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税法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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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税法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车辆购置、车船拥有使用的征税,以及书立、领受合同凭证的征税。
均为《税法》考试中的非重点税种,命题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每个税分值1-2分;印花税用途广泛,可以涉及各种题型,分值略多。
预计本章合计分值6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二节 车船税法
第三节 印花税法
本章变化:
1.车辆购置税法:
已立法,按新法编写。
2.车船税:
优惠中新增减半的节能车、免税的新能源车标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号牌当年的车船税。
3.印花税:
优惠中新增营业账簿减免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性质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一次性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包括: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考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提示1】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例如:
纯电动汽车(非应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提示2】按照最新的《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为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但是教材在征税范围介绍中,并未调整相关内容。
【知识点2】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10%。
二、计税依据
应税车辆的价格
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取得
计税依据
说明
1.购买自用(包括国产、进口车辆)
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
代收转付的款项不作计税依据。
2.进口自用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提示】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3.自产自用
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提示1】已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规定。
【提示2】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4.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
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三、应纳税额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0%
【说明】根据立法后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教材P443-444例题已不适用。
【考题·单选题】(2016年,改编)某企业2016年3月进口载货汽车1辆;4月在国内市场购置载货汽车2辆,支付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为75万元,另支付车辆购置税7.5万元,车辆牌照费0.1万元,代办保险费2万元;5月受赠小汽车1辆。
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
下列正确表述是( )。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84.6万元
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
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小汽车的市场价格加增值税
D.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77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内购置载货汽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75万元,不包括代收的保险费、车辆牌照费和车辆购置税。
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知识点3】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5.农用三轮运输车。
6.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7.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8.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提示】新法免税项目只有5项,考试按教材。
(二)退税: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需要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请,征收机构审查后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手续。
【例题·单选题】依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辆中可以享受法定减免的是( )。
A.国家机关购买的小汽车
B.留学人员购买的小汽车
C.有突出贡献专家购买的小汽车
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购买的自用小汽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国家机关购买车辆正常缴纳车辆购置税;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车辆购置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车辆购置税。
二、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一车一申报
(二)纳税环节——使用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四)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
(五)纳税地点
1.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缴税方法:
1.自报核缴;
2.集中征收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
(七)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纳税款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车辆购置税内容总结:
要素
要点
证税范围
……自用
计税依据
①购置价格②组价③同类应税车辆的售价
税率
10%
优惠
项目
证管
时间、地点、退税
第二节 车船税法
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于2011年2月25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提示】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提示】区分应税车船、免税车船、非应税车船。
【知识点2】计税依据与税额计算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定额税率与计税单位
名称
计税单位
备注
乘用车(排气量)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摩托车
每辆
——
商用车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电车)以上
整备质量每吨
1.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2.挂车按照货车税额50%计算
其他车辆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船舶
净吨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
固定税额关注要点:
(一)拖船:
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净吨位0.67吨计。
(二)车辆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税额计算到分。
(三)车船税法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考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关于车船税计税单位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摩托车按“排气量”作为计税单位
B.游艇按“净吨位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C.专业作业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D.商用货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摩托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选项B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作为计税单位;选项D商用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固定税额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月份)+1
【考题·单选题】(2014年)某机械制造厂2013年拥有货车3辆,每辆货车的整备质量均为1.499吨;挂车1部,其整备质量为1.2吨;小汽车2辆。
已知货车车船税税率为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小汽车车船税税率为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
该厂2013年度应纳车船税为( )元。
A.441.6
B.792
C.801.55
D.811.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纳税。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该机械制造厂2013年应纳的车船税=1.499×3×16+1.2×16×50%+2×360=801.55(元)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18年度拥有拖船2艘,每艘发动机功率1500千瓦。
当年8月新购置机动船4艘,每艘净吨位2000吨。
该公司船舶适用的年税额为:
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
要求: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
『正确答案』依据:
船舶以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拖船1千瓦=净吨位0.67吨,拖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算。
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2×1500×0.67×4×50%+4×2000×4÷12×(12-8+1)=4020+13333.33=17353.33(元)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不再向税务机关缴税。
5.已税车船当年办理转让过户,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考题·单选题】(2015年)某企业2015年1月缴纳了5辆客车车船税,其中一辆9月被盗,已办理车船税退还手续;11月由公安机关找回并出具证明,企业补缴车船税,假定该类型客车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该企业2015年实际缴纳的车船税总计为( )元。
A.1920 B.2280 C.2400 D.23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实际缴纳的车船税=4×480+480÷12×10=2320(元)
【知识点3】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特别是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能汽车(乘用车+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节能乘用车和商用车标准,了解(教材P450)
6.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提示1】免税的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提示2】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8.新增: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号牌当年的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例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是( )。
A.半挂牵引车
B.辅助动力帆艇
C.武警专用车船
D.客货两用汽车
『正确答案』C
二、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
1.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2.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三)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船税有关征收管理规定的有( )。
A.新购置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B.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C.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全都符合车船税有关征收管理规定。
车船税内容总结:
第三节 印花税法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属于行为税。
【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纳税人又可分为以下六类:
1.立合同人。
指合同的当事人。
【提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4.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5.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印花税特色】
印花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特例】证券交易印花税目前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二、税目
类别
税目
说明
纳税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
征收印花税: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不征收印花税: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
6.货物运输合同
——
7.仓储保管合同
——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10.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征收印花税:
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
不征收印花税:
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合同
(二)书据类
11.产权转移书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属于此税目)
包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立据人
(三)账簿类
12.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包括:
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不包括非营业账簿:
如:
内部备查账、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
立账簿人
(四)证照类
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
包括: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领受人
【考题·多选题】(2016年)电网公司甲在2016年4月与发电厂订了购销电合同1份,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1份,直接与用户签订了供电合同若干份,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
下列说明甲公司计缴纳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签订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B.签订的购电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C.与用户签订的供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加纳印花税
D.签订的购房合同,按产权转移书缴纳印花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与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考题·多选题】(2018年)下列合同中,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有( )。
A.股权转让合同
B.商品房销售合同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D.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三、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率
应税凭证
税率
比例税率
借款合同
万分之0.5
购销合同、建安合同、技术合同
万分之3
加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万分之5
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财险合同
千分之1
定额税率
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特殊1】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由卖出方按1‰税率计算税额。
【特殊2】“沪港通”、“深港通”业务中:
按照交易地税法,香港市场投资者按内地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特殊3】新增:
2018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知识点2】计税依据与税额计算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大部分应税凭证以计税金额纳税。
计税金额以全额为主;
差额计税的有两个:
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各税目具体如下:
1.购销合同:
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特殊】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适用税率0.3‰。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于2018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000元的钢材换取650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000元。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25元
B.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420元
C.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
D.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贴方式缴纳印花税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750000+650000)×0.03%=420(元)。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即“汇贴”办法纳税。
上述凭证单份凭证纳税额不超过500元,不适用“汇贴”方式。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
①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0.5‰),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0.3‰)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②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0.5‰计税贴花——从高原则。
(2)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
原材料不计税,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和辅料的合计数,按0.5‰计税贴花。
【例题·计算题】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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