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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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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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手册
分包管理手册
一、目的
为了使在本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的任何一家分包队伍。
三、进场须知
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公司概况简介。
3、参与本工程的组织系统图(包括管理体系、安全体系、质量体系、文明施工体系)及通信联络表。
4、参与本工程项目人员简历。
5、入场人员花名册。
6、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各专业工种的上岗证及特种工人的上岗证。
7、务工人员劳务许可证,临时暂住证。
四、组织管理规定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必须同合同拟定相等。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有其他职务。
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未经总包方、业主及监理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2万元。
3、现场必须设置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其数量及素质必须满足要求。
否则毎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1000元/人。
4、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0元/人。
累计收到三次罚款者清退出场。
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要求。
5、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人次,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6、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秩序或规定事件,达不到总包单位的要求,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2000元/次罚款。
如再达不到要求,将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驱逐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7、分包队伍不得拒签我项目部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8、任何罚款无需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部所发罚款单经业主、监理确认后即为扣款依据。
9、对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两小时之内向下达者回复。
否则视问题轻重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五、现场管理规定
1、分包对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安全帽上应有分包队伍名称)、佩戴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特殊工种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否则对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
2、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喊大叫。
3、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人。
4、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对分包队伍罚款200元/次。
5、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等设施及标志牌,违者罚款200元/次,并负责赔偿。
6、现场内严禁扔垃圾、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7、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违者罚款100-500元/次。
六、施工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按项目部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进行。
且安全设施齐备无隐患。
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我项目部拟定的程序、质量标准进行,否则造成返工或严重后果的,一切损失自负,并对违反者处于罚款500元/次。
分包队伍施工进度必须满足项目部的要求,否则每拖后一天,扣除分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一。
3、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应通过总包单位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接触。
4、因分包队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赶工及技术措施的。
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队伍支付。
5、分包队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他分包队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2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七、对分包队伍的质量、技术管理规定
(一)质量管理规定
1、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
精品工程
分部分项质量目标:
按质量目标分解一次达标,优良率100%。
2、质量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
分级控制就是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部门质量控制、工程监理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人员及主管工长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专职质量员监督、施工完毕报验阶段由工程监理监督;统一申报即项目部统一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3、分包队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
4、分包队伍内部必须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并使其运转正常,使项目部的质量目标能贯彻执行。
5、施工前分包队伍必须对作业人员详细讲解主管工长下达的技术交底,否则罚款500元。
6、分包队伍实现不了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7、分包队伍必须积极配合质量部门进行验收工作否则质量部门有权不验收,或对分包队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队伍罚款1000元。
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分包队伍罚款2000元。
累计三次者罚款3000元,分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清退出场,分包队伍另行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8、未经项目质量部门检查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除重新施工,并对分包队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9、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三检制”+“监理验收”。
首先分包队伍要做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
项目部质量部门在确认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且资料齐全后,报请监理方验收。
10、对项目部要求优良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要达到一次到位优良率100%,以项目部月统计为准,达不到的要求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分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清退出场,并对分包队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11、对项目部质量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能积极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分包队伍自负。
并对分包队伍处以1000元罚款。
12、分包队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经项目部研究后再进行处理,否则对分包队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相关人员清退出场。
13、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经质量部门提出后,分包队伍应立即组织整改或进行答复,如果在验收时还未整改,则对分包队伍进行1000元以上罚款。
并且质量部门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分包队伍负责。
14、在本工程中,分包队伍必须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队伍都必须先做好样板,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否则不得进行后续施工,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队伍自行负责。
15、任何部位存在质量缺陷,达不到质量要求,必须全部拆除重新施工,并对分包队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及工期损失由分包队伍全部负责。
16、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不得私自更改,违者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及工期损失由分包队伍全部负责。
(二)技术管理规定
1、分包队伍对项目部排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异议,必须在12小时内回复,否则必须按照计划执行。
2、分包队伍对施工方案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在没有得到更改指令前,必须执行施工方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分包队伍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将视为分包队伍技术水平及素质不够,建议业主清退出场。
4、分包队伍内部“三检”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反映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
5、项目部将经常检查分包队伍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一次达不到的罚款500元,复检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队伍自己负责。
八、安全生产管理
1、分包队伍必须达到省文明工地要求,否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2、分包队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队伍处以500元/次罚款。
3、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队伍处以500元/次罚款。
4、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100-500元/次处罚。
1)高空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空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装饰龙骨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4)非特殊作业工种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上岗证。
5)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6)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7)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越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8)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9)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5、对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200-5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4)不认真执行安全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6、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结构施工中应按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并不得随意改动,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洞口、临边必须做好防护。
2)处罚规定
A、应搭设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的,处罚500元。
B、使用不合格脚手架、吊船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吊船,处罚500元。
C、不按项目部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者施工,处罚1000元。
D、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处罚1000元/次。
7、临时用电管理
1)项目经理部责任:
A、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现场总箱。
B.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各分包队伍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置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队伍的临电管理情况。
2)分包队伍责任:
A、分包队伍必须从项目部指定的一级电箱接用电源。
B、分包队伍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
C、分包队伍负责现场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D、分包队伍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E、分包队伍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3)处罚规定:
A、凡分包队伍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1000元。
B、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1个罚款200元。
C、凡分包单位乱拉线、接电者,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8、机械管理
1)责任划分:
A、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队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队伍负责。
B、分包队伍自带机械机具,安全由分包队伍负责。
C、分包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并提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必须立即退场,严禁使用。
D、因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队伍独自承担责任。
2)进场:
设备进场前48h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进场。
3)过程管理:
A、各分包队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B、各分包队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C、项目安全总监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D、各分包队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h报至项目工程管理部,经项目工程管理部统一协调后,全理使用机械设备。
若分包队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工程管理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4)处罚规定:
A、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或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1000元。
B、各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维修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200元。
9、分包队伍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
九、文明施工管理
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取得陕西省文明工地称号。
1)参照陕西省文明工地评分标准,检查中分包队伍存在一项重大违章或隐患,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存在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分包队伍罚款1000元。
2)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上述现象,将加倍处罚。
对于一般问题,需立即改正,如改正不及时罚款500元。
3)现场材料、设备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明确清晰,否则处罚50元/处。
4)分包队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到项目部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次。
十、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1)成品保护责任
分包队伍的现场负责人为成品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分包队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2)成品保护期限
分包队伍从进入现场开始至其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
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A、分包队伍要按照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B、分包队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中,措施不健全,不完美的专业不允许其施工作业。
C、分包单位必须增强本单位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使成品保护落到实处。
D、分包队伍成品工作的检查员,每天必须对成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罚办法
A、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验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及时罚款200元/次。
B、分包队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分包队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已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
C、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部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队伍全数赔偿,同时对分包队伍处以1000元/次罚款。
十一、项目经理部会议安排
(1)项目部的各项例会,参加人员必须带正规笔记本认真记录并及时安排落实会议精神。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会议安排,凡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
(3)会议日程安排
周一8:
00——8:
30安全例会全体人员参加
每日下午18:
00——18:
30生产协调会进场管理人员及各分包队伍主要负责人
(4)建立动态会议制度,随时召开会议,通知过不到者按第二条处罚。
(5)生产协调会内容
1)分包队伍汇报本作业日将要请质量部门验收事项及验收时间。
2)分包队伍汇报今日计划完成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3)分包队伍对明日计划是否能按时完成及存在问题进行说明并阐述理由。
4)项目部对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出偏差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视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日计划进行补充修正。
6)项目部对夜间施工及材料进场进行协调。
8)平衡第二日塔吊、机械等使用设备情况。
9)主持人对例会的内容进行总结,并裁决相关事宜。
十二、施工进度计划规定
1)分包单位每周、日必须编写周、日作业计划,周、日作业计划是当周(当日)操作计划。
各分包单位统一采用文本格式表述,并在项目部的周(日)例会发布并总结。
要求分包单位采取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工期目标的控制手段,使计划阶段目标考核分解到每一周、每一日,从而确保总工期按时完成。
2)分包单位每月23日之前必须向项目部报下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统一采用横道图绘制,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详细、节点准确。
逾期不报者按100元/次处罚。
3)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必须经总包方、业主、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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