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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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
(2011—2020)
规划文本
剑阁县人民政府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06月
项目组编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项目编制单位: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人员组成
董事长:
王建文
(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院长:
张逊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道路工程师)
副院长:
林兵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师)
周恒
(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白仕利
(高级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总规划师:
刘亮晖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特许注册规划师)
总工程师:
邓绍康
(高级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院长助理:
闵利兴
(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编制人员
一所所长:
张晓阳
(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一所副所长:
文兴华
(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
文兴华
规划设计:
文兴华
闵利兴
吴永生
(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杨文平
(规划师)
刘林英
(规划师)
马嵩
(规划师)
熊林
(规划师)
尹欣
(规划师)
王晟婕
(规划师)
代艳
(助理规划师)
袁琼
(助理规划师)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
文本
文本审批机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本批准文号
文本批准日期
文本审查部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本编制单位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本编制日期
2011年06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背景
为适应剑阁县城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县域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全县域城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修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结合《剑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剑阁县国土利用规划(2006—2020)》,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特制定《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时俱进,增强时代意识。
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城镇化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2、转变职能,增强规划意识。
坚持科学编制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净美化、管理法制化、城乡一体化的高起点、高标准的系列规划来指导现代化城市建设。
3、扩大开放,增强区域意识。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主动承担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之间,以及成德绵地区的纽带职能,充分发挥剑阁在国家西部次级交通枢纽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区域融合,多元化开拓,全方位的外向型格局。
4、持续发展,增强环境意识。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3条.规划原则
1、坚持系统开放和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超前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继承历史,保持和发展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
5、坚持维护规划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修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
2011——2015年;
远期为:
2016——2020年;
远景展望:
2020年以后。
第6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县域、县城规划区和县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
剑阁行政辖区范围。
该区域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县城规划区:
包括下寺镇、上寺乡行政区辖范围。
(3)县城区:
主要包括下寺村、修城坝、大仓坝、沙溪坝、拐枣坝、上寺乡各组团规划建设用地为县城规划发展范围,其面积约16平方公里。
第7条.规划适用范围及强制性内容规定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应规定,符合本规划要求。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加下划线的条文,强制性内容应予以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策略
第8条.县域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旅游强县”的总体要求,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灾后发展振兴、深入扶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等发展机遇,以项目投资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坚持“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把剑阁县建成为广元市核心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广元市次级区域交通枢纽重要支撑,以国家级“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和“中国温泉之乡”为特色的旅游基地。
第9条.县城区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旅游强县”的总体要求,把剑阁县城建设成具有自然和历史文化景观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绿色、低碳”产业基地,县城规划建设按照“向高空要土地、向高层要品位”的指导思想,建成“回归自然、体验三国文化、享受现代生活”,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山水森林旅游城市。
第10条.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规划
1、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2010—2015):
年均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到2015年经济总量翻一番,力争突破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以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亿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5﹕40﹕35。
(2)远期(2016—2020):
年均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力争突破15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1万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三次产业比例为22﹕38﹕40。
2、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县域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教育质量大幅提高。
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高等教育毛升学率达75%以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均期望寿命75岁。
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第11条.城乡发展策略
1、融入区域发展策略:
主动融入广元市和天水、成渝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当好配角,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为广元、西安、成都优势产业的壮大提供产业配套和延伸服务。
2、经济发展策略:
深入实施“农业安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战略,以富民强县为根本,以园区工业、特色产业、旅游业、城镇建设、交通网络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为方向,按照“突破三产、加速二产、提升一产”和产业互动、城乡相融的发展思路,调整优化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努力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3、资源与环境保护策略:
紧紧围绕生态县、森林城市、低碳示范区建设,开展生态县、低碳示范等系列创建,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速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和村庄环境的整治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按照搞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乡村力度,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建设,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第12条.县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1、县域城镇化途径按照“人口转移区域化、人口集聚城镇化、农村建设社区化”的总体要求,积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县城和重点镇要作为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2、规划期内县域总人口近期为71.8万人,远期为75.8万人。
3、规划期内县域城镇化水平近期达到43%,城镇总人口30万人;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50.8%,城镇总人口36万人。
第13条.城乡统筹战略
1、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增强防灾和水源保障能力,大力加强城乡电网改造,积极发展城镇居民燃气供应,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加速公共设施均质化服务。
扩大就业,保障生活收入,逐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加大教育医疗事业投入,新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医院和医疗设施保障民生。
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支持茶叶、木耳、中药材等绿色生态食品龙头科技企业的发展。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资源配置,加快公益设施的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县域产业发展
第14条.产业发展重点
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县域资源特点,搞好园区建设,加快食品、纺织、建材、农产品加工、化工五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产业,形成工业强县的基础,带动县域一、三产业协调发展。
第15条.产业空间布局
1、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城、两带、三区”的格局。
一城:
以县城为核心,打造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两带:
沿国道108线,加快剑门关、翠云廊、鹤鸣山、拦马墙、觉苑寺、马耳山、五指山等景区、景点建设,打造旅游经济带;沿剑南路、S302线打造城镇经济发展带,努力做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
三区:
南部32个乡镇建立蚕桑、畜禽发展区;北部25个乡镇建立烤烟生产发展区。
2、农业布局
以碗泉、开封、高池、摇铃、禾丰、店子、樵店、鹤龄为界,在县域内形成南北两个综合农业开发区,北部主要以发展烤烟、粮油种植业以及猪羊养殖业,南部主要发展蚕桑、花椒、粮油种植业以及牛羊养殖业。
在全县镇乡分别建设烤烟、林产业、蚕桑生产、花椒生产、肉牛山羊养殖、剑门土鸡等六大生产基地。
3、工业布局
按照“一区多园”的思路,建设下列工业园区,实现剑阁工业经济新的跨越。
(1)剑门工业园:
依托新县城发展拐枣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轻污染的医药化工工业和建材工业。
(2)普安工业园:
依托普安镇的发展,利用其产业基础及交通优势,整合周边区域资源,建立普安轻纺食品加工贸易区。
(3)金剑工业园:
依托剑金公路在姚家一带发展食品加工和物流仓储工业园区。
(4)中心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以开封镇、元山、白龙、鹤龄等二级城镇现有工业和资源为依托,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建设模式,建立起以轻工业为主的工业小区;其余小城镇依托自身资源特色设立相应的工业加工小区,支撑小城镇发展。
4、第三产业布局
按照“构建大市场、开拓大流通、发展大商贸、促进大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集中力量开拓市场、发展集市交易。
在普安、下寺布局建设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市场,形成县域内的物流中心和商品交易信息中心,在剑门关镇建旅游品市场,建立武连优质水果批发市场,元山花生交易市场,白龙、鹤龄、公兴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东宝优质米批发市场。
依托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清江温泉、古柏、古驿道、觉苑寺、红军标语石刻等风景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剑阁的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三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镇乡行政建制调整建议
结合亭子口水库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建议适时进行拆乡并镇的区划调整,规划期内,县域57个乡镇调整为35—40个,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重点镇发展。
第17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县域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乡集镇四级结构组成。
规划期末县域形成2个5—10万人的小城市,7个1—3万人的重点镇,14个0.3—1万人的一般镇,33个小于0.3万人的乡集镇。
第18条.职能类型
城镇职能将形成综合型、工贸型、农贸型、旅游型4种专门化职能类型,形成剑阁县“外有特色、内有分工”的专门化职能格局。
城镇职能结构详见下表:
城镇等级
城镇职能
数量
城镇名称
一级城镇
综合型
2
下寺镇、普安镇(含城北镇)
二级城镇
农贸型
2
元山镇、白龙镇
商贸型
1
鹤龄镇
旅游型
2
剑门关镇、武连镇
工贸型
2
开封镇、公兴镇
三级城镇
旅游型
4
汉阳镇、盐店镇、柳沟镇、江口镇
农贸型
10
香沉镇、木马镇、东宝镇、王河镇、演圣镇、杨村镇、龙源镇、城北镇、金仙镇、羊岭镇
四级集镇
农贸型
33
碗泉乡、柘坝乡、店子乡、田家乡、姚家乡、义兴乡、高观乡、广坪乡、江石乡、闻溪乡、北庙乡、西庙乡、毛坝乡、凉山乡、垂泉乡、秀钟乡、正兴乡、马灯乡、高池乡、迎水乡、国光乡、公店乡、吼狮乡、长岭乡、涂山乡、圈龙乡、碑垭乡、禾丰乡、摇铃乡、樵店、锦屏乡、柏垭乡、张王乡、上寺乡
第19条.空间结构
形成“强化双核、培育七极、构建七线(四横三纵)、发展两区、带动全域”的城镇空间体系。
强化双核:
是指强化以普安镇(含城北镇)、县城(下寺镇+上寺乡)为双核心的一级中心城镇建设。
培育七极:
是指白龙、开封、元山、剑门关、武连、公兴、鹤龄等七个城镇。
四横:
一条区域发展轴线和一条横向城镇发展主轴线以及两条横向城镇发展次轴,区域发展轴线是指成德绵广城镇发展轴;一条城镇发展主轴线指喻马路县域中南部城镇发展主轴;两条城镇发展次轴分别是指省道302线、国道108线普安至成都段。
三纵:
两条纵向城镇发展主轴线以及一条纵向城镇发展次轴,两条城镇发展主轴线是指剑南路和青-剑-苍路剑阁段组成的城镇发展主轴,城镇发展次轴为小夫路。
发展两区:
即县域南北两个经济区。
带动全域:
即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第20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标准
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剑阁县城镇建设用地标准。
剑阁县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表
年限
城镇
2015年
2020年
用地标准(㎡/人)
用地标准(㎡/人)
一级城市(镇)
100
100
二、三级城镇
95
95
四级城镇
95
90
第21条.重点城镇规划
1、白龙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3.0万人,城镇性质为:
县域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信息和物资集散中心,以发展区域性物资集散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型城镇。
2、剑门关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1.0万人,城镇性质为:
剑门蜀道国家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和核心景区之一,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商贸流通、旅游产品加工的川北旅游中心城镇。
3、鹤龄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城镇性质为:
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信息和物资集散中心之一,以发展区域性物资集散为主的商贸型城镇。
4、元山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2万人,城镇性质为:
南部门户,依托集市贸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商贸型城镇。
5、公兴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3万人,城镇性质为:
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加工和现代商贸为主的工贸型宜居型城镇。
6、开封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万人,城镇性质为:
依托集市贸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商贸型城镇。
7、武连镇。
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万人,城镇性质为:
西北门户,古蜀道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以商业贸易、生态文化旅游为主的旅游型城镇。
第四节县域新农村建设
第22条.指导思想
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统筹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23条.建设策略
1.规划形成中心村、基层村两级体系。
重点建设各类中心村,加快改造空心村,适当推进村庄合并,加快形成80个中心村。
2.村庄布局应合理避让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断裂带等灾害影响地区和生态敏感区,选择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的地段,避免高等级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3.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和环境质量。
4.村庄建筑风貌应与自然环境及人文历史相协调,突出地方特色。
第24条.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70平方米,山区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宅基地不超过30平方米。
第25条.县域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划
新村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相结合,在布局有大型,特大型新村点的村,按照“1+13”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配建;在布局有小型、中型新村点的村,按照“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配建。
第26条.县域新村基础设施完善规划
1、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
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
加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
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
3、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第27条.县域新村风貌整治规划
1、尊重地域特色,传承乡土文化。
通过多种手段塑造村庄风貌特色,增强识别性,避免新的“千村一面”。
2、村庄整治按照改建为主、整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建筑,搞好改造利用,避免大拆大建。
3、村庄整治按照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重点改善农民最需要的基本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
4、村庄整治包括“四改一建”、建筑风貌整治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
第五节县域综合交通
第28条.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县域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形成合理的公路交通网络,各乡镇均有固定的客运交通线路。
县域内形成以公路为主体,公、铁、水联运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29条.铁路
依托西成高铁建设,在下寺建设高铁客站,同时提升剑门关火车站等级。
第30条.水路
结合亭子口水电站建设,发展内河航运建设,规划江口、张王、店子、闻溪等地共设9处水运码头。
第31条.高速公路
规划期内剑苍高速公路立项并开工建设,普安、柏垭、鹤龄设出入口;争取绵万高速在县域内的开封、白龙、鹤龄设出入口。
第32条.主要公路规划
全县干线公路网络形成“四横、三纵”格局。
建设下普快速通道(一级公路),剑南路升级为二级公路,喻马路、鹤八路、小夫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改善S302演圣段线型。
丰满干线结构,加快建设通村公路,形成各乡镇,行政村之间直接沟通,干线网络、县乡公路共同构成县域完善的公路交通体系,县乡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
第33条.交通车站设置
规划在县域内各乡镇设置:
二级车站2个:
下寺镇、普安镇;三级车站6个:
鹤龄镇、白龙镇、开封镇、公兴镇、元山镇、武连镇;四级车站12个:
汉阳镇、柳沟镇、龙源镇、杨村镇、木马镇、王河镇、演圣镇、金仙镇、香沉镇、羊岭镇、江口镇、姚家乡。
其余乡镇建成200个城乡公交站。
第六节县域基础设施
第34条.给水规划
1、规划提高供水普及率,2020年城镇居民用水普及率要达到98%以上,管井饮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城镇人均综合用水指标
时期
2015年
2020年
一、二级城镇
300
350
其它镇、乡、村
60—140
90—250
3、水源规划
结合亭子口水库、武都引水工程、升钟水库、杨家坝水库等重大水利设施的建设,搞好县域南部城镇引水工程建设,解决好南部城镇生产、生活缺水问题。
规划靠近嘉陵江、清江河、西河、闻溪河等的城镇,以江河水源为主,以水库蓄水为辅助水源。
在自来水不能覆盖的村庄,以附近水库以及地下水为供水水源。
积极发展农村集中供水,人口较为分散的区域设供水站,人口较为集中地段采用管道输送。
4、水厂规划
自来水厂位置、规模、水源、供给范围详见《县域给排水规划图》。
剑阁县规划水厂一览表
自来水厂(站)名称
厂址
水源
规模
剑阁县水厂
下寺镇
清江河、剑门河
4.00
普安镇水厂
普安镇
闻溪河
3.75
剑门关镇水厂
剑门关镇
龙王潭水库
0.60
鹤龄镇水厂
鹤龄镇
嘉陵江
0.48
白龙镇水厂
白龙镇
炭口河
0.72
元山镇水厂
元山镇
升钟水库
0.48
公兴镇水厂
公兴镇
炭口河
0.48
开封镇水厂
开封镇
西河
0.60
武连镇水厂
武连镇
西河
0.40
汉阳镇水厂
汉阳镇
龙王潭水库
0.23
盐店镇水厂
盐店镇
翠云湖
0.16
江口镇水厂
江口镇
嘉陵江
0.16
东宝镇水厂
东宝镇
西河
0.20
柳沟镇水厂
柳沟镇
地下水
0.21
龙源镇水厂
龙源镇
地下水
0.14
木马镇水厂
木马镇
嘉陵江
0.20
王河镇水厂
王河镇
新生水库
0.16
金仙镇水厂
金仙镇
升钟水库
0.12
羊岭镇水厂
羊岭镇
炭口河支流
0.16
第35条.排水规划
1、排水体制
县域三级以上(含三级)城镇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三级以下城镇近期保留现有的合流制,逐步改造为截流式合流制,新区建设一律采用分流制;远期全部实现分流。
村庄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
2、污水处理厂规划
剑阁县规划污水处理厂(站)一览表
污水处理厂(站)名称
厂址
规模(万m3/日)
处理工艺
受纳体
剑阁县污水处理厂
下寺镇
3.20
活性污泥法
沟渠、河系
剑阁县污水处理厂
普安镇
3.00
活性污泥法
沟渠、河系
剑门关镇污水处理站
剑门关镇
0.48
氧化塘
沟渠、河系
鹤龄镇污水处理站
鹤龄镇
0.39
氧化塘
沟渠、河系
白龙镇污水处理站
白龙镇
0.58
氧化塘
沟渠、河系
元山镇污水处理站
元山镇
0.48
氧化塘
沟渠、河系
公兴镇污水处理站
公兴镇
0.39
氧化塘
沟渠、河系
开封镇污水处理站
开封镇
0.48
氧化塘
沟渠、河系
武连镇污水处理站
武连镇
0.32
氧化塘
沟渠、河系
江口镇污水处理站
江口镇
0.13
氧化塘
沟渠、河系
龙源镇污水处理站
龙源镇
0.12
氧化塘
沟渠、河系
木马镇污水处理站
木马镇
0.16
氧化塘
沟渠、河系
王河镇污水处理站
王河镇
0.15
氧化塘
沟渠、河系
金仙镇污水处理站
金仙镇
0.10
氧化塘
沟渠、河系
3、雨水规划:
县域雨水按河流分区,排至过境河流。
城镇雨水管道按满流状况考虑,雨水量计算采取临近的广元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排水管道系统要充分利用地形、尽可能使管线短、埋深浅,以降低工程造价。
第36条.电信规划
1、电话(户)普及率
近期:
市话普及率为75%;全网总普及率为55%。
远期:
市话普及率达90%;全网总普及率为75%。
2、电话交换机容量
近期:
县域电话装机总数为10.35万部,按75%的安装率,则县域电话交换机总容量为13.80万部。
远期:
县域电话装机总数为21.75万部,按85%的安装率,则县域电话交换机总容量为25.59万部。
3、局所及管道规划
县域一级中心城市电信系统采取现状保留,适当新增局所的措施,对现状端局进行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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