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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5篇范例修改版
第一篇:
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东安市药品零售行业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药品零售行业也迅猛发展。
然而,零售药店的迅速增长在给市民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近期,我们对全市药品零售行业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我市药品零售行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0年10月,全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连锁门店)511家(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数量较2000年底的85家增加了五倍多,在苏州各县(市)区中列第一位,涉及药品从业人员1500余人。
目前,全市药店已基本覆盖了市区、各镇(街道)、村,群众出门十分钟内就能找到一家药店,购药十分方便。
同时,药店数量多形成的竞争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的零售价格,给群众带来了实惠。
表1:
东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分布情况表(共511家)
二、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实施《药品经营质-1-
量管理规范》(简称GSP)。
然而,我们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执行GSP表面化现象,主要表现在药品验收、养护工作形式化,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温湿度记录、设备养护记录、陈列药品定期检查记录不真实,处方审核不严格等。
2、药品零售企业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药店存在药师长期不在岗现象,销售人员销售药品时不能提供正确合理的用药咨询服务,仅以追逐利润为目的,推销高利润药品。
部分药店销售人员将不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或消杀用品当做药品推销给顾客,牟取暴利。
销售处方药特别是抗生素类药品时,未能认真审核处方,存在滥销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布局不合理
经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存在着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过快,数量严重过剩,布局不合理的现象。
如市区二环路以内有128家药店,##、##等镇区和街道均有十几家药店以上,且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几条中心街道上,如上海南路一条短短几百米的街道上就有9家药店。
难怪有人戏称,“东安的药店比粮店、米店还多”。
药店的布局不合理导致了部分地区药店密度过大,由此引发的恶性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4、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管理效能存在不足
由于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现状,因此给我们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我市各有关部门每年都在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方面动用大量的
人力、物力和财力,但面对面广量大的零售药店,各部门依然感到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行政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漏洞与不足。
特别是对于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从非正规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不保留购销记录搞体外循环,乱刷医保卡,发布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的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就显得相对落后和低效,行政管理效能不足。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药品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经调研分析,导致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
目前,除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外,大部分药店营业员都是没有医药专业背景的低学历人员,仅仅通过了短期的上岗培训即参加药品销售工作,其指导群众安全用药的能力和水平十分有限。
同时部分药店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药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经营意识。
2、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未能真正落实
虽然《药品管理法》中具有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的相关条款,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条款落实起来有较大难度。
目前《###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中并未对药店布局做出明文规定,因此我市相关部门在实际审批过程中无法真正对药店布局进行控制,这也是导致目前我市部分地区药店密度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3、各部门多头管理,未能形成合力
药品零售企业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工商、卫生、药监、人社、税务等多个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各部门往往各自为阵,各管一块,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监管信息得不到共享,监管资源大大浪费,监管效果事倍功半。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1、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针对目前存在的药品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偏低的现状,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适当增加定期培训的频次,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促进我市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的提升,更好地为群众用药安全服务。
2、构建诚信体系,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服务水平
诚信是商家立足之本,对于零售药店也同样如此。
主管部门在进行行政监督的同时,应大力构建诚信体系,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定期给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努力营造“关注药品质量,诚信合法经营”的良好行业氛围。
3、完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有关部门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积极筹划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4、完善网络远程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我市药监部门目前已启用了“东安市零售药店GSP系统”对
零售药店进行远程监管,接下来应进一步完善系统,解决好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使远程监管系统更好地发挥作用。
5、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工商、卫生、药监、人社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统一采取相关措施,协同作战,形成合力,通过齐抓共管来有效遏制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第二篇:
批发零售行业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批发、零售行业发展,掌握批发零售企业基本情况,提高批发、零售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竞争能力,适应全县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XX市商务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XX县商务局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向县直有关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对全县批发零售行业开展了一次调研,初步掌握了批零企业基本情况。
一、批发、零售行业发展基本现状和特点
(一)批发、零售行业发展基本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XX县批发、零售行业得到长足发展,总体规模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辐射功能得到大幅提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据统计,经营范围为批发的共有经营户XXX户,经营范围为零售的共XXXX户;经营范围为销售的共XXXX户;截止XXXX年XX月XX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经营户共XX家,年销售额XX亿,全县年销售额超XXXX万元(含XXXX万元)批发企业共X家,年销售额超XXX万元(含XXX万元)零售企业共XX家。
全县批发零售类大多是限额以下的经营户。
分业态看,主要有汽车行业、医药批发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百货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小卖部、家电等其他类型经营形态。
批发、零售行业是XX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为改善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消费、吸纳就业以及繁荣、稳定市场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批发、零售行业在全县第三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近几年来,随着批发、零售行业不断发展,一批汽车销售、连锁经营、专卖、超市、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逐步建立,批发、零售等市场货足价稳、市场活跃,规模不断扩大,批发、零售行业的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社会贡献不断扩大,为扩大内需,拉动生产,促进社会经济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XXXX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XX亿元,同比增长XX%,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X%,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X亿元,同比增长为XX%。
XXXX年,批发、零售行业商品销售额XX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XX%,批发业商品销售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X%(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限下批发业销售销售额为X亿元,同比增长XX%);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X%(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为22.7亿元,同比增长XX%,限下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
(三)XXXX年,批发零售行业具有多种业态,就业门路广,吸纳劳动力强的特点,成为解决就业和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
全县批发零售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既扩大了地方税源,又带动了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四)批发零售行业中,个体、私营占据主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XX县批发零售行业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非公有制日益壮大,批发零售行业已由个体、私营完全取代,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商品和优质服务,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二、批发零售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几年来,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批发零售行业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总体发展势头趋好,但由于受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制约,XX县批发零售业行业发展仍然存在着起点低、规模小,发展速度偏慢,产业档次不高,已严重制约着服务业的发展大局。
一是规模总量不大,比重仍然偏低。
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与全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同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产业结构不太合理,层次质量不高。
全县经济结构中,现代服务业比重不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规模小,基础设施落后,经营不规范,缺乏竞争力,批发零售处于低档次,刺激消费欲望不能有效发挥,餐饮、酒店低端普及率高,但中高端欠缺,不能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中介服务机构和相配套物流业发展严重滞后,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服务业还是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新兴行业发展缓慢,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在我县还处于萌芽阶段,发展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服务业发展结构的优化和层次的提升。
三是批发零售企业投入不足,招商引资困难。
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中,大多是生产型、加工型和能源开发项目为主,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招商项目少。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十分薄弱,无法对批发零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同时,由于批发零售行业企业规模小,年销售量不高等因素,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四是批发零售行业发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级有关部门缺乏对批发零售等商贸行业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认识,对“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的观念树得不牢,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行业具有就业率高、消费资源少、环境影响低、活跃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在各级部门没有得到充分认识。
三、对批发零售等商贸行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发展批发零售等商贸行业事关全州经济发展的大局,要充分认识批发零售等商贸行业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是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的重要途径。
(二)制定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的特殊政策。
一是财政支持政策,设立批发零售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或逐年增加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批发零售行业开拓市场、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等项目建设。
二是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金融政策,根据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各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不同企业资金需求,及时调整审贷规模,增加资金的投放力度,并安排一定规模的贴息贷款。
(三)进一步发展商贸流通业。
批发和零售是第三产业中比重大的一个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
但是,从整体上看,全县商贸流通业仅仅局限于满足本地市场和消费,相对于全县优越的区位、交通优势,其对周边县和地区的吸引力、辐射力还远未得到显现。
因此,要坚持以批发零售为基础,以工业、能源、农业、旅游、商贸物流业为主导,分层次建立XX县商贸流通业。
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引导连锁经营从超市、百货店向便利店、专卖等多业态渗透,拓展新兴服务业,提升现有商贸流通企业,增强区域性聚集辐射能力。
(四)要加强商贸服务业招商力度,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
以招商推进发展,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围绕产业发展方向,瞄准省内外知名度高的企业进行重点招商,要引进和培育一批基础好、规模大、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
(五)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作为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是扩大内需、满足城市群众需求,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
因此,应加大对连锁经营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当前要采取措施,着力在多业态、规模发展方面下功夫,以确保XX连锁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企业的大型基础设备和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以及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土地、资金(包括银行低息贷款、财政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给予一定扶持,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和大型商业设施投资建设,推动XX批发零售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
药品行业调研报告
药品行业调研报告
药品一般知识
一、药物的制剂与剂型
(一)药物的制剂与剂型的概念
制剂是按照国家颁布的药品规格、标准,将药物制成适合临床需要,并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制品称为制剂。
剂型是指将药物加工制成适合患者需要的给药形式,即形态各异的制剂。
便于应用、保存和携带。
(二)常用剂型
1.固体制剂:
常用的有片剂、胶囊剂、散剂、冲剂等。
(1)片剂:
指一种或多种药物经压制而成的分剂量片状或异型片状制剂。
又依其制备工艺、用法和作用不同,可有压制片、包衣片、含片(喉片)、舌下片、长效片、多层片、纸型片、注射用片。
(2)胶囊剂:
指将药物装于空胶囊中制成的制剂。
由装于硬质或有弹性软质胶囊而区分硬、软两种胶囊制剂。
(3)散剂:
指一种或多种药物均匀混合制成的粉末状制剂。
(4)冲剂:
指药物(多半是中药)经加工制成体积小、干燥、易贮存、颗粒状可用水冲服的制剂。
又称颗粒剂。
上述制剂除部分散剂以及部分特殊片剂可供外用等用途外,主要供口服。
具备便于携带、保存和使用等优点,为临床广泛采用。
2.注射剂:
也称“注射液”和“针剂”,是指供注射用药物的灭菌的溶液、混悬剂或乳剂。
还有供临时制配溶液的注射用灭菌粉末,俗称“粉针”,如青霉素钠粉针。
供输注用的大型注射剂称“大输液”。
3.液体制剂:
指一切以液体形态用于各种治疗目的的剂型。
按给药途径可区分为:
(1)内服用:
如合剂、糖浆剂、乳剂、混悬液、滴剂等。
①合剂是含有可溶性或不溶性固体粉末药物的透明液或悬浊液,一般用水作溶媒,多供内服,如复方甘草合剂。
②糖浆剂为含有药物或芳香物质的近饱和浓度的蔗糖水溶液,如远志糖浆。
③乳剂是油脂或树脂质与水的乳状悬浊液。
若油为分散相(不连续相),水为分散媒(连续相),水包于油滴之外,称“水包油乳剂”(油/水),反之则为“油包水乳剂”(水/油)。
水包油乳剂可用水稀释,多供内服,油包水乳剂可用油稀释,多供外用。
④混悬剂指难溶性固体药物的颗粒(比胶粒大的微粒)分散在液体分散剂中,所形成的非均相分散体系。
除要符合一般液体制剂的要求外,颗粒应细腻均匀,颗粒大小应符合该剂型的要求;混悬剂微粒不应迅速下沉,沉降后不应结成饼状,经振摇应能迅速均匀分散,经保证能准确的分取剂量。
投药时需加贴“用前振摇”或“服前摇匀”的标签。
(2)外用:
供皮肤科用有洗剂、搽剂等;供五官科用有洗耳剂与滴耳剂、洗鼻剂与滴鼻剂、含漱剂、滴牙剂、涂剂等;供直肠、阴道、尿道用有灌肠剂、灌洗剂等。
液体制剂给药途径广泛,供内服用的具备服用方便、易分剂量应用、吸收快、能迅速发挥药效等优点,尤其适合婴幼儿与老年人;但也有性质不稳定,尤其水溶液易霉变,必须加入防腐剂的缺陷;此外,体积大,携带、运输、贮存均不方便。
4.软性制剂:
有软膏、眼膏、乳膏(乳霜)、糊剂、栓剂、凝胶剂、膜剂和涂膜剂等,由药物与适宜基质混匀制成。
多用于局部呈现局部作用,也有能透过皮肤吸收发挥全身作用。
(1)软膏:
系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均匀混合制成的一种易于涂布在皮肤或黏膜上的半固体外用制剂,如白降汞软膏。
(2)眼膏:
为专供眼用的细腻灭菌软膏,如四环素可的松眼膏。
(3)乳膏:
又称“乳霜”、“冷霜”、“霜膏”,系由脂肪酸与碱或碱性物质作用而制成的一种稠厚乳状剂型,如日用品中的雪花膏,较软膏易于吸收,不污衣服(因本身含
肥皂,较易洗去)。
根据需要有时制成油包水型,但多为水包油型,如氟氢可的松乳膏。
(4)糊剂:
为大量粉状药物与脂肪性或水溶性基质混合制成的制剂,如复方锌糊。
(5)栓剂:
系供纳入人体不同腔道(如肛门、阴道等)的一种固体制剂,形状和大小因用途不同而异,熔点应接近体温,进入腔道后能熔化或软化。
一般在局部起作用,也有一些栓剂,如消炎痛栓,经过直肠粘膜吸收而发挥全身作用。
起全身作用的栓剂,已受到国内外重视,有了一些进展。
它具有如下优点:
①通过直肠粘膜吸收,有50%~75%的药物不通过肝脏的代谢以及对肝脏的毒副作用小。
②可避免药物对胃的刺激,以及消化液的酸碱度和酶类对药物的影响和破坏作用。
③适于不能吞服药物的病人,尤其是儿童。
④比口服吸收快而规律。
⑤作用时间长。
但亦有使用不方便、生产成本比片剂高、药价较贵等缺点。
(6)膜剂:
又称薄片剂,是一种新剂型,有几种形式,一种系指药物均匀分散或溶解在药用聚合物中而制成的薄片;一种是在药物薄片外两面再覆盖以药用聚合物膜而成的夹心型薄片;再一种是由多层药膜叠合而成的多层薄膜剂型。
按其用途分,有眼用膜剂、皮肤用膜剂、阴道用膜剂、口服膜剂等,如毛果芸香碱膜、硝酸甘油膜、冻疮药膜、外用避孕药膜等。
(7)涂膜剂:
是将高分子成膜材料及药物溶解在挥发性有机溶剂中而制成的外用液体涂剂。
如:
烫伤、痤疮、冻疮、伤湿涂膜剂等。
5.气雾剂:
指药物和抛射剂一起,封装于带有阀门的耐压容器内的液体或粉状制剂。
主要用供呼吸道吸入,也有外用喷于皮肤黏膜表面。
6.新型剂:
(1)缓释制剂:
指用药后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释放药物,以达到长效目的的制剂。
如缓释片,其外观与普通片剂相似,但在药片外部包有一层半透膜,口服后,胃液通过半透膜,进入片内溶解部分药物,形成一定渗透压,使饱和药物溶液通过膜上的微孔,在一定时间内(例如24h)非恒速排出。
待药物释放完毕,外壳即被排出体外。
释放速度不受胃肠蠕动和pH变化的影响,药物易被机体吸收,减少胃肠刺激和损伤,因而减少药物的副作用。
(2)控释制剂:
指药物能在预定的时间内,自动地以所需要的预定速度释放,使血药浓度长时间恒定维持在有效浓度范围内的制剂。
如:
如控释眼膜,薄如蝉翼,置于眼内,药物定量地均衡释放。
国内近年试制的毛果芸香碱控释眼膜,置入1片于眼内,可以维持7天有效,疗效比滴眼剂显著(缩瞳作用有效率为83.6%,降眼压作用总有效率为90.9%),而且避免了频繁点药的麻烦,副作用也少见。
氯霉素控释眼丸为薄型固体小圆片。
放入眼内后,能恒速释药10日,维持药物有效浓度,相当10日内每8.4min不间断地滴眼药水一次,因此避免了频繁用药、使用不便的缺点。
这些剂型由于应用次数减少,适用于一些需长期用药的心脑血管疾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既可提高用药的依从性,又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经皮吸收制剂:
指经皮肤敷贴方式用药,药物由皮肤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并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呈现防治疾病的一类制剂。
(4)靶向制剂:
指借助载体将药物通过局部给药或通过全身血液循环,选择性地浓集定位于靶点发挥作用的给药系统。
靶点可是某组织、器官、细胞内结构,起到定向作用,提高药效、降低毒副作用。
其它还有缓慢释放药物、起贮存作用的贮库注射剂及皮下植入制剂。
二、药品管理基本知识
(一)药品管理法和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在1985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我国药政管理工作已纳入法制化轨道,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以提高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修订的新法于2001年12月1日施行。
药典是一个国家记载药品规格、标准的法典,可作为药品生产、检验、供应和使用的依据。
药典收载的药物称法定药,可在市场流通使用。
药典的内容一般包括两大部份。
一部份是各种法定药物的名称、化学名、化学结构、分子式、含量、性质、用途、用法、鉴定、杂质检查、含量测定、规格、制剂、贮藏等项目;另一部份是制剂通则、一般的检查和测定方法、试剂等重要附录和附表。
此外,并附有药品索引。
(二)国家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指疗效确切、毒副反应清楚、价格较廉、适合国情、临床上必不可少的那些药品。
为规范药品生产供应及临床使用,我国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首次于1981年8月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药部分),遴选出国家基本药物278种。
于1995年5月颁布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呼吸类、消化类、神经类、精神类、皮肤类、肿瘤类、口腔类、眼科类、耳鼻喉科类、计划生育的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目录计474种;于1995年6月颁布了麻醉药及辅助用药、镇痛、解热、抗风湿、抗炎药、泌尿系统用药、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用药、妇产科用药、生物制品、抗变态反应药、激素及内分泌类、消毒防腐药、维生素类及肠内外营养药、调节水盐、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烧伤及一类新药的国家基本药物药品目录计224种。
(三)非处方药物
非处方药系指不需要凭医生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它来源于一些欧美国家的民间柜台药(OvertheCounter,OTC),故非处方药亦可称“OTC”。
日本称为“大众药”,其明确定义是“由公众直接从药房、药店等处购得,并在自我判断基础上使用的药物”。
购药者参考其说明书即可使用。
非处方药系由处方药转变而来。
一种经过长期应用、公认确有疗效的处方药,若证明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经药政部门审批后,即可转变为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一般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伤风感冒、咳嗽、头痛、牙痛、肌肉和关节疼痛、消化道不适等)应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药品管理,方便病人治疗,节约药品资源,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并与国际药品惯例接轨,我国决定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
本着“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遴选原则,我国已从上市的中西药品中遴选出第一批非处方药,西药23类165个品种,中药160个,共325个品种。
所谓“应用安全”,一般指潜在毒性低,不易引起蓄积中毒;在正常用法与正常剂量下,不产生不良反应,或虽有一般的副作用,但病人可自行觉察,可以忍受,且属一过性,停药后可迅速自行消退;用药前后不需特殊试验;不易引起依赖性、耐药性,不掩盖病情的发展与诊断。
这类药物不应有成瘾成分、抗肿瘤药、毒麻药、精神药物等,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不能列入。
(四)药品有效期的表示和计算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年:
具体的载止日期则应从药品出厂日期或出厂批号计算。
生产批号一般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两位表示年,中两位表示月份,后两位表示日期。
如某药批号为020718,指该药是2002年7月18日生产的。
如某药批号为020718-2,则表示该药是2002年7月18日生产的第二批。
当有效期为2年时,则表示该药可用至2004年7月30
日,2002年8月1日即失效。
(2)直接标明有效期到期时间:
如某药有效期为2003年6月,即表示该药可用至2003年6月30日,2003年7月1日即失效。
(3)直接标明失效期的时间:
如某药失效期为2004年2月,即指该药可用至2004年1月31日,2004年2月1日即失效。
(五)进口药品有效期和失效期的标记
(1)“Useby”:
例如Useby62004,表示该药可用至2004年6月30日;2004年7月1日即失效。
(2)“Usebefore”:
例如Usebefore62004,表示该药可用至2004年6月30日,2004年7月1日即失效。
三、特殊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赖性(成瘾)的药品。
我国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
①阿片类:
阿片、阿片粉、复方桔梗散、复方
桔梗片和阿片酊。
②吗啡类:
吗啡、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阿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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