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房行车解读.docx
- 文档编号:29750435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42.44KB
汽机房行车解读.docx
《汽机房行车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机房行车解读.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汽机房行车解读
招标邀请号:
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X100万千瓦
"上大压小"发电工程
汽机房行车
招标文件
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二零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技术规范2
1总则2
2工程概况3
3设计和运行条件3
4技术条件5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12
6设计与供货接口及接口规则12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2
8数据表14
第二章供货范围17
1一般要求17
2供货范围17
第三章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20
1一般要求20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21
第四章交货进度23
第五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24
1概述24
2工厂检查24
3设备监造24
4性能验收试验26
第六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28
第七章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30
第八章大件部件情况31
第九章差异表32
第十章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33
第一章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X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发电工程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不得选用工信部公告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2012年 第14号)所列设备。
1.3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附件差异表中,否则招标方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4本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且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出,由招标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1.5投标方对汽机房桥式起重机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由投标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需要具有1000MW或以上机组的使用业绩,且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其中进口设备、部件要求提供原产地的出厂证明,以及进口报关单等。
1.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表格填写技术数据,不随意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有部分设备或部件没有列出,则在表格最末尾增加,且应注明。
1.7投标人在制作投标书时应以招标文件为蓝本进行编制,对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应首先按“响应”、“不响应”、“局部响应”的方式独立段落进行“点对点”应答,然后再另立段落针对本条款内容给出自己的技术特点、不响应或局部响应的理由,最后在投标书后面的技术因素差异表中开列出所有的差异部分,否则招标人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8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1.9投标人设备业绩按商务部分要求,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无不良使用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分包或外购产品的生产厂家(含经销商)资质和使用业绩情况供招标人审核。
1.10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招标方。
1.11要求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KKS标识系统采用招标方指定的原则和方法,投标方对其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具体标识原则、方法和深度要求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方提出。
2工程概况
广东粤电集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结合博贺新港区的开发建设,在该临港工业区建设一座大型火力发电厂。
根据建设厂址的自然条件和广东电力需求发展趋势,本工程一期容量为4×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留有再扩建4×1000MW机组的余地。
首两台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
拟分别在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期工程建设两台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汽机采用上海电气集团产品、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产品。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安装地点:
汽机房内
汽机房跨度:
30m;汽机房总长度194.2m。
桥式起重机轨顶标高:
29.4m(相对于主厂房零米);
行车轨顶标高至汽机房屋架下弦距离:
~3.1m
最大起吊高度时大吊钩中心标高:
28m(相对于主厂房零米);
桥式起重机操纵室在A排柱侧,电源滑线在B排柱侧;
发电机定子,重量为__431__t;
发电机转子,重量为_88_t;
汽轮机低压转子,重量为_96_t;
高压缸整体,重量为_125_t(不包括起吊横担);
中压缸整体,重量为_195_t(不包括起吊横担)。
3.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东阁岭厂址无长期潮汐观测资料,选用长坡厂址东面62km的闸坡海洋站作参证站。
该站具有1959年至今的观测资料,以该站的实测资料统计,其潮汐特征值为:
历年最高潮位3.99m(1965年6月30日)
历年最低潮位-1.45m(1960年8月7日)
历年最大潮差3.92m
多年平均潮差1.57m
本地区地处亚热带,面临南海,气候潮湿、温暖,降水充沛,夏季长、冬季短,呈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历年平均气温:
23.0℃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
28.5℃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
15.6℃
极端最高气温:
37.2℃(1968年7月27日)
极端最低气温:
3.0℃(1975年12月17日)
冬季及初春主导风向:
E
春季主导风向:
ESE
夏季主导风向:
NE
秋季主导风向:
NNE
全年主导风向:
E、ESE,风向频率为16%,静风频率为8%
风速多年平均值:
3.2m/s
历年最大风速:
30.0m/s(风向WNW,1972年11月8日)
3.2.2交通运输
茂名市已形成铁路、海运、公路等运输网络。
铁路:
三(水)茂(名)铁路和河(唇)茂(名)铁路的茂名段共计123km,年通过能力达1400×104t。
电厂厂址的西北侧与东北侧将分别有一条规划铁路通过。
公路:
茂名市公路通车总里程7934km,其中高速公路38km,一级公路290.8km,二级公路1078.4km,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国土69.2km。
325国道、207国道横贯茂名市东西南北,并通过高水一级公路将两条国道接通。
海运:
本工程需要的煤炭通过海船运到电厂专用煤码头。
本工程的大重件如发电机静子、锅炉大板梁、500kV单相变压器等设备拟通过海运,直接在本厂3000t级重件码头上岸,脱硫原料及副产品、干灰等运输量大的散体物料也可以采用海运。
3.2.3地质条件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1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根据《广东粤电博贺发电厂一期1、2号机组(2×1000MW)工程厂址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分析结果,本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1g,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抗震措施按8度设防。
基本风压:
0.80kN/m2(50年一遇)
地面粗糙度:
A类
建筑场地类别:
II类
3.3安装运行条件
检修时用于汽机房内设备的检修起吊。
4技术条件
4.1参数,容量/能力
工作级别:
A3级
电源:
三相四线制(380/220V,50Hz)
主钩起重量:
130t
副钩起重量:
35t
跨度:
28.5m(暂定)
桥式起重机轨距A排柱m,距B排柱m
发电机中心线距A排柱14m,距B排柱16m
最大起升高度
a.主钩:
33m
b.副钩:
33m
设备台数:
2台
4.2设备性能要求
4.2.1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起重机的配套设备不应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淘汰的设备。
除易损件外,起重机的寿命应在30年以上。
4.2.2在主钩位于主梁任意位置时,只要小车未受到限制,均可起吊130t重量。
单台行车只可直接起吊125吨的西门子技术1000MW汽轮机的整体高压缸模块;两台行车配合才可抬吊195吨的西门子技术的1000MW汽轮机的整体中压缸模块;具备两台行车抽穿转子能力。
投标方应按以下两种起吊原则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分别报价:
(1)不采用两台行车单独抬吊发电机定子的方案。
(2)主梁采用加强型(加强到260t)。
在主钩位于主梁中心两侧且离主梁中心各2米范围内共4米范围内的位置时,主梁可承载260吨。
两台行车各需增加一套临时小车(或卷扬机)并需增加2套扁担,互相配合才可抬吊431吨的1000MW机组定子。
需增加临时小车参与抬吊,单台起重机才能起吊235t重量。
4.2.3起重机主钩和副钩能同时工作,副钩应能协同主钩倾翻或翻转起吊构件,主副钩在侧视图上位于同一直线上。
4.2.4主、副钩起升速度暂按0.35~3.5、0.76~8m/min,大、小车运行速度暂按3.0~30、2~20m/min考虑。
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均采用变频调速,该调速系统需具有多台套2年以上实际运行经验。
投标方至少按照三个变频器的分包厂商分别商务报价。
所有慢速档控制设有点动。
主、副钩点动时的起升、下降最小位移值3mm。
在最慢速情况下,转速设有恒定系统。
4.2.5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设计应允许在空载全速运行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与缓冲器碰撞。
4.2.6车轮组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
4.2.7大车、小车和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及终点行程限位装置和缓冲装置。
4.2.8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起动性能应与机械部分相匹配(包括吊发电机定子等特殊情况与要求)。
4.2.9投标方提供的PLC要求采用有成熟可靠的产品,按法国施耐德MODICON、美国GE公司产品选择,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承诺不发生商务变化。
两台桥式起重机之间应设置防撞装置。
4.2.10起重机配有显示起重量的装置,载荷限制器将按3%精度配置。
4.2.11两台起重机之间设激光防撞装置(进口德国图尔克产品)。
大小车设置可靠的行程开关和缓冲器,缓冲器采用聚氨酯缓冲器。
4.2.12起重机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
4.2.13起重机大梁应牢固可靠,起重机能作静载和动载的超载试验,保证起重机无损坏,无永久变形。
挠度满足国标GB3811-2008要求。
4.2.14在主厂房两机共用时,可以用连杆、销子将两机连接。
从电气方面实现一机操作,两机联动(包括大、小车,主、副钩)。
4.2.15为主厂房内设备检修方便,主、副钩活动范围面积应尽可能大。
4.2.16所有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
全部减速器采用硬面斜齿减速器。
4.2.17配置单车地面遥控操作装置,且在并车后仍能用一部遥控操作。
遥控操作装置进口德国AGBC产品。
4.3结构要求
4.3.1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钢锻制,并经热处理并进行无损检测,金相分析,主钩为双钩,副钩为单钩,每个钩口应有防止钢绳脱落的安全装置。
4.3.2起吊绳是具有挠性的钢丝,长度应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并考虑超卷扬,能够起吊位于-4米处的凝结水泵),吊绳在卷筒上还留有不小于5圈的足够安全圈。
4.3.3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
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3圈的安全和2圈固定圈。
压板及螺栓应牢固可靠。
4.3.4起升机机构上升极限设两道保护装置,起重机采用聚胺脂缓冲器。
4.3.5起重机在制动闸失灵时,吊件在控制速度下降落,主起升机构采用电制动和双液压推杆制动器,液压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1.75倍。
制动器配套使用的带盘联轴器由制动器厂家一同提供,从雷默romer、英国多福twiflex、日本艾肯ican中选择,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定。
4.3.6桥架形式
主梁外侧设有走台,四周设有防护栏杆(高度为1.2米)及护板(按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执行)。
司机室设在A排侧,外侧设有通往走台的双扶手斜梯。
4.3.7焊接要求
焊接形式及尺寸应符合GB324-2008《焊缝符号表示法》和GB985.2-2008《埋弧焊的推荐坡口》的规定。
需要现场焊接的部件,由投标方现场实施焊接,并提供焊接检查方法。
4.3.8操作室
操作室为全封闭保温司机室,结构上采用钢板弯折制作,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前方和左右两侧均装钢化透明玻璃,各窗采用钢化安全玻璃,铝合金窗框。
室内净空高度不小于2m。
司机对工作范围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纵和维修。
司机室内配置超载限制器和起升高度限位器的显示装置。
为便于起重机上下联系,配置双频无线对讲机。
司机室内的地板面铺设橡胶板,具有阻燃不导电,不打滑的特性,司机室内还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配备警报器、电铃,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并配备壁挂式冷暖空调,装设显示屏,能反应各变频器、大小车限位开关、载荷限制器、起升限位开关工作状况。
投标方推荐三家以上空调品牌,由招标方确认。
起重机操作采用双手柄操作。
在操作室内合适的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4.3.9为使行车主钩工作范围尽可能大,两台起重机的操作室均布置在A排柱,在此基础上的两台起重机的主副吊钩是相反布置的(即一台起重机的主钩在靠近司机室的一侧,另一台起重机的副钩在靠近司机室的一侧)。
4.3.10材质的要求
应合理地选择桥架、小车、吊钩及附件的材料,桥架结构采用Q345,使其能满足各种情况下的运行。
对材质限度要求不低于4.6条款中所列标准。
4.3.11起重机应运行平稳,噪声低于85dB(A)。
4.3.12产品出厂前主要部件应在投标方车间内组装和试运转。
4.3.13起重机的使用寿命应在30年以上。
整机在调试验收后5年内应不出现设备故障。
4.3.14所供设备及附件应满足电厂防盐雾腐蚀的要求。
4.3.15应充分考虑招标方地理环境夏季高温,钢丝绳要有防渗油措施,在任何环境下不允许滴油。
4.4电气及控制要求
4.4.1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电气操作器,制动闸、控制器等,以及某些必要的电磁开关、电阻器、过电流继电器或必须具有电线导管的保险接线盒、导线和限位开关、通讯用对讲机、集电器、照明、冷暖空调。
还包括起重机轨道的整套线路设备以及便于检修的设施等。
小车导电采用挂缆导电式。
4.4.2电动机包括控制设备等的电压波动范围为80%-110%,保证在8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起动。
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标准,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防护等级IP54。
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配备标准。
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它在额定环境温度为-10~+50℃时可正常工作。
4.4.3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控制起吊电机电路起升限位。
当吊钩到达移运上下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4.4.4装置超载限制器(主副钩),有自动报警装置。
4.4.5所有控制电缆截面为1.5~2.5mm2铜芯,所有动力电缆截面不得小于4mm2铜芯,并符合动热稳定要求,所有电缆电线为船用型和起重机专用型。
各种电缆均套镀锌钢管或集中敷设在封闭式铝合金槽型电缆桥架内加以保护。
4.4.6桥式起重机限轨器装置、限位开关(大车)装置的位置和配套厂家需由招标方认可。
4.4.7桥式起重机桥下配置防震照明灯6只,控制室内及小车上装有220V或380V的插座(25A/220V两眼及三眼)各两只。
4.4.8大车导电形式采用“H”型节能滑线。
4.4.9控制及保护要求
4.4.9.1起重机应随机配备指示、监测和保护设备。
4.4.9.2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电动机采用变频调速,变频装置采用进口优质产品,推荐ABB、西门子和施耐德产品,最终选用的产品由招标方确认。
4.4.9.3电动机每个运行部分都有速度控制器,并有防逆转保护装置。
4.4.9.4电控设备应包括以下部分(不限于此):
起重机保护箱、电阻器、控制屏。
4.4.9.5起重机应有以下保护:
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限位保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超载保护等。
4.4.10所有低压电气元件如空气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均采用施耐德公司产品;所有控制按钮、指示灯(含灯泡)及继电器、PLC等采用进口产品;各种端子均采用凤凰端子或类似质量的进口产品,端子排为在端子与端子之间设有600V绝缘隔离层的模块式结构,端子排上预留有30%的备用端子。
在一个端子上不接有两根以上的引接线。
4.4.11所有电气设备均有明显的标志,标志方式采用不易腐蚀的不锈钢或铝合金牌。
控制、保护柜内设有不锈钢或铝合金制作的回路原理图及接线端子图,柜内各电气元件均有明显的标示,每个端子均有标记片,配备带有绝缘压接式端接头。
控制回路用低压导线提供端子编号环,端子标号编写在布线图里。
各端子排均注明回路名称或单位名称。
4.4.12所有控制箱、保护柜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内的内部连线集中至带盖的端子排,并有端子编号。
4.4.13起重机配置行走警告灯。
4.5其他要求
4.5.1所有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投标方应提供实际用量230%的油品。
所有转动设备在交货前加满一次填充油和油脂。
推荐润滑油品牌为壳牌、道达尔、美孚三家,最终由招标方确定,选择任何一家均不发生费用变更。
润滑油可在现场调试前加注。
招标方基建期结束移交生产后半年内,更换所有机械油、润滑油及润滑脂。
4.5.2全部减速器采用硬面斜齿减速器。
4.5.3通讯设备为双工制无线对讲机,操纵室为固定式,地面为手持式,由投标方配套供货。
4.5.4操纵室带保温,并布置冷暖空调。
4.5.5桥式起重机的接地系统至少应自成体系,引出至桥式起重机滑线部位。
4.5.6通讯与控制、保护等设备的屏蔽措施应由投标方配套供货。
4.5.7如需使用滚动轴承,应选用原装进口轴承(在瑞典SKF、德国FAG和日本NSK等三家品牌之间选取)。
4.5.8投标方负责配合土建设计轨道梁。
4.6标准
4.6.1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GB)的要求。
如下列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并不增加费用。
4.6.2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6.3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规范4.6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4.6.4相关规程或标准:
(1)GB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4)GB5905-198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5)JB7688.15-1999《铸造起重机》
(6)GB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7)GB24811.1-2009《起重机和起重机械钢丝绳选择第1部分:
总则》
(8)GB8918-1996《钢丝绳》
(9)GB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
(10)GB700-2006《碳素结构钢》
(11)YB5055-1993《起重机钢轨》
(12)GB1591-1988《低合金结构钢》
(13)GB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14)GB9439-2010《灰铸铁件》
(15)GB714-2008《桥梁用结构钢》
(16)YB5303-2010《优质碳素结构钢丝》
(17)GJB3375-1998《普通螺纹螺栓、螺钉通用规范》
(18)JB10559-2006《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19)GB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20)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
(21)JB4315-1997《起重机电控设备》
4.6.7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
4.7性能保证值
4.7.1起重机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
起重机应进行静载1.25倍和动载1.1倍额定起重量的超载试验,保证起重机无损坏,无永久变形。
挠度满足国标GB3811-2008要求。
4.7.2整机在调试验收后5年内应不出现设备故障。
4.7.3距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4.7.4轴承寿命大于8000小时。
4.7.5保证期内减速器应不漏油。
4.7.6起重机寿命大于30年。
4.8安装调试要求
4.8.1投标方配合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轨道安装);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
4.8.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担。
4.8.3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静态试验、验收,并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设计与供货接口及接口规则
投标方负责桥式起重机本体以及所有附件的供货。
所有外购件提供三个以上分包商并由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负责本体内电气接线、控制接线设计及供货。
电气上的设计与供货的接口点在H型安全滑触线进线电缆接线端子处(H型安全滑触线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一度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
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两层底漆一层面漆。
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面漆,油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油漆在海虹老人、广州佐敦、上海国际等品牌中选用,最终品牌由业主确定。
7.2包装与装卸
7.2.1设备标志
7.2.1.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7.2.1.2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7.2.1.3铭牌上应该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制造厂国别;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型号;
d、设备名称;
e、出厂日期编码;
f、出厂检验编码;
g、主要技术参数;
h、KKS编码。
7.3运输与储存
大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汽机 行车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