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舞蹈培训班学员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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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舞蹈培训班学员守则
舞蹈培训班学员守则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载入
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培训档案。
2、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不得离开教室。
3、学员上课学习实行考勤制,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对旷课的学员根据旷课时数,给予教育批评,直到纪律处分;无故旷课二天或累计超过六学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4、学员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录用。
5、学员请假,一天以内须经班主任批准,累计三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6、上课时,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果打开,应调为振动状态,课堂内不得打电话,若十分紧急,须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
7、学习期间,学员要讲究礼貌,尊敬教师。
8、要保持教室整洁,教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
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和处分。
1、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
2、学员应准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课处理。
3、考场课桌上只能放考场用品文具,不准放与考场有关的书及资料。
4、领到考卷后应先写上学号、所在单位及姓名,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禁用铅笔和红色笔答卷,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
5、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夹带或传递纸条、交换考卷或偷看资料等作弊行为。
6、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7、考试开始半小时后,学员方可交卷。
交卷时须经监考教师收卷后再离开考场,不准与未交卷的学员交谈,不准在考场内、外停留或喧哗。
8、凡上述规定者,考试成绩直接记为“零”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补考资格,并不得录为亚泰员工。
培训中心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学员上课实行考核制。
学员出勤总分共10分,每请假一天扣2分。
2、班主任负责考察出勤情况,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二天由培训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取消本期培训的考试资格。
3、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说明视为旷课。
4、无故旷课二天或累计旷课6学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5、自觉遵守学习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时不能擅自离开教室,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超过10分钟扣1分,并计旷课一学时。
6、课堂上不得打开手机,在课堂上不得接打电话。
7、要讲究礼貌,尊重教师,保持教室整洁,在规定地点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或果皮。
8、要爱护公共财产,破坏公物按价赔偿,并接受罚款。
9、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学员累计考核低于7分(包括7分)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培训中心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1、教室的管理由培训中心负责,保证合理使用和提高教室的利用率,非经培训中心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出租教室。
2、教室卫生由专人负责,使用者应保持地面、桌椅、讲桌、黑板、窗台清洁卫生。
3、使用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教室内物品完好,要及时通告班主任,对于故意损坏物品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教室内桌椅不准随意挪动搬出。
4、教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乱扔有碍卫生的杂物,严禁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5、不准在教室内乱写乱画,不准随处张贴通知、海报等。
6、培训教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占座,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清理。
7、根据需要开灯、关灯,注意节约,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要关灯、关窗、关门。
8、本规定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舞蹈培训班学员守则
(二)
培训班学员守则
Trainees’Rules
1、参考会计培训部工作人员的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培训班次和模块。
2、按要求足额缴纳培训费用,履行报名的相关手续。
3、依照会计培训部的通知,按时报到参加开班仪式。
4、按要求正确佩带和使用学员证。
5、着装整洁、得体、大方。
不提倡浓妆艳服。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和旷课。
7、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共同营造一个高雅、高效的学习环境。
8、不得有喧哗、说笑、抽烟、做与本课堂教学无关的事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发生。
9、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翻阅短信,务必使通讯工具保持关机状态或会议模式,不得因此影响课堂教学活动。
10、认真听讲,专心记录,积极主动参与互动交流,保持课堂活跃气氛。
1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
12、团结友爱,互帮互学,严于律已,宽以待人。
13、品行端正,尊重讲师,珍惜讲师的教学成果,杜绝不文明言语和行为。
14、爱护并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和其他教学资源。
1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爱护培训教室和其他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
16、课间活动也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原则上要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要求。
17、服从会计培训部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18、服从培训班班委干部的管理,积极参加班集体的活动。
19、有集体主义观念、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关心集体,珍爱荣誉。
20、未经允许,不得对教学活动、教学环境和培训机构工作场景等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等。
21、依照会计培训部通知,按时参加散学仪式。
22、客观评价培训讲师、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以利于改进管理和提高培训质量。
23、配合会计培训部做好会计专业人力资源库的建设工作。
尊享公司免费提供的质量跟踪管理服务和一系列母爱式服务。
24、客观评价、热心宣传和推介公司开展的各项会计服务。
舞蹈培训班学员守则(三)
舞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
飞翔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
本中心联系电话:
。
。
。
。
。
本中心网址: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
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
摩登舞、拉丁舞、爵士舞、肚皮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二、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培训中心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五)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
(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责任;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三、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八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九条培训中心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十条中心收费统一透明、财务记录齐全、教学规范、设备齐全,卫生良好、管理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对舞蹈教师的知识、素养、技能进行每季度的考核。
第十二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来住邮件管理,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每周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检查教学备课与教学日记,积极进行对外的同行教学交流活动。
每年暑期进行基本功与形体、礼仪、舞蹈队伍与个性化即兴表演的训练,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与基础形态能力,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五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五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教师须记录好教学日记,实行请准假制度,迟到早退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
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衣着不允许过于个性化,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第十八条制定教学教评制度,对教师的知识、素养、技能实行考核分级,制定奖罚制度,教学工资与考核工作及学员反馈相挂钩,准时发放教师工资。
第十九条统一设计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标识,进行一体化宣传。
第二十条网站、宣传工作任务到人,及时更新,定期检查。
四、培训中心人事任免、资产管理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人事任免由培训中心负责人通过民主集中会议完成任免、骋用、试用决策。
第二十二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议定工资的上下浮率,工资与奖惩挂钩,工资奖金分配公开透明。
第二十三条培训中心资产统一管理,认真做好财务记录,进行规范化运用,符合国家法律精神。
第二十四条截取约定的活动资金,用于教师提高、教学宣传、购置设施、网站运营、人事交流、教材升级、优秀学生的奖励等方面,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五、行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服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尊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的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依法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
第二十七条积极进行本地区的同行间交流活动,良性竞争,不允许相互抵毁。
第二十八条所有培训中心教师必须签定本规章制度与相关细则,依法教学,合理收入。
细则附件:
(见下页)
培训中心管理规范细则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
试用期结束后由培训中心负责人决定是否转为正式教师。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
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内部考核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五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
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
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
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30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
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病假、事假,请先行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
(2).请假时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据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
4、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5、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讲究品质、服务至上、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每周进行教学研讨交流与训练。
2.每周检查一次备课教案与舞蹈日记,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检查意见薄,每季度进行打分。
3.每节课提前十五分钟到场,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与学员做好沟通;每节课滞后十五分
钟关门,检查好设备及卫生工作,违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保养设备;教学过程中,衣着不应过于个性化,应适合教学示范,大方得体。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做好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
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
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
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培训中心的教师训练与教学会议,应准时参加,各教师应有计划的提高舞蹈理论、技术、教学、交流能力。
7.与学员、爱好者之间通过意见簿、网络、面对面、电话咨询多种渠道进行,并纳入教学改进与考核体系。
8.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美育、社交礼仪、艺术、音乐及舞蹈等级技术、组合、花步、队列、即兴表演等方面,其中文化课须制定大纳,占总学时的五分之一强。
定时检查教学备课内容。
10.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提供文化、技术、教育、交流、服务、理论方面的能力。
11.下班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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