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进场装修商户进场装修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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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进场装修商户进场装修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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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进场装修商户进场装修管理规范
商户进场装修管理规范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流程:
3.1进场装修管理流程图
4.0内容:
4.1进场装修管理程序
4.1.1场地交接
4.1.2方案提交与审定
4.1.3办理进场手续
4.2现场管理要求
4.2.1装修期间环境管理条例
4.2.2装修现场补充管理规定
4.2.3装修期间货物进、出管理规定
4.3竣工验收要求
5.0附件:
5.1《装修方案要求》
5.2《收费标准一览表》
6.0表格:
6.1《商铺交接清单》
6.2《开工许可证》
6.3《加班申请表》
6.4《临时拆除烟感器申请表》
6.5《消防喷淋系统临时泄水/申请表》
6.6《竣工申请表》
6.7《施工厂商安全保证书》
6.8《装修工程责任确认书》
6.9《装饰装修申请表》
6.10《承诺书》
6.11《装饰装修施工承诺表》
6.12《治安、消防责任书》
6.13《装修竣工验收整改意见书》
6.14《复核申请表》
6.15《物品出门单》
6.16《附加的/特殊要求》
6.17《商铺铭牌申请表》
6.18《装饰装修管理责任书》
1.0目的:
为了确保装修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使进场各装修单位、施工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人员各司其责、有的放矢地进行管理,各部门高效运行有机配合。
特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了装修管理规则。
2.0适用范围:
消防备案意见书
规范成都戛纳印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戛纳印象商业区域,不含住宅部分)单位及装修承包商作业的施工现场。
3.0流程:
物业中心需要一份
3.1进场装修管理流程图
财务部收取装饰装修费用
4.0内容:
4.1进场装修管理程序
4.1.1场地交接
4.1.1.1合同签定后由招商部在1个工作日内将拟定的制式“商户签约通知单”并附“商户位置平面图”交营运中心文员,(由行政部将合同复印件传给营运中心文员,由文员整理好交给营运总监)。
营运部接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与工程部联系议定与商户/自营业主交房验收时间。
然后由营运部提前二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户/自营业主前来办理交接。
4.1.1.2由物业中心准备和填写《商铺场地交接清单》(见表格6.1)、由工程部、营运部和商户/自营业主一起对现场进行查验、点数。
(交接时营运部需拍照存档)场地交接完毕后工程、营运、商户/自营业主一起签字确认。
由营运或行政负责存档以做商户撤场验收依据。
(初步面积由工程部测,审计监察部对面积进行核实)
4.1.2方案提交与审定
4.1.2.1由招商中心将《装修方案要求》(见附件5.1)告知商户/自营业主,要求商户/自营业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装修方案、委托书、装修单位资质证书、装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交给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审图通过后,将商家提交资料交营运中心。
4.1.2.2由商户/自营业主直接将装修方案提交给招商中心,招商中心接到方案再确定经营区域无误、图纸齐全后将涉及风、火、水、电、气及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工程施工图传给物管中心工程部审核,同时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条件、效果图、平面图、柜位尺寸、天地墙柱、灯箱、材质、色系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审图意见。
4.1.2.3工程部接到装修方案后在二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召开联席会,及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将审图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招商中心。
4.1.2.4由招商中心负责将招商与工程的审图意见予以汇总报送负责招商的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秘书将审批通过的装修方案交给招商中心一份,以便现场监督其装修效果;给营运一份;作为现场装修过程的跟进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4.1.2.5招商人员与营运共同协调,负责商户/自营业主进场装修所有事宜。
4.1.3办理进场手续
4.1.3.1装修费用:
为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带来不必要的隐患,保障装修质量,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及客户利益和便于管理,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需向管理公司交纳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2《收费标准一览表》)。
4.1.3.2办理保险:
凡经营面积在1000㎡以上者(含1000㎡)由商户/自营业主提供赔偿额在壹佰万元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附加险)保单原件。
由营运中心看原件后现场复印存档,经营面积在1000㎡以下者,在按规定足额缴清装修押金的前提下,须填写《承诺书》(见表格6.10)。
4.1.3.3填写表格、签订文件:
商户/自营业主和装修单位共同在营运中心签定下列文件并填写表格:
《装修装修申请表》(见表格6.9)、《施工厂商安全保证书》(见表格6.7)、《装修工程责任确认书》(见表格6.8)、《装饰装修施工承诺表》(见表格6.11)、《治安、消防责任书》(见表格6.12)、《装饰装修管理责任书》(见表格6.18)由营运部留存。
4.1.3.4发放《开工许可证》(见表格6.2):
上述手续齐备后由营运总监签发《开工许可证》,一式二份。
装修单位将其贴于装修场地显眼处,营运部自留一份。
4.1.3.5接通临时水、电:
工程部接到营运部书面通知后指定临时水、电接驳,装表,抄表。
营运部根据工程部、物业中心指定的装修单位垃圾堆放点、卸货区、行进路线进行监管。
4.2现场管理要求
4.2.1装修期间环境管理条例
4.2.1.1所有进场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
4.2.1.2为了使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供气、以及防火、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安防及戛纳印象自动化系统的完好,装修承包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楼板、柱、墙、梁上钻孔、切割、剔凿或雕刻。
如需改动、遮挡及任何影响使用的装修,必须首先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并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承包商进行改建工程,同时,一切有关改动工程之费用,或有关部门的罚款及日后维修费,均由商户/自营业主负责。
4.2.1.3进场前,装修商应按管理公司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好施工途径的公共区域地面、墙面的保护工作,不经验收不得进入场地施工。
4.2.1.4为保障戛纳印象空调系统及减低对其他客户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对所有风机、风口进行保护,密封防尘,对于商铺的设备,商户/自营业主应设置相应的检修通道,以便日常保养和更换之用,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2.1.5入场手续办妥后,按工程部指定的临时用电处进行接驳。
4.2.1.5.1各种电设备和临时线路必须有良好绝缘,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如发现不符规定者,则勒令停工整改处理。
4.2.1.5.2工地临时用电必须按指定的开关箱内接驳,不得随意乱拉、乱接,施工场地电源线应使用合格的橡套线或电缆,严禁使用胶质线。
开关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安装高度离地面1.2——1.5米;如在较潮湿的地方使用,则要用防潮插座,临时托板必须完整无损,有良好的绝缘,否则作整改处理。
4.2.1.6工地施工用水要按指定的水位接驳,各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协调使用,用水必须以节约为原则,禁止动用消防设施。
4.2.1.7不得在施工场地冲凉、洗衣服、煮饭,如发现违例者作清理现场积水及罚款处理。
4.2.1.8所有施工垃圾必须袋装,并将装好垃圾的尼龙袋放置到指定位置,否则管理公司将提供有偿袋子。
如不按规定放置垃圾,造成环境污染者将处以罚款。
4.2.1.9装修期间必须小心防火,装修工程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在楼梯、走廊、电梯大堂或公共地方进行装修工程,每一个装修单位须自备灭火器材(根据消防需求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
4.2.1.10大门必须关上,以防止噪音及灰尘滋扰邻居,
4.2.1.11开放式店铺,商户/自营业主应制作施工界面板,其规格应与门面相符并进行密封,防止灰尘散出。
4.2.1.12任何烧焊、明火作业须到营运中心办理明火操作施工许可证,违反者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赔偿责任.
4.2.1.13任何易燃、易爆施工材料(例如:
酒精、汽油、油漆等)需有专人妥善保管,有明显标示并有防火措施。
4.2.1.14装修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有明显的疏散标志。
4.2.1.15客用电梯不许载运建筑材料或工具,亦不许施工人员乘坐,建筑材料或工具不准放置于公共区域内,如楼梯间或走廊等。
4.2.1.16运送建筑垃圾、材料及家具只能使用货运电梯,运送材料或设备要注意电梯的成品保护,不得损伤、划伤电梯,单件重量不允许超过700kg,如需使用应先向工程部提前申请,依照先后顺序使用,如装修承包商或运输公司违反有关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停止货物的运输或装卸,超重货物的运输应经工程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17施工人员只准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的卫生间,违者将处以罚款.
4.2.1.18正常施工时间为9:
00—22:
00(噪音、扬尘、异味工作除外),如需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以外工作,必须预先获得营运部同意。
噪音及油漆施工应提前通知营运部,如有不按规定进行施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2.1.19所有装修工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文明施工,装修承包商有义务保持公众地方之清洁及整齐,装修工人必须衣着得体,不许在装修场地内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不准在装修场地内吸烟、留宿。
如有违纪现象,仍需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4.2.1.20施工时间,如对装修场地内硬件结构造成损坏,经济赔偿费用将根据损坏程度,由工程部确认后,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4.2.1.21装修人员运送货物、垃圾时如遇其他客户,必须礼让(让客户先行),避免弄脏他人衣物。
4.2.1.22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保安有权随时进行现场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施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证件过期、转让、涂改、未佩带证件视其情节进行罚款,无证者进入装修施工现场开始至发现之日起计算,每天每证罚款十无,违规被没收出入证件后,将不再为其本人办理证件。
4.2.1.23管理公司有权停止违纪施工人员进行装修工作。
4.2.1.24施工结束,由管理公司物业工程部、营运部、物业部、装修商及商户/自营业主代表联合验收后方可认为施工合格,进行撤场工作,非施工单位的各种物品不得带出装修现场,如有此种情况,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取消今后在戛纳印象施工资格的处理。
4.2.2装修现场补充管理规定
4.2.2.1装修时间:
9:
00—22:
00超时装修施工现场要填写《加班申请表》(见表格6.3),在下班前2小时(即18:
00)前交营运中心,由营运部送工程部。
4.2.2.2在装修开工前由营运中心签头组织物管中心对进场施工队进行1-2小时培训,讲明消防安全要求及禁忌。
4.2.2.3商铺与公共区域的所有玻璃隔墙或门,必须使用白色不透明的纸或墙纸从商铺内部整齐覆盖。
4.2.2.4场地内施工单位的一切物品自行保管,若发生丢失、损坏,我公司概不负责。
4.2.2.5施工队进场只能在工程部指定的临时供电、给水、排水处使用,独立安表计费。
(计费标准:
按成都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计取)。
4.2.2.6如在装修过程涉及烟感器、喷淋的临时挪动,应事先到营运中心填写《临时拆除烟感申请表》(见表格6.4)、《消防喷淋系统临时泄水申请表》(见表格6.5)送工程部批准后由我司指定的施工队施工报验。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商户/自营业主全额承担。
4.2.2.7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公安局、消防局及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2.2.8管理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戛纳印象物管中心负责并指派专职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以监督各项安全、消防制度的实际落实和执行情况,各施工单位或商户/自营业主应积极予以配合。
4.2.2.9废弃物品应实时清理,所摆放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4.2.2.10商户/自营业主所使用的钥匙应有专人管理,遇有钥匙丢失或损坏现象,专管人员应立即上报戛纳印象物管部门,由物管中心负责统一配制,由商户/自营业主承担费用,任何铺位的锁和钥匙均不得自行配制或更换,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2.2.11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戛纳印象物管中心将不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治安、消防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照要求整改。
4.2.2.12商户/自营业主发生治安、消防方面问题,应及时向戛纳印象物管中心报警。
遇到紧急情况,物管中心有权力进入或破门进入商户/自营业主室内。
4.2.2.13任何施工单位或个人都有发现火情或治安灾害事故向戛纳印象物管中心报告或实时抢求的义务,但必须服从戛纳印象物管中心的统一指挥,未经物管中心或上级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119”、“110”报警以免发生误会。
4.2.2.14以上规定凡有违反者,管理公司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警告、处以违约金等方式处理,情况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管理公司成都戛纳印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暂停供应装修水电等能源待整改和进行处罚,由此所造成的工程进度及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及商户/自营业主自行承担;管理公司不对此行为所引起的其他后果负责。
4.2.3装修期间货物进、出管理规定
4.2.3.1货物入场管理:
为了确保安全,所有大件物品进场均须经过保安检查后才能进入。
4.2.3.2货物出场管理:
由商户/自营业主提前到保安部办理《物品出门单》(见表格6.15)一式两份,保安部签字自留一份,商户/自营业主一份,保安收单放行。
4.3竣工验收要求
4.3.1由商户/自营业主填写《竣工申请表》(见表格6.6)给营运中心,营运中心、招商中心与物管中心工程部碰头议定验收时间。
4.3.2营运部、招商中心、物管中心工程部、保安部、商户/自营业主、装修单位现场验收,属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物管中心工程部填写《装修竣工验收整改意见书》(见表格6.13)交商户/自营业主要求其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属效果图方面的问题(含柜位尺寸、天地墙柱的装修风格、装修效果、材质、色系等)有招商中心填写《装修竣工验收整改意见书》(见表格6.13)交商户/自营业主要求其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后提出《复核申请表》(见表格6.14)给商户/自营业主签字认可后交招商中心、物管中心工程部复核无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营运部,由营运部负责给商户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商户/自营业主凭退款通知单去财务部领取退还保证金。
4.3.3若经营面积在1000㎡以上的商户/自营业主(含1000㎡)营运应要求商户/自营业主在60天内提供竣工图。
5.0附件:
5.1《装修方案要求》
5.1.1装修设计原则
商户的设计必须符合戛纳印象整体装修风格,外立面及广告位的设计稿效果图必须经分管招商的副总认可后方可实施,且整个施工过程由物管中心、招商部、营运部全程监控。
5.1.2装修材料的使用
装修材料的选用必须坚持环保、防火、安全坚固的原则,一旦发生商户选用材料问题而导戛纳印象损失的,由商户承担一切责任。
5.1.2.1图纸要求,商户应提供下列清晰图纸一式两套。
餐饮、娱乐、服务性业种:
1效果图
2平面图
3吊顶平面图(吊顶需要重新设计的)
4暖通空调布置平面图
5电力布置及示意平面图
6给排水平面图
7消防平面图
8其它服务平面图
5.1.2.1.1效果图含室内室外及戛纳印象外墙的有关剖面与接点,效果图的色系与装修竣工后的实景要一致。
5.1.2.1.2平面图:
(1)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
(2)内部分隔或隔墙从结构及/或架高地板到结构及/或吊顶天花,包括使用的材料及固定方法。
(3)附加的卫生间及茶水间。
(4)保险箱、文件系统或沉重设备的位置(使地板承重大于400公斤/平方米的)。
(5)任何对地面系统的变更(租赁区域内的走廊按照合同文件处理)。
(6)电梯厅内的铭牌的详细方案(租赁区域内的大厅按照合同文件处理)。
5.1.2.1.3吊顶平面图
(1)穿过天花的隔断和天花内工程的详细情况。
(2)所有灯具及配件的位置。
(3)所有对原有灯具及新增加的灯具的变更,注明带有通风功能的灯具。
(4)报警铃、扬声器的位置及申请的变更。
(如有)
(5)现有消防喷淋头和烟感器的位置及申请的变更。
(如有)
(6)所有应急照明的位置。
(7)非标准吊顶材料及位置(例如:
接待区)。
吊顶内不允许使用易燃材料及裸露的电缆。
5.1.2.1.4暖通空调布置平面图
(1)对于现有暖通空调的任何申请变更。
(2)风机盘管/风口/温控器的任何增加、减少或移位。
(3)对于现有系统变更后,重新平衡供风量的方法说明。
(4)任何专用加热设备。
注意:
(1)吊顶内不允许使用易燃材料及裸露的电缆。
5.1.2.1.5电力布置及示意平面图
(1)总配电盘和分配电盘的额定值、类型及位置。
(2)总电力接线示意图,标有数据。
(3)最大电力负荷计算。
(4)配电箱及额定值。
(5)所有照明及办公自动化电路。
(6)需要连接到戛纳印象备用供电系统的电路的详细情况。
(7)吊顶电缆线槽及地面数据电缆线槽系统(核心走廊按照合同处理)。
(8)电缆管理系统及地面插座盒的类型和位置。
(9)主入口处电动门锁设备的详细情况。
注意:
这种门锁设备必须具有手动开锁功能及停电时的自动保险功能。
注意:
(1)吊顶内的任何电缆,都必须穿入金属管或线槽内。
5.1.2.1.6给排水平面图
(1)给排水连接点、管道的直径和材料、污水泵系统的详细情况,包括高位报警和螺线管阀门等。
(2)申请的管道路线。
(3)茶水间/厨房地面防水及门槛的详细情况。
(4)废水及油脂处理申请。
5.1.2.1.7消防平面图
(1)申请的消防及保安系统的变更。
(2)申请的消火栓系统的增加或变更。
5.1.2.1.8其它服务平面图。
(1)其它特殊服务的详细情况,例如:
有线电视和保安系统,应在分别的图纸上表示清楚所有的连接点。
戛纳印象工程处的接口位置和租户的信号接口点必须表示清楚。
(2)管道走向及相关情况表示清楚。
5.1.2.1.8.1经营百货类的商户/自营业主应提供下列图纸(两套)1、效果图2、平面图(附材质说明)3、吊顶平面图(吊顶需要重新设计的)4、电力布置及示意平面图(注:
工程部在审图时,对电力相关材质做出要求)
5.1.2.1.8.2经营百货类的商户,提交平面图时仅需提供总布局平面图、天花平面图和线路图(平面图上需标明规格尺寸,材质)。
柜位装修要求:
5.1.2.1.8.2.1:
·背柜限高:
2700㎜
·前柜限高:
1350㎜
·包柱限高:
2700㎜
·中岛高柜限高:
2700㎜
·中岛矮柜限高:
1350㎜
·所有高柜顶部与卖场天花板的空间不得小于300㎜
·灯箱(专柜之广告灯箱的长宽尺寸视整个柜墙的大小合理协调)厚度为:
150㎜要求内打灯
·柱子上的喷绘要求:
喷绘高度2700㎜(专柜的柱面装饰应做全柱包装)
·试衣间:
试衣间门离地留空300㎜,内开,不得安装锁(内插销)
·库房:
使用明锁
·模特儿展台:
建议:
不安装玻璃。
(也可适整体装修而定)但要加装地台,地台厚度为100㎜
·门楣:
建议以地面为基准,从地面到门楣的高度为2900㎜。
吊楣的固定点位要在图纸上注明
·地面要求:
商铺地面需铺设地毯(或地板),且颜色、质地由管理公司指定
5.1.2.1.8.2.2道具与道具之间的通路以900㎜以上宽度为上限。
5.1.2.1.8.2.3招商部门在审核图纸时应对各商铺所涉公共造型部分如:
公共隔墙,柜位隔板、公共造型、柱子等内容进行了解、确认。
确保商铺涉及公共造型部分与戛纳印象气氛和谐一致。
5.1.2.1.8.3天花照明:
各商铺之基本照明计划及施工等,由戛纳印象负责未经允许不得任意移动变更或增装。
5.1.2.1.8.3.1禁止将展示柜用钻钉在地板上直接固定或未经允许将展示柜直接与墙面固定。
5.1.2.1.8.3.2为确保整体内装品质,本公司有权审查所有自设柜设计图。
若发现与现有相关法规不符,与设计规范和整体表现不相符合,或用电量限制超载等情况,本公司有权做调整及建议之处理。
5.1.2.1.8.3.3若柜内有防火门、消防电卷门(预留消防动线宽:
150㎜)、紧急出口、洒水头、烟感器、消防栓之处所,均请避开,勿在其前方做任何遮掩,以符合消防法规。
5.1.2.1.8.3.4若有专线电话之要求,请在图面上特别指示,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5.1.2.1.8.4商户/自营业主在提交图纸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5.1.2.1.8.4.1商户/自营业主对装修单位的委托书及装修单位联系人签字、电话。
5.1.2.1.8.4.2装修单位资质证书(装修三级以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看原件留复印件。
5.1.2.1.8.4.3填写《商铺铭牌申请表》(见表格6.17)。
5.1.2.1.8.4.4填写《附加的/特殊要求》(见表格6.16)。
(如有)
5.2《收费标准一览表》
收费标准一览表(修订稿)
时间段
部门
项目
原标准
新标准
收费标准
备注
收费标准
备注
装修期间收费
物管中心
装修保证金
50元/㎡(建面)
不足3000元按3000元
2000元/户
50元/㎡(建面)
装修管理费
10元/天或2元/㎡
50.00元/天(含水、电费用)
建筑垃圾清运费
2元/㎡(建面)
进场组装按100元/户
2元/㎡(建面)
进场组装按100元/户
工牌工本费
10元/个
取消
工牌押金
50元/个
50元/个
水费
用水量*4.6元/立方米
按水表读数,未安水表按6元/㎡(建面)计费
取消
配套业种按水表读数,未安水表按6元/㎡(建面)计费
电费
(用电量+用电量*3.5%线损)*综合电价
按电表读数,未安电表按6元/㎡(建面)计费
取消
配套业种按电表读数,未安电表按6元/㎡(建面)计费
消防设备购买费
80元/具
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联营取消
防损提供,若有使用收费80元/具,没用退回防损
消防设备租赁费
50元/具/月
联营取消
消防设备押金
80元/具
80元/具
垂直交通系统延时使用及人员加班费用
20元/小时
取消
营运期间费用
物管中心
物业管理费
25元/㎡
空调费10元/㎡
联营取消
配套业种按25元/㎡
能耗费10元/㎡
管理费5元/㎡
空调延时费用
0.14元/㎡/小时
联营取消
配套业种0.14元/㎡/小时
垂直交通系统延时使用及人员加班费用
20元/小时
取消
人力资源部
商户员工招聘代办费(若需)
一般员工100元/人,主管以上300元/人
取消
商户员工上岗培训费
100元/人
50元/人
商户员工工资代发费
发放金额*5‰
每次结算
取消
商户员工人事手续代办费(若需)
50元/人
含入职、离职、审查、档案管理
取消
营业员管理费
200元/人
营业员离职退还
行政部
工牌费(工本费)
10元/个
10元/个
遗失补办50元/个,离职退回
工牌押金
50元/个
取消
纸质考勤卡
1元/张
1元/张
感应式考勤卡
10元/张
10元/张
对外复印收费A4
0.5元/页
0.5元/页
对外复印收费A3
1元/页
1元/页
对外传真收费(本地)
1元/页
1元/页
对外传真收费(外埠)
5元/页
5元/页
销售小票
2元/本
2元/本
营业员服装费
300元/人
具体根据制作成本定
300元/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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