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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吾思必过班推荐
第三篇——第六章 细水雾灭火系统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读者熟悉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组件的实物组成和结构,熟练掌握细水雾灭火系统安装前的系统组件、管件(材)检查方法和要求,熟悉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安装要求;熟练掌握系统验收、检测和维护管理方法和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以水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喷头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范围较广的灭火系统,是国际上应用广泛的哈龙灭火系统的替代系统之一,具有广泛的工程应用前景。
本章重点讲述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维护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系统构成
知识点:
细水雾灭火系统构成
由加压供水设备(泵组或瓶组)、系统管网、分区控制阀组、细水雾喷头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组成。
为了防止细水雾喷头堵塞,影响灭火效果,系统还设有过滤器。
为了便于系统正常使用、检修维护,系统还设有泄水阀;闭式系统还设有排气阀和试水阀;开式系统还设有泄放试验阀。
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分配管网中流动介质的压力,可以分为高压系统、中压系统和低压系统;按照流动介质类型,可以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照安装方式,可以分为现场安装系统和预安装系统;按照采用的细水雾喷头型式,可以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照系统供水方式(主要是按照驱动源类型)可以分为泵组式、瓶组式及其它型式,目前产品主要是泵组式和瓶组式两种型式。
一、泵组式系统
泵组式细水雾系统采用柱塞泵、高压离心泵、柴油机泵、气动泵等泵组作为系统的驱动源。
系统由细水雾喷头、泵组单元、储水箱、分区控制阀、过滤器、安全阀、泄压调压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盘(柜)、管路及附件等部件组成,系统如图3-6-1所示。
图3-6-1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瓶组式系统
瓶组式细水雾系统采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储存高压氮气和水,系统启动时高压气体释放出来驱动水形成细水雾。
系统备用状态下,储水容器处于常压状态,储气容器处于高压状态。
系统由细水雾喷头、储水瓶组、储气瓶组、分区控制阀、驱动装置、气体单向阀、安全泄放装置、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盘(柜)、集流管、连接管、过滤器、管路及附件等部件组成,如图3-6-2所示。
图3-6-2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它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
三、开式系统
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自动开启分区控制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喷头供水。
开式系统按照系统的应用方式,可以分为全淹没应用和局部应用两种形式。
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时,微小的雾滴粒径以及较高的喷放压力使得细水雾雾滴能像气体一样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弥散性,充满整个空间,并对防护区内的所有保护对象实施保护。
局部应用方式是针对于防护区内某一部分保护对象,如油浸变压器、燃气轮机的轴承等,直接喷放细水雾实施灭火。
四、闭式系统
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是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闭式系统还可以细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
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与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除了喷头为细水雾闭式喷头外,其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均一致。
第二节 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知识点: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细水雾系统的各种组件,在从制造厂运至施工现场过程中,要经过装车、运输、卸车和搬运、储存等环节,存在因意外原因对组件造成损伤或锈蚀的可能。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需要在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前,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
其中质量控制文件检查内容、方法以及要求详见本篇第一章的相关内容;供水设施、管材管件到场检查内容、方法以及要求详见本篇第二章的相关内容。
一、喷头的进场检查
由一个或多个微型孔口或喷嘴构成,在额定压力下可以产生细水雾的消防专用喷头。
为了避免喷头生产、出厂检验、运输等过程中出现的喷头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装缺陷,喷头到场后要重点对喷头的外观、密封性和质量偏差等进行现场检验。
不同类型细水雾喷头的实物图如下图3-6-3所示。
(一)检查内容
1.喷头标志检查
检查要求:
喷头的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齐全、清晰。
2.喷头数量检查
检查要求:
喷头的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3.喷头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二)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1.”~“3.”项采用观察检查。
分别按不同型号规格抽查1%,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时,全数检查。
二、阀组的进场检查
分区控制阀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重要组件。
为了保证分区控制阀及其附件的安装质量和基本性能要求,阀组产品到场后,要对其外观质量、阀门数量和操作性能等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各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齐全;
(2)各阀门及其附件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控制阀的明显部位有标明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2.数量检查
检查要求:
各阀门及其附件配备齐全,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性能检查
检查要求:
(1)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2)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
(二)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的“1.”项、“2.”项采用目测观察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的“3.”项采用专用试验装置进行测试和观察检查,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和压力表等。
三、其它组件的进场检验
其他组件主要包括储水瓶组、储气瓶组、泵组单元、储水箱、过滤器、安全阀、泄压调压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等系统组件的外观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储水瓶组、储气瓶组、泵组单元、储水箱、过滤器、安全阀、泄压调压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等系统组件的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无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所有外露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密封良好;
(4)各组件铭牌标记清晰、牢固、方向正确。
2.储水瓶组驱动装置动作检查
检查要求:
储气瓶组驱动装置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二)检查方法
1.检查内容的“1.”项采用观察检查。
2.检查内容的“2.”项按照驱动装置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检查。
第三节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细水雾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包括供水设施、管网及系统组件的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等内容。
知识点:
供水设施安装
供水设施主要包括泵组、储水箱、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的安装准备、安装要求和检查方法。
(一)泵组
1.安装条件
安装前,设计单位需要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具备下列安装条件:
(1)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齐全;
(2)泵组及其控制柜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3)待安装的泵组及其控制柜具备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4)待安装的泵组及其控制柜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5)防护区或防护对象及设备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文件相符,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6)使用的水、电、气等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2.泵组的安装要求
(1)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法直接将泵组安装在泵基础上,或者将泵组用螺栓连接的方式连接到角铁架上。
泵组吸水管上的变径处采用偏心大小头连接;
(2)高压水泵与原动机之间联轴器的型式及安装符合制造商的要求,底座的刚度保证同轴性要求;
(3)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需要充装和检查曲轴箱内的油位;
(4)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小于直径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少于4只螺栓;控制柜基座的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5)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的有关规定。
3.检查方法
采用尺量和观察检查,高压泵组启泵检查。
(二)储水箱
1.安装要求
(1)储水箱的安装、固定和支撑要求稳固,且符合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2)安装在便于检查、测试和维护维修的位置;
(3)避免暴露于恶劣气象条件、化学的、物理的或是其他形式的损坏条件下;
(4)储水箱所处的环境温度满足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的要求。
必要时可采用外部加热或冷却装置,以确保温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2.检查方法
尺量和观察检查。
(三)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
1.安装要求
(1)按设计要求确定瓶组的安装位置;
(2)确保瓶组的安装、固定和支撑稳固;
(3)对瓶组的固定支框架进行防腐处理;
(4)瓶组容器上的压力表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保持一致。
2.检查方法
尺量和观察检查。
知识点:
管道安装
管道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道安装也是整个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最大、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返修也较繁杂。
因而在管道安装时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依据管道的材质和工作压力等自身特性,按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并注意满足管网工作压力的要求。
管道的安装主要包括管道清洗、管道固定、管道焊接等加工方法、管道穿过墙体、楼板的安装等。
(一)管道清洗
1.安装要求
(1)管道安装前需要进行分段清洗。
对于管道在工厂进行加工焊接操作,再运至使用地点安装的情况,若在加工地点即完成管道清洗,需要将清洗过的管道两端用塑料塞堵住。
当采用此类管道进行系统安装前,必须检查所有的塞子是否完好,否则,需要重新进行清洗工作;
(2)管道安装过程中,要求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它异物,并及时封闭施工过程中的开口;
(3)所有管道安装好后,需要对整个系统管道进行冲洗,当系统较大时,也可分区进行管道冲洗。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具体管道清洗方法详见本节“四,系统冲洗、试压”的相关内容。
(二)管道固定
1.安装要求
(1)系统管道采用防晃的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
(2)根据表3-6-1给出的最大间距进行支吊架的安装,并尽量使安装间距均匀;
表3-6-3-1 系统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管道外径(mm)
≤16
20
24
28
32
40
48
60
≥76
最大间距(m)
1.5
1.8
2.0
2.2
2.5
2.8
2.8
3.2
3.8
(3)支、吊架要求安装牢固,能够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
(4)对支、吊架进行防腐蚀处理,并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三)管道焊接等加工
1.安装要求
(1)管道焊接的坡口形式、加工方法和尺寸等,符合《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的有关规定;
(2)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采用对口焊接。
系统管道焊接时,应使用氩弧焊工艺,并应使用性能相容的焊条。
(3)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不宜小于100mm,以方便拆装为原则;
(4)对管道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知识点: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一)喷头
1.安装条件
(1)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
(2)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安装。
2.安装要求
(1)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设计的要求;
(4)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5)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等作密封材料;
(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3.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二)控制阀组
1.安装要求
(1)阀组的安装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的相关规定;
(2)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避免机械、化学或其它损伤,并便于观测、操作、检查和维护;
(3)阀组上的启闭标志应便于识别;
(4)阀组前后管道、瓶组支撑架、电控箱需要固定牢固,不得晃动;
(5)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6)分区控制阀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
(三)其它组件
1.安装要求
(1)在管网压力可能超越系统或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压力调节阀。
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达到95%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启;
(2)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1.5倍~2倍的系统工作压力;
(3)当供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压力大于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时,应安装压缩气体泄压调压阀门。
阀门的设定值由制造商设定,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正确操作的永久标识;
(4)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
(5)细水雾系统的控制线路布置、防护,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它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等均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的规定。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
知识点:
细水雾灭火系统冲洗、试压
为了避免喷头堵塞,细水雾灭火系统对管道清洁度的要求较高。
同时由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工作压力较高,也需要确保管道安装后不出现漏水、管道及管件承压能力不足等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问题。
要求系统在管道安装完毕并冲洗合格后进行水压试验,以检查管道系统及其各连接部位的工程质量;同时,要求在系统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吹扫,以清除管道内的铁锈、灰尘、水渍等脏物,保证管道内部的清洁,也避免管道内因为残存水渍而导致生锈。
(一)系统管网冲洗、试压和吹扫的基本要求
在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在管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冲洗、试压和吹扫:
1.经复查,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吊架等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方法:
对照图样,观察、尺量检查。
2.准备不少于2只的试压用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试压冲洗方案已获批准。
4.隔离或者拆除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加设的临时盲板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有明显标志,并对临时盲板的数量、位置进行记录。
5.采用符合设计要求水质的水进行水压试验和管网冲洗,不得使用海水或者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进行试压试验、管网冲洗。
6.系统的试压和冲洗参考《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管网冲洗
管网冲洗在系统管道安装固定后分段进行,管网冲洗通常采用水为介质。
冲洗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按照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管网冲洗合格后,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填写冲洗记录。
1.管网冲洗准备
(1)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2)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将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选择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的管道作为排水管道。
2.管网冲洗
(1)冲洗要求
①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流量不小于系统设计的流速、流量;
②管网冲洗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
③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④管网冲洗要连续进行。
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用白布检查无杂质,冲洗方可结束。
(2)操作方法:
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沿灭火时管网内的水流方向分区、分段进行,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三)管网试压
1.水压试验
(1)试验条件
①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②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③试验用水的水质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kg。
(2)试验要求
①试验的测试点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②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
③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
(3)操作方法:
试验前用温度计测试环境温度,对照设计文件核算试压试验压力。
试验中,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系统试压过程中出现泄漏时,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用水;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2.气压试验
对于干式和预作用系统,除要进行水压试验外,还需要进行气压试验。
双流体系统的气体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
(1)试验要求
①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②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③双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80%。
(2)操作方法:
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测压用压力表的压降。
系统试压过程中,压降超过规定的,停止试验,放空管网中的气体;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四)管网吹扫
1.吹扫要求
(1)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
(2)吹扫压力不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
(3)吹扫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
2.操作方法
在管道末端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以5min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知识点:
细水雾灭火系统调试与现场功能测试、验收
一、系统调试与现场功能测试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毕,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完毕后进行。
系统调试主要包括泵组、稳压泵、分区控制阀的调试和联动试验。
系统调试由熟知细水雾灭火系统原理和运行操作方法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要求,准备必要的调试装备。
系统调试前需要根据系统的具体情况编写调试大纲,调试大纲包括调试内容、调试方法、调试步骤和调试检验装备。
系统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需要填写调试记录,并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全部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同时,调试后要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使系统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一)系统调试准备
系统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及与系统联动的火灾报警系统或其它装置、电源等均处于准工作状态,现场安全条件符合调试要求;
2.系统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齐全,调试所需仪器、仪表经校验合格并与系统连接和固定;
3.具备经监理单位批准的调试方案。
(二)系统调试要求
水源、消防水泵及其控制柜的调试和检测详见本篇第二章的相关内容。
1.分区控制阀调试
分区控制阀调试按照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各自特点进行调试,调试前,首先要检查分区控制阀或阀组的各组件安装是否齐全,组件安装是否正确,在确认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后,进行调试。
(1)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在接到动作指令后立即启动,并发出相应的阀门动作信号。
检查方法:
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分区控制阀,水通过泄放试验阀排出,观察检查。
(2)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对于闭式系统,当分区控制阀采用信号阀时,能够反馈阀门的启闭状态和故障信号。
检查方法:
采用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观察检查。
2.联动试验
对于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至少在1个区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对于不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
(1)开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内容与要求
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时,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是否喷出细水雾,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时,手动开启泄放试验阀,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2)闭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内容与要求
闭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可利用试水阀放水进行模拟。
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
检查方法:
打开试水阀放水,观察检查。
(3)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当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时,可利用模拟火灾信号进行试验。
给出模拟火灾信号,查看火灾报警装置能否自动发出报警信号,系统是否动作,相关联动控制装置能否发出自动关断指令,火灾时需要关闭的相关可燃气体或液体供给源关闭等设施是否联动关断。
检查方法:
模拟火灾信号,观察检查。
二、系统验收
系统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属于自验收)
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对供水水源、泵组、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控制阀、管网和喷头等主要组件的安装质量验收,以及对系统的功能验收。
通过系统验收来保证系统主要组件的功能达到设计要求,为以后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系统验收合格后,需要将系统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和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验收不合格者,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一)主要组件的验收
系统验收的验收资料查验内容和要求详见本篇第一章的相关内容。
泵组和系统水源的验收、系统管网和喷头的验收内容、方法及要求详见本篇第二章“消防给水”和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关内容。
1.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
(1)验收内容与要求
①瓶组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标志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②储水容器内水的充装量和储气容器内氮气或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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