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租房政策解读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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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租房政策解读文稿
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
新年好!
今天,我很荣幸,能代表我们天润公司资产管理部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关于我们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我们简称公租房)方面的相关政策。
我的学习内容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
(大家看一下大屏幕)
一、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常德市公租房政策解读
三、教育产业园公租房运营情况简介
首先,我想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四类房源: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
)
(图片)
第一类: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以微利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商品住宅,它要求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并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我们常德市最具典型代表项目是三闾的德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图片),它是我们常德市首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
(这是德园小区的鸟瞰图)
(这是德园小区目前建成的样子)
那么,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我们常德市的廉租房安居工程在湖南省是做得比较好的。
早在2007年我市城区累计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特困户1179户,市城区人均住宅面积2007年达到近30平方米,在居民住房条件改善这方面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我们的廉租房项目比较多,已建成入住的有德政园、白马湖、新二村、甘露寺、皇经阁等廉租房小区。
(图片上大家看到的是由我们原常房公司承建的德政园小区。
)
(这是老百姓分到住房后高高兴兴搬进新家)
第三类,是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它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
一、具备一定特殊规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比如说:
我们常德林业局为开发河洑国家森林公园,在河洑国有林场的基础上修建的保障房;由市农垦办负责,为兴办国营西湖农场,迁移沰溪水库淹没区3万多移民而修建的系列保障房;由市棚改办负责,为改造城市规划区外的独立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而修建的职工住房和为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及零星危旧房改造而修建的安置房等都属于限价房范畴。
说到棚户区改造项目,我想,大家最熟悉和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我们城投集团天源公司承建的目前常德市改造面积最大、最具地方文化特色和影响力的老西门棚户区改造项目。
(这里我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老西门项目的图片。
)
(这是老西门原来的样子)
(这是老西门项目整体效果图)
(这是王群书记在葫芦口项目现场调研)
(这是改造后的护城河)
(这是目前已经建好的部分)
(这是窨子屋)
那么,还有这样一个人群:
他们不能租廉租房,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更别说商品房,他们刚刚毕业不久,他们虽然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但也没有什么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他们存在阶段性的住房困难——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夹心层”。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但仍然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
(图片)
基于这样的现状,2007年,我国相关部门就公租房开始调研,希望通过公租房来“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2012年7月15日,住建部发布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图片)
紧接着,2013年和2014年,住建部先后颁发建保〔2013〕178号文和建保[2014]91号文,那么,我们常德市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于2015年7月21日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常建通〔2015〕51号文,明确了《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常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方案》。
(图片)
这是目前我们常德市关于公租房前期建设与后期运营管理方面最具权威和最具指导性的文件。
细则中明确了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等诸多方面的规定。
下面,我们就对51号文进行进一步的解读。
我把细则归纳成了20个小问题,这样大家更直观一点。
请大家看大屏幕。
(图片)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一般为一室一厅、二室一厅)、面积标准(原则上单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供应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我们简称公租房。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廉租房以后就纳入了公租房的统一管理,它被包含在公租房之内,但是,它和公租房的申报条件仍然各不相同,它们面对的仍然是不同收入层次的人群。
)
二、申请公租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
申请(在市住保办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位置:
在市住建局一楼)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初审—(市住保办调查核实完成)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合格的,市住保办在常德市政府网上进行)终审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住保办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核查异议成立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公示期无异议的登记为)轮候(对象,按电脑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进入轮候库,等待分配。
保障轮后期不超过5年)——(待市场上的公租房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市住保办电话通知轮候人参与)摇号配租——(摇号人在现场公证处)签字确认——(市住保办)发放入住通知书——签约(办理)入住(手续)。
三、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本人签字的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证明;
4、住房证明;
5、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证明);
6、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用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四、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等方式申请公租房。
1、以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常工作人员)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五、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包含哪些人群?
申报公租房,分三类情况:
第1类是户口在主城区(就是我们所说的常德市市本级户口)的:
申请人应年满18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主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
但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具有以下两种情况也不能申请: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及同户册的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
(2)、在主城区曾经有过房屋交易,时间未满5年。
第2类情况是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户口为外县市的人员):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申请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柳叶湖度假区)无房。
第3类情况是做为人才引进的(不论户口在何地):
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由单位统一申请,在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柳叶湖度假区)无房。
六、如何界定有稳定工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稳定工作:
1、在申请地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七、收入限制标准是多少?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17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3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300元。
(收入标准由市住保办根据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动态调整。
)
八、哪些申请人不受收入限制可优先分配?
因自然灾害、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住房问题突出的家庭,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及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申请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可不受收入限制,按程序审核后优先分配。
九、公租房的户型有哪些?
配租原则是怎样的呢?
公租房一般设计为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原则上单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如超过90平方米,则应设计为三室一厅。
一户家庭限承租一套保障性租房;两人及以下家庭原则配租一室一厅;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两室一厅;合租方式的为两室一厅;单身人员配租最小户型;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十、公租房的摇号配租是怎样进行的?
公租房实行摇号配租,由市住保办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项目地点和申报户型进行配租。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市政府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如对本次摇号结果不满意,可在公证确认前当场放弃结果,重新参与下一个回合的申请报名。
)
十一、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应在收到《入住通知书》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住保办指定的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需重新申请。
十二、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合同期满还能续租吗?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3年期满,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
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市住保办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但最多只能续租一次,续租2年。
十三、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调查,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研究核定。
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7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我们公司教育产业园公租房的租金,市发改委核定价为8元/㎡/月。
目前,常德市市本级的公租房还有经致远公司的2013年建成的致和园,租金为7元/㎡/月;致德园,在东门甘露寺大市场附近,租金8元/㎡/月;致雅园,在新修的湘雅医院院内,租金待定。
)
十四、租用公租房,应遵循哪些管理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按照《承租人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并且不得转租、转借。
如承租人因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住保办提出换租申请。
十五、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十六、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转租、转借的;
3、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十七、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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