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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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1.3-201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标准
2015-10发布2015-10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发布
1
2前言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
安全调度中心。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孟广财、张献勇、赵新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荆明光、时贞坤、吕业社、戴传华
本制度的批准人:
王允来
本制度由安全调度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定义和缩略语、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电力公司【2000】3号《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安全奖惩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价和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规划、组织、目标、职责、指挥、协调、检查与考核过程。
安全:
免遭不可接受的危险的伤害。
目标:
组织制定的为激发员工安全表现行为、并预期必须要达到的安全生产工作目的、要求和结果。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违章:
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缩略语
部门、车间、班组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级安全教育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规
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两票、三制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
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障碍和轻伤、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三级控制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计划
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五查
无违章、无轻伤、无误操作、无人员责任事故----四无
5.职责
5.1为济宁金威热电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目标负责。
5.2为济宁金威热电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人身安全保证体系
6.1.1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6.1.1.1公司在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写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1.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检修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各生产车间必须在所管理的工作业务范围内,按期落实计划项目。
6.1.1.3一切检修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措施。
6.1.1.4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检修、多工种交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公司安全调度中心经理和有关专业专工审查会签,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6.1.1.5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空作业以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安全调度中心经理和有关专业专工审查,副总经理批准。
6.1.1.6同一个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方案,在环境、设备、人员等条件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重新使用,必须重新编制安全措施,重新交底、签字后执行。
6.2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6.2.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工作服。
6.2.2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
6.2.3电气运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配备低压验电笔。
6.2.4对于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火灾的生产现场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6.2.5电气控制室、高压配电室应根据需要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绝缘隔板、验电器、接地线。
6.2.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工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6.2.7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数量应满足生产需要。
运行岗位除配备公用的安全工器具保证正常使用外,还应配备备用的安全工器具,防止意外损坏和检测试验期间影响正常使用。
6.2.8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检查与考核等参见相关管理规定。
6.3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6.3.1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由安全调度中心监察经理负责监督指导,由各车间负责组织。
6.3.2从事安全教育工作的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3.3安全调度中心每年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6.3.4安全调度中心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内容包括:
安全教育内容、考试内容、考试成绩等情况。
6.3.5新入公司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公司、所在车间和本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6.4外委工程安全管理
6.4.1公司安全调度中心必须对外委项目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签定安全工作协议。
6.5工作前危险点分析的规定
6.5.1各生产车间、生产单位在从事电力生产、基建工作时必须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6.5.2危险点分析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在作业现场进行。
6.5.3工作前危险点分析应在工作票安全措施交底后进行,待安全措施交底和工作前危险点分析结束后,工作组成员应亲自在工作票签字,禁止代签。
6.5.4对作业中危险点分析应做到全员参加,对该项工作进行全过程有针对性的分析,正确找出危险点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6.5.7危险点分析的要点
6.5.7.1针对作业项目的结构特点,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
6.5.7.2针对检修所使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5.7.3针对工作环境存在的有毒、有害、高温、高压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的。
6.5.7.4针对检修现场作业条件,特别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5.7.5针对作业特点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5.7.6针对材料、设备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设备危险因素。
6.6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6.6.1劳动纪律管理包括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管理、生活区劳动纪律管理等方面内容。
6.6.2公司成立劳动纪律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负责人,各分管领导担任分管范围内的主管负责人。
6.7设备安全保证体系
6.7.1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
6.7.2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科学管理轨道的手段,公司每年必须编制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
6.7.3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及各生产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上级颁发的“两措”精神、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公司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7.4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保证有持续发展性。
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安全隐患,使当年的“两措”计划能和未来的“两措”计划相适应,不能只顾眼前。
6.7.5对于重点反措计划,应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以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6.8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为安全监察保证体系;约束、激励保证体系。
6.9.1安全监察保证体系
6.9.1.1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定
6.9.1.1.1公司安全调度中心配备专职安监人员,各生产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
6.9.1.1.2各级安监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安监机构的领导。
6.9.1.1.3公司安监人员、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6.9.1.2安全监察人员的素质标准管理规定
6.9.1.2.1熟练掌握岗位专业技术、熟悉相关主要专业知识。
有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经上岗培训、考试合格。
6.9.1.2.2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抓敢管、坚持原则、严格执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强度。
6.9.1.2.3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等。
6.9.2安全调度中心的装备规定
公司安全调度中心必须有为完成安全监察任务所必须的装备,如:
打印机、照像机、电视机、录音机、望远镜、必要的通讯工具及交通工具等。
6.9.3热电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3.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3.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9.3.1.2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6.9.3.1.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一线员工思想稳定。
6.9.3.1.4批阅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指令、文件,并亲自落实。
负责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出现的问题。
6.9.3.1.5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听取安全调度中心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情况。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四落实。
6.9.3.1.6按规定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进行认真查处。
6.9.3.1.7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保证安全奖励基金到位。
6.9.3.1.8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现场巡视检查,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员工反映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指定有关部门解决。
6.9.3.1.9参与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
督促各级行政干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全面规划、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6.9.3.1.10加强对安全机构的领导,保证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装备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查人员履行监查职责。
在事故性质认定上,支持安全监查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
6.9.3.1.11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时,应亲自到场,对事故处理给予指导,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6.9.3.1.12负责协调公司党、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工作。
6.9.3.1.13若公司习惯性违章严重,不能及时纠正,发生重大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6.9.3.2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3.2.1热电公司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生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6.9.3.2.2负责正确处理公司各单位、部门工作中生产和安全的关系。
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保证不发生因指挥和决策失误而导致安全生产出现重大问题。
6.9.3.2.3批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事故通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9.3.2.4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月安全生产分析会,及时听取研究分管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准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四落实。
6.9.3.2.5主持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两措”工作计划中分管部分的有关内容,落实资金和负责人,并对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6.9.3.2.6按规定主持和参加对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6.9.3.2.7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现场检修、运行规程进行修订和补充,保证其正确性和实用性。
6.9.3.2.8领导安全调度中心人员做好安全监察工作,树立安全监察人员的监察权威。
经常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事故性质认定上,支持安全调度中心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
6.9.3.2.9深入生产现场、生产部门、生产本值,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员工反映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指定有关部门解决。
6.9.3.2.10主持公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落实重大设备技术改造、重要试验、大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亲临现场组织实施。
6.9.3.2.11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员工安全思想教育。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6.9.3.2.12若公司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严重,不能及时纠正,发生重大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6.9.4.4安全调度中心经理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4.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转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及安全文件、事故快报、通报、简报,监督检查本公司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6.9.4.4.2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精神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6.9.4.4.3定期向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书面报告和工作意见,并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6.9.4.4.4组织制订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并组织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分解落实到生产各部门,并监督检查实施,有权根据规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6.9.4.4.5审查监督各类承包工程的安全措施,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审查现场安全措施。
6.9.4.4.6组织和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期安全大检查,并及时制订防范措施。
6.9.4.4.7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6.9.4.4.8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现场拯救,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准确定性,严肃处理。
对生产各部门和生产人员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停止其工作,按规定考核和处理。
6.9.4.4.9参加生产调度会,掌握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并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具体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
6.9.4.4.10组织和领导公司安全网活动,搞好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员会议,充分发挥安全网群管群防的作用。
6.9.4.4.11负责监督现场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工作。
6.9.4.4.12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指导各部门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9.4.4.15组织生产各车间管理人员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制度考试。
6.9.4.5各车间主任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4.5.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6.9.4.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
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本值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安全目标的实现。
6.9.4.5.3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6.9.4.5.4对重要的检修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6.9.4.5.5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9.4.5.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6.9.4.5.7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专业、各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9.4.5.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9.4.6值长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4.6.1值长是本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本值发生在重大安全问题或事故时,要及时向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部门主任请示汇报;发生事故或重大安全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安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6.9.4.6.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值内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不正确的运行方式造成的后果要负直接责任。
6.9.4.6.3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指挥工作,掌握了解设备检修,隔离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6.9.4.6.4掌握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事故。
6.9.4.6.5坚决执行两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
6.9.4.6.6坚守工作岗位,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事故;擅离职守使指挥系统失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6.9.4.6.7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要记录清楚,向公司提供原始资料并组织分析。
6.9.4.6.8发生事故应在下班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并通知安监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
6.9.4.6.9值长要积极协助专业解决生产方面的问题。
6.9.4.6.10督促完成值内应做到的工作,对工作未完成而造成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
6.9.4.7车间专工安全工作到位标准
6.9.4.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转发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及安全文件、事故快报、通报、简报,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6.9.4.7.2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精神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负责制定车间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6.9.4.7.3定期向车间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书面报告和工作意见,并对车间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
6.9.4.7.4组织制订本车间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6.9.4.7.5审查监督本车间各类作业的安全措施,参加本部门参加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审查现场安全措施。
6.9.4.7.6参与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组织和参与本车间二类障碍及各类异常的调查分析,定期安全大检查,并及时制订防范措施。
6.9.4.7.7监督本车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品的使用
6.9.4.7.8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停止其工作,按规定考核和处理。
6.9.4.7.9参加生产现场大型、复杂、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督促员工正确开展作业前危险点分析,严格执行规程,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6.9.4.7.10组织和指导本车间安全网活动,搞好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车间安全网作用。
6.9.4.7.11负责监督本车间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做好本车间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工作。
6.9.4.7.12及时组织学习公司转发、下发的事故通报、快报等,指导本车间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9.4.8班组长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4.8.1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6.9.4.8.2负责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6.9.4.8.3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9.4.8.4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本班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9.4.8.5监督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做好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记录。
6.9.4.8.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本班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6.9.4.8.7检查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
对发现的隐患登记上报,本值能处理的及时处理。
对本值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6.9.4.8.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6.9.4.9员工安全生产到位标准
6.9.4.9.1每个员工应对自己所担任的工作及本岗位管辖的设备和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6.9.4.9.2每个员工应遵章守纪,执行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6.9.4.9.3及时反映或按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的情况。
6.9.4.9.4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
6.9.4.9.5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命令和违章指
挥。
6.9.4.9.6对上级部门或领导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领导坚持时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
6.9.4.9.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安全活动不合理的地方,有权提出意见。
6.9.4.9.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科学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9.5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6.9.5.1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6.9.5.2安全调度中心经理为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6.9.5.3安全调度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生产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
6.9.5.5公司各车间对本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负责。
6.9.5.5安全检查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6.9.6安全活动管理标准
6.9.6.1副总经理为安全活动管理总负责人,对安全活动管理负领导责任。
6.9.6.2安全调度中心经理为安全活动管理负责人,对安全活动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6.9.6.4各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活动管理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活动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6.9.6.5各车间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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