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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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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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汇总表
存在问题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安全(含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存在问题
1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第一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人员履职方面:
1、监理单位:
检查时未能提供总监理执业资格证;图纸会审记录缺少建设单位盖章;检查时未能提供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复核记录;分公司月检记录无检查人员签字。
2、施工单位:
未能提供公司检查人员授权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无建设单位盖章;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履职;项目经理未按照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每周带队进行周检,未能提供第三季度公司季检记录;周检、月检记录检查内容不全,大部分仅进行了安全检查,缺少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方面的检查;现场未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记录。
二、质量方面:
1、未能提供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无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和签章。
2、砼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置于相应部位养护。
3、卫生间混凝土翻边未一次成型,且无混凝土翻边二次浇筑方案。
4、砼表观质量:
局部存在蜂窝、胀模现象。
三、安全方面:
1、未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公示牌内容、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清单均不符合要求,未将一般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区分开来;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记录未有针对性地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均为一般危险源。
2、未能提供典型事故案例巡讲、可视化安全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影像记录。
3、局部模板支架利用外脚手架作支承。
4、局部模板支架立杆底部落于悬挑板上,专项施工方案无相应搭设方法及悬挑板承载力计算。
5、模板支架立杆存在悬空现象。
6、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
四、起重机械方面:
1、1#塔吊:
操作手柄自动回零功能失效;起重量,力矩,监控显示屏显示失效;吊钩起钩高度限位失效;回转限位失效;司机室照明失效。
2、2#塔吊:
司机室照明失效;回转限位失效。
3、施工现场的塔吊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
2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消防站工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钦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一、各方履职情况:
施工单位:
1、检查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现场;2、未能提供项目部人员组成公司审批手续,未能提供施工单位授权书;3、未能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公司授权文件;4、未能提供安全员日巡记录,未能提供质检员日巡记录;5、未能提供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6、未能提供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记录;未能提供项目部周检记录;7、未能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未能提供外架工上岗证;8、未能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9、未能提供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部署专项方案,检查记录;10、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监理单位:
1、检查时总监理工程师(黄华宽)未在场;2、现场公布无签字样式;3、公司季检无回复内容;4、分公司月检记录入检查人员签字;5、监理月报总监签字前后不一致;6、项目周检内容连续出现同样问题,但未整改完毕。
二、质量方面
1、卫生间混凝土翻边未一次成型,且未能提供二次建筑方案。
2、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无配合比牌。
三层楼面存在工人现场搅拌砂浆现象。
3、铝合金窗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为1.24mm,小于规范要求的1.4mm。
(3.1.2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强条)《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4、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墙顶未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13.3.4.2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13.3.4.4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6.5.6填充墙砌体与梁、柱或混凝土墙体结合的界面处(包括内、外墙),宜在粉刷前设置钢丝网片,网片宽度可取400mm,并沿界面缝两侧各延伸200mm,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裂、盖缝措施。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
6、悬挑构件锚固方式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窗台标高处的空调挑板圈梁纵筋未锚入左右两端柱子内,仅伸入两端墙体宽度为400mm的窗间墙内200mm。
空调挑板筋亦未锚入下部楼板内。
三、安全方面
1、未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公示牌内容不符合要求,未将一般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区分开来。
未能提供重大危险源台账清单、防治措施、验收制度、检查记录。
2、未能提供典型事故案例巡讲、可视化安全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影像记录。
3、施工作业区未与生活区、办公区隔离。
4、外脚手架:
基础未设置排水沟,积水严重;部分横向扫地杆未设置于纵向扫地杆下方;外架底层安全网未全封闭;局部连墙件间距不符合三步三跨要求;未按要求每三层(或10m)满铺一层脚手板。
5、未提供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施工方案,横向扫地杆缺失,部分操作平台仅为单排脚手架并与外架相连,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
6、顶层楼梯无临边防护;
7、未能提供物料提升机停层平台搭设方案,首层扫地杆缺失,部分楼层停层平台防护门缺失。
8、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物内未配备消防器材;厨房操作间与宿舍楼、办公楼防火间距小于4m;厨房燃气罐与明火间无隔离措施;部分灭火器过期无效。
9、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要求,用电设备未经开关箱直接连接配电箱使用;配电箱线路未进行分色设置;箱体与箱门间未用编织软铜线进行电气连接。
四、起重机械方面(井架)
1、视频监控系统失效。
2、层楼防护门部分缺失。
3、围栏门,吊笼进出料门失效。
4、急停开关缺失失效。
五、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
1、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3
钦北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老乡家园-大直移民安置小区项目
广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
广西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一、人员履职方面:
1、监理单位:
今年3月份起总监变更但手续未完善;未能提供监理合同;现场管理人员公布无签字样式;第一次会议纪要无签章;未能提供图纸会审记录、平行检验记录;未能提供从2017年3月至今的周例会记录。
2、施工单位:
未能提供公司检查人员授权文件;质检员岗位证书和安全员C证均已过期;公司季检整改回复内容过于简单,未形成整改回复报告;项目部周检记录无质量方面内容;质检员日巡检记录缺失;现场未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记录。
二、质量方面:
1、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
2、砼表观质量:
多处部位出现蜂窝、胀模现象。
3、部分混凝土框架柱偏位。
4、部分门洞过梁支承长度小于240mm。
5、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及施工现场安装的铝合金窗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平均值为1.22mm,小于规范要求的1.4mm。
(3.1.2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强条)《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三、安全方面:
1、未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公示牌内容不符合要求,未将一般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区分开来。
未能提供重大危险源台账清单、防治措施、验收制度、检查记录。
2、未能提供典型事故案例巡讲、可视化安全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影像记录。
3、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用砼硬化处理。
4、外脚手架:
基础未设置排水沟,积水严重;部分横向扫地杆未设置于纵向扫地杆下方;局部连墙件间距不符合三步三跨要求,部分连墙件未设置于主节点处;里排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cm,未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5、楼梯平台、楼层临边防护缺失。
6、物料提升机部分楼层停层平台防护门未正常关闭,部分楼层防护门缺失。
7、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物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木方等易燃材料堆放未配备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放置摩托车,阻塞疏散通道;施工现场使用钢管、模板等材料搭设工人宿舍,且使用通铺;活动板房板材芯样未达到A级防火要求。
8、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开关箱无隔离开关,PE线缺失,电缆沿外架拉设;配电箱、开关箱基脚积水,通道被堵塞。
四、起重机械:
1、1#楼物料提升机:
基础积水;围栏门,吊笼出料门失效;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2#楼物料提升机:
基础积水;围栏门,吊笼出料门失效;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3#楼物料提升机:
基础积水;围栏门,吊笼出料门失效;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架体有斜杆脱落。
五、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
1、现场砂浆搅拌防护棚未封闭,防止扬尘。
2、施工大门无车辆冲洗设备。
3、砂等松散材料未砌池堆放。
4
钦北区钦州市第十三中学Ⅲ标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人员履职方面:
1、监理单位:
检查时未能提供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监理规划无审批人签字。
2、施工单位:
未能提供公司检查人员授权文件;公司月检记录无质量方面内容;质检员日巡检记录无质量方面内容;现场未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未能提供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部署专项检查记录。
二、安全方面:
1、未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公示牌内容不符合要求,未将一般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区分开来。
未能提供重大危险源台账清单、防治措施、验收制度、检查记录。
2、未能提供典型事故案例巡讲、可视化安全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影像记录。
3、模板支架:
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批;模板支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方案使用碗扣式脚手架,现场使用承插式与扣件式脚手架混搭;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扫地杆、封顶杆;承插架插销无防插销滑脱装置,纵横水平杆不连续;楼梯间模板支架存在叠层搭设现象;楼梯梁底使用木方支承。
4、外脚手架安全网未封闭到底。
5、楼梯、楼层临边防护缺失。
6、物料提升机部分楼层停层平台处临边防护缺失。
7、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物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木方等易燃材料堆放未配备消防设施。
8、未能提供落地式操作平台专项使用方案,落地式操作平台脚手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未与主体结构进行拉结,操作平台临边防护高度不足1.2m,且四周未用模板或安全网封闭防护。
三、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计和地勘负责人未签日期、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无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和签章
2、砼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置于相应部位养护;
3、砼表观质量一般:
局部出现蜂窝、胀模现象;
4、少部分混凝土框架柱偏位。
四、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
1、材料堆放混乱,堆放场地未进行硬化处理。
五、起重机械
1、塔式起重机基础积水;无设备出厂铭牌;司机室未放置灭火器,照明失效;司机室无起重量特性曲线标识牌。
5
天元·翰林尊府三期四标(33#、50#、51#、53#、55#、58#、59#、地下室)
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
钦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一、人员履职方面:
施工单位:
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过期;无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公司检查整改通知无检查组人员签字,无检查通报文件;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部署专项检查记录。
二、质量方面
1、砼表观质量:
部分混凝土构件存在夹渣、胀模及露筋现象。
要求:
除需对已出现质量缺陷的部位严格进行处理外,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以后浇筑的砼构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
2、卫生间混凝土翻边未一次成型,且无二次浇筑方案。
3、厨房、卫生间采用混合砂浆抹灰,未按图纸要求采用15厚1:
2.5水泥砂浆抹灰。
三、安全方面:
1、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防护门两侧空隙大于20cm,部分运输通道两侧防护栏杆损坏。
2、部分楼层电梯井竖直洞口防护门未进行固定,水平洞口未满铺脚手板封闭防护。
3、建筑物转角处外架连墙件缺失。
4、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木方等易燃材料堆放未配备消防设施。
四、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
1、施工场地局部裸露泥土未覆盖。
2、施工场地排水不通畅,存在积水、淤泥。
3、外架安全网局部被污染,未及时清洗或更换。
4、电梯井、建筑物内垃圾未及时清理。
五、起重机械方面:
51#楼施工升降机:
左右围栏门机械联锁钩失效;吊笼照明灯缺失。
6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限价商品住房工程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一、人员履职方面
监理单位:
未能提供平行检验记录;未能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记录。
二、质量方面
1、砼表观质量:
少部分部位出现蜂窝、夹模及胀模现象。
要求:
除需对已出现质量缺陷的部位严格进行处理外,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以后浇筑的砼构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
2、构造柱部分箍筋弯钩角度不足135°。
三、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公示牌。
2、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与外架相连。
3、外脚手架部分连墙件缺失。
4、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局部未用模板封闭防护。
5、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物内未配备消防器材。
四、起重机械方面
1、1#塔吊:
小车变幅电路故障,不能出小车;吊钩起来钩电路故障,不能起钩;回转制动开关失效。
2、2#楼施工升降机:
左右笼起重量限制器失效;司机室未配置灭火器。
7
皇庭天麓湖一期三~五区51#-58#住宅楼及幼儿园、学校项目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人员履职方面:
监理单位:
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公布无签字样式;公司季检检查组人员无公司任命,无检查后通报。
二、质量方面
1、部分填充墙顶斜砌砖之间砂浆不饱满。
2、配合比牌标注信息不全,无水泥品牌、含水率等内容;现场未进行搅拌施工,料斗有部分砂料未清理。
三、安全方面:
1、外脚手架个别剪刀撑弯曲变形。
2、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3、临时用电:
电缆拉设不规范,拖地;配电箱箱体与箱门间电气连接未与PE端子板相连;部分PE线未采用黄绿相间颜色。
4、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临时消防立管未配备消防栓,无水带及水枪;木方等易燃材料堆放未配备消防设施;生活区厨房操作间燃气罐与明火相距过近,无隔离措施。
四、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
五、起重机械方面:
1、塔吊:
基础积水。
2、施工升降机:
左笼电机制动器手动松闸装置损坏。
8
松宇·时代城D7、D8、D9、D11、D13栋工程
广西华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一、人员履职方面
1、施工单位:
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未能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无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项目部周检、安全员、质检员巡查记录内容简单;无公司检查通报文件;未能提供汛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记录。
2、监理单位:
项目部管理人员未上场公布;监理月报内容未认真审核;周例会纪要无与会人员签到;检查时未能提供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复核记录;未能提供材料报验记录;未能提供平行检验记录;未能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记录;旁站记录无施工、监理人员签字;未能提供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记录;项目周检无检查人员签字;监理日志无记录人及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质量方面
1、砼表观质量:
少部分部位出现蜂窝及胀模现象。
要求:
除需对已出现质量缺陷的部位严格进行处理外,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以后浇筑的砼构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
2、部分填充墙顶斜砌砖之间砂浆不饱满。
且砖与梁、板间的空隙未用砂浆填实。
3、构造柱部分箍筋一端弯钩角度不足135°。
4、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无配合比标牌;三层楼面存在工人现场搅拌砂浆现象。
三、安全方面
1、基坑临边防护栏杆不牢固,未设置挡脚板或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
2、基坑边堆放钢筋等建筑材料。
3、外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剪刀撑接长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m);外架主节点处小横杆缺失。
4、外脚手架局部连墙件间距不符合三步三跨要求;里排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cm,未设置安全平网防护;脚手板上堆放加气砌块;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5、安全防护棚:
建筑物进出口随意设置,未搭设安全防护棚;建筑物边为行人通道,且在高处坠落半径范围内,未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
6、物料提升机:
验收记录、安全交底记录、三级教育记录无日期,部分签章缺失,资料涉嫌造假;部分楼层停层平台防护门缺失;进料口安全防护棚长度不足。
7、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疏散平面图,无疏散指示标识;建筑物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木方等易燃材料堆放未配备消防设施。
8、临时用电:
部分分配电箱设置于基坑边,无操作空间。
9、未编制落地式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操作平台未设置扫地杆,水平杆步距过大,部分立杆落于悬空模板上,操作平台无临边防护措施,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
四、起重机械方面:
1、塔吊:
吊钩卷筒钢丝绳脱槽排绳轮;回转制动失效;回转限位失效。
2、D7~D13栋物料提升机:
电机部分散热器缺失;吊笼进出料门部分失效;防护围栏部分不符合要求;制动轮螺栓松脱。
9
东盟生态园酒店(二、三期)C2组团
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各方履职情况
1、监理单位:
检查时未能提供管理人员授权文件和授权书及承诺书的签署文件;未能提供项目部人员组成经公司审批文件;查时未能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未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图纸会审记录总监签名为他人代签;未能提供平行检验记录;未能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记录;总监未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监理通知无施工单位回复;分公司月检内容无人员履职专项检查;监理日志内容过于简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
2、施工单位:
检查时未能提供公司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未能提供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批;项目周检记录无质量方面内容,9月14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发出的整改中有关于混凝土胀模、蜂窝严重的质量缺陷问题,质检员巡检记录未记录;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不齐全,未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演练。
二、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未设置连续围挡封闭施工。
2、施工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3、外脚手架: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批,方案编制无针对性,编制内容不全,无指导性,无计算书;外架安全网未封闭到底;未设置排水沟,基础积水;扫地杆未设置于立杆底部200mm处,小横杆未设置于纵向扫地杆下方;未设置剪刀撑;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一层楼仅设置2个;部分斜屋面临边防护高度不足1.5m;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4、模板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无针对性,编制内容不全,无指导性,无计算书;拆模顺序不符合要求,现场存在悬空模板。
5、楼层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
6、临时用电:
不符合三级配电要求,用电设备直接连接分配电箱使用;电缆拉设混乱,拖地、沿外架拉设;电箱未进行重复接地保护;分配电箱线路未进行分色设置,无分路标识。
7、消防安全:
未能提供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演练影像记录;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建筑物楼层无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使用钢管、模板搭设临建设施。
8、未能提供典型事故案例巡讲、可视化安全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影像记录。
三、质量方面
1、该工程已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未按要求组织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2、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参建各方未盖公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签字;
3、地基验槽记录未写日期。
4、部分混凝土构件存在涨模、蜂窝、露筋、夹渣等质量缺陷。
要求:
除需对已出现质量缺陷的部位严格进行处理外,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以后浇筑的砼构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
3、部分箍筋一端弯钩角度不足135°。
4、卫生间翻边未一次浇筑成型,未提供二次浇筑方案。
四、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主干道未用砼硬化。
2、楼层内建筑垃圾未清理。
10
嘉华•阆苑2#楼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各方履职情况
1、建设单位:
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未盖章。
2、监理单位:
人员现场公布无签字样式;图纸会审记录未有总监签字;检查时未能提供平行检验记录;公司季度检查无检查组人员任命书及反馈通报;检查时未能提供项目周检记录。
二、安全方面:
1、深基坑坡顶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排水沟;未能提供基坑监测记录。
2、钢筋加工场未搭设安全防护棚;建筑物进出口未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
3、外脚手架:
外架安全网未全封闭;悬挑层空隙未全封闭防护;部分悬挑钢梁锚固端设置于悬挑阳台板上,方案无相应荷载计算说明。
4、模板工程:
未能提供承插式钢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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