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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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农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促进升级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策划方案,制定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安全管理目标
紧紧围绕实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安全目标,动员各级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人员,营造良好的基建安全氛围,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巩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
二、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一)工程指挥部
1.负责指导各市项目部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健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指导督导查检组、各市项目部开展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发布。
(二)督导检查组
1.制定所辖区域内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上报工程指挥部备案。
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2.定期或随机对各市项目部、各县公司开展的项目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3.配合工程指挥部做好工程项目安全巡检,抽查其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下达、闭环整改情况记录。
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等活动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参与本区域项目人身、电网、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经验教训,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配合工程指挥部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三)各市项目部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的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督导检查组备案。
2.负责落实工程指挥部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3.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及月度例行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制定、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4.按照工程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5.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及时上报督导检查组,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各县公司安全管理组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台帐
3.工程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项安全活动、安全评价工作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强条执行计划的具体落实情况。
4.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5.依据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审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按照工程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7.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行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上报各市项目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公布整改结果。
8.落实上级定期和不定期随机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闭环,并将整改结果备案。
9.各县公司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项目。
10.负责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中的安全管理内容的编写。
11.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情况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及时上报相关市项目部。
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方式
1.工程指挥部不定期参与安全管理检查,开展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核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授予单位的真实性。
2.督导检查组每月提出本区域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授予单位建议;各市项目部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开展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3.督导检查组、各市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采用数码照片存档等手段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上报工程指挥部。
4.各县公司实施现场安全管理。
5.通过日常巡查、每月例行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监督落实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解决情况。
6.定期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7.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资信评价的细则,开展对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资信评价工作。
8.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
(二)安全工作重点
1.工程要按照“五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2.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时,必须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主体、管控环节、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对安全全过程监理。
3.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挂靠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4.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
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
要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5.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三措一案”,建立作业现场分级勘察制度。
“三措一案”必须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随工作票一同存档。
6.发包工程施工涉及运行设备时,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
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等。
建设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等,应立即制止并纠正,必要时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7.应认真落实“防触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的安全防护措施。
要抓好“勘察、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监护、工作终结”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务必使作业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工作危险点清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清楚”。
。
四、工作依据
(1)工程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2008版);
《关于加强基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2006〕136号);
(2)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
《农村配网工程施工作业典型安全措施》(农安〔2010〕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004)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及释义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7]669号2007年8月22)
五、评价机制(共100分)
区域督导检查组代表工程指挥部对各市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管理职责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综合安全管理(20分)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20分)
1.各县公司未设置安全专责,扣5分
2.各县公司现场安全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不完善,扣5分
3.各县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未经过相应的培训,每人扣3分
4.各县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每人扣3分
项目安全管理(80分)
制度、目标和策划(20分)
1.各县公司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台帐,扣5分
2.各县公司制度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每项扣3分
3.各县公司未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
4.各县公司未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及项目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措施,扣5分
5.各县公司未按规定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件,每项扣3分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0分)
1.各县公司未制定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计划,扣10分
2.各县公司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或记录不全,每缺1次扣5分
3.各县公司未向施工单位提供作业环境范围内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扣10分
4.各县公司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不力或不及时,扣20分
5.各县公司未及时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扣10分
6.各县公司未对施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监督,扣5分
7.各县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每次扣10分
8.各县公司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无记录,扣5分
9.各县公司隐患处理无反馈记录,每项扣5分
10.各县公司未对施工安全措施费补助费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扣5分
11.各县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扣10分
12.各县公司重大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扣20分
13.各县公司按“四不放过”要求处理事故,扣10分
14.各县公司对重大事故未及时通报参建各单位,扣10分
15.各县公司未通报公布安全奖惩情况,扣5分
16.各县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未达标扣10分
附件: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附件: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保证安全组织措施要求
(一)现场勘察
1.工作要点:
应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停电设备范围等,应查看交叉跨越、同杆架设、邻近带电线路、反送电等作业环境情况及作业条件等。
勘察时应认真、仔细。
要对照勘察记录,制定对应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工作票中。
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登带电杆塔等危险。
下列情况,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勘察:
⑴带电作业且配电系统非单一电源;
⑵保留带电部位、邻近带电线路或交叉跨越距离等情况不清楚;
⑶现场施工环境、设备接线方式不清楚,设备识别标识-3-不清晰或缺失;
⑷有可能造成误登电杆、误入带电间隔,停电线路为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
⑸外单位队伍承包工程;
⑹存在反送电可能。
2.邻近带电线路、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同杆架设线路的勘察工作要求
必须查明工作线路(设备)和邻近带电线路(设备)、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的线路的双重称号以及色别、相邻杆塔起止杆号等。
重点防范误碰带电设备、误登带电杆塔等行为。
需配合停电时,必须停电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3.与配合停电设备运行单位的联系
应事先书面申请,明确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方式、停电线路名称及操作程序等。
重点是要对配合停电线路进行验电、挂工作地线。
4.加强双电源管理,防止反送电
应查明作业线路是否有双电源用户,是否存在反送电特别是低压反送电可能性。
重点是在作业地段所有可能来电方向线路的高低压侧挂接地线。
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电源的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牢固情况
⑴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土是否夯实;杆身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纵向、横向裂纹;检查电杆周围基础是否存在掏挖、塌方、滑坡等情况。
⑵老旧拉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拉线是否严重锈蚀;对埋设于水田等易受腐蚀地段的拉棒应进行掏挖检查;拉线、拉棒等拉线组件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⑶农村低压线路中使用的老旧小方杆(手模杆)、木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杆根断裂等。
(二)工作票签发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分析现场查勘记录,结合作业任务,确定工作区域、停电范围及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
2.施工单位办理的工作票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必要时实行施工单位与运行单位“双签发”。
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安全措施。
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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