招生基数、导师规模、生源状况等不再作为计算因子。
3•要引导学院既重视经费总量,又要重视重大项目的争取;既重视SCI/EI或文科一级期刊论文等总量,更要关注TOP期刊、高影响因子期刊论文或文科权威期刊论文。
在经费和成果中把重大项目、TOP期刊、高影响因子期刊或文科权威期刊成绩等单列。
4.考虑到各学科之间的差异性,本方案以前3
年各类学院平均总指标为基数,切块分成人文、社科、理科、工科、农学、医药5大类,各自确定不同的因素和权重。
类内各学院分别计算,经费和成果的影响因子权重相同。
5•改革将分步走,权重逐步调整,避免引起指标的剧烈波动。
07年各大类计算公式为:
人文类学院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60+科研经费*0.40
=(成果数量*0.20+成果质量*0.80)*0.60+(经费数量*0.20+经费质量*0.80)*0.40
=[一级期刊论文数当量*0.20+(专著/权威论文数
量+优博论文*2)数量当量*0.80]*0.60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20+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80]*0.40
社科类学院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55+科研经费*0.45
=(成果数量*0.70+成果质量*0.30)*0.55+(经费数量*0.60+经费质量*0.40)*0.45
=[一级期刊论文数/SCI/EI论文数当量
*0.70+(专著/权威论文数量+优博论文*2)数量当
量*0.30]*0.55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60+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40]*0.45
理科类学院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60+科研经费*0.40
=(成果数量*0.40+成果质量*0.60)*0.60+(经费数量*0.64+经费质量*0.36)*0.40
=[SCI/EI论文数当量*0.32+专利当量*0.08+获奖当量*0.15+((TOP论文/>=3影响因子论
文+优博论文*2)数量当量)*0.45]*0.60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64+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36]*0.40
工科类学院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20+科研经费*0.80
=(成果数量*0.40+成果质量*0.60)*0.20+(经费数量*0.80+经费质量*0.20)*0.80
=[SCI/EI论文数当量*0.32+专利当量*0.08+获奖当量*0.15+((TOP论文/>=3影响因子论
文+优博论文*2)数量当量)*0.45]*0.20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80+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20]*0.80
农学类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30+科研经费*0.70
=(成果数量*0.40+成果质量*0.60)*0.30+(经费数量*0.80+经费质量*0.20)*0.70
=[SCI/EI论文数当量*0.32++专利当量*0.08+获奖当量*0.15+((TOP论文/>=3影响因子论文+优博论文*2)数量当量)*0.45]*0.30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80+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20]*0.70
医药类计算公式:
=科研成果*0.40+科研经费*0.60
=(成果数量*0.38+成果质量*0.62)*0.40+(经费数量*0.20+经费质量*0.80)*0.60
=[SCI/EI论文数当量*0.30++专利当量*0.08+获奖当量*0.27+((TOP论文/>=3影响因子
论文+优博论文*2)数量当量)*0.35]*0.40
+[(纵向经费*0.6+横向经费*0.4)当量*0.20+当年
新增重大项目当量*0.80]*0.60
6.实体运转的交叉平台使用同类学院的公式计算分配指标;国家实验室、国防研究院及部分新引进的重要学科带头人、首席科学家等,学校和相关学院共同给予指标支持。
三、硕士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
硕士生招生指标配置将在原有分配办法的基础上微调,对研究经费、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赋予更高权重,学校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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