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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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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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指南
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作指南》(交公路发〔2010〕65号),结合公司所管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交工验收阶段的工作指南。
本交工验收主要指工程完工后的项目交工验收,环保、水保等专项交工验收从其专项规定,不包含在本指南中。
第二条交工验收工作分工
(一)对于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指挥部负责主办,工程部协助、指导。
(二)对于公司代建项目,根据代建合同约定进行相关工作。
一般情况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项目指挥部承办,公司工程部协调。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办法”(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工作费用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整个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期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但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后复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六条交工验收合格与不合格
(一)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3),并及时移交养护单位管理。
从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但未交验的合同段将自行负责本段工程的全面照管,安全责任及费用自负。
(三)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第二章交工验收的组织
第七条交工验收参与单位
公司直管项目为公司、项目指挥部,代建项目则为项目法人,公司、项目指挥部、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
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
交工验收会议应邀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参加。
第七条成立交工验收工作组织机构
项目法人成立项目交工验收领导小组。
项目法人、公司项目指挥部、监理(包括监理试验室)、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逐级成立交工验收工作小组,由项目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项目指挥部承办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单位主体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施工单位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监理单位组长由总监担任,监理试验室组长由主任担任,成员必须包括计量工程师和质检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若干。
各单位的交验小组名单(附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正式文件报项目交工验收领导小组备查。
第三章交工验收程序
第八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书面申请向项目法人提交)。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评定报告》和施工总结。
(二)监理单位审查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方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抽检评定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具体提交:
监理向项目法人提交,但由项目指挥部代收代审。
(三)项目指挥部交工验收小组复查
对施工单位的交竣工验收条件和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初步复查。
(四)申请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检测
1、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告知理由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具备质量检测条件的,项目指挥部交工验收小组向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检测。
2、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
经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格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对检测不合格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告知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复、整改,并进行复测,形成闭合资料,重新交验。
(五)项目法人交工验收委员会审定
对于通过交工验收检测并初步复查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合同段,及时提交项目法人。
待交工验收委员会审定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3),全部合同段验收合格后,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4)。
(六)专家咨询
对于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隧道、机电设备等项目,项目法人可以特邀专家(5-7人)提出交工验收咨询意见供项目法人参考。
第四章交工验收各参建单位主要职责
第九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6-2~6-4)。
第十条交工验收参与单位的职责
(一)施工单位的交验工作职责
1、抓紧处理和完善遗留工程、交工检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并做好交接前工程的照护工作。
。
2、限时完成《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作指南》(交公路发〔2010〕65号)中要求的交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审查工作,做好工程质量自检评定,并形成《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编写好本合同段施工总结,并对本合同段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进行初评。
4、根据地方政府特别规定或要求。
(二)监理单位的交验交验工作职责
1、准备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分合同段、项目做好监理交竣工资料编制和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提交指挥部。
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交竣工资料的检查。
认真检查工程实体,检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资料、施工总结报告、质量评定资料。
检查各施工单位交竣工资料是否按照竣(交)工验收编制办法要求编制。
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交验交验工作职责
做好勘察设计工作总结;必要时需要复核完成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四)监理试验室交验工作职责
1、做好公路工程监理抽检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2、分合同段、项目做好监理抽检交竣工资料编制。
3、协助指挥部做好各合同段和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五)项目指挥部交验工作职责
1、项目指挥部工作组认真复查工程实体,复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2、复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3、复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资料、施工总结报告。
4、复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5、复查各施工、监理单位交竣工资料是否按照竣(交)工验收编制办法要求编制。
6、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初步结论。
7、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并形成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8,建设项目质量初步评定,并形成交工验收初步评价报告,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初步编制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9、清查各施工单位是否解决好民工工资等地方遗留问题。
(六)项目法人交工验收工作职责
(一)项目法人组织和协调各交工验收小组工作,成立交工验收委员会,对交工申请进行审定,召开交工验收会议,对合格的合同段颁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最终形成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项目法人同时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公路养护单位等相关单位,做好交工验收汇报、协调工作。
(二)项目法人主动协调公路接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管养工作,指挥部配合项目法人衔接管养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交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管养交接具体事项。
第五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参照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1)
第十一条三级独立的质量评定
(一)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评定
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从分项、分部、单位到合同段逐级评定,各级评定表构成自检评定报告的附件。
(二)监理单位独立质量抽检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监理单位形成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段、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是否可进行交工验收等主要内容,附件包括各合同段分部、单位、合同段到项目的逐级评定表。
(三)项目法人方交工验收检测质量评定
1、由项目指挥部及交工验收小组负责评定,项目法人负责审定。
2、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资料。
3、从分部、单位、合同段到项目逐级评定,各级评定表构成交工验收质量评定报告的附件。
第十二条质量评定标准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机电、房建等工程按其专门规定。
第十三条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参考。
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划分根据质量评定标准,其参考如下:
(一)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标线、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桥面系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路面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三)为保持工程资料的连续和真实性,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划分应按开工时批准的分部分项划分情况办理。
第十四条评定方法
(一)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检测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检测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发现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Σ[检测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100
Σ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三)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内业资料审查发现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权值
Σ[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内业资料扣分
Σ单位工程投资额
Σ[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Σ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公式中的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无法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
但无论采用结算价还是招标合同价,计算时各单位工程或合同段均应统一。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交通部令)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作指南(交公路发〔2010〕65号)执行。
交工验收组织工作,可参考一下方式,具体形式,根据项目所处地方情况和项目法人要求办理。
附录一:
交工验收组织机构
(一)、交工验收委员会
(二)、项目法人交工验收领导小组
(三)、项目交工验收承办小组
(四)、项目监理单位交工验收工作小组(另附)
(五)、项目施工单位交工验收工作小组(另附)
(六)、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交工验收工作小组(另附)
(七)、监理试验室交工验收工作小组(另附)
附录二:
交工验收阶段监理资料
附录三:
交工验收阶段施工资料
附录四:
交工验收阶段项目法人方资料
附录一:
交工验收组织机构
附录一
(一)
交工验收委员会的设立
附录一
(二)
建立项目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数名,成员若干。
附录一(三)
建立项目交工验收承办小组组织机构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数名,成员若干。
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附录二:
交工验收阶段监理资料
第一部分内业资料(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42“第三部分监理资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一)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二)监理独立抽检资料(注:
编排顺序参照第四部分)。
(三)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五、其他文件
六、其它资料
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第二部分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57“第四部分”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一、监理工作概况
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四、设计变更情况
五、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监理工作体会
附录三:
交工验收阶段施工资料
第一部分(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42“第四部分施工资料”)
一、竣工图表
(一)变更设计一览表。
(二)变更图纸。
(三)工程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文件
会议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划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文件,纪要等。
三、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一)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质量往来文件(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技术方案等)。
2.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4.桥梁荷载试验报告。
5.桥梁基础检验汇总资料。
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资料。
(二)材料及标准试验。
1.原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试验报告及资料。
2.外购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及质量评定报告。
3.各种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报告。
(三)施工工序资料。
1.路基工程。
(1)路基土石方工程。
ⅰ.地表处理资料。
.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
.分层压实资料。
.路基检测、验收资料。
.分段资料汇总。
(2)防护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各工序施工记录、检测、试验资料。
.成品检测资料。
.砂浆(砼)强度试验资料。
(3)小桥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基础施工检查、试验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各分项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4)排水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各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砂浆、砼强度试验资料。
(5)涵洞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各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2.路面工程。
(1)施工工序检查资料。
(2)材料配合比抽检(油石比、马歇尔试验等)资料。
(3)压实度、弯沉、强度等试验检测报告及汇总资料。
3.桥梁工程。
(1)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2)基础施工检查、试验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3)墩台、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等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4)各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5)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6)引道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4.隧道工程。
(1)洞身开挖施工、检查资料。
(2)衬砌施工、检验资料。
(3)隧道路面工程施工、检查资料。
(4)照明、通风、消防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5)洞口施工检查资料。
(6)各种附属设施检验施工资料。
(7)各环节工序检查、验收资料。
(8)隧道衬砌厚度、砼(砂浆)强度试验检测资料。
5.交通安全设施。
(1)各种标志牌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2)标线检查资料、施工记录。
(3)防撞护栏、隔离栅及附属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4)照明系统施工、检测资料。
(5)各中间环节检测资料。
(6)成品检测资料。
6.房屋建筑工程。
按建筑部门有关法规、资料编制办法管理、汇总。
7.机电工程。
8.绿化工程。
(四)缺陷责任期资料。
四、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
(一)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文件。
(三)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
五、进度控制文件
(一)进度计划(文件、图表)、批准文件。
(二)进度执行情况(文件、图表)。
(三)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
六、计量支付文件
七、合同管理文件
八、施工原始记录
(一)施工日志。
(二)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记录。
(三)测量原始记录。
(四)各工序施工原始记录(未汇入施工质量控制文件的部分)。
(五)会议记录、纪要。
(六)施工照片、音像资料。
(七)其它原始记录。
第二部分(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56“第三部分”)
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二、机构组成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三、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工质量的评价。
四、施工进度控制
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六、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
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八、工程款支付情况
承认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一切劳务、机械、材料等债务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
九、施工体会
附录四:
交工验收阶段勘察设计方资料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55“第二部分”)
一、概况
(一)任务来源及依据。
(二)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三)主要技术指标的运用情况。
二、设计要点
(一)路线设计。
(二)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
(三)桥梁、涵洞、通道设计。
(四)隧道设计。
(五)立体交叉工程设计。
(六)环保、景观等工程设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八)房建等其它工程设计。
三、施工期间设计服务情况
四、设计变更情况
(一)重大设计变更理由。
(二)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变更。
(三)设计变更一览表(与原设计工程量和造价比较)。
五、设计体会
附录五:
交工验收阶段监理实验室资料
第一部分监理试验室内业资料
按试验检测相关管理文件整理归档。
第二部分公路工程监理试验室工作报告
一、监理试验室工作概况
二、项目试验检测体系监督指导
(一)监理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二)施工单位试验室自检体系。
(三)监理单位试验室抽检体系。
(四)对项目试验检测体系动态管理。
三、项目施工过程试验检测工作(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存在问题处理结果等)
四、工作体会
附录六:
交工验收阶段项目法人方资料
第一部分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51“附件4”)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
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六
开工日期
年月日
完工日期
年月日
七
批准概算
八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九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交工验收
结论
十一
存在问题
处理措施
十二
附件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2.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1、(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52)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号
实得分
监理合同段号
设计合同段号
备注
…
工程项目质量评分
计算:
复核:
年月日
2、(即交公路发〔2010〕65号P49“附件3”)
(1)公司直管项目版本: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
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号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本合同段价款
原合同
实际
本合同段工期
原合同
实际
(施工单位的意见)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合同段监理单位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合同段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的意见)
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指挥部的意见)
委托管理单位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法人的意见)
项目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表中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
)
(2)公司代建项目版本: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
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号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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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路工程 项目 交工 验收 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