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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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3篇
民政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标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进一步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严格按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水平。
2、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比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
一是建成6个县级流浪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场所,实现了每个县(市)1个救助场所;二是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是启动了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二期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实施了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
五是市属两所光荣院附属工程建设。
4、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依据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简化优化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
对已经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据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标明行政职权名称、依据、受理条件、受理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流程等内容,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开。
(三)推动、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
按照市政府“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模式标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加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规范项目收费行为。
2、落实政务服务项目标准。
在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展示窗口单位名称标牌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照片。
公示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分级统一进中心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基础信息,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
3、认真制订窗口办事规范。
实行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各窗口制做“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材料、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文书的格式样本。
4、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认真执行“亲切服务”标准,积极倡导“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
5、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网上办事的建设力度,完善事项的网上咨询、申报、办理和反馈机制。
6、大力组织标准化实施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授课,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氛围,提升标准化执行能力,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部署阶段(7月)。
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
修订、实施阶段(8-11月)。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12月)。
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
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3、强化监督考评。
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第二篇
一、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围绕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
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控机制,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从2019年起,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9年实现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
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比照市级做法,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从2019年起,各县市区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明确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公开效果实用有效,真正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
所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并发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统一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在我省开展的统计试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加强分析研究,注重结果运用,及时改进存在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地要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进中心办理的,应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确保90%以上行政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
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监管,杜绝变通,防止反弹。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各地要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网上发布、上墙公示、窗口告知等多种形式,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
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行政事业收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施后涉及审批事项调整的衔接工作。
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
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必须集中到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职能难以归并的部门,要求所涉及的科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
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
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免的减免,能暂停的暂停,能降低的降低”原则,尽力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收费;全面落实《关于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流程、整合人员,实施分段办理、并联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增效。
启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出台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办法,通过整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利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行政审批办公软件,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次缴费、并联办理、同步送达。
启动第五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
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改革前置审查办法,优化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即办件比例,确保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项目即办率由19%提高到35%,即办件比例45%提高到81%以上,承诺件平均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3.2个工作日之内(国家有特殊规定需要公示的项目公示期除外),成为全省审批效率最高地区之一。
八、拓展基层政务服务领域
各地要结合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
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层站(所)进驻为民服务中心。
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和督促本系统基层站(所)进驻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村建房、户籍管理、企业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九、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认真总结桐城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试点经验,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将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在新服务大厅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实现不同层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推进网上审批、核查、考核等工作,以科技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十一、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制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
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窗口办事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班。
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权力寻租场所。
加强上级中心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监督、逐级强化的良好格局。
第三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年”的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民政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纳入到民政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做到民政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对民政窗口服务工作,我们注重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树立窗口服务形象。
配备了一名民政专业毕业的党员干部负责行政事项集中受理工作,实行党员岗位亮牌上岗,承诺“高效、热情、文明、廉洁、规范”服务。
二是实行“八公开”服务。
按政务管理相关规定,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八个方面事项全部公开,并在窗口摆放相关业务办理资料,方便群众了解、咨询和申报。
三是加强窗口人员管理。
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玩游戏、不炒股票、不擅离职守,有事提前请假并经领导批准。
对接待群众咨询和受理的事项,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今年以来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共受理和办结审批事项53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清理规范行政职权。
今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下发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政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工作,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我局完成并上报了《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总表》、《市民政局行政职权事项信息表目录》、《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信息表》,共清理行政职权7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25项。
年底前,我局将根据市行政职权清理办的审核意见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我局今年还启动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职权风险进行了排查,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逐项建立防范制度,靠制度制约规范权力的运行。
对此,市纪委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局做法列入全市典型经验之一。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按有关规定将我局工作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提供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规定和民政工作动态信息。
同时通过《日报》、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政工作,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民政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与市广播电台签订了《民政联系你我他》的合作协议,每周六早上播报一次民政工作情况,每档150字左右。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做到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应当让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均予以及时主动公开。
同时,正着手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积极参与我市“1584”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大力加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今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今年,我们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工作力度。
目前,我局属市福利彩票中心、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公墓管理处、殡葬管理所、军干所等民政事业单位均编制了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全部上墙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同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单位领导和党员职工带头签订岗位承诺书,示范带动全体职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四)加大民政业务重点事项公开力度。
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民政工作,我们都予以单独公开。
一是公开民生工程。
今年,我局牵头实施了4项民生工程,分别是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医疗救助、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建设、城乡养老体系建设。
为了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让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我局采取文件通报、民政信息和媒体宣传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查督办等情况,目前已发文件通报5份、民政信息326篇、日报报道稿件50篇。
二是公开救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风雹、洪涝、台风等灾害,给全市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对于各地救灾信息,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核后以最快速度向社会公布。
对于救灾款的发放,我局在每次下达分配给各县(市)救灾经费文件时,均要特别重申救灾款发放的范围、对象、程序、方式以及监督渠道,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做到“阳光操作”。
救灾款发放结束后,我局还将适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努力确保有限的资金都用在确需救助的灾民和困难群众身上。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对救灾款发放不公平性进行投诉和举报,仅有少数群众反映救灾款发放标准偏低等问题。
三是指导村务和居务公开。
近年来,我们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居务和村务公开的工作。
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村务公开机制基本形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各地把发展规划、财务、计生、救助款物发放、社会事务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基层工作考核评价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做到社区、村在明显位置要设立公示栏,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要设有人员公示栏、便民资料盒和工作指南台,村委会和居委会办公场所要上墙公示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咨询问题和办事。
四是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公开。
根据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将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发布到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同时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建立了相关链接。
目前,我局已发布市社会福利院道路工程和第三光荣院附属工程的各项情况,在市直单位中我局信息发布效率位居前列。
(五)民政决策事项和内部事务公开。
凡涉及民政资金分配使用、民政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以及民政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要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
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此类方面的局长办公会8次,职工会议4次。
同时,积极向机关干部公开了机关内务,内容包括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进了机关和谐,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四、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
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政电子业务平台建设滞后,民政业务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等。
对此,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制度,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网上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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