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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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滨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有序地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滨城区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理》、《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滨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滨城区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辖区内外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滨城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区域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乡镇(街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区经信局、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体系
2.1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区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区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组,滨城区组织指挥机构分工及职责见附件2。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且滨城区是停电区域之一时,区应急领导小组在滨州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当发生一般、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滨城区处置能力时,应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2乡镇(街道)级组织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国网滨城区供电公司负责全区主网、所辖供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各调度机构应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
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
2.5重要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泵站、污水处理、石化企业、工矿商贸等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6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通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计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预警
3.2.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网滨城区供电公司、区政府应急办、区经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区政府应急办、区经信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受影响区域乡镇(街道)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滨城区供电公司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国网滨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供电公司)、区应急办、区经信局报告。
事发地乡镇(街道)供电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供电公司和乡镇(街道)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各乡镇(街道)及其供电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区经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市经信委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乡镇(街道)。
对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的事件,按照规定由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
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4.1.1Ⅰ、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
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在省、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市经信局。
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4.1.2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下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
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市经信局。
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4.1.3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区政府或市政府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并负责协调应对工作。
超出本区应对能力时,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求援。
必要时,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区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1.4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
事发地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
因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网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单位、交通设施、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冶炼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
消防、公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
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卫计局准备好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2.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
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要积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加强信息发布
区新闻中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
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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