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施工组织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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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施工组织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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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C-4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资格预审申请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合同类型:
一
针对本项目编制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内容包括:
质量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体系;
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等。
1、质量保证体系
1.1质量保证体系
1.1.1质量目标
本工程项目质量标准为全部分项工程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中的合格等级,主要分项工程达到优良等级,满足业主的质量目标。
1.1.2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ISO9001系列标准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特点,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见图1-1。
1.2确保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
1.2.1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
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专职质检工程师组成质量检查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1.2.2制定严格的质量制度
质量自检制度:
质量自检包括工前检查制度和施工过程中检查制度。
质量评定制度: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填写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
质量奖罚制度:
对质量事故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对在质量方面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奖励贯彻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1.3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1.3.1加强质量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质量法规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使建优质工程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
1.3.2加强技术培训
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1.3.3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强有力的质保系统和质检系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见图1-2。
1.3.4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成立提高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的QC小组,真正解决施工中的关键质量问题,如高路基填筑施工、桥梁桩基及墩台施工、梁板预制及架设、防护及排水施工、隧道开挖支护及二次衬砌施工等。
1.3.5建立质量情报信息网络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准确掌握第一手质量情报信息资料。
1.3.6强化企业质量自控能力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确保质量体系在本工程上的有效运行。
1.3.7落实质量领导责任终身制
落实项目经理、各级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工程试验人员、物资供应人员直到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1.4确保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1.4.1工程工艺控制
单位工程开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1.4.2工程材料控制
对采购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材料,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承包人选用的产品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同意。
1.4.3施工操作控制
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工种岗位的实践技能,做到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施工操作中,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操作管理方法,确保施工质量。
1.4.4进度和质量关系的控制措施
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生产进度完成后必须检验质量是否合格。
严格按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指导施工,不能因追求进度而忽视质量。
1.4.5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班组长在隐蔽验收记录中填写工程的基本情况,邀请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工程师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5.1建立工地试验室实行严格的检测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建立能满足各项试验要求的试验室,选派技术熟练的人员,组成强干的试验队伍,装备精良齐全的试验仪器,试验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由国家有关部门标定认可。
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把对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程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一整套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出示原始资料。
1.5.2加强施工测量
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强干的测量队伍,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从中线、高程和几何尺寸上确保工程质量。
1.5.3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
配备精良的施工设备,广泛应用成套的机具,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保证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实行机械化作业;重要设备及易损设备要有一定的储备,保证施工的连续性。
1.5.4材料的搬运与贮存
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
材料堆存以前,清理整平和硬化围砌全部堆存场地。
材料采用分仓堆放、树立标识牌的贮存方式,石灰、粉煤灰和水泥等粉质材料有遮盖及防潮防水措施,以保证各种材料质量完好。
1.5.5投入高素质的人才群体
抽调有高速公路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管理人员、熟练工人组成人才群体,进行本工程施工。
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它主要技术人员,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本工程的管理。
1.5.6选用有针对性的工法
施工中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选用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法,优化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进行多种施工方案的综合比选,确保施工方案高效、安全、经济适用。
1.5.7混凝土外观质量的保证措施
为保证本工程的外观质量,所有外露混凝土均采用拼缝严密、面板面积尽量大的模板施工,桥梁、隧道的混凝土浇筑施工分别采用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前制作详尽的模板加工安装及混凝土浇筑养护方案。
1.6冬季和雨季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6.1冬季施工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除隧道工程、路基挖方工程、梁板预制等项目外,每年11月30日至翌年3月15日不进行其它工程项目施工。
但根据调查当地的气象资料,每年的11月30日前和翌年3月15日后的一段时间内,均可能出现气温较低的天气,所以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考虑完善的冬季施工措施。
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需进行冬季施工工程的管理工作,按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工班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定期检查方案的实施情况。
1.6.1.1混凝土和钢筋冬季施工
混凝土浇筑尽量选择在白天气温高的时段。
对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和养护等进行热工计算,并据此施工。
在低温期施工时,可在混凝土中按规范加减水剂、防冻剂等外加剂,以增强混凝土的抗冻能力。
尽量减少混凝土运输距离,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
混凝土拆模后覆盖蓬布和草袋养护。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上继续浇筑混凝土时,接合面要有5℃或以上的温度;且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仍要维持5℃或以上的温度。
混凝土浇筑后,配备足够数量的能连续记录的测温计,设专人连续观测记录不少于7天。
在负温条件下焊接钢筋时,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
焊接后的接头,严禁立刻碰到冰雪。
气温低于-10℃,不安排钢筋焊接施工。
1.6.1.2冬季机械设备的维护
对加热用的锅炉房进行试火试压,对各种加热设备进行检查。
冬季施工用的车辆安装防滑链。
采取更换燃油等措施,确保气温骤降时各种机械能够正常运行。
1.6.2雨季施工安排
1.6.2.1雨季施工
详细调查并掌握当地水文资料,做好施工中的防雨措施,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汛抗洪教育。
防汛器材、防雨材料、抽排水设备充足,对主要材料工具要估计在雨季期间的储备量,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雨季劳动保护用品。
机电设备的电闸箱要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安装接地保护装置,大型设备的接地装置要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并进行遥测。
生产生活区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1.6.2.2路基雨季施工
路堤施工要及时做好防排水设施。
基底、坡脚、填层面不得积水,施工时避免地表水流入取土工作面内,将取土工作面内局部积水随时排除。
采用分层铺填碾压施工,随挖随运,随填筑随碾压,碾压层面作成横坡排水,不允许高低不平,路堤边坡保持平整,不留凹坑。
1.6.2.3桥涵雨季施工
雨季施工时按时收集天气预报资料,混凝土浇筑尽量避开降雨天气。
钢筋和钢绞线加工存放场搭设防雨棚,以免淋雨生锈;水泥码放要防雨漏。
雨后检查模板及钢筋上是否有泥水,如有立即清除。
基坑开挖施工时,基坑内设集水井,配备充足的抽排水设备,基坑开挖后及时组织施工,防止基坑被水浸泡。
2、安全管理体系
2.1安全保证体系
2.1.1安全目标
杜绝因工亡人事故,避免因工重伤事故,因工受伤事故率控制在0.5‰以内。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交通亡人事故;安全防范措施及紧急救援预案完善。
2.1.2安全保证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关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见图2-1。
2.2组织管理措施
2.2.1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各工班设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所有安全检查人员均持证上岗。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2.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3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以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建立一整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2.3技术管理措施
2.3.1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针对各项具体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本工程所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进行。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2.3.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和安全监察部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做到面广,重点突出。
2.3.3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各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的进场,均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3.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2.3.5特种作业管理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首先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并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2.3.6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牌,危险地点悬挂规定的标牌,夜间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做好线路沿线临时便道的交通警示设置,并指派专人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平交道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交通事故。
2.3.7现场安全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和交通部、河北省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进行,以免现场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防盗、消防管理责任人。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一律佩带工作卡。
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帽与胸卡颜色一致,领导层、管理层和操作层要有所区别,以便于管理。
经常对工人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和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各类非法活动。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闲杂人员。
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按照本工程的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4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预案
施工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消防安全、爆破安全、隧道施工安全、地质灾害、防汛等情况组织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周边居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4.1消防安全与森林防火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各业务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
建立现场消防保卫机构,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签订消防保卫协议,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
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明火作业要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级别,办理相应动火证。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需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
本工程位于山区,沿线植被茂密,冬季气候干燥,施工中如有不慎,容易发生森林火灾,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河北省森林防火的规定,施工区域、生活区要与林地严格区分开来,执行禁带火种进入制度和动火证制度,组建义务消防队和专职防火巡查人员队伍,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2.4.2爆破安全措施
为确保爆破作业的顺利完成,将制定完善的爆破安全组织措施。
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建立爆破组织指挥机构;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建立严格的爆破设计审批制度;使用有丰富经验的爆破施工人员,爆破人员具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爆破质量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测手段;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购买爆炸物品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从业单位法人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它合法使用的证明;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按照河北省公安部门的规定对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在爆炸物品领取和使用过程中,要求我单位公安人员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每次领取的爆炸物品数量严格登记,避免爆炸物品流失。
项目经理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每次爆破前都要与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写出安民告示,标明爆破的时间、地点、安全警戒范围等,在安全上做到万无一失。
与现况道路相距较近处,进行爆破施工时,与当地交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对炸药的运输和储存需要特别警惕,对炸药爆破作业和爆炸地点进行仔细严格的管理。
爆破作业前,将距爆炸地点500m之内的居民房屋进行详细的调查,对那些经不起爆炸带来强烈震动的房屋,在爆炸之前进行维修。
2.4.3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钻眼前,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
风钻钻眼前,检查设备工具,不合格的立即修理或更换。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工具。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工作服。
由取得爆破证的爆破工执行爆破,严格防护距离和爆破警戒。
洞内爆破作业统一指挥,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经过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明火点炮,严禁装药与打眼同时进行。
装碴不准高于车厢;装碴机与运碴车之间不准有人;为确保运碴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
同向行驶车辆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加大距离;车辆启动、倒车、转向时必须了望与鸣笛。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
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期观测,发现异常时,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制订处理措施后再施工。
使用台车必须注意下列条件:
混凝土灌注时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固定牢靠,防止位移。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近通风软管。
钻孔严禁使用干式凿岩机,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电器(气)设备外露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2.4.4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应急措施
为了防治泥石流、滑坡、水毁等地质灾害,维护参建职工和当地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制定专项防治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工程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场后首先进行地质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及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针对本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制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包括:
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并服从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
在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布置时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有针对性性的对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地方进行监测。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情况紧急时,采取搬迁避让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4.5夏季防汛措施
本工程线路跨越的河流为季节性河流,在雨季如果遇到流域地区发生较大规模降雨,可能发生季节性洪水,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完善的防汛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周围人民生民财产安全。
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汛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雨防汛工作。
在汛期防汛抗洪期间,在完成管段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的同时,接受当地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汛期加强与其它单位的联系,互相配合,确保安全渡汛。
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制定防汛预案,以防万一,确保人员安全。
汛期来临前,对工地所有输变电线路、设备、用电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理和疏通施工区与生活区内的排水系统。
汛期到来之前,检查排水设施是否齐备,要确保排水通畅。
汛期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天气预报、管段内河流的排洪排涝情况、每日水位等信息,做出防汛安排和部署。
施工前,对受施工影响的区内河道地段,进行河道清理及疏通工作,在施工中保证随挖随清,保证河道不被堵塞。
2.4.6疫情防治措施
成立专职的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治机构,配备专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消毒、测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治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治规定,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负总责,疾病防治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并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驻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场前组织体检,严禁外部闲杂人员出入及内部人员随意外出。
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职工私自外出,减少人员流动。
搞好驻地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场所、车辆、设备、办公室进行消毒。
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给每位职工配发卫生防护用品。
让职工了解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危害、传播途径、临床症状及预防方法。
在生活区范围内,统一部署灭鼠、跳蚤、蚊虫等宿主生物措施。
发现有传染病发病症状的患者,及时送往专业门诊检查治疗。
积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协调沟通,接受其卫生防病工作指导,注意当地疫情情况,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突发疫情时,及时上报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实行应急处理措施。
3、环境保护体系
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施工过程中有完善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把施工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一般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方案》(交环发[2004]314)的通知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措施,实行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分级管理,并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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