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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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
5。
电站施工
5。
1电气安装
5。
1.1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
1。
1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
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
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 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4)螺丝应拧紧。
5)附件应齐全、完好。
5.1.1。
5 低压电气柜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落地安装的低压电气柜,其低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1500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1。
1。
6低压电气柜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电气柜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
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电压电气柜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2)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3)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气柜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4)有防震要求的电气柜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5)固定低压电气柜时,不得使电气柜内部受额外应力.
5。
1。
1.7电气柜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2)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4)电气柜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5)外部接线不得使电气柜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6)母线与电气柜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表1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间隙(mm)
U≤500
10
500〈U≤1200
14
5.1。
1。
8成排或集中安装的低压电气柜应排列整齐;器件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操作及维护。
5.1.1.9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气柜,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的措施。
5.1。
1。
10电气柜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1。
11低压电气柜绝缘电阻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对额定工作电压不同的电路,应分别进行测量。
(1)主触头在断开位置时,同极的进线端及出线端之间.
(2)主触头在闭合位置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位之间、触头与线圈之间以及主电路与同它不直接的控制和辅助电路(包括线圈)之间。
(3)主电路、控制电路、辅助电路等带部位与金属支架之间.
2)测量绝缘电阻所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及所测量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
1.1.12电压电气柜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
1.1。
13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5.1。
1.14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好防护工作。
5.1.2变压器的安装
5。
1.2。
1变压器安装前,按照图纸确认预埋件位置、数量,对设备安装基准放线,并对基础表面进行必要的处理;检查变压器外形尺寸是否与图纸相符,确认变压器净重,实测吊装位置尺寸,制作吊装索具,对设备和吊机的运行线路进行压实处理;敷设变压器拖运的行走轨道等。
5.1。
2。
2变压器吊装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好变压器的搭接桩头及瓷瓶,千斤与设备接触的地方要进行必要的包扎保护,防止设备损坏。
千斤受力后检查吊钩与设备的重心是否一致,并进行调整。
变压器拖运时,将变压器在室内的手拉葫芦挂在变压器底部的拖拉千斤绳上,利用手拉葫芦将变压器沿轨道缓缓拉进变压器室,吊机在拖拉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配合送放.等吊机送钩后,再将变压器在轨道上缓慢地拖至基础上进行就位.
5.1.2。
3变压器安装时,要特别注意检查高压线包有无损坏和移位现象,高压绝缘子有无碰擦和损伤,湿控装置包括湿度显示仪表是否齐全。
施工过程严禁任何杂物落入变压器筒体内,本体铁芯及箱体接地可靠,变压器就位应认准高、低压侧的方向,变压器本体应水平放置,其安装水平度允许误差2‰,垂直度允许误差为1。
5‰。
5。
1.3电缆线路施工
5.1。
3。
1 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是公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5。
1。
3。
2 电缆的运输与保管
1)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2) 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5.1.3.3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安下列要求储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应标明型号、规格、长度,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储存时应防止受机械损伤。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
5。
1。
3.4电缆的敷设
1)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2)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
(4)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的重量和宽度相符合。
(5)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6)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1。
3。
5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和隧道的防水层。
5.1.3。
6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和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1。
3.7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相互错开。
5。
1.3.8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5.1.3。
9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至下配置。
5.1.3。
10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11直埋电缆时,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
5。
1.3.12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
5.1.4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5。
1。
4.1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5.1。
4.2 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型号、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4)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5。
1.4。
3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
2~1.5倍。
采用压接时 ,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5。
1.4.4 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压力:
1)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2)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3) 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5。
1.4.5 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
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
4)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5。
1.4.6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4.7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
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5。
1.4。
8 电缆终端和接头应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
5.1。
4.9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
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当恰当。
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
5.1。
4.10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
5.1.4。
11 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5.1.4.12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5。
1.4。
13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2引用标准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
3。
1 管道
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
3。
2管道组成件
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
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
3.3管道支承件
管道安装件和附着件的总称.
3.4安装件
将负荷从管子或管道附着件上传递到支承结构或设备上的元件。
它包括吊杆、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固件、鞍座、垫板、滚柱、托座和滑动支架等。
3.5附着件
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等方法附装在管子上的零件,它包括管吊、吊耳、圆环、夹子、吊夹、紧固夹板和裙式管座等。
3.6 压力试验
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3.7 泄漏性试验
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它专门手段等检查管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
3.8单线图
将每条管道按照轴侧投影的绘制方法,画成以单线表示的管道空视图。
5.2管道安装
5。
2.1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5.2.1.1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2。
1。
2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
2.1。
3 输送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
5.2.1.4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除需要脱脂的阀门外,密封面上应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做出明显的标记。
5.2.1。
5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试调。
调压时压力应稳定,每个安全阀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
5.2。
1。
6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色标或标记应明显清晰。
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素钢接触。
暂时不能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
5.2.2 管道加工
5.2.2。
1 碳素钢管、合金钢管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
当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时,必须保证尺寸正确和表面平整。
5.2.2。
2镀锌钢管宜采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5.2。
2.3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
5。
2.3 管道焊接
5。
2。
3。
1管道焊接应按本章和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5.2。
3。
2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管段上两相邻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2) 焊缝距离弯管(不包括压制、热推或中频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
3)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的位置,且不宜在底部。
4) 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50mm;需热处理的焊缝距支、吊架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5)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5.2。
3。
3 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2.3.4管道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等离子弧、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
采用热加工方法加工坡口后,应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5。
2。
3。
5管道组成件组对时,应对坡口及其表面进行的清理;清理合格后应及时焊接。
5。
2.3.6管道对接焊口的组对应做到内壁齐平。
5.2.4管道安装
5.2.4。
1 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 与管道连接的机械已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4) 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
对管内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其质量已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在管道安装前必须完成的脱脂、内部防腐与衬里等有关工序已进行完毕。
5.2.4.2 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5.2。
4.3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安装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得有油迹污染。
5。
2。
4。
4管道穿越道路、墙或构筑物时,应加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
5。
2。
4。
5埋地管道试压防腐后,应及时回填土,分层夯实.
5.2.4.6管道预制
1) 管道预制,宜按管道单线图施行.
2) 管道预制应按单线图规定的数量、规格、材质选配管道组成件,并应按单线图标明管道系统号和按预制顺序标明各组成件的顺序号。
3)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
4)管道组成件的焊接、组装和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8章的有关规定。
5)预制完毕的管段,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应及时封闭管口。
5.2。
4.7 钢制管道的安装
1)预制管道应按管道系统号和预制顺序号进行安装。
2)管道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
3) 当大直径垫片需要拼接时,应采用斜口搭接或迷宫式拼接,不得平口对接。
4) 软垫片的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
5)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并保证螺栓自由穿入。
法兰螺栓孔应跨中安装。
法兰间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得大于法兰外径的1。
5%0,且不得大于2mm。
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歪斜。
6) 工作温度低于200℃的管道,其螺纹接头密封材料宜选用聚四氟乙烯带。
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
7)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
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
需加垫圈时,每个螺栓不应超过一个。
8)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mm时,允许偏差1mm;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允许偏差2mm。
但全长允许偏差均为10mm。
9) 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偏垫或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
10)排水管的支管与主管连接时,宜按介质流向稍有倾斜。
11) 穿墙及过楼的管道,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宜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不得小于墙厚。
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面50mm。
穿过屋面的管道应有防水肩和防雨帽。
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
12)当管道安装工作有间断时,应及时封闭敞开的管口。
13) 埋地钢管的防腐层应在安装前做好,焊缝部位未经试压合格不得防腐,在运输和安装时应防止损坏防腐层。
14)连接机器的管道,其固定焊口应远离机器.
15) 管道安装合格后,不得承受设计以外的附加载荷。
5.2.4。
8阀门安装
1) 阀门安装前,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余量.
2)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3)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下安装。
4)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不得关闭。
5) 水平管道上的阀门,其阀杆及传动装置应按设计规定安装,动作应灵活.
6) 安装铸铁、硅铁阀门时, 不得强力连接,受力应均匀。
7)安装高压阀门前,必须复核产品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8)安装安全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阀必须垂直安装。
(2)在管道投入试运行时,应及时调校安全阀。
(3) 安全阀的最终试验宜在系统上进行,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 安全阀经调试后,在工作压力下不得有泄漏.
(5) 安全阀经最终调校合格后,应做铅封。
9) 安装对夹式蝶阀后,需转动阀板,在开关过程中不得与法兰和管壁有磨碰处。
5.2。
4。
9 静电接地安装
1)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之间应导电。
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2)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 焊接方式.
3)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
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并紧密连接.
4)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5.2.5管道检验、检查和试验
5。
2.5.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应通过其质检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2)建设单位或其授权机构,应通过其质检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5。
2。
5.2外观检验
1) 外观检验应包括对各种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的检验以及在管道施工中的检验。
2)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管道加工件、坡口加工及组对、管道安装的检验数量和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3) 除焊接作业指导书有特殊要求的焊缝外,应在焊完后立即除去渣皮、飞溅,并应将焊缝表面清理干净,进行外观检验。
4) 管道焊缝的外观检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2.5.3 焊缝表面无损检验
1) 焊缝表面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磁粉或液体渗透检验.
2)有热裂纹倾向的焊缝应在热处理后进行检验。
3)磁粉检验和液体渗透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规定进行。
40 当发现焊缝表面有缺陷时,应及时消除,消除后应重新进行检验,直到合格.
5.2.5.4压力试验
1) 管道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管线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气管线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
(2) 当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 压力试验完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在管道上进行修补。
2)压力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2)焊缝及其他待检部位尚未涂漆和绝热。
(3)管道上的膨胀节已设置了临时约束装置。
(4)试验用压力表已校验,并在周检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
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
5~2倍,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
(5)符合压力试验要求的液体或气体已经备齐.
(6)按试验的要求,管道已经加固。
(7) 待试管道与无关系统已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
(8) 待试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板及仪表元件等已经拆下或加以隔离。
(9) 试验方案已经过批准,并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3) 水管线压力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
(2) 试验前,注液体时应排尽空气。
(3)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4)埋地钢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
5倍.
(5) 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6) 对位差较大的管道,应将试验介质的静压计入试验压力中,液体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以最高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组成件的承受力.
(7) 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8)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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