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自评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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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自评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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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自评分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1.综合评价表1
评分项目
1.1行业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3
检查内容:
1.1-1出台了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地方性法规或其他专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评分标准:
省人大或省政府出台或修订了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综合性法规,或不少于3项专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后,省人大出台或修订了配套的地方综合性法规,或省政府出台或修订了配套的规章或综合规范性文件,得3分;或省人大或省政府针对收费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和治超管理等专项工作分别出台或修订了专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1类得1分,最多得3分;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针对收费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和治超管理等专项工作分别出台或修订了规范性文件,有1类得0.5分,最多得2分;不同部门出台的类似文件不可累计得分。
2.本项得分0-3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序号
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1
《山西省公路条例》
山西省人大
2012年11月29日
2
3
4
备注
《山西省公路条例》单行本(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2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3
检查内容:
3.1-1路政执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费规模与执法人员数量、装备维护更新、路政任务相适应。
评分标准:
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执法设施装备建设和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现行相关文件、资料或财政部门预算为评分依据。
2.2014年或2015年路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得2分;未纳入的,得0分。
3.预算经费规模按照核定人员数量配备且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的,得2分;未按照核定人员数量配备或者未满足工作需要的,每有1项扣1分。
4.本项得分4、2、0分。
检查记录:
年度
预算经费
(万元)
核定人员数
预算单价
(万元/人)
路政车辆(辆)
省
市
县
备注
1、治超经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文件
2、路政经费基本支出文件
3、《中共山西省公路局委员会关于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晋公发【2001】40号)
4、路政车辆台帐
无路政办案经费及路政执法装备、车辆等经费,扣1分。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3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4
检查内容:
3.1-2路政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与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健全并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评分标准:
落实《关于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171号)和《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规范化执法和文明执法建设,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相关文件、资料为评分依据。
2.结合本地区公路里程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路政执法人员定员标准,严格按照定编配备人员,得1分;实有人员超编的,得0分。
3.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款全额及时上缴国库的,得0.5分;执行不到位的,得0分。
4.实现路政执法形象“四个统一”:
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得0.5分;发现1处不统一,扣0.2分,最多扣0.5分。
5.制定本地区路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并严格规范行使的,得2分;制定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得0.5分;未制定本地区路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得0分。
6.本项得分0-4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得分
1
路政执法人员定编
晋公发【2001】40号)
晋交治超发【2011】91号
1
2
罚缴收缴分离
晋公路政发【2013】683号
0.5
3
执法形象“四个统一”
晋公函【2012】40号等文件
0.5
4
制定落实路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晋交路政发【2014】196号
2
备注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4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4
检查内容:
3.1-3建立并应用了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
评分标准:
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检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情况和应用报告等资料,抽查2个路政基层站所系统应用情况,查看相关信息系统内容,包括电子卷宗、统计数据等。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已建立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年度应用报告齐全的,得4分;已建立系统,无法开展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的,或年度应用报告不齐全的,得3分;系统正在筹建(提供项目合同文本、系统模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未建立系统的,得0分。
3.本项得分4、3、1、0分。
检查记录:
序号
省(区、市)
信息化系统建立
(已建/在建/未建)
实际应用
(是/否)
年度应用报告齐全
(是/否)
1
山西省
已建
是
是
2
备注
1、2011-2014年山西省公路局路政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2、2011-2014年路政管理数据库系统应用报告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5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3
检查内容:
3.1-4开展扎实有效的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贯工作制度化,并取得明显效果。
评分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5]20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集中开展涉路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向部报送“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材料为评分依据(见《工作手册》)。
2.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月(5月)活动,宣传方式多样化(路面宣传、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4种以上),宣传活动贴近社会,开展了“三走进”活动和涉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得3分;宣传方式不足4种,未深入厂矿等一线单位开展宣传或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每项各扣1分;未开展宣传月活动的,直接得0分。
3.本项得分0-3分。
检查记录:
检查项目
省(区、市)
宣传方式数量
宣传深入
(是/否)
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显著/一般/未开展)
检查结果
山西
7
是
显著
备注
1、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公路政函【2015】69号)
2、“路政宣传月”活动材料汇编
3、以各分局为单位,宣传方式合计4种以上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6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4
检查内容:
3.2-1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建立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与协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评分标准:
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处治巡查发现的问题,巡查记录详实,巡查频率符合规定,建立了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机制,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相关文件和被检查单位的巡查记录为评分依据,抽查2个路政基层执法站所。
2.每个路政基层执法站所巡查频率符合规定,巡查记录详实,发现问题处理得当的,得1分;有1项存在不足的,得0.5分;其余得0分。
3.建立了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协作机制,得1分;无制度的,得0分。
4.每个路政基层执法站所开展联合路政养护巡查的,得0.5分;未开展的,得0分。
5.本项得分0-4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巡查频率
巡查
记录
巡查
处理
联合
巡查
检查得分
国道
省道
1
2
省级联合巡查协作制度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检查得分
1、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621号)
2、山西省公路局《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路制度》(晋公养【2014】598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7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3
检查内容:
3.2-2建立公路路政管理档案制度,路产登记规范有序。
评分标准:
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公路路政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分类齐全,登记规范有序,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检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相关文件,并抽查2个路政基层执法站所档案。
2.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路政管理档案制度,得1分;未制定的,得0分。
3.每个路政基层执法站所档案齐全,登记规范有序,保存期限满足要求,由专人管理的,得1分;有1项做的不到位的,得0.5分;其余得0分。
4.本项得分0-3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省级路政管理档案制度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检查得分
序号
单位名称
档案齐全
(是/否)
登记规范
(是/否)
保存期限
(满足/不满足)
专人管理
(是/否)
检查得分
1
2
备注
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路政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597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8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3路政许可规范,对重大涉路工程许可进行安全技术评价。
评分标准: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规范超限运输许可和重大涉路工程许可安全技术评价,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检查公路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与工作规范等文件为主,现场抽查2处行政许可服务现场。
2.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各得0.5分;各项制度若仅1个单位做到的,得0.3分;2个单位均未做到的,得0分。
3.建立超限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和重大涉路工程许可安全技术评价制度且严格落实的,每项制度满分1.5分;每项制度有1个单位未落实的,扣0.5分;2个单位均未落实的,扣1分;未建立制度的,该项制度直接得0分。
4.本项得分0-4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度(有/无)
落实到位(是/否)
检查
得分
单位1
单位2
1
首问负责制
—
2
限时办结制
—
3
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与审批制度
晋公路政发【2013】619号
4
安全技术评价制度
晋公路政发【2011】434号(第16页)
注:
对首问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的制度文件不做检查。
1、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路政管理许可工作的通知》(晋交路政【2011】486号)
2、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加强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1】286号)
3、山西省公路局《关于下发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1】434号)
5、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超限运输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619号)
4、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涉路施工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682号)
5、山西省公路局《关于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4】190号)
6、山西省公路局《关于下放涉路施工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5】14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39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4加强涉路工程许可监管。
评分标准:
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4个地市(区县)各抽查1项涉路工程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材料。
2.每项涉路工程许可做到依法监督检查,检查记录完整,且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的,得0.75分;发现1处问题,扣0.25分。
3.本项得分0-3分,保留2位小数。
检查记录:
序号
地市
单位
名称
涉路许
可事项
检查
次数
检查记录
(有/无)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
得分
1
3
2
3
4
备注
1、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4】435号)
2、山西省公路局《关于上半年路政治超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晋公路政发【2014】613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0
评分项目
3.3路域环境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3-1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桥梁禁止采砂区等公路安全保护区监管有力,无违章建筑,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涉路工程等违反保护区管理制度的行为,路域环境基本达到“八个无”。
评分标准:
路域环境达到“八个无”,即: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非法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满分16分。
评分细则:
1.以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现场查看结果,以及上述设施的相关证明资料、依法履行的许可档案资料等为评分依据。
2.路域环境“八个无”按八项分别进行计分,每做到1项的,得2分;每项要求中发现有3处及以下路段存在问题的,得1分;每项要求中发现有4处及以上路段存在问题的,得0分。
3.本项得分0-16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序号
检查项目
存在问题(处)
详细记录
检查得分
1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非法广告
2
无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3
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
4
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
5
无违法非公路标志
6
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
7
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
8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1、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规范路政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2】68号—第12页)
2、山西省公路局《关于依法整治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切实加强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575号)
3、山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国省道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及标桩界桩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公路政发【2013】686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1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1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治超长效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
评分标准:
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治超长效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执法,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其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为检查评分依据,抽查4个地市(区县)各1个超限检测站2015年7-8月份的执法记录。
2.每个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导治超工作,对治超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考核的,得0.5分;未全部做到的,得0分。
3.每个地市(区县)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坚持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且落实到位的,得0.25分;未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或落实不到位的,得0分。
4.每个地市(区县)与相邻市县(省内或省外)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且严格落实的,得0.25分;未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或落实不到位的,得0分。
5.本项得分0-4分,保留2位小数。
检查记录:
联合执法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序号
地市(区县)
地方政府治超
交通、公安路面联动执法记录
相邻市县联动执法记录
有计划
有部署
有检查考核
1
2
3
4
检查得分
备注
《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年42号)等文件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2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4
检查内容:
3.4-2治超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站点外观形象和站点名称符合规定,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基本功能区布局合理。
评分标准:
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超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站点外观形象和站点名称符合规定,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基本功能区布局合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4个地市(区县)各抽查1个超限检测站。
2.每个超限检测站做到全省标识统一、基本功能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对设站依据、重点政策、执法标准、岗位职责、监督电话、“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流程图等实行公示的,得1分;有1项不满足要求的,得0.5分,其余得0分。
3.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站以及今年以来发生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直接得0分。
4.没有超限检测站的地市不做检查,得1分。
5.本项得分0-4分。
检查记录:
序号
地市(区县)
超限检测站名称
发现的问题
检查得分
1
2
3
4
备注
山西省公路局2011年-2014年公路超限检测站日常项目支出计划等文件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3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4
检查内容:
3.4-3流动治超执法行为规范。
评分标准:
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流动治超执法管理制度,规范流动治超执法,发现疑似违章车辆按规定处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4个地市(区县)各抽查1个超限检测站,检查相关文件和执法记录。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或治超管理机构)制定流动治超执法管理制度的,共2分;未制定的,得0分。
3.对疑似超限车辆按规定引导至就近超限检测站处理的,每个超限检测站得0.5分,共2分;未按规定引导至就近超限检测站处理的,每有1辆次扣0.1分,每个超限检测站最多扣0.5分。
4.本项得分0-4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制度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检查得分
《流动治超执法管理办法》
山西省公路局
地市
超限站
现场执法不规范事件数
检查得分
山西省公路局《流动治超执法管理办法》(晋公治超办便字【2011】3号)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4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0
检查内容:
3.4-4治超执法数据实现部省站三级联网。
评分标准:
固定超限检测站利用超限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与部、省系统联网管理,并及时上传有关数据,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部超限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7-8月的统计数据(见《工作手册》),并结合现场查看为评分依据,同时抽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以及4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超限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2.超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部、省、站三级联网管理(联网超限检测站不少于在用检测站的95%)的,且正常使用的,得2分;只做到省、站两级联网的,得1分;尚未开展联网的,得0分。
3.按规定将超限车辆违法及处理信息录入超限信息管理系统的,每个超限检测站,得0.5分;发现未录入车辆以及系统记录检测数量明显少于本路段货车交通量的,得0分。
路段货车交通量以相应交通量观测站点检测数据为准。
4.本项得分0-4分,保留1位小数。
检查记录:
部、省、站三级联网
省、站两级联网
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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