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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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管理细则
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管理细则
(文件编号:
CPIPEC-GL-SZP-0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范围,明确了建设管理模式和总承包模式对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有限公司狮子坪风电场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CPIPEC60202000000施工方案审查导则
CPIPEC-GL70410050000重大方案和措施管理规定
3定义与术语
3.1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
是指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安全风险大,且对整体工程起关键作用的施工项目所编制的方案和措施。
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录A)。
4职责
4.1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
是分公司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4.2项目副经理兼总工
负责组织审批承包商提供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目录清单(附表);
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审批签发;
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落实过程中承包商之间的协调。
4.3项目部安全工程管理部
负责接收、审核及分发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
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过程管理;
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实施过程中专业之间的协调。
负责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
负责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5管理要求
5.1需要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工程范围
5.1.1土建需要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一般范围:
a)平面、高程测量控制网;
b)主要建筑开挖及基础施工;
c)深基坑施工(开挖及支护);
d)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7条所规定的一级基坑;
e)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和开挖施工;
f)爆破工程方案;
g)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
h)冬雨季施工方案;(包括越冬措施、重要设备特殊防护措施等)
i)大型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j)大型结构吊装施工;
k)特殊脚手架搭拆;
l)特殊施工措施。
5.1.2安装及调试需要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一般范围:
a)风机设备基础施工技术方案;
b)升压站倒送电;
c)大型电气设备干燥方案;
d)新材料的焊接施工方案;
e)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方案;
f)特殊设备装卸运输方案;
g)大型施工机械拆装方案;
h)长度在25米以上、重量在100吨以上设备吊装、运输方案;
i)宽度和高度在10米以上、吊装过程中又易变形的大型物件的吊装方案;
j)吊装难度较大的物件的吊装方案;
k)试运启动方案;
l)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的要求,应编制的其它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
5.2编制要求
5.2.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承包商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目录清单(见附表1),经审批后执行。
并随工程进展,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5.2.2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应于实施前一个月完成编制。
5.2.3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当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对诸如: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措施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5.2.4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见附录C)。
5.3过程管理
5.3.1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经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应于开工前一个月填写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报审表(见附表3),报送项目部。
5.3.2项目部资料员接收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后,按专业分发给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专业人员,由专业主管组织对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评审,参加评审人员应包括:
项目部有关部门、承包商及其外聘专家、设计方、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等相关人员。
项目评审后报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评审,再报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评审。
5.3.3方案评审后,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专业人员应填写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评审记录(见附表5),记录须经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审核确认,承包商按照评审记录修订方案。
5.3.4方案修订后,经项目副经理批复签发,由项目部资料室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签。
5.3.5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5.3.6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资料室分发并归档,专业人员组织承包商落实。
5.4评审要求
项目部组织评审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时,应符合工程公司已发布的《施工方案审查导则》系列标准的要求。
5.4.1评审的主要内容:
5.4.1.1作业人员:
确认作业人员的配置要求及必需的或法定的资格(如检验试验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要求、规定;确认作业人员职责分工和权限。
5.4.1.2施工进度:
满足总体工程建设要求。
5.4.1.3施工机械:
确认选定的施工机具和仪器仪表,其规格及精度应能满足国家计量标准、作业能力、安全、产品质量标准及工艺的要求。
5.4.1.4材料和设备:
确认提出的主材、消耗性材料等及设备的准备和要求。
5.4.1.5安全器具:
满足必备要求。
5.4.1.6工序交接:
作业前,确认其它作业工序应具备的条件,明确系统隔离措施,明确其它专业的分工。
5.4.1.7作业方法:
对施工的总体过程和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方法作说明和描述。
要有依据、计算,必要时进行多个方案的比较,证明可靠性和合理性。
5.4.1.8主要施工步骤:
确认每个作业步骤中的工作顺序、应形成的记录、应采取的特殊措施(如道路封闭、地下设施保护等)。
5.4.1.9施工工艺流程:
确认工艺操作全过程的施工顺序的合理性、各工序间的流水作业关系及衔接。
5.4.1.10质量标准及要求:
确认标准选用的正确性,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要求;b)厂家标准;c)国家及行业火电施工检验及评价标准;d)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5.4.1.11安全要求:
进行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制定安全措施以及文明施工等要求、突发事件的防范手段及应急措施等。
5.4.1.12环境要求:
进行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制定环保措施。
对于影响施工质量的环境条件如:
雷雨、汛期、台风、冬季等特殊气象环境条件下,应编制特殊施工作业措施(包括越冬措施、重要设备特殊防护措施等)。
5.4.1.13强制性条文:
识别是否充分完整。
5.4.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录B),承包商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和措施进行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方案和措施。
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与方案的最终版及其他资料一同归档。
5.4.3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可通过视频、现场会等方式组织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会审,根据项目部的需求,提供书面意见或派员参加现场评审会议。
须报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审核的重大施工方案范围见附录D:
“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须会审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清单”。
5.5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实施过程的检查
5.5.1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
5.5.2项目部应开展必要的检查、巡检活动,会同监理机构对方案的修订结果及所列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方案执行前,由项目部填报“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审查报告”(见附表4)报送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项目联系人,作为备案和反馈。
5.5.3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监理实施细则,监督施工承包商的作业活动符合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要求。
5.5.4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必要的随机检查活动。
5.5.5在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实施过程中,关于停工待检点、重大不符合项和安全旁站的管理,按照分公司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6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变更管理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按“5.3条”的要求重新报批。
5.7对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监管
5.7.1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审批发布后,项目部须报送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包括:
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最终版、签字后的报审表(附表2或3)、审查报告(附表4)、评审记录(附表5)、专家论证意见及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5.7.2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实施过程中主要节点完成情况、发生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等的主要信息,应报至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
5.7.3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监督项目部对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管理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
项目部组织整改并向分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反馈整改结果。
5.7.4分公司、公司专业主管部门须会审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清单见附录D。
6记录
6.1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目录清单
6.3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报审表
6.4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审查报告
6.5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评审记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序号
工程类别
分部分项工程描述
备注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
其它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序号
工程类别
分部分项工程描述
备注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
其它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备注
1
工程概况
包括:
工程、系统或设备概况、工程量和工期。
2
编制依据
包括: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设计文件
3
作业前的条件和准备
包括:
技术准备、作业人员、作业工机具、材料和设备、安全器具、工序交接及其它。
4
作业程序和方法
包括:
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及要求。
5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质量通病预防
包括:
质量通病预防、作业过程中控制点的设置、质量标准及要求。
6
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环境条件
包括:
作业过程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应制订的控制措施。
7
技术要求
包括:
应执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8
附录
包括:
记录附表、计算书和示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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