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docx
- 文档编号:29820294
- 上传时间:2023-07-27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0.57KB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docx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
第一篇
一、目标与原则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铲除行业霸头,排除发展障碍,着力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对各类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排查摸底,把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搞清楚,把导致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坚持分级监管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规定职责的整治工作;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以整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加强重要商品的监管,抓好食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
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以及小餐馆、公共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
2.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过期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利用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的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
3.严厉查处侵犯本地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行为,着重查处冒牌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
4.严厉查处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建材、装饰装潢材料、成品油、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及配件、化妆品等行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二)以整治虚假广告、不规范促销和恶意占压、骗取不当得利为重点,打击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
1.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整治虚假合同诈骗、虚假信息宣传。
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等领域的欺诈行为。
2.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宣传力度,防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由市区向我县转移,积极推进打击传销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工作,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发现传销露头就打。
严格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3.协助税务部门加大稽查执法力度。
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集中打击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积极参加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其它行动。
1、协助公安部门整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市场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2、协助文广新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3、协助监察部门倡导诚实守信、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强化信用环境建设和政务环境建设。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摸底发动阶段。
(2019年7月15日至9月20日)。
开展摸底排查,充分发动全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把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搞清楚,把存在隐患漏洞搞清楚,把导致秩序混乱的原因搞清楚。
对排查掌握的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集中交易市场及重点区域,要做好登记造册并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牵头机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9月底,各相关单位要把本月的摸排及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局执法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
围绕摸底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按照既定的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彻底整改,使被整治的各类集中交易市场及重点区域的面貌迅速改观,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专项活动期间,努力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树立典型、抓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三)总结检查阶段。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
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查缺补漏,并组织一次“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效的打击机制、完善的防范机制和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
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机构要向县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组织保障和相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长、机关股、室、局、协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县局执法局,由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信息联络等工作。
(二)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宣传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案件和摸排出的违法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始终保持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
县局公布举报电话:
各机构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信箱,引导鼓励知情群众大胆举报、投诉,提供线索和证据,畅通舆论舆情的反映渠道。
引导各行业协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行业管理。
对工作不力导致当地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有关领导和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将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联合互动,形成整治合力。
集中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机构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各尽其职,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配合,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将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等政法机关,减少和防止以罚代刑。
(四)加强督导检查,营造宣传氛围。
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局,县局也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各地进行检查,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提供案件线索,踊跃揭发危害市场秩序行为及违法犯罪人员,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工商职责,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市场主办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场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创建范围
参与“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市场是指:
本县范围内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权限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三、创建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责任明晰、考核科学的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使全县平安市场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一个建立”的创建目标。
力求在全县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性事故;建立起覆盖全县的组织机构健全、设施安全完善、主体诚信自律、交易稳定有序、制度科学有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
四、创建重点
(一)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方的责任义务。
明确市场主办方为市场第一责任人,督促和指导市场主办方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市场日常事务及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硬件设施管理。
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场具体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大对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继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重突出农村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帮助市场争取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市场升级改造。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
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要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设有专职的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理,做到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确保场内清洁卫生;适时开展市场除“四害”活动,定期进行搬家式清扫,清除蚊蝇孳生地。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管理。
按照标准化管理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抓好市场交易秩序的长效管理。
固定摊位和店铺做到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市场服务功能齐全,摊位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明码标价,市场内摊位设置整齐、无摊外摊、店外摊。
严格杜绝随意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着力为消费者构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市场安全管理。
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设施升级改造到位,确保市场设施安全;督促主办单位按照治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不发生纵火、爆炸、盗窃安全事故;及时调解处理买卖纠纷,确保市场内不发生凶杀、抢劫、制假售假、欺诈事件。
(六)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履行好入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制度。
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确保市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
按照“六查六看”要求,抓好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氛围。
严防过期霉变食品流入市场,以猪肉、乳制品等消费量大、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平安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各工商所有效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及时传达创建工作要求,上报工作情况,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及考核评比。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工商所要结合创建活动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争取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去。
(三)落实创建措施。
各工商所要紧紧围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针对每一个市场的具体情况,拿出各市场创建工作的方案或措施,科学制定“平安市场”创建的具体标准,要根据不同条件,确定不同目标,使“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达。
机关各股室、局、协会要按照股所结对包保工作的要求,指导、督促工商所全面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加强工作协调。
“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任务重、时间长、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工商所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立足自身职能、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起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要加强信息沟通,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工作考核。
为有效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局将适时开展检查考核,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工商所予以表彰奖励。
对组织不力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六)加强信息沟通。
各工商所要严格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每半年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水平,为我县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考评对象
各工商所和县局机关股室、局、协会。
三、目标任务
(一)2019年度各工商所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2019年度机关股室、局、协会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考评办法
对工商所,机关股室、局、协会分别进行百分制考核。
(一)对工商所的考评。
1.自查。
各工商所对照县局下发的目标任务,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得分、加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和获奖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
2.县局组织互查互助组每年开展两次互查互助活动,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扣分,详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互查互助办法(试行)》。
3.结合平时督查及通报记录,县局股室、局、协会对各工商所相关单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评分要依据本方案,扣分要附明细事项和理由。
4.县局目标考核小组抽调人员年终对各工商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5.综合评议(总分10分,县局领导5分,机关股室、局、协会负责人5分)。
(二)对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的考评
1.自查。
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对照县局下发的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得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
2.以省、市、县局督查、通报记录和开展活动记录为依据,县局效能办、县局各项工作和制度的执行责任部门分别对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效能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各项综合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3.县局机关对工商所全面工作实行结对包保。
各工商所在省、市局互查、督查、检查、实地考评等活动中被扣分的,属各股室、局、协会的相关单项业务的,扣除该股室、局、协会相同的分值;其他包保工作,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全面工作结对包保办法(试行)》扣分。
4.综合评议(总分10分,县局领导5分,各工商所长5分)。
五、加分事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一)获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综合性表彰加0.5分,获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单项表彰加0.4分;
(二)获省局、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4分,获市局表彰加0.3分。
(三)获县委、县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25分。
(四)获镇委、镇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2分,单项表彰加0.1分。
综合性表彰指文明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及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行风政风评议及效能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双拥模范。
(五)业务工作创新被省、市局认可,经省、市局局长办公会决定推广的,每项加0.4分和0.3分。
各单位工作人员被抽中参加省、市局业务素质考试,获省局抽考前三名,分别加0.4分、0.3分、0.2分;获市局抽考前三名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六)依法查处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的大案要案,个案罚没入库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每件加0.2分;30万元以上的案件,每件加0.5分。
以上获奖以当年度工作获奖有效文件或证书为准。
同一项工作多层次受表彰的,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
加分仅适用于工商所及执法局、注册局、市场规范局。
六、扣分事项(扣分分值不封顶)
(一)针对包保内容,被省、市、县局领导或股室(局)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分别每次扣所在工商所、机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
(二)被省、市、县效能办(含政行风评议)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分别扣0.5分、0.3分、0.2分;被省、市、县工商局效能办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每次分别扣所在单位0.5分、0.3分、0.2分。
(三)县局股室、局、协会主管业务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力,在一个工商所被省、市、县局领导检查发现并通报的,相关股室、局、协会在该工商所未发现同类问题的,按例分别扣县局相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县局股室、局、协会因食品安全包保任务在基层落实不力,在包保工商所被省、市、县局领导检查发现问题,而包保股室、局、协会在该工商所范围内未发现同类问题的,按例每次扣相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
(四)对举报、媒体报道或政务公开渠道反映的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力的,经查属实,对责任单位每次扣0.5分。
(五)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经复议或诉讼,被撤销、变更或者被确认违法的,对责任单位每次扣0.5分。
(六)年终实地考评扣分。
七、否决事项
对发生以下五个方面重大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
(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发生重大问题的。
(四)因渎职失职,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机关股室、局、协会受到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办通报,或主管业务工作出现失误,影响全局工作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经核查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考核奖惩
加分、扣分、否决事项认定由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牵头,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分别在总分中加分或扣分。
对被考核工商所和机关股室、局、协会,依据考评结果评定四个等次,即:
优秀、良好(原则上考评得分不低于80分)、合格(80分以下且不低于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县局予以表彰奖励。
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责成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
(一)对各工商所的奖励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出1名优秀单位、2名良好单位,其余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
(二)对县局机关股室、局、协会的奖励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出2名优秀单位、3名良好单位(其中:
办公室、人教股、财装股、监察室、消协、个协等综合股室、协会1名优秀单位、1名良好单位;执法局、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局、法规股、商广股、食品股、消保股、企业监督股、文明办等业务股室、局1名优秀单位、2名良好单位);其余为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
第四篇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县局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工商所所长及机关股、室、局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企业(个私)监管股,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时间为6月25日至9月20日。
大检查行动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6月25日至7月10日前,部署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表格见附件1);7月1日至8月31日,各工商所组织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并认真填写《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和《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见附件表4、2);7月上旬,县政府组织对部门督查;8月中旬,省市政府将分别组织对各部门进行督查。
各工商所在每月的27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表5)。
请各工商所认真对照上述时间要求,抓好落实。
三、检查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
各工商所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强化监管。
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进行检查,不留监管死角及盲区。
同时,要把此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即前置许可和高危行业,如: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等。
认真检查上述行业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依法予以处理。
(三)认真履职,强化责任。
各所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履行工商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对经营范围属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符合办照条件的,限5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认真履行抄告义务,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取缔,及时下发《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通知》。
(四)各工商所要按照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按规定时间填报各种表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及检查活动图片于9月18日前上报县局企业监管股。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配合政府整合部门监管职能,进一步宣传和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活动主题
共建食品安全,同筑和谐。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积极推进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和跟踪督查等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三行”(普及行、调研行、督查行)、“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面促进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具体内容包括:
1、大力加强宣传培训。
对食品经营者以培训班、集体约谈等方式,宣讲《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其自律管理水平;对本系统监管者以轮执讲座、一季一考等方式,培训《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对社会以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扎实开展行政指导。
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全面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宣传法条知识,督促经营者自行纠正,前移执法关口。
3、有效实施监督检查。
一是日常巡查。
按照规定的巡查频次,对照《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范》规定的巡查内容,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建立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查缴以感观能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二是专项检查。
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除了加强日常巡查外,高度重视专项检查,结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肉制品专项检查以及节日期间食品专项整治等多项专整治,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互查互助。
依照《巡查监管工作互查互助办法》,从各工商所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互查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通报,限期整改,达到相互学习、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质量抽查。
根据年度抽查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食品质量监测工作。
对质量监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作出了退市处理和行政处罚。
4、推进“票证通”系统的全面使用。
把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食品总经销或总代理等经营户作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源头单位,进一步完善“票证通”的推广与正常应用工作,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开展“票证通”系统网上和实地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全县共开通“票证通”用户182户,督促其全面使用,从而抓住监管重点,前移监管关口。
5、全面完成交办任务。
按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场秩序 整治 规范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