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操作规程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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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操作规程修订》
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操作规程
(2007年修订)
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是指本行与基金管理公司签定代销协议,通过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交易渠道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持兴业卡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在全行通买通卖,机构法人投资者只能在资金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基金买卖业务。
第一节概述
一、柜面接受投资者交易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本行营业网点在接受投资者交易申请之前,总分行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一)总行基金业务管理部门设置基金交易参数;
(二)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用于全行基金交易的清算账户;
(三)营业网点使用(2043-基金参数下载)交易下载:
基金信息表、注册登记机构信息表、销售机构信息表、证券席位号。
二、投资者在本行进行基金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办理登记自动代理服务、注销自动代理服务、更换自动代理服务的银行账户,开立基金账户、注销基金账户,登记交易关系、注销交易关系,登记对应关系、注销对应关系、修改对应关系,修改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定时定额投资、转托管、跨市场转托管、修改收益分配方式、非交易过户、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基金冻结解冻等业务,需填写相应的《基金业务申请单》。
投资者填写的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作业务凭证,第二联交投资者。
(二)业务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一般为T+1确认),投资者可以凭银行打印的业务受理单到营业网点柜台查询业务确认情况。
(三)投资者操作介质的规定
1、个人投资者必须先在本行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活期存折的币别与基金的币别一致),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必须留有密码。
2、机构投资者必须先在本行开立能用于资金转账的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片;投资者在本行办理基金业务时,柜面业务人员须核对印鉴片。
(四)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
1、自然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2、机构: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注意事项: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基金余额不为零、基金权益不为零、且存在未完成交易时,不得将资金账户消户。
个人客户办理兴业卡(或活期存折)消户、机构客户办理结算账户消户时,柜员也应提醒客户是否将兴业卡、结算账户作为基金交易的资金账户,如果是基金交易的资金账户,而基金账户的基金余额不为零、基金权益不为零、且存在未完成交易时,不得消户。
第二节柜面操作
一、日常操作要求
(一)基金参数下载
1、柜面业务人员在接受投资者基金交易申请前,必须先下载基金交易参数。
参数下载后,将保存在柜面系统中,只在基金参数有变化时才须再次下载。
2、柜面业务人员使用(2043-基金参数下载)交易,选择下载标志:
1-基金信息表,2-注册登记机构信息表,3-销售机构信息表,4-证券席位号,下载成功后系统提示交易成功。
(二)每日基金净值
1、柜面业务人员在每天接受投资者交易申请前,查询、公布前一工作日(T-1日)基金净值。
2、柜员使用(2041-查询开放式基金相关信息)交易,输入查询类别(1-基金公告信息)、基金代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等,输入无误后提交。
3、柜员按系统输出结果公布前一工作日基金净值。
二、基金自动代理服务管理
(一)登记自动代理服务
1、基金自动代理服务只供个人投资者使用。
登记自动代理服务后,基金代销系统在投资者进行基金认购、申购时自动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不需投资者另外申请开户就可以办理基金交易。
投资者登记自动代理服务关系后即成为本行的基金签约客户。
2、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自动代理服务、变更基金代理人资料、对应关系管理)》(一式两联),并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起交柜面业务人员。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证明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柜面业务人员接到业务申请,重点审核:
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签名盖章,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使用(2020-基金自动代理服务管理)交易,逐一输入各要素,内容包括:
业务种类(0-登记自动代理)、客户名称、兴业卡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0-身份证、3-军官证、4-回乡证、5-护照)、证件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性别(0-男,1-女)、居民性质(0-居民、1-非居民)、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提请投资者输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密码,确认无误后提交。
4、交易申请经系统受理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连同留下的开户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若交易失败,根据回显信息检查各输入项并作相应修改。
注意事项:
柜员录入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必须与本外币核心业务系统中的一致。
在登记自动代理服务之前,柜员应向投资者了解是否在其他代销机构已开立基金账户,如未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则可登记自动代理,而后做认(申)购交易;如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则应使用2021交易做登记交易关系操作,开立交易账户,而后做认(申)购交易。
(二)注销自动代理服务
1、已登记自动代理服务的投资者可以注销自动代理服务。
注销前,基金账户的基金余额应为零、基金权益为零、且没有未完成交易。
2、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自动代理服务、变更基金代理人资料、对应关系管理)》(一式两联),并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起交柜面业务人员。
3、柜面业务人员接到业务申请,重点审核:
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签名盖章,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使用(2020-基金自动代理服务管理)交易,逐一输入各要素,内容包括:
业务种类(1-注销自动代理)、客户名称、兴业卡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电话号码、性别、居民性质(0-居民、1-非居民)等,提请投资者输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密码,确认无误后提交。
4、交易申请经系统受理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连同留下的消户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若交易失败,根据回显信息检查各输入项并做相应修改。
(三)更换银行账户
1、已登记自动代理服务的投资者可以办理更换银行账户。
更换银行账户时,新、旧银行账户必须属于同一客户,即:
新、旧银行账户的证件号码必须一致,但新、旧银行账户可以是不同分辖开立的账户。
2、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自动代理服务、变更基金代理人资料、对应关系管理)》(一式两联),并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起交柜面业务人员。
3、柜面业务人员接到业务申请,重点审核:
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签名盖章,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使用(2020-基金自动代理服务管理)交易,逐一输入各要素,内容包括:
业务种类(2-更换银行账户)、客户名称、兴业卡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性别、居民性质(0-居民、1-非居民)、新兴业卡、新凭证代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密码,确认无误后提交。
4、交易申请经系统受理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若交易失败,根据回显信息检查各输入项并做相应修改。
注意事项:
已登记自动代理服务的客户,只能用(2020-基金自动代理服务管理)交易更换银行账号,不能使用(2028-基金对应关系管理)中的修改交易关系。
三、基金账户的开立、注销
(一)开立基金账户
1、已在本行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的个人投资者和银行结算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行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原营业网点办理;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全辖范围内办理。
2、投资者开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
同时提交: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
同时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片。
3、开户受理及审核
柜面业务人员接受投资者申请,审核投资者填写的申请单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签名盖章。
4、审核无误后,使用(2021-代理基金账户开销户和交易关系管理)交易,按要求将输入:
业务种类(0-开户)、预约标志(0-非预约,1-预约)、客户名称、银行账户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居民性质(0-居民,1-非居民)、地址、邮编、基金代码,提请个人投资者输入兴业卡密码,确认无误后提交。
机构投资者还须输入:
公司性质(0-保险公司,1-国企,2-国有控股公司,3-上市公司,4-其它境内投资者,5-境外机构投资者)、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若为预约开户,还须输入预约日期,预约日期必须大于交易日期且为基金开放日。
5、交易申请经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作记账凭证,其他开户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银行账户可对应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账户,即一个银行账户可对应多个基金账户,但对应同一家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登记自动代理服务关系但尚未开立相同注册登记机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也可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2)系统接受投资者开户交易后产生临时投资者编号,用于投资者在开户申请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前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交易;开户交易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基金账号将替代投资者编号。
3)在开户之前,柜员应向投资者了解是否在其他代销机构已开立基金账户,如未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则可开户,而后做认(申)购交易;如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则应使用2021交易做登记交易关系操作,开立交易账户,而后做认(申)购交易。
(二)注销基金账户
1、已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原银行账户所在分辖内办理注销基金账户;注销前,基金账户的基金余额为零、没有未完成交易、基金权益为零。
2、柜面业务人员审核投资者填写的《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是否正确,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使用(2021-代理基金账户开销户和交易关系管理)交易,按要求将输入:
业务种类(1-销户)、客户名称、银行账户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要素。
3、交易申请经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作销户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注意事项:
注销基金账户不能用核心业务系统的“冲正”类交易。
(三)登记交易关系
1、投资者已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开立基金账户,在本行进行基金交易前必须登记交易关系(即开立交易账户)。
2、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
同时提交: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机构投资者的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开立基金账户交易相同。
3、业务受理及审核
柜面业务人员接受投资者申请,审核投资者填写的申请单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签名盖章。
4、审核无误后,使用(2021-代理基金账户开销户和交易关系管理)交易,按要求将输入:
业务种类(2-登记交易关系)、预约标志(0-非预约,1-预约)、客户名称、银行账户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代码、基金账号等要素,确认无误后提交。
若为预约登记交易关系,还须输入预约日期,预约日期必须大于交易日期且为基金开放日。
5、交易申请经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作业务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若交易失败,根据回显信息检查各输入项并做相应修改。
注意事项:
1)登记交易关系时客户的证件号码必须与核心业务系统中的相一致。
2)系统接受投资者登记交易后产生临时投资者编号,用于投资者申请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前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交易;登记交易关系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交易账号将替代投资者编号。
(四)注销交易关系
1、投资者注销交易关系(即注销在本行的交易账户),要求在本行的基金余额为零、无未完成交易且基金权益为零。
注销交易关系必须在原银行账户所在分辖内办理。
2、柜面业务人员审核投资者填写的《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一式两联)是否正确,身份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使用(2021-代理基金账户开销户和交易关系管理)交易,按要求将输入:
业务种类(3-注销交易关系)、客户名称、银行账户号、凭证代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要素。
3、交易申请经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两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作注销交易关系资料存档;第二联加盖银行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件交还申请人。
四、代理修改基金客户资料
(一)已在本行登记自动代理服务或通过本行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客户名称、通讯地址等基本资料变更后,到本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更改手续。
资料更改内容包括:
机构投资者名称、法人姓名、代理人姓名、个人投资者职业、联系电话、家庭住址、E-MAIL地址等。
个人投资者姓名、银行账号、基金份数、基金账号不得更改。
(二)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银行账户所在分辖营业网点柜台申请修改基金账户的资料;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原经办网点办理。
(三)修改基金账户的资料的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变更资料,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并提交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签名的委托书,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股份公司修改名称等重要资料的还应出具董事会决议。
个人投资者申请更改资料,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开户、交易关系、修改投资者资料)》,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并交经办人员办理。
(四)柜面经办人员接受更改申请时,应审核有关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单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签名盖章。
确认无误后,使用(2022-代理修改基金客户资料)交易,输入各要素:
银行账号、客户名称、基金账号、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个人投资者还需输入:
居民性质(0-居民,1-非居民);机构投资者还需输入:
公司性质(0-保险公司,1-国企,2-国有控股公司,3-上市公司,4-其它境内投资者,5-境外机构投资者)、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代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
更改机构投资者名称的须由业务主管输入授权密码予以确认,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
注意事项:
本交易先调用(2037-查询基金客户资料)交易查询投资者资料,然后对基金投资者资料进行修改。
进入(2037-查询基金客户资料)交易,对相应的查询种类(包括基金账户客户资料和基金签约客户资料)进行选择。
(五)营业网点收到系统成功受理信息,经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二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存档,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连同相关文件原件、兴业卡(或活期账户)一并交还投资者。
注意事项:
1)交易机构必须是基金账户开户机构或登记交易关系的机构;
2)修改基金账户客户资料时,如果要修改证件号码,必须先修改核心业务系统中的证件号码。
五、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
(一)挂失
1、投资者基金账户卡因遗失、被盗等需申请挂失,应到原开户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2、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个人投资者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明文件一并交经办人员办理;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员受理挂失申请,重点审核:
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正确、是否签名盖章,机构投资者公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法人代表是否在申请单上签名盖章。
审核无误后使用(2023-代理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交易,输入各要素:
银行账号、基金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解挂标志(0-挂失),提请个人投资者输入密码,经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处理。
4、经办人员收到系统返回的挂失申请受理信息,经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二联),交投资者签名(盖章),第一联连同投资者填写的申请单存档作业务凭证,第二联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并交还投资者。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挂失不成功的,须通知投资者。
注意事项:
1)挂失只能于基金开放日交易时间内到柜台办理,挂失即时生效。
注册登记机构返回确认失败的,挂失失效。
2)书面挂失有效期为7天。
投资者在7个工作日后30天内,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及支付凭证到营业网点领取新卡,经办人员当场收回《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
3)系统不提供自动解挂功能。
(二)解挂
1、在七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基金单位账户卡找到的,到挂失网点办理解挂手续。
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并交经办人员办理。
2、经办人员受理解挂申请,审核投资者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机构投资者公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法人代表是否在申请单上签名盖章。
核对无误后使用(2023-代理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交易,输入各要素:
银行账号、基金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解挂标志(1-解挂),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经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
3、经办人员收到系统返回的解挂申请受理信息,经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二联),交投资者签名,第一联作业务凭证,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连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一并交还投资者。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解挂不成功的,须通知投资者。
4、解挂只能于基金开放日交易时间内在柜台办理,解挂交易在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生效。
注意事项:
如果是代理人来代理交易,交易成功返回后,柜员需检查代理人资料与输出画面显示的代理人资料是否一致。
六、基金冻结解冻
冻结是指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或投资者的请求,对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基金暂停交易的行为;解冻是对已冻结的基金账户进行解除冻结的行为,解冻人必须是冻结人,否则解冻无效。
基金冻结解冻分为基金账户冻结解冻和基金份额冻结解冻。
(一)基金账户冻结
1、冻结申请人必须到基金账户的原开户行办理,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
营业网点在受理基金账户冻结业务时,必须要求申请人出具冻结通知书或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执行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支行主管行长同意后,方可受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主动要求冻结的(如质押冻结),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时,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真实,填写内容是否规范、正确,是否签名(盖章)。
审核无误后,使用(2024-代理基金冻结解冻)交易,按要求输入各要素:
业务种类(0-基金账户冻结解冻)、冻结解冻标记(0-冻结)、冻结类别(0-质押冻结,1-司法冻结)、银行账户、基金账号、冻结解冻日期等有关内容;营业网点主管输入操作密码,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
3、营业网点收到系统成功受理信息,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二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一联连同冻结通知书、有关法律文书和业务申请单专夹保管,第二联连同身份证件交申请人(执行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冻结不成功的,须通知冻结申请人。
注意事项:
冻结时系统自动产生冻结序号,供解冻时使用。
(二)基金账户解冻
1、有关部门提出解冻申请时,解冻申请人(执行人)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并提交有关法律文书和申请人(执行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经办人员办理。
2、经办人员受理解冻时,应审核相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有关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解冻人是否与冻结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是否签名(盖章)。
确认无误后,使用(2024-代理基金冻结解冻)交易,逐一输入各要素:
业务种类(0-基金账户冻结解冻)、冻结解冻标记(1-解冻)、银行账户、基金账号、冻结序号、冻结解冻日期等有关内容;营业网点主管输入操作密码,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
3、营业网点收到系统成功受理信息,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回单》(一式二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一联及有关法律通知、文书专夹保管,第二联连同有关证件交申请人(执行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解冻不成功的,须通知解冻申请人。
(三)基金份额冻结
1、冻结申请人必须到基金账户的原开户行办理,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
营业网点在受理基金份额冻结业务时,必须要求申请人出具县以上单位(含)冻结通知书或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执行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支行主管行长同意后,方可受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主动要求冻结的(如质押冻结),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时,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真实,填写内容是否规范、正确,是否签名(盖章)。
审核无误后,使用(2024-代理基金冻结解冻)交易,按要求输入各要素:
业务种类(1-基金份额冻结解冻)、冻结解冻标记(0-冻结)、冻结类别(0-质押冻结,1-司法冻结)、银行账户、基金账号、基金代码、冻结份额、冻结解冻日期、收费方式(0-前端,1-后端)等有关内容;营业网点主管输入操作密码,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
3、营业网点收到系统成功受理信息,再次确认无误后,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一式二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一联连同冻结通知书、有关法律文书和业务申请单专夹保管,第二联连同身份证件交申请人(执行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冻结不成功的,须通知冻结申请人。
注意事项:
冻结时系统自动产生冻结序号,供解冻时使用。
(四)基金账户解冻
1、有关部门提出解冻申请时,解冻申请人(执行人)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非交易过户、基金冻结解冻、基金账户卡挂失解挂)》,并提交有关法律文书和申请人(执行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经办人员办理。
2、经办人员受理解冻时,应审核相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有关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解冻人是否与冻结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是否签名(盖章)。
确认无误后,使用(2024-代理基金冻结解冻)交易,逐一输入各要素:
业务种类(1-基金份额冻结解冻)、冻结解冻标记(1-解冻)、银行账户、基金账号、基金代码、解冻份额、冻结序号、冻结解冻日期、收费方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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