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5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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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57
方法验证报告
方法名称
HJ604-2017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项目负责人
审核
批准
报告日期
序号
文件名称
1
开展新检测项目申请表
2
方法验证报告
3
方法验证相关原始记录
4
溶液配制记录
5
新项目评审批准记录
开展新检测项目申请表
新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检测依据
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需投入的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
(GC7900)
设施与环境要求
温度(10~30)℃;
湿度:
≤85%RH
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环境条件
项目负责人
需投入技术人员
2人
主要技术要求
1、了解相关技术背景及相关方法标准,掌握气相色谱仪操作。
2、掌握方法测定的原理以及仪器操作中出现故障排除和解决办法;
3、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标准曲线、结果报告的表示。
市场需求及效益分析
环境监测的市场需求。
经费预算
1000元。
分析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HJ604-2017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1.方法依据
依据《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2.方法原理
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标准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
4.主要仪器
4.1、气相色谱仪。
5.主要试剂
5.1、除烃空气:
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5.2、甲烷标准气:
16.0µmol/mol、800µmol/mol,平衡气为氮气。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氮气:
纯度≥99.999%。
5.4、氢气:
纯度≥99.99%。
5.5、空气:
用净化管净化。
5.6、标准气体稀释气:
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9%,按样品测定步骤测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本方法样品的采集、处置和保存
6.1、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按照HJ194和HJ664的相关规定布点和采样;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按照HJ/T55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布点和采样。
采样容器经现场空气清洗至少3次后采样。
以玻璃注射器满刻度采集空气样品,用惰性密封头密封;以气袋采集样品的,用真空气体采样箱将空气样品引入气袋,至最大体积的80%左右,立刻密封。
6.2、样品保存
采集样品的玻璃注射器应小心轻放,防止破损,保持针头端向下状态放入样品箱内保存和运送。
样品常温避光保存,采样后尽快完成分析。
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8h;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48h,如仅测定甲烷,应在7d内完成。
7.校准曲线
制备:
以100ml注射器(预先放入一片硬质聚四氟乙烯小薄片)或1L气袋为容器,按1:
1的体积比,用标准气体稀释气将甲烷标准气体逐级稀释,配制5个浓度梯度的校准系列,该校准系列的浓度分别是0.625、1.25、2.50、5.00、10.0μmol/mol分析步骤。
绘制:
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抽取1.0ml校准系列,注入气相色谱仪,分别测定总烃、甲烷。
以总烃和甲烷的浓度(µmol/mol)为横坐标,以其对应的峰面积为纵坐标,分别绘制总烃、甲烷的校准曲线。
见图一、图二。
图一甲烷校准曲线
图二甲烷校准曲线
8.1、总烃和甲烷的测定
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操作步骤和分析条件,测定样品的总烃和甲烷峰面积,总烃峰面积应扣除氧峰面积后参与计算。
注:
总烃色谱峰后出现的其他峰,应一并计入总烃峰面积。
8.2、氧峰面积的测定
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操作步骤和分析条件,测定除烃空气(5.在总烃柱上的氧峰面积结果计算
样品中总烃、甲烷的质量浓度,按照公式
(1)进行计算。
样品中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按照公式
(2)进行计算。
当测定结果小于1mg/m3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结果大于等于1mg/m3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8.方法检出限
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对浓度或含量为估计方法检出限2~5倍的样品进行n(n≥7)次平行测定。
计算n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下列公式计算方法检出限。
MDL=t(6,0.99)×S
式中:
MDL—方法检出限;
t—自由度为6,置信度为99%时的t分布(单侧);
S—7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
表2平行测定结果
平行样品编号
试样
甲烷
总烃
备注
测定结果(mg/m3)
1
0.13
0.15
2
0.11
0.14
3
0.11
0.14
4
0.12
0.13
5
0.12
0.14
6
0.12
0.12
7
0.12
0.13
平均值(mg/m3)
0.12
0.14
标准偏差
0.0069
0.0098
t值
3.143
3.143
检出限(mg/m3)
0.02
0.03
测定下限(mg/m3)
0.08
0.12
实验室检出限MDL(甲烷)=0.02mg/m3、MDL(总烃)=0.03mg/m3,均小于本方法的检出限,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9.方法精密度与准确度
分别对含总烃浓度(以甲烷计)为:
1.428mg/m3、7.14mg/m3、28.6mg/m3的标准气进行了测定。
表3.方法精密度与准确度测定数据结果
平行号
标准样品
1.428mg/m3
标准样品
7.14mg/m3
标准样品
28.6mg/m3
备注
甲烷
总烃
甲烷
总烃
甲烷
总烃
1
1.52
1.46
7.18
7.20
28.4
28.2
2
1.53
1.49
7.09
7.13
28.4
28.5
3
1.53
1.51
7.07
7.15
28.2
28.3
4
1.53
1.46
7.11
7.13
28.3
28.2
5
1.51
1.51
7.06
7.11
28.3
28.4
6
1.50
1.44
7.06
7.23
28.3
28.5
平均值(mg/m3)
1.52
1.48
7.10
7.16
28
28.4
相对误差
0.06
0.04
0.01
0.00
-0.01
-0.01
标准偏差SD
0.01
0.03
0.05
0.05
0.0753
0.1378
相对标准偏差(%)
0.8%
2.0%
0.6%
0.7%
0.3%
0.5%
10.实际样品
对实际样品分析测定,测试结果如下。
表4实际样品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分析数据(以甲烷计)
编号
甲烷(mg/m3)
总烃(mg/m3)
非甲烷总烃(mg/m3)
实际样品
1.73
1.82
0.09
11.结论
通过HJ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的测定方法确认实验,得出:
11.1标准曲线:
见附件。
11.2方法检出限: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检出限为0.02mg/m3(以甲烷计)、甲烷检出限为0.03mg/m3(以甲烷计)。
11.3方法精密度:
标准样品为1.428mg/m3:
相对标准偏差为0.8%、2.0%。
标准样品为7.14mg/m3:
相对标准偏差为0.6%、0.7%。
标准样品为28.6mg/m3:
相对标准偏差为0.3%、0.5%。
11.4方法准确度:
标准样品为1.428mg/m3:
相对误差为0.01%、0.03%。
标准样品为7.14mg/m3:
相对误差为0.05%、0.05%。
标准样品为28.6mg/m3:
相对误差为0.08%、0.14%。
11.5实际样品:
实际样品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分析数据(以甲烷计)
编号
甲烷(mg/m3)
总烃(mg/m3)
非甲烷总烃(mg/m3)
实际样品
1.73
1.82
0.09
编写:
审核:
批准:
项目评审批准记录
新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申请部门
分析室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评审人
评审时间
评审内容:
㈠客户合同要求:
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㈡人员要求
技术人员要求:
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数量:
2人招聘
㈢仪器设备要求
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气相色谱仪(GC7900)数量:
1台购买
㈣检测物品要求
标准物质: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混合标准溶液数量:
2瓶购买
主要试剂:
甲烷标准气、氮气、数量:
各1瓶购买
㈤方法技术要求
方法依据: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质控手段及结果:
标准曲线、平行双样、精密度、准确度、实验室空白
㈥环境要求:
(温度(10~30)℃;湿度:
≤85%RH)
满足不满足
㈦其他要求:
无
报告各项评审结论: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管理者签署评审意见:
批准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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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57 环境 空气 甲烷 测定 色谱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