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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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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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两个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平煤股份七矿
序言
我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坚持“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使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更好的实施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结合七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在七矿党、政的领导下,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全文件要求,组织编写了《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书。
《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望全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为七矿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为保护我矿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各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矿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七、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科室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
九、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矿相关文件和制度予以奖惩。
十、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年终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按照集团《关于印发中平能化集团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平[2011]60号)要求,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特制订平煤股份七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研究解决主要安全事项及存在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等进行通报并做出处理决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办公会议周期
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三下午2:
30点。
三、安全办公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经理或安全副经理主持。
四、参加会议人员
矿领导、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机关各科室、六矿二号井、物业区、鹰达公司、运销公司、物管中心、保卫科、职工学校、“八条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要求:
l.参加会议者必须是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行政一把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事先向矿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理。
2.每次会议由安检科负责统计到会人员和单位,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旷会一次罚款200元。
3.每次开会之前,各单位、业务科室要作好充分准备,认真汇报本战线、本单位上周安全工作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问题,内容要具体详实。
4.安检科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所研究确定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5.基层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对会议决议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安检科、业务科室对决议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落实或没有按时落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杜绝重大瓦斯、煤尘、水害事故;
2、全矿实现零死亡,井下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3、地面单位零事故、零伤害;
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安全、质量目标管理
l、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2、矿井开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圾;
3、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4、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5、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6、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7,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8、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9、应急管理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10、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11、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3、要求
1.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基层单位,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2.每年年初矿长与各基层单位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管理方案制定时,必须包含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
4.每月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5.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矿长对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主要责任,安监部门对安全资金的提取负监督检查责任,财务部门确保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二、矿要编制安全资金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主持,相关部门参加,各战线根据本战线的情况制定出计划一并报矿审批。
三、矿资金计划与经营计划一并下达,并有资金、项目名称、负责人等明细表。
四、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每季度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要有文字说明、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内容。
报表及时报送安监局。
五、凡纳入安全投入资金项目的必须加强施工管理,总办、企管、财务、审计、业务科室、安监部门等严格把关,保证按时投入使用。
六、重点安全技措工程要建立工程台帐,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
七、设备的购买,必须通过招标和采购,凭发票和设备验收单,由机电部门办理出库手续,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圆满完成资金计划的单位,工程效益发挥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对没有完成全年计划、工程效益发挥差的单位给予罚款。
九、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资金管理,管好用好安全资金。
不得出现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其他占用,否则,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1、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保持省“五优”矿井。
2、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管理专业达一级。
2、检查标准
各专业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进行检查验收。
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周期
采、掘、机、通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每旬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实现动态达标。
其他专业每月检查一次。
4、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1、矿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督察组,组长由矿长担任。
2、具体工作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检科进行落实。
3、矿设立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组进行检查。
五、五优矿井建设
加强“五优”矿井建设日常的管理。
各主管责任科室要把各项图纸、资料、台账做细做好,做到资料规范、数据准确统一、符合标准。
“五优”矿井创建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认真听取各专业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矿“五优”矿井建设稳步向纵深发展,实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目标。
六、安全质量达标奖惩
采掘工作面达到规划等级,通风、机电、运输系统和其他专业达标,按矿文件规定奖励。
七、处罚
1、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峒室设施等,一律停产整顿,并对责任单位处罚。
2、凡没有达到规划等级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机电峒室按规定结构责任单位的工资。
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
一、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是法律规定的煤矿企业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对提高职工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应本着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送上一级培训基地培训,一般工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本矿主办。
四一般工种持证培训周期为3年。
培训内容为国家安监局确定的一般工种安全培训教学大纲指定课程。
培训方式为脱产与业余相结合。
学员通过72学时的培训,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五、正常安全教育与培训分两种形式进行。
一是区队安全技术课,每周五班后会进行,技术员主讲,每次不少于2学时;二是针对性安全教育,由矿主管部门根据安全形势需要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与职工学校共同主办。
六、矿职工学校与生产区队签订安全培训责任抵押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同经济利益挂钩。
年终经职工学校会同安检科验收后,确定合同兑现和奖罚事宣。
着重表彰关心支持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区队和职工。
七、矿职工学校负责编制每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经矿两委批准后下发。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在全矿范围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建立矿、战线(职能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制度。
二、矿长对矿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师要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区队、班组每天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书面报战线领导、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要研究解决方案或制定安全措施。
三、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四、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五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是我矿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
井下及地面施工作业现场、各类设备设施、所有从业人员。
六、隐患排查周期:
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实行日排查,战线实行旬排查,矿实行月排查。
七、隐患排查整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操作技能是否适应岗位安全工作要求。
八、生产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
(二)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三)按时报告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九、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是: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三)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
(四)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五)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十、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是:
(一)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三)杜绝违章、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六)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一、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即班组、区队、战线、矿。
班组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区队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所管区域内的隐患;战线主要排查整改分管安全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矿主要排查整改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十二、各战线业务科室负责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战线隐患排查表。
安检科负责编制矿级隐患排查表。
十三、各岗位人员每班要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确认,班长负责对照隐患排查卡在每班开工前、班中、工作结束后对本班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本班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方准人员作业。
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帐。
十四、区队级干部每天按照隐患排查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收集整理后形成区队隐患排查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
十五、安全检查人员、职能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所检查区队工作地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跟踪监督整改。
十六、矿分管战线领导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
战线业务科室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帐,落实闭合管理。
十七、矿长每月对全矿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安检科建立矿隐患排查台帐,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长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八、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
纳入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实行闭合管理。
十九、重大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要时应当撤出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帐,建档管理;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实行24小时不定时地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二、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安全检查由安检科负责组织,采、掘、机运、通等业务科室人员参加。
三、检查规定
(一)安全质量大检查:
(1)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或指定人员组织,安检科具体负责,各战线领导、相关科室、区队人员参加,各单位正职必须参加。
(2)安检部门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人员查出检查人因不认真而遗漏安全隐患或问题者,除按制度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罚款外,按罚款数额的10%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罚款。
(3)安全检查汇报:
检查完毕后由小组(战线)负责人将整理的问题报安检科,对所查问题相关单位一律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
(4)对井下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顿,指定专人现场跟踪落实,直至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二)日常安全检查
1、领导干部值班检查规定:
(1)值班领导干部负责布置、协调、处理好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天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了解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2)矿科区队领导下井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记录,由信息中心负责整理通报。
(3)需要现场解决的安全隐患,现场能够处理的,要盯住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区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2、业务科室有关安全检查规定:
(1)各业务科室区每天要安排人员下井到自己所管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落实、监督规章制度落实、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检查安全质量情况、查“三违”,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安全生产动态。
(2)业务科室、区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该停产的必须停止生产,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对所查出的一般问题升井后通知相关区队整改。
(3)各业务科室、区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战线领导审阅。
(4)工作面安装、回收、初采初放期间要求井下跟班的,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人员到现场跟班,监督落实措施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5)所有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到信息中心如实填写安全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3、安全专职、兼职安全队伍检查规定:
(1)安检科负责对井下所有场所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2)安检科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查“三违”,除隐患。
(3)对于重点工程需安排安检人员盯班的,要及时安排素质较高的安检员盯岗。
(4)井下跟班(盯班)安检员检查要求:
①始终坚持安全工作“四不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搞好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现场交接班制度。
,认真做好监督检查与汇报。
③严格对各类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检查验证。
对井下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对较大的问题,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现场跟踪落实解决,若当班解决不了,到交班时传达下班落实解决,直至问题落实处理完毕。
④狠反“三违”,对查到的“三违”人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现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第一条、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推测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科技手段,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劳动强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在采、掘副总的指导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在开工前七天编制完毕。
编制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深入细致地收集,研究地质资料,积思广义,编后经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签署上报。
第三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凡《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编制时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第五条、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严格执行一个工程一个作业规程的原则进行编制,内容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图表要求清晰准确。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
1、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
2、技术科提供的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各项资料,初撑力的确定,支护密度的计算及对底板比压的测算;
3、机电科提供的供电、供水、生产系统图和设计安装图;
4、通风、安全、技术部门提供的回采工作面通风设施位置,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等指标数据。
5、开拓科提供的工作面两巷支护材料和支护形式,巷道状况,隐蔽工程等资料。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
1、审批的采区设计;
2、审批的该阶段的地质说明书;
3、施工巷道邻近工程(采面)的矿压显现规律或矿压观测资料。
以上提前半月提供给施工单位。
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
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验收制度、几点管理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修制度等),作业规程的审批及复查。
第九条、作业规程中章节内容分线把关,其中采、掘章节分别由采煤副总、开掘副总(或科长)把关,负责审查;“一通三防”章节由通风副总把关,负责审查;机电、运输、供电、通讯、人员定位章节由机电副总把关,负责审查;防治水、地质条件章节由地测副总把关,负责审查;方案设计、签字、图纸、封面由技术副总把关,负责审查;安全设施等由安全副总把关,负责审查。
第十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中明确,详细论述,并制定初次放顶期间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及巷道贯通,必须编制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严格按平煤股份公司“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规定,组织有关科室和战线负责人参加审批并签字,业务科室负责整理会审意见后,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参加会审的技术科、开拓科、机电科、通风科、总办室、地测科、安检科、煤质科、调度室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作业规程每月组织一次复查,要有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十四条、会审意见由保安科室拟定整理,有关业务科室审查把关后,交总工签字。
三、作业规程的贯彻
第十五条、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开工前三天向施工人员贯彻。
第十六条、作业规程的贯彻方法:
第一次队长主持,技术员负责贯彻。
第二次技术员主持,队长贯彻。
第三次技术员主持,工长贯彻。
以后每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
贯彻后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要补考,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七条、每次贯彻作业规程都必须由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
第十八条、井下避灾路线要有队长或技术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
第十九条、每月由各战线副总组织对本战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组织复查,查出的问题,报送总办室,在每月技术例会上通报。
第二十条、凡集团公司或上报部门检查中,在技术管理方面查出的问题,对每章节负责人进行处罚。
出现严重失误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工作中出现以下严重技术失误的,对主管技术员、业务科室处罚。
1、作业规程或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的;
2、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或技术管理规范的;
3、违反技术措施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安全隐患的;
4、采煤工作面不及时进行调整,丢煤的;掘进工作面中心出现严重误差的;
5、通风系统出现重大隐患,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构筑的;
6、作业规程不按规定贯彻、签字、考试的;
第二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009】98号,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规范如下:
(一)生产矿矿长
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生产矿技术负责人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6)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7)分层开采上分层未铺设底网时,下分层回采时必须制定的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老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掘进
(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
(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3)掘进期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4)高、突煤层开掘巷道过采空区、停采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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