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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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核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全面掌握项目质量监管情况和质量动态,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根据现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以充分发挥激励效果,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又好又快建设,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优质工程。
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目标及创优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业主)组织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及日常检查活动。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
(三)地方性管理条例、办法;
(四)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考核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 检查考核方式和内容
第五条 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实行考核组负责制,考核组由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考核组成员对考核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考核组负责人对考核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考核主要是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质量责任制落实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高速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内业资料和现场管理等情况。
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三章 考核要求
第七条 项目公司按季度、半年及全年对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考核,同时采取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巡视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半年及全年的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
项目公司按照《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对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拌和站、梁场和各监理办、驻地办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季度、半年度考核总分值各为100分,半年度总得分以两个季度得分的平均值。
质量检查评比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检查汇总评比满分100分。
90分及其以上(含90分)为优良,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单位汇报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二)对被考核单位内业资料、现场质量管理进行检查;
(三)考核组评议并对考核项目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
(四)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
第十条 被考核单位应向考核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应包括项目质量管理基本情况,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第四章 考核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 考核组应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
发现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整改,由监理办督促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项目公司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一般应按照《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检查评比进行奖罚处理。
如项目公司对当次检查评比考核有另行规定的,应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与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合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条 质量考核资料应由专人整理、归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阅。
考核资料包括考核记录、考核意见、考核结果、整改回复以及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五章日常检查及罚则
第十五条 日常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有损或无损检测等方式,按《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考核评分表》及其《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项目一览表》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及几何尺寸、外观质量、设计执行情况、试验检测等相关内业资料方面。
1、质量管理行为主要是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及执行情况。
2、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单位工程的工艺、施工设备、工程模板及原材料的质量。
3、内业档案资料情况重点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试验检测报告及外业抽检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查处数据资料造假行为。
第十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参建单位质量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一般缺陷或隐患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项目一览表》中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存在严重缺陷和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类别进行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线通报批评,并将其违约行为在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上报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报监理核实后,监理应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项目公司核备。
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资料不闭合,将加重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河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河南省有关规定及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依照后者为准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规定施行之日起执行,由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附表A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评分表
2、附表B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3、附表C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
4、路基压实度检测表(C-1)
5、基层、底基层检测表(C-2)
6、桥涵、隧道结构物检测表(C-3)
7、施工单位人员资质检查评分表(C-4)
8、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检查表(C-5)
9、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项目一览表
附表A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分值(权值)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得分
1
复杂结构物评审执行情况
10
按省厅评审办法执行良好得满分,一般得5到7分,否则得零分,无复杂结构物本项不计分
2
隐蔽工程验收办法执行情况
10
按省厅验收办法执行良好得满分,办法有,执行一般得5到7分,无验收办法得零分
3
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
5
有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得5分,无评估报告得零分,无开工桥梁和隧道工程本项不计分
4
隧道施工预控执行情况
5
有预控方案且执行良好得5分,执行一般得3分,无预控方案得零分,无开工隧道工程本项不计分
5
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10
有质保体系且运转良好得8-10分,运转一般得5-7分,无质保体系得零分
6
创优工程活动执行情况
10
有详细创优方案且执行良好得8-10分,执行一般得5-7分,无创优方案得零分
7
首件工程认可制执行情况
10
按省厅要求执行良好得8-10分,执行一般得5-7分,无认可办法得零分
8
样板工程制执行情况
10
按省厅要求执行良好得8-10分,执行一般得5-7分,无认可办法得零分
9
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执行情况
10
落实平安工地六项主要工作,现场效果明显的得8-10分,一般得5-7分,较差得0-4分
10
施工工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10
制定和执行施工工法效果良好得8-10分,一般得5-7分,较差得0-4分
11
三级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10
按照省厅要求,技术交底全面、到位的得8-10分,一般得5-7分,较差得0-4分
合计
得分=(总得分/权值)×100=
建设项目:
总承包项目部(工区):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表B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情况
得分
1
监理
人员
人员结构和数量:
未按规定配置驻地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扣2分、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扣1分、监理员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5
持证上岗率(培训证以上):
[(5×持证人数)+(10×持监理证人数)]/监理总人数。
15
人员更换:
未按程序更换驻地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扣2分、更换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扣1分、更换监理员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2
监理工作制度
制定了监理工作大纲,完善了监理制度,认真执行了工地例会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得满分;一项不满足要求扣1分,最多扣2分。
10
3
质量保证体系
保证监理自身质保体系正常运转,监督施工单位质保体系正常运转,得6分;对现场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纠正,下发监理工程师指令不闭合,每项扣1分。
10
4
实体
质量
按工区得分计算。
15
5
监理
资料
监理日志齐全、人手一册、记录真实、连续;建立了材料、试验、测量等台帐,现场发现的问题记录完整,意见具体,得满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最多扣4分。
10
6
现场
监理
现场严格监理,抽检资料齐全、及时,频率满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现场记录及相应的图像资料齐全,得满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最多扣4分。
10
7
监理
考情
监理人脸识别考勤的设备配备和制度执行情况,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好坏得0-3分,制度执行情况好坏得0-2分。
5
8
制度执行情况
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平安工地、样板工程、首件认可、设计变更程序,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合计
注:
1、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或河南省审批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监理员至少应具有监理培训证和相关专业毕业证。
2、监理单位更换人员,应由项目公司批准,并及时报厅质监站,并录入高速公路主要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
3、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碎石、砂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原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审查混合料配合比标准试验时,应对原材料独立取样并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
4、人员检查监理全部人员,资料检查所抽取工区的驻地办。
附表C施工单位检查评分汇总表
建设项目:
总承包项目部(工区):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序号
检 查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实得分
备注
1
实体质量
50
(各项得分平均值)×50%
2
人员资质
10
表C-4得分×10%
3
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0
表A得分×20%
4
工程进度
10
完成项目公司下达的投资进度计划,得满分;进度滞后于项目公司计划,扣2分;工程进度滞后计划10%以上,扣4分。
5
内业资料
10
表C-5得分×10%
合 计
注:
路基得分=压实度得分×70%+防排×30%(无防排时,压实度得分×100%),结构物得分=尺寸得分+强度得分+钢筋保护层厚度得分+外观质量得分。
路基压实度检测表(C-1)
建设项目:
工区:
检测人员:
日期:
标段
序号
桩号
设计
压实度
实测
压实度
外观描述
备注
1
2
3
4
5
合格率(%)
得分
外观扣分
实际得分
注:
1、根据每个工区实际施工进度情况酌情抽检路基压实度5~20个点,检查路基顶层的下一层。
2、任何一个检测点无论是否合格不准移位检测。
3、土填料用灌砂法检测;对超百点,压实度每超1%扣0.5分,最多扣5分。
4、根据每个工区实际施工进度情况酌情检测填石路基5~10个断面,每断面4个点(18T以上压路机强振两个来回,距路基顶面1.5米以内沉降量≤2mm为合格,距路基顶1.5米以上沉降量≤5mm为合格)。
基层、底基层检测表(C-2)
建设项目:
标段:
检测人员:
日期:
序号
桩号
设计厚度
(cm)
取芯厚度
(cm)
误差值
(cm)
平整度
1
2
3
4
5
合格率
得分
外观扣分
实际得分
注:
1、取芯用φ100mm钻头,每个标段抽检5处。
2、芯样不密实、离析扣1-2分,底部松散扣2分,芯样松散扣5分。
3、厚度按大于规范规定的允许代表值计算单点合格率。
4、平整度每个标段5处,每处连续10尺(三米直尺)共50个数据。
5、养护不及时、表面跑毛未及时清扫,扣1至5分。
6、厚度占80%,平整度占20%计算得分。
桥涵、隧道结构物检测表(C-3)
建设项目:
标段:
检测人员:
日期:
序
号
桩号
结构物尺寸(20分)
结构物强度
(40分)
钢筋保护层厚度(30分)
外观质量
设计尺寸
实测尺寸
设计强度
回弹
强度
设计尺寸
实测
尺寸
合格率
得分
结构物得分
(满分100分)
注:
1、结构物尺寸每个工区检测30~40个数据:
立柱间距、竖直度各5~10个,盖梁宽度、高度各5~10个,梁板顶腹板厚度5~10个,涵洞通道宽度和长度5~10个。
没有上述项目的按比例分配到其它项目中。
2、回弹强度每个工区检测10~20个测区。
3、钢筋保护层厚度每个工区检测20~40个数据:
梁板、立柱、盖梁钢筋保护层厚度各10个;没有的分配到其它检测项目中。
4、梁板铰缝钢筋、预埋连接钢筋数量和位置不按设计要求预留每发现一次扣3分,外观有明显蜂窝麻面或其它明显缺陷的每处扣1分,混凝土修饰每处扣1分,并注明其桩号、具体位置,进行详细描述。
5、抽检部位及点数(数量)可根据以上规定频率及实际进度情况酌情执行。
施工单位人员资质检查评分表(C-4)
建设项目:
总承包项目部(工区):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情况及评分细则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
40
根据省厅高速公路从业人员要求与合同要求检查,按满足要求的百分率得分
不按程序更换每人次扣5分
2
质检工程师、
抓生产副经理、
试验室主任
30
根据省厅高速公路从业人员要求与合同要求、河南省工地临时试验室主任配置要求检查,按满足要求的百分率得分
不按程序更换每人次扣2分
3
试验员
20
按满足试验室认证时要求的人员数量的百分率计分
不按程序更换每人次扣1分
4
安全人员
10
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检查,按满足要求百分率得分
不按程序更换每人次扣1分
合 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检查表(C-5)
建设项目:
总承包项目部(工区):
检测人员: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得分
原材料试验
(30分)
1、水泥
2、石料
3、钢材
标准试验
(20分)
1、配合比
2、击实
施工报验资料(30分)。
1、路基
2、结构物
3、隧道
上级管理部门、业主和监理指令闭合情况(20分),一处未按要求实现闭合扣5分直至扣完
合计
虚假资料、外委试验、签字扣分情况
实际得分
注:
1、一般检查每个季度内的资料,如有必要时,可检查半年或全年内资料进行抽检。
2、检测项目少于表列时,评分相应进行分配。
3、发现虚假资料扣10分。
4、试验检测资料不完善、检测频率不足、缺项、计算检测有误、报验资料不齐备等,每项扣2分。
5、外委试验不具有交通部门资质,每次扣20分。
6、签字由别人代签,每人次扣20分。
附表3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项目一览表
责任
主体
违约
类别
项
次
违约处罚项目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人员
岗位
管理
1
承包人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及主要专业工程师)未经业主批准进行更换或承包人提出更换的,按《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允许离岗,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按规定向项目业主、总监或副总监请假。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擅自离岗将处以每天2000元违约金;项目质检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擅自离岗将处以每天1000元违约金,并责令离岗者限期返回。
质量管理行为
3
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
配足质量管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满足质保体系正常运转的要求;应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加强技术交底及现场质量把关工作;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若质量管理混乱、质保体系形同虚设,质保体系未正常运转,未真正起到“企业自检”的作用,一经查实,视承包人违约,按《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4
承包人在工地现场管理上不能留有空白,处于正在施工中的工程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把关;否则,一经查实,视承包人违约,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在全线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以上对承包人处以2000~5000元/的违约金并通报批评,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5
承包人应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否则,一经查实,视承包人违约,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在全线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以上对承包人处以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通报批评,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6
承包人应严把材料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施工现场。
若发现使用了不合格材料,除必须返工外,每处处以承包人10000元的违约金;若发现施工现场运进了不合格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并处以2000元违约金。
逾期仍未清除者,则每处每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材料及半成品的存放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次每处处以1000~2000元的违约金,材料的抽检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次处以2000~3000元的违约金。
7
承包人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并认真执行监理指令或要求。
否则,将处以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加倍赔偿违约损失,同时要求承包人提交整改方案或措施。
8
承包人应按合同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现场配备足够的且能保证施工质量的机械、设备。
现场的机械、设备若与合同条款规定有不一致,或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机械设备调离(替换)者,一经查实,除限期要求承包人履行合同外,同时处以承包人每台(架、部)1000元/天的违约金;若逾期仍未履行合同者,加倍赔偿违约损失。
9
为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创建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标志牌。
未按要求执行的,除要求限期改正外,处以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要求现场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否则,按照每人每次50元处以违约金。
10
发生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若未按《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整改和处以100000元以上违约金的合并违约处理,并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
施工单位在上报工程变更设计时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承包人对所报变更设计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后,处以虚假工程费用2倍金额违约金;对情节严重,给业主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业主保留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的权力。
12
试验检测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它为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提供科学的依据,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有以下行为按违约处理:
1.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试验检测体系,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及工作实际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换试验人员,否则处以2000~5000元/人违约金;试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应完全符合合同条件,并保证完好。
否则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执行合同文件,逾期仍未执行者,加倍处理。
2.试验检测项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试验检测频率不得低于规范和合同要求。
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的违约金。
3.试验检测资料必须按要求采用统一的表格形式进行记录及计算,资料必须按要求进行归档管理。
否则除限期整改外,处以2000~5000元违约金。
4.试验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擅改数据的行为,保证数据及时准确。
若有违反必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20000元违约金。
施工
工艺
和
实体
质量
13
施工工艺和实体工程质量要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现行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规程、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的具体要求。
凡检查中不符合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处处以2000~20000元的违约金。
现场每个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和外观质量检查得分低于75分者处罚施工单位5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
内业
资料
14
内业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处以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内业资料无专人管理,每次处以2000~5000元的违约金,归档混乱无序或不符合要求者,每次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整改报告未按照规定及时闭合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施工日志记录不全,弄虚作假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监
理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质量管理行为
1
监理办、驻地办的监理人员应分工合理,工作内容明确,责任落实清楚,保证施工现场的监理不留空白。
若因监理办、驻地办内部管理混乱,造成监理工作滞后或质量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单位处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撤换监理工程师,违约处罚甚至终止监理服务协议。
2
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政自律”的原则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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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项目 质量管理 考核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