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六十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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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六十四
宋书卷六十四
郑鲜之、裴松之、何承天
郑鲜之,字道子,荥阳开封人也。
高祖浑,魏将作大匠。
曾祖袭,大司农。
父遵,尚书郎。
袭初为江乘令,因居县境。
鲜之下帷读书,绝交游之务。
初为桓伟辅国主簿。
先是,兗州刺史滕恬为丁零、翟辽所没,尸丧不反,恬子羡仕宦不废,议者嫌之。
桓玄在荆州,使群僚博议,鲜之议曰:
名教大极,忠孝而已,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本而寻之,皆是求心而遗迹。
迹之所乘,遭遇或异。
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或因迹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略言矣。
天可逃乎?
而伊尹废君;君可胁乎?
而鬻权见善;忠可愚乎?
而箕子同仁。
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
而欲令百代之下,圣典所阙,正斯事于一朝,岂可易哉!
然立言明理,以古证今,当使理厌人情。
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
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
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
然无讥前哲者,厌情之谓也。
若王陵之母,见烹于楚,陵不退身穷居,终为社稷之臣,非为荣也。
鲍勋蹇谔魏朝,亡身为效,观其志非贪爵也。
凡此二贤,非滕之谕。
夫圣人立教,犹云“有礼无时,君子不行”。
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守一故耳。
若滕以此二贤为证,则恐人人自贤矣;若不可人人自贤,何可独许其证。
讥者兼在于人,不但独证其事。
汉、魏以来,记阙其典,寻而得者无几人。
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后,杨臻则七年不除丧,三十余年不关人事,温公则见逼于王命,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高世远则为王右军、何骠骑所劝割,无有如滕之易者也。
若以缞麻非为哀之主,无所复言矣。
文皇帝以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废婚宦。
明此,孝子已不自同于人伦,有识已审其可否矣。
若其不尔,居宗辅物者,但当即圣人之教,何所复明制于其间哉!
及至永嘉大乱之后,王敦复申东关之制于中兴,原此是为国之大计,非谓训范人伦,尽于此也。
何以言之?
父仇明不同戴天日,而为国不可许复仇,此自以法夺情,即是东关、永嘉之喻也。
何妨综理王务者,布衣以处之。
明教者自谓世非横流,凡士君子之徒,无不可仕之理,而杂以情讥,谓宜在贬裁尔。
若多引前事以为通证,则孝子可顾法而不复仇矣。
文皇帝无所立制于东关,王敦无所明之于中兴。
每至斯会,辄发之于宰物,是心可不喻乎!
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若沧海横流,家国同其沦溺,若不仕也,则人有余力;人有余力,则国可至乎亡,家可至乎灭。
当斯时也,匹妇犹亡其身,况大丈夫哉!
既其不然,天下之才,将无所理。
滕但当尽《陟岵》之哀,拟不仕者之心,何为证喻前人,以自通乎?
且名为大才之所假,而小才之所荣,荣与假乘常,已有惭德,无欣工进,何有情事乎?
若其不然,则工进无欣,何足贵于千载之上邪!
苟许小才荣其位,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
所谓柳下惠则可,我则不可也。
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圣人之为教者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也。
而秦以郡县治天下,莫之能变;汉文除肉刑,莫之能复。
彼圣人之为法,犹见改于后王,况滕赖前人,而当必通乎?
若人皆仕,未知斯事可俟后圣与不?
况仕与不仕,各有其人,而不仕之所引,每感三年之下。
见议者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云若许讥滕,则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尽。
何斯言之过与!
夫忠烈之情,初无计而后动。
若计而后动,则惧法不尽命。
若有不尽,则国有常法。
故古人军败于外,而家诛于内。
苟忠发自内,或惧法于外,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
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尔。
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于所天。
不致力于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尔,何所而称乎?
夫恩宥十世,非不隆也;功高赏厚,非不报也。
若国宪无负于滕恬,则羡之通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沮之本乎?
议者又以唐虞邈矣,孰知所归,寻言求意,将所负者多乎。
后汉乱而不亡,前史犹谓数公之力。
魏国将建,荀令君正色异议,董昭不得枕苏则之膝,贾充受辱于庾纯。
以此而推,天下之正义,终自传而不没,何为发斯叹哉!
若以时非上皇,便不足复言多者,则夷齐于奭、望,子房于四人,亦无所复措其言矣。
至于陈平默顺避祸,以权济屈,皆是卫生免害,非为荣也。
滕今生无所卫,鞭塞已冥,义安在乎?
昔陈寿在丧,使婢丸药,见责乡闾;阮咸居哀,骑驴偷婢,身处王朝。
岂可以阮获通于前世,便无疑于后乎!
且贤圣抑引,皆是究其始终,定其才行。
故虽事有惊俗,而理必获申。
郗诜葬母后园,而身登宦,所以免责,以其孝也。
日磾杀兒无讥,以其忠也。
今岂可以二事是忠孝之所为,便可许杀兒葬母后园乎?
不可明矣。
既其不可,便当究定滕之才行,无所多辩也。
滕非下官乡亲,又不周旋,才能非所能悉。
若以滕谋能决敌,才能周用,此自追踪古人,非议所及。
若是士流,故谓宜如子夏受曾参之词,可谓善矣,而子夏无不孝之称也。
意之所怀,都尽于此,自非名理,何缘多其往复;如其折中,裁之居宗。
桓伟进号安西,转补功曹,举陈郡谢绚自代,曰:
“盖闻知贤弗推,臧文所以窃位;宣子能让,晋国以之获宁。
鲜之猥承人乏,谬蒙过眷,既恩以义隆,遂再叨非服。
知进之难,屡以上请,然自退之志,未获暂申,夙夜怀冰,敢忘其惧。
伏见行参军谢绚,清悟审正,理怀通美,居以端右,虽未足舒其采章,升庸以渐,差可以位拟人。
请乞愚短,甘充下列,授为贤牧,实副群望。
”入为员外散骑侍郎,司徒左西属,大司马琅邪王录事参军,仍迁御史中丞。
性刚直,不阿强贵,明宪直绳,甚得司直之体。
外甥刘毅,权重当时,朝野莫不归附,鲜之尽心高祖,独不屈意于毅,毅甚恨焉。
义熙六年,鲜之使治书侍御史丘洹奏弹毅曰:
“上言传诏罗道盛辄开笺,遂盗发密事,依法弃市,奏报行刑,而毅以道盛身有侯爵,辄复停宥。
按毅勋德光重,任居次相,既杀之非己,无缘生之自由。
又奏之于先,而弗请于后,阃外出疆,非此之谓。
中丞鲜之于毅舅甥,制不相纠,臣请免毅官。
”诏无所问。
时新制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
山阴令沈叔任父疾去职,鲜之因此上议曰:
“夫事有相权,故制有与夺,此有所屈,而彼有所申。
未有理无所明,事无所获,而为永制者也。
当以去官之人,或容诡托之事。
诡托之事,诚或有之,岂可亏天下之大教,以末伤本者乎?
且设法盖以众苞寡,而不以寡违众,况防杜去官而塞孝爱之实。
且人情趋于荣利,辞官本非所防,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
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义疾理,莫此为大。
谓宜从旧,于义为允。
”从之。
于是自二品以上父母没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族属辄去,并不禁锢。
刘毅当镇江陵,高祖会于江宁,朝士毕集。
毅素好摴蒱,于是会戏。
高祖与毅敛局,各得其半,积钱隐人,毅呼高祖并之。
先掷得雉,高祖甚不说,良久乃答之。
四坐倾瞩,既掷,五子尽黑,毅意色大恶,谓高祖曰:
“知公不以大坐席与人!
”鲜之大喜,徒跣绕床大叫,声声相续。
毅甚不平,谓之曰:
“此郑君何为者!
”无复甥舅之礼。
高祖少事戎旅,不经涉学,及为宰相,颇慕风流,时或言论,人皆依违之,不敢难也。
鲜之难必切至,未尝宽假,要须高祖辞穷理屈,然后置之。
高祖或有时惭恧,变色动容,既而谓人曰:
“我本无术学,言义尤浅。
比时言论,诸贤多见宽容,唯郑不尔,独能尽人之意,甚以此感之。
”时人谓为“格佞”。
自中丞转司徒左长史,太尉咨议参军,俄而补侍中,复为太尉咨议。
十二年,高祖北伐,以为右长史。
鲜之曾祖墓在开封,相去三百里,乞求拜省,高祖以骑送之。
宋国初建,转奉常。
佛佛虏陷关中,高祖复欲北讨,行意甚盛。
鲜之上表谏曰:
“伏思圣略深远,臣之愚管无所措其意。
然臣愚见,窃有所怀。
虏凶狡情状可见,自关中再败,皆是帅师违律,非是内有事故,致外有败伤。
虏闻殿下亲御六军,必谓见伐,当重兵守潼关,其势然也。
若陵威长驱,臣实见其未易;若舆驾顿洛,则不足上劳圣躬。
如此,则进退之机,宜在熟虑。
贼不敢乘胜过陕,远慑大威故也。
今尽用兵之算,事从屈申,遣师扑讨,而南夏清晏,贼方惧将来,永不敢动。
若舆驾造洛而反,凶丑更生揣量之心,必启边戎之患,此既必然。
江南颙颙,倾注舆驾,忽闻远伐,不测师之深浅,必以殿下大申威灵,未还,人情恐惧,事又可推。
往年西征,刘钟危殆,前年劫盗破广州,人士都尽。
三吴心腹之内,诸县屡败,皆由劳役所致。
又闻处处大水,加远师民敝,败散,自然之理。
殿下在彭城,劫盗破诸县,事非偶尔,皆是无赖凶慝。
凡顺而抚之,则百姓思安;违其所愿,必为乱矣。
古人所以救其烦秽,正在于斯。
汉高身困平城,吕后受匈奴之辱,魏武军败赤壁,宣武丧师枋头,神武之功,一无所损。
况偏师失律,无亏于庙堂之上者邪!
即之事实,非败之谓,唯龄石等可念尔。
若行也,或速其祸。
反覆思惟,愚谓不烦殿下亲征小劫。
西虏或为河、洛之患,今正宜通好北虏,则河南安。
河南安,则济、泗静。
伏愿圣鉴察臣愚怀。
”
高祖践阼,迁太常,都官尚书。
鲜之为人通率,在高祖坐,言无所隐,时人甚惮焉。
而隐厚笃实,赡恤亲故。
性好游行,命驾或不知所适,随御者所之。
尤为高祖所狎,上尝于内殿宴饮,朝贵毕至,唯不召鲜之。
坐定,谓群臣曰:
“郑鲜之必当自来。
”俄而外启:
“尚书鲜之诣神虎门求启事。
”高祖大笑引入,其被亲遇如此。
永初二年,出为丹阳尹,复入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
以从征功,封龙阳县五等子。
出为豫章太守,秩中二千石。
元嘉三年,王弘入为相,举鲜之为尚书右仆射。
四年,卒,时年六十四。
追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
文集传于世。
子愔,位至尚书郎,始兴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人也。
祖昧,光禄大夫。
父珪,正员外郎。
松之年八岁,学通《论语》、《毛诗》。
博览坟籍,立身简素。
年二十,拜殿中将军。
此官直卫左右,晋孝武太元中革选名家以参顾问,始用琅邪王茂之、会稽谢輶,皆南北之望。
舅庾楷在江陵,欲得松之西上,除新野太守,以事难不行。
拜员外散骑侍郎。
义熙初,为吴兴故鄣令,在县有绩。
入为尚书祠部郎。
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实,上表陈之曰:
“碑铭之作,以明示后昆,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
大者道勋光远,世所宗推;其次节行高妙,遗烈可纪。
若乃亮采登庸,绩用显著,敷化所莅,惠训融远,述咏所寄,有赖镌勒,非斯族也,则几乎僭黩矣。
俗敝伪兴,华烦已久,是以孔悝之铭,行是人非;蔡邕制文,每有愧色。
而自时厥后,其流弥多,预有臣吏,必为建立,勒铭寡取信之实,刊石成虚伪之常,真假相蒙,殆使合美者不贵,但论其功费,又不可称。
不加禁裁,其敝无已。
”以为“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为朝议所许,然后听之。
庶可以防遏无征,显彰茂实,使百世之下,知其不虚,则义信于仰止,道孚于来叶。
”由是并断。
高祖北伐,领司州刺史,以松之为州主簿,转治中从事史。
既克洛阳,高祖敕之曰:
“裴松之廊庙之才,不宜久尸边务,今召为世子洗马,与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于时议立五庙乐,松之以妃臧氏庙乐亦宜与四庙同。
除零陵内史,征为国子博士。
太祖元嘉三年,诛司徒徐羡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
通直散骑常侍袁渝、司徒左司掾孔邈使扬州,尚书三公郎陆子真、起部甄法崇使荆州,员外散骑常侍范雍、司徒主簿庞遵使南兗州,前尚书右丞孔默使南北二豫州,抚军参军王歆之使徐州,冗从仆射车宗使青、兗州,松之使湘州,尚书殿中郎阮长之使雍州,前竟陵太守殷道鸾使益州,员外散骑常侍李耽之使广州,郎中殷斌使梁州、南秦州,前员外散骑侍郎阮园客使交州,驸马都尉、奉朝请潘思先使宁州,并兼散骑常侍。
班宣诏书曰:
“昔王者巡功,群后述职,不然则有存省之礼,聘眺之规。
所以观民立政,命事考绩,上下偕通,遐迩咸被,故能功昭长世,道历远年。
朕以寡暗,属承洪业,夤畏在位,昧于治道,夕惕惟忧,如临渊谷。
惧国俗陵颓,民风凋伪,眚厉违和,水旱伤业。
虽躬勤庶事,思弘攸宜,而机务惟殷,顾循多阙,政刑乖谬,未获具闻。
岂诚素弗孚,使群心莫尽,纳隍之愧,在予一人。
以岁时多难,王道未壹,卜征之礼,废而未修,眷被氓庶,无忘钦恤。
今使兼散骑常侍渝等申令四方,周行郡邑,亲见刺史二千石官长,申述至诚,广询治要,观察吏政,访求民隐,旌举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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