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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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青田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快建设生态青田,实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文件,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及人民生活水平发展趋势,特编制《青田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公告第12号)、《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79号)、《青田县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细则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3号)、《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专项规划等编制。
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第151号令)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省人大第12号令)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以政策法规建设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目的,大力开拓散装水泥市场,加快预拌混凝土发展,不断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和使用率,散装水泥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散装水泥使用量和使用率同步提高。
2015年全县推广使用散装水泥30.1万吨,比2010年增长88.1%,年均增长14.1%。
五年累计使用散装水泥126万吨,比“十一五”增加26万吨,增长26%。
“十二五”末全县散装水泥使用率61%,比“十一五”末提高14.5个百分点。
2、预拌混凝土使用量大幅增加。
随着我县城区和农村主要集镇“禁现”工作的启动,预拌混凝土使用积极性不断高涨,使用领域和使用空间不断拓宽。
2015年全县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25万立方米,比2010年增长2.57倍。
年均增长28.9%。
五年累计使用预拌混凝土68万立方米,比“十一五”增加40万立方米,增长142.8%。
3、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全县多渠道筹集2亿多元资金,进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温溪港散装水泥水路中转库、青田恒立建材有限公司,搬迁改建虎山散装水泥铁路中转库、青田新联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散装水泥年中转供应能力10万吨,预拌混凝土年生产供应能力75万立方米。
至2015年底,全县拥有年周转20万吨的散装水泥铁路中转库1座,年周转15万吨的散装水泥水路中转库1座,年生产供应能力4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企业2家,固定接收库4家,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12辆(全部外地流入本县用),混凝土搅拌车38辆,流动罐63只。
4、节能降耗成果显著。
“十二五”全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领域,节能减排成果显著,累计使用散装水泥126万吨,节约包装用纸7560吨,节约木材41451立方米,节煤7020吨,节电906万千瓦小时,降低粉尘排放7405吨,创综合经济效益5985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时随着预拌混凝土的广泛应用,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劳动条件逐步改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不断提升,劳动者身心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5、专项资金规范有序。
“十二五”以来,我县严格执行《浙江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把专项资金管理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收管理制度,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严控征收关,确保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收缴,“十二五”期间专项资金收缴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进一步完善健全财务制度,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专项资金预收款全部及时上缴财政,散装办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
6、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重视,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支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力度越来越大。
我县于2015年3月份出台了《青田县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细则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3号)等配套性政策文件,形成一套相对完备的政策体系,从政策层面上为全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和应用提供了强力保障。
7、宣传工作效果明显。
“十二五”以来,我县围绕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通过张贴和悬挂口号、标语、横幅、发放宣传画、宣传纪念品和现场咨询等途径方式,对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进行广泛宣传,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角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散装水泥发展的良好氛围。
8、混凝土下乡初步延伸。
建立健全农村散装水泥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推广农村使用散装水泥;通过出台地方政策,加大推广使用力度;积极宣传,扩大预拌混凝土优越性的知名度;强化服务,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努力做好混凝土下乡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快开发农村市场,拓宽农村使用领域,加大供应农村设施设备投入,增加农村预拌混凝土供应量,鼓励农民建房多用预拌混凝土,促进混凝土下乡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问题
1、散装水泥价格相对较高。
由于我县没有水泥生产企业和粉磨站,并且距离水泥产地较远,散装水泥运输成本较高,与袋装水泥相比不具价格优势,价格因素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我县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
2、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缓慢。
尽管我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起步较早,但是由于受思想认识、建设成本、生产条件和“禁现”政策滞后等因素影响,预拌混凝土使用积极性不高,使用推广项目不多,使用区域不广,产量长期徘徊不前,总体使用率低。
3、散装水泥基础设施落后。
目前,我县使用的几十万吨散装水泥80%以上都是从一百公里外的水泥生产企业运入,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辆、固定接收库、流动罐等基础设施设备陈旧落后,外地流入多,本地拥有少,抗风险能力低。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将是我县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五年,也是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青田县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细则的通知》,全面做好城市“禁现”、推进散装水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大力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重要五年。
未来五年,我们将迎来许多难求的机遇,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
(一)有利条件
1、从全国看,有较好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规政策,为各省各地强化行政举措,大力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国家将会更加重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散装水泥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行业,将会继续得到国家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
2、从全省看,有健全的法规保障。
2009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标志着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十二五”期间,省里先后出台了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全省各地也相适应出台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地方法规和政策。
随着法规政策学习贯彻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散装水泥工作更加重视,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加快,国家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的力度更强。
3、从全县看,有较强的发展动力和宽阔的发展空间。
散装水泥是受宏观经济发展和经济建设步伐快慢影响较大的行业。
“十三五”期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继续扩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将进一步拉动散装水泥使用量的增加;同时随着城市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撤县建市”目标的实施,主城区、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房地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获得更大的消费市场和发展空间。
(二)不利因素
1、经济欠发达的制约。
散装水泥是完全市场化产品,主要受制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的规模,与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县经济总量不高,投资总额不大,产业性、支撑性建设项目不多,加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调节力度太小,建设单位和农村(乡镇)使用散装水泥积极性不高。
2、交通不便的制约。
我县境内以山区、丘陵地貌为主,经济基础和交通设施不够发达,全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配置严重不足,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面临着建设项目点多面广,规模效益低,交通不便等困难;农村地区散装水泥的供应服务体系不完善、物流体系不发达、覆盖区域不广等因素也制约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进一步推广使用。
3、预拌砂浆生产供应起步难。
预拌(干混)砂浆实行工厂化集约生产,一次性投入较大,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较高,生产成本较高,市场价格高于普通砂浆,价格差距成为预拌砂浆推广的瓶颈;预拌砂浆生产供应目前在我县乃至全市还是空白,社会认知度较低,尽管我县今年出台了“禁现”政策,但全面贯彻落实“禁现”政策措施仍需一定的时间和力量;物流设施的较大投资也成为阻碍预拌砂浆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市场需求预测
(一)经济社会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预测
“十三五”期间,“去杠杆、调结构、减产能”将成为宏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经济增长将保持在合理区间,我县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主线,积极落实“工业强县、商贸兴县、文化名县”战略举措,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服务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两美”青田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在7.5%左右,社会固定资产年均投资140亿元以上,累计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
(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需求预测
1、水泥需求量
水泥需求量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有密切关系。
根据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规划,以生产总值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预测如下:
(1)生产总值法:
2015年全县每亿元生产总值水泥消费为0.256万吨,“十三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考虑经济转型、投资增速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十三五”期间年度每亿元生产总值水泥消费量每年下调60吨修正预测。
具体如下:
表2-1水泥消费(使用)量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生产总值(亿元)
192.6
207
223
240
260
280
亿元生产总值水泥消费量(万吨/亿元)
0.256
0.250
0.244
0.238
0.232
0.226
水泥消费量预测值(万吨)
49.3
51.7
54.4
57.1
60.3
63.3
(2)固定资产投资法:
2015年全县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水泥消费0.447万吨,“十三五”期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140亿元,考虑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影响因素,“十三五”期间年度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消费量系数下降3%修正预测。
具体如下:
表2-2水泥消费(使用)量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10.3
122
134
147
162
178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水泥消费量(万吨/亿元)
0.447
0.434
0.421
0.408
0.396
0.384
水泥消费量预测值(万吨)
49.3
53
56.4
60
64
68
最后取生产总值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预测值的平均数作为水泥消费(使用)量的预测值,具体如下表。
表2-3水泥消费(使用)量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生产总值法(万吨)
49.3
51.7
54.4
57.1
60.3
63.3
固定资产投资法(万吨)
49.3
53
56.4
60
64
68
水泥消费量预测值(万吨)
49.3
52.3
55.4
58.5
62.1
65.6
(3)散装水泥使用率预测
2015年,全县散装水泥使用率为61%,考虑散装水泥的不断推广应用等因素,散装水泥使用率逐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规划期内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年度预测如下表。
表2-4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水泥使用量预测值(万吨)
49.3
52.3
55.4
58.5
62.1
65.6
散装水泥使用率(%)
61
63
65
67
69
71
散装水泥使用量预测值(万吨)
30.1
33
36
39
43
47
2、预拌混凝土需求量
预拌混凝土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十三五”期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持续增长,水泥使用量将继续增加,根据权威机构研究提供的资料,在水泥消费量中,用于生产混凝土所消耗的水泥全省占比达60%,我县占比约50%左右,与全省水平相比巨差明显。
工厂化生产预拌混凝土,其每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中所需配比水泥量为300-350公斤。
“十三五”预计我县年均水泥使用量58.8万吨计,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使用量约为一半。
若按预拌混凝土实际配比水泥用量计算,全县年均预拌混凝土需求量将达100万立方米以上。
但由于预拌混凝土具有规模化生产与使用的要求,实际市场需求量占80%,预测“十三五”全县预拌混凝土的需求量约380万立方米,年均76万立方米。
表2-5预拌混凝土需求量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水泥消费量(万吨)
49.3
52.3
55.4
58.5
62.1
65.6
预拌混凝土理论需求量(万立方米)
82
86
91
96
102
108
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万立方米)
65
69
73
77
82
87
3、预拌砂浆需求量
预拌砂浆与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十三五”期间我县房地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建筑施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根据有关测算标准,建筑每平方米需要砂浆0.25吨,“十三五”期间我县预拌砂浆需求量将达220万吨。
但由于我县预拌砂浆发展尚未起步,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落实推进,扶持生产企业加快投资建设预拌砂浆生产项目,鼓励建筑企业积极使用预拌砂浆,预计“十三五”我县期间预拌砂浆需求量达到或超过150万吨。
表2-6预拌砂浆需求量分年度预测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建筑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170
160
170
180
190
200
建筑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68
80
68
68
76
85
预拌砂浆需求量(万吨)
42
40
42
45
47
50
四、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为目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深入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完善政策法规为保障,坚持依法推广散装水泥事业;以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为中心,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突破,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广泛应用,延伸散装水泥产业链;以强化专项资金征收为手段,加大投入,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综合能力的提升;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凝心聚力,奋力拼搏,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服务能力,提高科学规范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青田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
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散装水泥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企业发展与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积极性,拓宽散装水泥应用领域,发挥企业在发展与应用领域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原则。
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布局应与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与市场需求、交通运输以及生产能力布局等相适应,与城市发展、农村建设相对接,合理布局项目,满足建设需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场竞争有序、持续健康地发展。
坚持散装使用、集约利用原则。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应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设计;进一步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利用粉煤灰、工业尾砂等固体废物进行生产使用,有效提高固废利用率。
坚持保护环境、依法行政原则。
把发展散装水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作为提高社会环保意识、节约社会资源的重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青田县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细则的通知》,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大力增加散装水泥使用量、提高使用率的基础上,增加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加大“禁现”区域禁止现场搅拌力度,加强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加快建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摸式。
2、具体指标
(1)散装水泥使用量和散装水泥使用率。
预计到2020年,全县散装水泥使用量达42万吨,年均增长5%,散装水泥使用率达70%以上,年均提高2.2个百分点。
其中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95%以上,重点乡镇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5%以上。
(2)预拌混凝土。
预计到2020年,全县预拌混凝土需求量将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增加到3家,预拌混凝土年生产能力提高到90万立方米,实际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在150万立方米以上。
争取“禁现”区域的建设工程混凝土使用率达95%以上。
(3)预拌砂浆。
预计到2020年,全县预拌砂浆需求量将达到50万吨以上,新建一家年生产能力3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基本满足全县预拌砂浆市场需求。
(4)农村发展散装水泥。
争取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在2020年前达到省级“达标县”验收标准。
(5)实现全面“禁现”目标。
争取预拌混凝土“禁现县”建设在2020年前达到省级“禁现县”验收标准,实现全面“禁现”。
五、发展重点及布局
(一)散装水泥发展
1、进一步巩固城市散装水泥市场。
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相关要求,强化监管,加大实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两个“禁现”政策,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应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
进一步拓展散装水泥应用市场,提高水泥散装率和散装水泥使用率。
2、积极培育农村散装水泥市场。
加大农村地区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积极拓展农村散装水泥市场,配合建材下乡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城镇散装水泥的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和水泥粉磨企业积极推进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建设,增加适用于农村的小型、便利、实用的散装设备设施,建立完善散装水泥配送站点网点,特别要针对我县农村建设工程规模小、作业点分散的实际,合理规划构建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努力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二)预拌混凝土发展
1、全面推进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禁现”政策和规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我县“禁现”进程;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查、项目申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禁现”区域内全部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减少噪音粉尘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2、积极推进混凝土下乡工作。
结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鼓励引导混凝土企业向城区周边、重点乡镇农村供应预拌混凝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农民建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积极性,提高商品混凝土的市场容量。
3、提高混凝土生产技术和综合利用水平。
鼓励支持混凝土企业加速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吸收应用,推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升级换代和淘汰落后,提高产品质量;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多使用废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废和建筑废渣,做好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企业应用电子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电子配料和节能烘干技术等水平。
4、提高预拌混凝土行业准入门槛。
新建预拌混凝土项目一律按零污染、零排放、封闭式、环保型要求设计建设;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审批监管,对于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按照国土、规划和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把关,避免预拌混凝土企业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进一步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三)预拌砂浆发展
依照国家省市的“禁现”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优先支持发展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生产项目选址要符合城乡规划、土地政策、环保标准要求;加快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引导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建设预拌砂浆,争取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早日落地;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禁止现场搅拌力度,尽快改变预拌砂浆发展滞后局面;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证市场供求总量平衡的原则,对新建的预拌砂浆项目实行备案审查程序,确保行业有序发展。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
按照规划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加强重视与支持,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规划、交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着力解决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共同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散装水泥政策法制建设,依法推进发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把发展散装水泥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出台支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政策法规文件;加快“禁现”步伐,在县中心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具体时间和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现”区域范围;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监督执法,实现城市城区、重点集镇全面“禁现”,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
强化专项资金征管,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
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管的有关规定,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把关、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征收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财务财经纪律,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使用申报、评估、审核等制度;加强鼓励引导,促进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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