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史名词解释 简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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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史名词解释 简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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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史名词解释简答
相地衰征;春秋时,齐国管仲实行的按土地好坏的等级差别,征收差额赋税的制度,标志着土地课征制度的开始,并改变了土地国有制,着手建立土地私有制。
相地衰征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收到“民不移”的效果。
量入修赋;春秋时楚国进行的军赋制度改革。
即根据农工商各行业收入的多少征集军赋,包括车、马、兵器、兵员,改变北方各国按一定土地缴纳固定军赋的办法。
不仅是农业负担,其他各业也要负担军赋,这使军赋收入大幅度增加。
量入为出:
根据国家财政收入数额来确定支出数额的理财原则
式法制财:
按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对国家主要的财政开支规定相应的收入来源和使用范围。
式法制财是我国财政控制的最早模式,首次论述了支出划分问题,并把支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关市税,是国家通过所设关卡对行商和在市肆经营的坐贾征收的赋税。
关市税的产生、发展,改变了早期社会的赋税结构,均衡了社会负担。
列为西周九赋之一。
山泽税:
西周以后,国家对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赋税。
征收山泽之赋,替代了原来职贡的部分功能。
山泽税更能满足国家的需要。
列为西周九赋之一
授田制禄:
也称班禄制或授田制俸禄或井田制俸(禄)。
三代时期采取的以土地作为贵族和职官爵禄与官俸的制度。
俸禄制度采取等级制。
“贡”盛行于夏代。
对所授土地,按连续几年收获量的平均数定一税率,确定应纳土地税额(定额课征制),以后不分丰年还是歉年,都按这个定额征收。
这是国家出现后的早期田赋征收制度。
“助”盛行于商代,指藉民力以耕公田,收入全部上缴,相当于力役形式的地租
“彻”(通)是打破公田与私田的固定界限,先由生产者在耕作季节统一经营,至收获时才把田地的1/10划为当年的公田,其上生产的农产品上缴,即“什一而税”,相当于实物地租。
初税亩”:
春秋时鲁国最早开始对井田及井田之外的私人所占有的土地,按亩征收田税的新税制。
初税亩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
从土地所有制发展史来看,这是第一次以征收田税的形式,从税法上承认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
土地可以买卖,这对促进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出现,发展社会经济起了很大作用。
它代表了时代的进步,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后,各诸侯国相继进行以履亩而税为特征的田赋改革。
随着履亩而税的推行,租税收入逐年增加。
军赋:
封建社会以前,君主向人民独立征发的军役和军需品,含有力役和实物两项内容。
赋,为军事目的向所属臣民征发的军役、军需品,又称兵赋或兵车之赋。
夏商周三代实行兵农合一,以井田制为单位征发军赋,又称井田制赋。
井田制:
产生于夏代,西周时完备,体现土地公有原则,在国家体系中表现为被层级占有,土地在各自领主范围内分为公田和私田。
公田由劳动者共同耕种,产出归占有这一土地的领主所有;私田不是私人所有的土地,而是由劳动者以家庭为单位的私人来耕种,其产出归劳动者所有。
“
土地王有制:
实际上是一种类似国家主权的抽象的所有权,表示王代表国家对于整个领土和臣民的主权。
上计制度:
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报告所辖政区的经济、财政情况,以便中央掌握有关情况,并据以对地方官吏进行考核稽查的制度。
它是中央集权制下中央控制、管理地方政府的重要手段。
“这一制度,作为中央集权制下一项重要的财政管理制度,为后世所沿用、发展。
更赋:
指政府对应当服役而不需要去服役,或不愿意去服役的人征收的代役钱,规定更卒纳钱2000,徭戍纳钱300,在汉武帝以后,逐渐转变为赋税的一种。
算赋:
是课于成年人的人头税,每人每年120钱,为一算,用以购置战车、骏马、武器装备等。
口赋:
即口钱,是课于未成年人(7~14岁,武帝时改起3岁)的人头税,每人每年20钱“以食天子”,汉武帝后增为23钱,用以补充军费开支。
献赋:
类似于贡赋,要求郡国等地方官以当地人口数,每人每年征收63钱,送缴中央政府以充当向皇帝的献费,是算赋口赋以外的另一种人头税目。
户赋:
是在封邑之地按户征收的赋税,属人头税性质。
封邑内民户除缴纳田租外,还纳户赋,每户每年200钱,作为封君列侯的“私奉养”。
租庸调制:
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募役法:
宋至明代中期徭役制度的特殊形式——职役。
职役,又称差役,是封建国家以司职名义差派的徭役。
以宋代最为突出,征调实行差役法。
方田均税法:
中国古代北宋中期改革土地征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在全国清丈土地,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核实土地所有者、亩数,并按土质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然后定下这一方土地应征课的赋税总额,并将赋税总额按田地的多少摊派于这一方土地上的户主,不同户主间的地界有地符。
主旨是通过丈量田亩,整理地籍,以实现均平税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为后代清丈土地的开端。
一条鞭法:
赋役合并、正杂统筹;课征对象是田亩,纳税形态是以银折收;课征方式是官收官解,直接由地方官吏办理;官府所需力役出钱雇募,不得无偿征调。
摊丁入地:
清代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
亦称“摊丁入亩”或“地丁合一”。
即将各州县康熙50年的丁银额摊入地亩,随田赋计征。
各地丁税均派入各地地粮之内,不论富绅势家还是贫室农民,都必须依制输纳。
算缗钱,又称缗钱税,是向商人、高利贷者、手工业作坊主征收的财产税,前两者税率6%,后者税率3%。
匠籍; 魏晋南北朝,中央专设“作部”管理官作坊。
工匠地位急剧下降,官作坊仍实行奴役制,但为便于管理,开始有专门的隶属于官府的户籍,即“匠籍”,其身份低于平民,世代相袭,不得改变其职业和服役名色,终身服役,甚至规定其不能受雇于私家,不能自售其生产品。
平准:
古代统治者集中控制商利、平抑物价的措施。
首创于春秋时期管仲的准平法,战国时有所发展,汉代则更加完善。
均输:
封建国家调剂地方贡品的运输和贸易,是中央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措施。
均输法的推行,不仅避免了人力财力的浪费,满足了朝廷的需要,而且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
后世统治者常效仿。
宫市、和买:
是官府无偿或以低于成本价值向平民强行掠夺财物的行为。
职分田:
中国古代按官职品级授与官吏作为俸禄的土地。
施行于西晋至明初,其间亦曾称为菜田、禄田、职公田、职分田等。
职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不属官吏私人所有,只以收获物或部分收获物充作俸禄的一部分,官吏离任时要把职田移交给下一任。
这种土地严禁买卖,也不得换易。
食封制:
亦称“食邑制”。
中国古代君主封赐给宗室,外戚和功臣封邑的制度,盛行于周朝
子口半税:
清咸丰年间外商在九江浔关交纳的一种茶税。
中英鸦片战争后,中国茶叶出口由集中广州,改移上海、福州,很快上海成为中国主要茶叶出口口岸。
在增开商埠的同时,外商还取得了在我国内地开厂设栈收购贩运等很多权利。
他们从上海邻近的宁波、汉口、九江等茶叶集散地购买茶叶,然后运抵上海集中出口。
这些有关地区的关卡称“子口”。
厘金:
晚清政府开征的货物流通税和交易税
漕运:
古代政府将田赋所征粮食及其他财物解送京师或指定地点的运输。
旧时运输以水路运输为主,国家税粮财物的转输更常依赖水运,故漕运有所特指。
漕运中常搭运商货,故漕运对南北物资交流有一定促进作用。
统税:
统税首见于1904年。
中国清朝政府连年战争,国库空虚。
为了充裕国库特地新增的新型货物税,谓之统税。
统税由财政部所属统税机关征收;统税采用从量征收办法,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方法采用就厂征收或驻关征收;已税货品运销各省,不再另征其他捐税;运销国外的商品实行免税政策,后改为出口退税制。
货物税:
是统税的继续和延伸,是对应课税货物的产制人、购运人课征的税,课征对象是各种货物。
简答:
试述先秦时期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及其启示演变:
夏商周三代实行宗法分封制,全国的土地和人民名义上属天子所有,天子通过授土授民,封赐给诸侯王。
春秋战国时期的财政管理体制演变1、由“有封有建”的王朝诸侯分级管理体制向“有封无建”的统一集权的方向发展;战国时,各诸侯国都建立了以王为首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诸侯国之间各自为政,诸侯国的财政有集权的倾向。
2、国家财政与王室财政的分离;春秋时期王室财政瑜国家财政仍然混为一体,这种体制到战国晚期才逐渐分离开来。
3、上计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上计的内容非常详细,通过上计制度,为国君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地方官员及财政管理办法和手段,加强了正在形成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
4、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财政的监督。
秦汉时期派遣史掌监财政及地方各郡,就是由战国时期这项制度演化发展而来的。
启示:
改革要适应生产力的进步;改革的目的要是为了国家的发展;财力分配要用于公共需要;财政税收反作用社会发展变化的能量有时候是十分强大的;进步的财政税收改革必然会侵犯社会某些阶层的既得利益,因而激烈的改革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抗。
夏、商、西周时期的财政有哪些特点?
西周时期的财政有哪些特点?
1、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奴隶的创造2、财政征收形式为租贡税合一的实物交纳3、分田制禄,井田制赋4、在管理体制上,一是公私财政不分,即国家财政同皇室财政不分;二是实行地方分权、分级的管理5、“量入为出”的财政管理的原则6、分官理财的任职结构7、实行财政任务与吏治奖惩的上计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给我们的启示:
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适应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出现,为进一步改革残存的奴隶制,运用政权的力量,进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
其中较有代表的有春秋初齐国和鲁国的税制改革,战国时的李悝变法、吴起变法、邹忌改革和商鞅变法。
其中最典型、成效最大的是秦国商鞅变法。
改革的历史意义
(一)春秋时期1、向井田之外的生产所得课税,从法律上否定了当时社会格局赖以存在的政治经济基础井田制,从而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开辟了道路;2、国家向社会增加赋税负担,从而鞭策赋税负担人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争霸对财政的强烈需要;
(二)战国时期1、进一步推动了封建私有制的确立;2、进一步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3、形成并实践了财政税收政策为实现社会目标服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4、以合理的财政分配实践揭示了财政分配本身是一门学问(三)春秋战国财政改革的启示:
1、财政税收反作用社会发展变化的能量有时候是十分强大的;2、进步的财政税收改革必然会侵犯社会某些阶层的既得利益,因而激烈的改革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抗。
从改革的内容来说。
政治上,主要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加强封建君主专制。
经济上,消除奴隶制土地制度,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生产。
军事上,奖励军功,提高军队战斗力。
总起来看,这些改革,都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废除了奴隶制政治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了封建制的政治经济制度,大大促进了封建制的建立和发展。
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直接的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
但是,统治者承认土地私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井田制的开始崩溃,意味着在奴隶制度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从财政发展史上看,春秋时期的税收制度有了一个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征税和对工商业征税已经分开;国家对重要物质资源的控制
总之,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直接的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
但是,统治者承认土地私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井田制的开始崩溃,意味着在奴隶制度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从财政发展史上看,春秋时期的税收制度有了一个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征税和对工商业征税已经分开;国家对重要物质资源的控制,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赋税制度正在形成,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赋税制度正在形成。
试述实行两税法的原因、基本精神及意义:
原因 由于土地兼并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
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与此同时,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
安史之乱以后,赋税制度非常混乱。
赋税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基本精神:
1、财政原则,“量出以制入”,即政府先预算财政支出规模,然后再据以确定全国应征赋税总额,再摊派到各地征收。
2、课税主体,不分主户、客户,一律按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簿为准纳税,对于不定居的商人按定居商人的标准纳税。
3、课税客体及课税原则,即一律依据贫富和拥有的土地、资产的多少来纳税,原来享有蠲免赋役特权的官僚、贵族、僧道户等也不例外。
4、对租庸杂徭的处置及纳税期限,“将租庸杂徭都并入两税,“今后除两税外,辄率一钱以枉法论”。
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完纳时间不得超过六月,秋税不得超过十一月。
5、计税依据,“以贫富为差”、“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即新税制中户税仍以资产多少为标准定出各户的等级,地税以779的垦田数为标准,各州按旧有数额分摊于各地。
6、计税手段和纳税物品,即以货币计税,实际征收时再折纳实物。
7、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原则,三分制:
上供、送使、留州。
历史意义:
1、财政原则:
有利于限制赋外加赋的发生;2、课税客体:
开始了以资产为课税客体的历史,扩大了纳税面,体现了税负均平、税收普及原则;3、计税手段:
开创了以货币计税的先例,使全国有了统一的计税标准;4、税收征管:
简化了税制和征收手续,减少了税收成本;5、财政权益分配:
加强了中央控制财政的权力。
局限性1、财政原则,量出制入,直接导致政府支出规模扩张和摊派;2、货币计税、折征实物,使纳税人的负担不稳定;3、税率和课征标准,配赋不均;4、两税之外,法外加征。
简述一条鞭法的基本精神和历史意义:
基本精神
(1)赋役合并、正杂统筹。
将明初以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把以前向地方索取的土贡方物、上缴京库的岁需及本地存留的费用,都并入一条鞭法内编成总数来征收。
2)对役法的改革,将差役中的力差全部改为交纳代役银。
官府所需力役从所收税款中出钱雇募,不得无偿征调。
在农业赋役制度上,无偿征发劳动力的徭役制度被募役制代替。
(3)课征对象是田亩。
对人税转为对物税,由“丁、产从户”,改为计亩征银。
4)纳税形态——赋役改为征银,以银折收。
(5)课征方式——官收官解。
“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历史意义:
1、赋役合一,标志着我国沿袭了近二千年的赋役平行制向近代租税制转化;2、以银代役,对人税转为对物税,使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为工商业发展提供较多的劳动力;3、在清查土地和丁产的基础上实施,扩大了负担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均平税负的作用;官收官解,减少了胥吏营私舞弊的现象。
4、促进了社会分工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1)拓展了货币税的课征范围,促进了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
(2)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3)减少了对商人的剥削,刺激商人积累资本、扩大商业经营,在客观上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
从总体趋势把握秦至清代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规律。
第一,征课形态——赋税和役两条线,由分离到统一。
一条鞭法和地丁钱粮结束了中国赋税、徭役平行征收的历史,中国土地所有者承担的赋、税、役的三元负担结构达到最后的统一和完善;第二,征课对象——人和物两条线,对人课税逐渐向对物课税转移;第三,征课内容——实物、劳役与货币三条线,货币税逐渐取代实物税和劳役。
历代封建国家向以重农抑商为国策,为何工商业仍然不断发展?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下,形成了重农抑商的思想,重农抑商主要表现是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稳固农业生产基础,多方面限制商业活动。
那么在重农抑商的国策下,工商业不断发展是有几方面原因的。
第一,从政治方面看,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统一局面的形成和巩固,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从地理方面看,我国古代很多大城市所处地理环境优越,陆路、水路发达,各城市、各民族之间贸易频繁,同时在长三角地区出现了繁荣的商业圈,为工商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从重农抑商的本质看,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方法措施就是把商业从私人手里夺过来,改为官营方式,但是工商税是仅此于农业租税的重要财政收入,国家要增加财政收入,就会以官营的方式让工商业发展。
从历史上工商税收制度的发展中可以得到哪些历史启示?
工商税又叫市税或市租,属于流通领域里征收的交易税,即按照市场上买卖成交额所课征的税,具有交易税、营业税的性质。
启示:
中国历史上工商税收的发展,一方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工商业的发展、货币化程度的提高,为工商税收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另一方面又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历史上很多朝代的统治者,在工商税税种创新及征收手段的探索上费尽心机,推动了工商税收的发展,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没有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考虑,因此封建国家的工商税收基本作用就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影响财政收入结构的因素有哪些?
研究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经济变量。
大多数相关的研究文献中都把总税收、国内生产总值这两个指标作为影响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还有一些文献中也提出了其他一些变量,比如其他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
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众多复杂,但是通过研究经济理论对财政收入的解释以及对实践的观察,对财政收入影响的因素主要有总税收、国内生产总值、其他收入和就业人数等。
如何认识封建国家的官营商业行为?
主要形式是官营专卖“官山海”
(一)盐专卖1、西汉盐专卖政策;官府经营,严禁人民私煮盐。
2、隋和唐初,对盐既不专卖,也不征税。
3、宋代盐法实行“禁榷”和“通商”;宋代盐制:
计口授盐法、折中法、盐钞法、引盐法4、元朝实行盐专卖:
引岸行盐制、计口授盐制、设局官卖制、官卖商买制、入粟中盐制。
5、明清两代以盐专卖为主。
明实行纲法。
清实行官督商销的引岸制度和官运官销制
(二)酒专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收入,节约了开支。
但买扑户一般为地方权势之家,他们和官府勾结,一方面减少向国家交纳的收入,另一方面随意抬高酒价,结果造成百姓负担加重,而酒利却归于买扑户和贪官。
(三)茶专卖(四)其他官商行为1、均输、平准2、宫市、和买。
这一系列行为有利于我国封建社会商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进步,也为我国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埋下伏笔,但是,由于这些政策都建立在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基础上,因此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封建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形式?
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因为生产力所限,总体上处于低层次水平,但其保障范围却很全面,基本上囊括了近现代社会保障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是弃婴养育因生计所迫,自宋代设立慈幼局、婴儿局后,历代全婴堂、育婴堂之设史不绝书。
二是助学济困因为家境贫穷而辍学的优秀者不在少数。
,政府与社会都非常关注如何救助这些贫困学子。
三是贫病救治。
自北宋政府大力兴办义诊慈善机构后,至南宋蔚然成风,并作为地方官员要善政加以鼓励。
四是养老善终。
自北宋崇宁年间在常平仓下设立安济坊、漏泽园后,以赡养孤寡老人为宗旨的养济院、居养院、安济院纷纷建立。
全国同类善堂大量出现,家族中的义庄、义田对本族孤寡老人按期发放赡养费用,五是理丧恤葬。
六是失业救济。
它是伴随着商业社会的初步形成,产生了失业风险后而建立起来的。
而商人为规避包括失业在内的各种生存风险,积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从封建国家的财政支出中可得到哪些启示?
,
在提高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管理效率中同样具有如下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在财政支出目标方面强调“用之于民”以财生财”,在财政支出目标方面强调“用之于民”以财生财”“中国对税收与财政支出自古就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说法,这些都强调国家财政支出的职能,一方面要重视民生,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服务,另一方面,也在于使国家有稳定可持续的资金链条,能够稳定地发挥其职能。
二,开源节流”是制定财政支出政策的工作原则。
所谓节流就是指节约财政支出,即对于在生产生活和建设与管理中各种支出应坚持勤俭节约的思想或原则。
因为它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治国方针。
作为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思想至今仍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要真正做到有效的‘节流’,其必备途径就是要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机制。
三,量入为出”是制定财政支出政策的基本方法。
“量入为出”的思想对于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仍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
宝贵经验。
晋朝的傅玄、唐朝的白居易等都主张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同时在精简官吏的基础上增加俸禄,以求官吏清廉。
这种观点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历史上官吏贪赃枉法的现象严重,而这正是国家财政开支腐倡廉,端正社会风气,又可整顿经济秩序促进生产与流通的正常发展。
四,省官厚禄,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惩治贪官污吏,是减少财政开支的宝贵经验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既可促进反腐倡廉,端正社会风气,又可整顿经济秩序促进生产与流通的正常发展。
从秦至清代财政管理体制谈其财政特点。
封建国家的财政管理体制是中央集权,没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划分,强制对全国的财源进行统一管理。
中央集权集中的仅仅是财政职权的集中,而不是财政责任的集中。
国家财政的收入与皇帝个人的收入常因皇帝私欲和高高在上的皇权而没有分割开来,使国家财政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
封建国家的财政管理仅是消极被动地管理。
简评厘金制度。
晚清政府开征的货物流通税和交易,征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活厘或行厘,抽之于行商,属通过税性质;二是板厘或坐厘,抽之于坐商,属交易税或落地税性质。
税课征对象:
有盐厘、洋药厘、土药厘、百货厘四种,百货厘为收入大宗。
弊端:
提高了商品成本和价格,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2、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3、加速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4、官吏敲诈勒索,营私舞弊,侵蚀税款;5、成为地方拥兵自重的经济基础。
晚清中国财政半殖民地化的表现是什么?
大量的举借外债,这一时期的外债占清政府收入比重比较小,基本上是随借随还,虽然这一时期外债已用关税做担保,但此时外债还没有完全具备控制中国财政经济命脉的作用。
甲午战争后,对外借款急剧增加,四是此时期的西方列强已由单纯的商品输出转向资本输出,通过资本输出来控制经济落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经济上的掠夺性:
①借款的利息高;②折扣大;③利用操纵汇价的涨落及银价下跌的形式,对中国进行勒索;
(2)政治上的奴役性:
①外债多由赔款转化而来;②外债由外国人指定用途;③限制向他国借款,不许提前偿还;④一般由中国关税、盐税以及百货厘金等作担保;⑤如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权国有权到通商口岸直接征税。
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外国人控制了中国海关;债务收入也开始渗入晚清财政。
试根据公债产生的条件,说明晚清政府发行内债失败的原因。
晚清政府举借内债是一次大胆而有积极意义的尝试,但结果是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危机和财政金融危机,未能阻止中国沦为半殖民地的进程。
政府腐败无能,事物了老百姓的信任,加之国内经济已经举步维艰,经济上已经没有实力,国内政治经济局势紊乱,让老百姓看不到希望,因此发行内债最后也是以失败告终。
简析晚清中国公债的特点:
1)经济上的掠夺性:
①借款的利息高;②折扣大;③利用操纵汇价的涨落及银价下跌的形式,对中国进行勒索;
(2)政治上的奴役性:
①外债多由赔款转化而来;②外债由外国人指定用途;③限制向他国借款,不许提前偿还;④一般由中国关税、盐税以及百货厘金等作担保;⑤如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权国有权到通商口岸直接征税。
试述民国时期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政府的税收1、田赋整理归并税目;取消遇闰加征并减轻偏重地区赋额;确定田赋收入的归属,田赋收入划归中央政府,将田赋附加划归地方政府,实行田赋预征。
2、就场征税,自由买卖,盐税收入归中央,附加收入归地方。
3、关税
二、 南京政府
(一)明确划分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的界限
(二)间接税制的建设与改革:
1、关税
(1)关税自主权的收回
(2)海关行政权的改变(3)关税税则的修订四次修订税则:
在一定程度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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