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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概论答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5年下半年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
《社区概论》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
社会管理成为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非常关切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政府将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作为解决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问题重要举措。
材料1: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一号文件明确提出:
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
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
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材料2:
近年来,无锡作为全国经济社会非常发达的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发展速度非常快。
典型农村社区特征逐渐减少,而逐渐显现的更多是村改居、混居型的集镇或城市社区。
方庙社区是在2004年由两个村合并行成的,同样是地处在太湖新城的核心地区,交通便利,辖区4.05平方公里的面积,下设有三十六个居民小区,常住人口四千五百八十五人,暂住人口近五千五百多人,是一个居民较多、流动人口也较多的综合性的社区。
葛埭社区位于雪浪街道,依山傍水,辖区面积3.467平方公里,由过去的两个村庄合并形成的合区,现常住一千二百多户,暂住三百六十多户,总人口近五千人,有三十四个居民小组,社区现有工商企业近六十家。
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社区建设和发展成为当前发达地区基层党和政府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
请结合《社区概论》相关章节内容,就材料1和材料2中的相关内容,回答如下两个问题。
问题1:
什么是农村社区?
(4分)农村社区的类型或特征有哪些?
农村社区的功能是什么?
(16分)
问题2:
当前我国发达地区城乡统筹建设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较多任务和挑战。
请以“城镇化进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与对策”为题,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小论文。
(80分)
答:
1.社区结构系统由封闭化趋于开放化。
改革开放前,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社会结构简单,血缘关系的结合是农村关系的中心。
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低,因此,阶层少,初级群体多,社会组织单位间的结构关系较为松散,而不同于城市社区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高、阶层复杂多样,次级群体是社会群体的主流。
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村社区没有城市社区那种随处可见的科层组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单位,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二是职业结构比较单纯,多数以农业为主,只有少数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及其他行业;三是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多为社区型而非社团型。
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制约着农村社区结构的调整。
农村经济改革后,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着千百年来形成的以血缘为纽带、小农经济为根基的社会关系,传统的封闭的乡村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田园农耕式村落社区的结构开始分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村,形成了独特的与城市不同的工业、农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业齐全的产业结构,以及特有的开放化的社区结构。
2.劳动人口群体由同质化趋向异质化。
改革开放前,农村社区居民无论从内在心理或外在表现上,均趋向于同质化,而城市居民则趋于异质化。
加之农村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社区居民与城市居民在受教育上存在着机会的不平等,致使农村社区居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于城市居民。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进了农村联产承包家庭经营体制的形成与发展,由此带来了社区劳动组织方式、农民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劳动产品分配方式,社区居民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家庭功能,以及产业结构的大变化,由此农民群体开始分化,出现了多样化的职业类型。
长期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的变迁,农村社区同质性的劳动人口逐渐分化为异质性的各行各业的劳动人口。
劳动人口群体的流动与分化,众多农民成为相对自由的,不必固守土地的社会流动群体,从而改变了原先僵化的社会关系结构,使乡村社会具有了多元性、复杂性的特质,有利于整个社会结构的调整。
3.社区经济活动由简单化趋于复杂化。
农村改革带来了两个直接结果,一个是农村社区生产力的大发展,具体表现为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大量增长;一个是农村社区人口摆脱了千百年来对土地的依附关系,农业劳动力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具体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现,相对自由的劳动力要素流动,加快了农民向城乡二、三产业的转移。
商品经济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自然经济,由此带来农村经济的非农化趋势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突破了旧有的农村经济的封闭式的生产格局。
市场经济中,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每种产品的生产都需要由专门的部门来完成,劳动分工越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产品的规模效益越能体现,社区内外的经济联系也日益频繁。
城市发展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业为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了新的载体,由此农民从单纯的种植业这一经济活动中解脱出来,走向更加广阔的农、工、商、贸多种经营的生产与生活空间。
4.社区组织由行政归属型趋于利益归属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来计划经济下的经济、政治、社会组织,在利益的驱动下,其功能日趋分化、专门化,开始与行政组织进行结构关系重组,即初级关系(如血缘的或地缘的群体)的重要性日益下降,而次级关系(如具有共同利益的正式组织、政府机构和商业公司)的重要性在逐步提高。
社区组织已不完全依附于行政部门,由于利益分化、具体化,形成不同组织和层次间的利益关系网络。
村民自治在农村社区管理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明显。
社会关系由乡村取向趋于城市取向,社会组织形式也从简单的行政依附型向复杂的利益归属型的运动成为农村社区组织变迁的基本趋势。
目前,值得注意的是:
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中,小城镇作为一种介于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之间的特定社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所谓小城镇社区,是指在一定地理位置内,以乡镇工业、商业以及手工业生产为主要社会活动的人口集聚区域。
在地域结构、人口分布、组织形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等方面,它既具有与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相异的存在方式,又有与周围农村和城市保持着密切联系的自身特点。
小城镇社区这种联系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纽带与桥梁作用对我国城乡社区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答:
(2)
2006年以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已有不少农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都加快了社区建设。
新型的农村社区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农村社区建设依靠全体居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社区和自治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努力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新型农村社区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也有别于城市社区,它是由一个较大的行政村建设而成的,或由若干行政村组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而成的。
首批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一般都是位于人流、物流较为便捷、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或人口集聚,而是营造一种新的生活共同体,让农民过上类似城市人的生活,享受类似城市人的公共服务,实现就地城镇化的目标。
农村社区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全方位消除城乡间的本质差别,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这种新型城镇化可以做到不把农民迁入城镇,而是把“城镇”植入乡村,可以称之为无形城镇化。
伴随着村庄改造成为新型社区,农民也就转化为社区居民。
这不仅仅是身份上的转变,更主要是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的转变。
“村改居”是新型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的必然结果。
农村社区建设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程度。
首先,要求我们把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产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把农民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同步提升有机结合起来。
农村社区是农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产业园区是农村社区的重要支撑。
其次,要求我们把产业园区规划与现有产业基础以及农村社区规划有机结合起来。
每个产业园区都应当从实际出发,选准主导产业,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农业的功能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文化需求、健身需求等等。
农业功能拓展得越充分,农业资源开发得越全面,农业产业体系就越健全,农民增收的渠道就会越通畅。
农业的首要功能是食品农业,是从农业是从事植物性产品和动物性产品生产的特殊部门派生出来的,为的是满足城乡居民的食品需求,通过发展鲜活农产品,直接供应城乡居民,被称为“菜篮子”、“果盘子”、“奶瓶子”。
农业的第二个功能是生态农业,是从农业所特有的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派生出来的,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让城乡居民清晨能呼吸到新鲜空气,白天能看到蓝天白云,晚上能仰望满天星斗。
农业的第三个功能是休闲农业,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让城乡居民旅游、观赏、度假,等等。
通过这些途径,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有机结合。
农村社区建设既要注意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又要重视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如何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留住文脉、记住乡愁,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国在过去几十年的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有一部分村落被消失了。
随着传统村落的消失,还有古老的建筑、独特的民俗,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消失。
与有形的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是不可逆的。
为此,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首先要特别注意保护个性,凸显独特性。
要着力培养特色文化村,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
把历史文化底蕴雄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特色文化村。
其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增强农村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特别是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即在一个地域边界内聚族而居,有家属血缘性和区域地缘性;村落择吉而居、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融诗情画意于村落园林景观之中;村寨里有创业始祖的传说、遗训族规、家属大事记的庆典和缅怀先祖的祭祀活动等。
我们要保护古村落,尤其是保护好“景观村落”。
“景观村落”的特点是,有优美的山水环境,有上百年的建村历史,有一定存量的传统建筑和人文景观,村落的布局与自然和谐共融,不仅构筑一个有利于子孙后代和谐生存繁衍的社会空间,承载着村落乃至农耕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丰富历史信息。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2年9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扩大中国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1年的51.3%,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迅速缩小。
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57个,初步形成了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城镇化在拉动内需的潜力将会得到充分释放。
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对策
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和加速期。
城镇化建设恰逢区域、城乡一体化以及高速铁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城市空间结构势必出现重构。
可以说,在未来10-20年,将是中国的城镇化全方位持续快速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时期。
因此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城镇化进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总体规划,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着力推进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
走城市群发展的道路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继续坚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努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编制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高水平的城镇化发展。
更加注重大城市在吸引人才、资金、带动周边小城市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社区建设双轮驱动,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以都市圈为重点,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市和县城为骨干,以各类小城镇为基础,以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为支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
三是强化提高大城市的主导作用。
加大对长三角、珠三角和环首都都市圈的支持,使中心城市的集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加强。
并促进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四是把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的重点,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
以完善社会保障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全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巩固城镇化经济基础
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扩大城镇化规模,还是提高城镇化质量,都要有完善的产业体系做支撑。
未来一段时期,推进我国城镇产业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就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是把服务业作为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促进就业。
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使城镇化发展更为顺利。
四是促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
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降低资源消耗,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竞争力。
(三)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全力做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
积极改革和完善当前的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制度,要让土地成为农民的发展资本,让农民合理合法、更多地分享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让土地出让收入更多地用于城镇化发展和建设。
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摘要: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农村地区发展进步的重要战略。
我国也将其作为“十二五”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我国城镇化现状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2年9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扩大中国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1年的51.3%,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迅速缩小。
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57个,初步形成了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城镇化在拉动内需的潜力将会得到充分释放。
二、我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但是总体水平仍然较低
虽然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率得到了大幅的提高,2012年全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但是很多专家和学者对城镇化的数量以及质量都提出了质疑。
主要是由于我国对城镇化率的统计口径,在城镇化人口中包括约2.6亿农民工,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5.29%。
事实上,由于这部分城镇人口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和流动性,所以并没有真正的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他们并没有获得市民所应该得到的福利,具有“半城镇化”的性质。
只要城镇居民与农村农民各方面公共福利差距依然巨大,户籍改革继续缓步不前,暂居城镇的人员不能真正融入城镇,这种城镇化就只能是一种“伪城镇化”。
总之,城镇化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势在必行,当务之急是推动人口城镇化。
(二)城镇体系有待优化
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有利于城镇资源的整合,更好地促进城镇化的持续发展。
目前,城镇之间和城镇内部的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发生冲突的现象非常突出。
而且,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
环渤海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等发展虽有各自分工,但特色不明显。
以环渤海城市群为例,城市群内部部分城市定位趋同,同质竞争较多,要素互通不畅,资源整合不顺,水平分工协作体系不健全,缺乏深层次合作,甚至相互挤压周边城镇发展空间,城际良性竞合机制的建立尚待时日,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受到制约。
(三)产业结构升级较慢,对城镇化发展的拉动作用较小
城镇化的发展不是简单的人口迁移,最主要的动力是产业的发展。
所以实现真正的城镇化必须有较强的产业支撑。
目前,从我国城镇化的现状来看,我国城镇化一直是依靠低劳动力成本和低环境资源成本得到迅速发展,产业基础薄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强,对城镇化的拉动作用不明显,城镇化驱动力较弱。
(四)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不利
在中国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不惜牺牲农民土地权利,以减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
在城市化进程中,以维护公众利益的幌子,违背了广大农民的意愿,以极低的价格强行征用农民的土地,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开发商,严重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忽视了农民的权益,强迫农民的土地集中流转。
这样做的后果是如果企业业主的土地开发和建设受阻,可能会发生违约的情况,使农民的利益受损。
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土地出让金节节攀升,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并未减少。
然而,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却较少,难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五)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而现在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补偿制度不健全导致失地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首先,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
失去土地的农民,除了一些年轻的、掌握一定技能的人找到了工作,其他失地农民由于自身或者社会因素等,不仅没有过上新生活,而且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然后,失地农民没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许多失地农民面临失业和缺乏收入来源的双重问题,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除了土地补偿费,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但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就业得不到解决,使他们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最后,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和生存的基础,也负责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当土地被征用时,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却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也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低保”等社会保障福利,成为介于农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弱势群体。
三、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对策
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和加速期。
城镇化建设恰逢区域、城乡一体化以及高速铁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城市空间结构势必出现重构。
可以说,在未来10-20年,将是中国的城镇化全方位持续快速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时期。
因此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城镇化进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总体规划,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着力推进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
走城市群发展的道路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继续坚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努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编制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高水平的城镇化发展。
更加注重大城市在吸引人才、资金、带动周边小城市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社区建设双轮驱动,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以都市圈为重点,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市和县城为骨干,以各类小城镇为基础,以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为支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
三是强化提高大城市的主导作用。
加大对长三角、珠三角和环首都都市圈的支持,使中心城市的集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加强。
并促进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四是把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的重点,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
以完善社会保障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全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巩固城镇化经济基础
未来一段时期,推进我国城镇产业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就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是把服务业作为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促进就业。
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使城镇化发展更为顺利。
(三)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全力做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
积极改革和完善当前的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制度,要让土地成为农民的发展资本,让农民合理合法、更多地分享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让土地出让收入更多地用于城镇化发展和建设。
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首先政府要建立健全和有效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通过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和培训体系,不仅要依靠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还要依靠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需培训,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培训内容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劳动力需求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认可的培训机构,以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有效性。
然后,建立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让他们真正做到后顾无忧,这样,才能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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