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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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
关于《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的有关要求,总局研究中心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组成课题组,开展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验收评价细则》)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一、编制的必要性
为配合即将出台的《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做好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中有关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将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三个阶段的规定,制定《验收评价细则》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项目课题组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及有关规定为依据,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科学严谨地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在对煤层气地面开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资料进行系统全面地梳理的基础上,通过赴山西省进行了实地调研,两次召集有关专家开会研究,完成了《验收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验收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由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6章和附录组成。
第一章:
前言。
阐述了实施细则的起草规则、提出单位、归口部门、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员等。
第二章:
范围。
规定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AQ1081-2010)、《煤层气集输安全规程》(AQ1082-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等对本文件应用必不可少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
给出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和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定义。
第五章:
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
从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等7个方面规定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规定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评价报告格式和载体等。
附录:
包括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程序框图、参考资料目录、安全检查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评价报告书封面格式和著录项格式等6方面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完善了评价单元的划分。
在山西省《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基础上,根据煤层气地面开采行业的特点,《验收评价细则》把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单元划分为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钻完井系统、排采系统、集输系统、处理系统、公用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等7个评价单元。
对于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时各系统单元为已建成的设施和工艺环节。
因此,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各单元验收评价重点是与安全设施设计以及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2.详细制定了安全检查表评价方法。
《验收评价细则》确定了评价方法选择的基本原则,同时根据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的特点,推荐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调查分析法、重大危险源辨识法、类比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开展定性、定量评价。
重点细化了安全检查表评价内容。
3.简化了安全验收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身或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承担。
《验收评价细则》把两者统一简称为安全评价单位,同时取消了安全验收评价由具有安全评价资质中介机构承担的要求。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2016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
Rule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coalbedmethanesurfaceexploitationconstructionprojectsafetyassessmentuponcompletion
(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
目次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C、D、E、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编制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AQ8003-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AQ1081-2010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AQ1082-2010煤层气集输安全规程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煤层气地面开采coalbedmethanesurfaceexploitation
指在未受煤炭采动影响的煤田区域地面抽采煤层气的作业活动。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safetyassessmentuponcompletionofthecoalbedmethanesurfaceexploitationconstructionproject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建成后联合试运转阶段,辨识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程度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落实情况,评价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设计及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等的符合性,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评价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评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情况,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给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4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
4.1前期准备
4.1.1制定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方案。
明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对象、范围和内容,组建评价项目工作组,确定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安全验收评价程序框图见附录A),制定工作进度计划,明确评价报告编制提纲和编写内容要求。
4.1.2组成评价项目工作组的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层气地面开采所涉及的全部专业,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可聘请相应专业的技术专家。
4.1.3收集国内与煤层气地面开采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
4.1.4根据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收集、分析相关基础资料。
安全验收评价应收集的参考资料目录见附录B。
4.1.5现场勘查,记录勘查结果。
评价人员应当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调查建设项目周边自然环境和地理环境特点,明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重要建(构)筑物和特殊环境敏感目标等分布情况,明确邻近的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其他管道等分布情况;检查建设项目及安全设施的建设施工情况、联合试运转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记录反映建设项目主要特征的背景图像及其他可追溯资料和现场勘查资料。
4.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2.1根据煤层气地面开采工艺流程,建设项目自然环境和周边社会环境特点。
结合项目地质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其批复,项目建设和联合试运转期间的有关安全资料,现场勘查情况,辨识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
4.2.2分析主要危险物质及其组分的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作用途径和变化规律,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的类型等。
4.2.3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国家标准对评价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明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评价、划分危险等级。
4.2.4根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结果,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排序,与对应的安全设施进行匹配分析。
4.3划分评价单元
4.3.1根据煤层气地面开采工艺特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特征和安全验收评价的需要,按照评价单元相对独立、特征界限明显、覆盖所有评价范围的原则进行评价单元划分。
4.3.2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一般划分为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排采系统、集输系统、处理系统、公用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等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可根据评价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4选择评价方法
4.4.1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以便于开展针对性的安全验收评价为基本原则,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
选用的评价方法应定性定量相结合。
4.4.2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验收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调查分析法、重大危险源辨识法、类比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也可选用风险矩阵法、事故树分析法及其他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4.5定性、定量评价
4.5.1根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和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情况,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见附录C)或调查分析法、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类比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各评价单元进行评价,明确评价单元的安全可靠性。
4.5.2根据联合试运转过程中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从区域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和布置、工艺参数、控制方式、操作条件、危险物质物料种类与特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安全技术措施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分析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应包括以下评价内容:
a)建设项目所在的区域位置、总平面布置。
与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重要建(构)筑物、敏感区域和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等的安全间距的符合性;预防自然灾害、工程地质灾害和社会危害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b)开采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主要设备、设施的生产运行、控制方式、操作条件。
c)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防雷、防静电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检测、检验。
d)设备、设施的接地、防雷保护系统。
e)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及其他伤害措施。
f)井场、站场、集输管线的火灾、爆炸预防措施,火灾爆炸事故后果的模拟计算和分析评价。
g)预防硫化氢、二氧化硫及其他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的措施。
4.5.3公用工程及辅助配套设施的符合性评价:
供配电、自动化控制、通讯、给排水、消防等系统的设置,建(构)筑物和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站场内厂房通道、照明、暖通的设置等。
4.5.4评价安全管理机制与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事故与隐患的管理,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管理,安全信息管理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是否适应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是否可靠、高效。
职业健康卫生与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是否完善。
4.5.5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是否与批复的初步设计一致,较大变更是否履行了规定程序,修改的内容是否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安全保障程度。
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其与安全设施设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和完善性,分析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4.6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4.6.1根据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情况、现场安全检查和评价的结果,对不符合设计要求,不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生产系统、工艺、场所、设施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
4.6.2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不适合本建设项目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不安全的管理行为,提出改进意见。
4.6.3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建议。
4.6.4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7评价结论
4.7.1说明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其危险危害程度,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4.7.2明确评价对象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若存在则说明其危害程度和危险等级。
4.7.3说明评价对象的主要安全问题和隐患,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7.4明确指出建设项目在评价条件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与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是否一致,各评价单元是否安全可靠。
给出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的明确意见,对暂达不到安全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理由和整改措施建议。
5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5.1.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结论要明确清晰。
可根据需要附必要的反映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图表或照片。
5.1.2评价报告应附实施安全验收评价人员名单和其他必要的附件等。
5.1.3安全验收评价的数据、资料、现场勘查记录、检查结果记录和影像资料等可编入附录。
5.1.4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录D。
5.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格式和载体
5.2.1格式内容包括:
封面(见附录E)、著录项(见附录F)、前言、目录、正文、附件、附录。
5.2.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
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程序框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
B.1建设项目概况资料
B.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规模、隶属关系、劳动定员配置,建设单位简介等资料。
B.1.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震、工程地质等资料,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重要建(构)筑物、各类管道和特殊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交通运输状况和其他社会环境条件等资料。
B.1.3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
B.2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B.2.1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B.2.2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和备案证明。
B.2.3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的基础资料。
B.3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B.3.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B.3.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批复文件。
B.4项目建设情况
B.4.1施工单位资质。
B.4.2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材料,评级情况,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B.4.3安全监控系统等重要安全系统验收资料。
B.4.4联合试运转报告。
B.5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说明
B.5.1建设项目场址及各井场、站场、集气管线、道路和附属配套工程等总平面布置。
B.5.2建设项目规模、开采工艺、集输方式和主要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建构筑物情况等说明。
B.5.3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及安全情况说明。
改建或扩建项目建设前后生产及安全情况说明。
B.5.4安全设施、设备、装置运行情况。
B.5.5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种类、组分、数量及其最终去向。
B.5.6建设项目其他特殊危险、有害因素的说明。
B.5.7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的工艺流程。
B.5.8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的主要设备清单及最新的设备操作规程。
B.5.9反映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图纸,包括且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图(包含井位分布情况)、集输管网分布图、安全监测控制及报警系统布置图、爆炸区域划分图、工艺流程图。
B.6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B.6.1主要装置、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的防护及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B.6.2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B.6.3自动控制及安全报警系统资料。
B.6.4安全监测设备资料。
B.6.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B.6.6项目建设期间安全检查纪录。
B.6.7职业健康卫生与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情况。
B.6.8消防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消防系统流程、消防装备设施布置,消防器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B.6.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6.10安全费用提取及其使用情况。
B.6.11项目建设和联合试运转期间各类事故情况记录。
B.6.12其它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
B.7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B.7.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B.7.2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和医疗急救组织及人员配置。
B.7.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B.7.4特种作业人员定员配置、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B.8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B.8.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B.8.2安全阀、压力表、防雷、防静电设备等检验检测报告。
B.8.3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等检验检测报告。
B.8.4职业健康卫生与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报告。
B.8.5其它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资料。
B.9其它资料和数据
安全验收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结论
一、基本要求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清单。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
7
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8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9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
11
与中方公司合作并担任作业者的外资公司应提供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合同复印件和中方公司证明文件。
二、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单元
1
煤层气井不得布置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
2
煤层气井井口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井井口距架空电力线的距离应不小于1.5倍杆高,距35kV及以上独立变电所应不小于20m;距100人以上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应不小于25m;距国家铁路应不小于20m,距工业企业铁路应不小于15m,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20m,距其它公路应不小于10m;距储罐,甲、乙类容器,相邻厂矿企业等场所应不小于20m。
3
煤层气井位布设应保障煤矿井下巷道布置和生产安全,应布设在煤矿井下硐室、井底车场等主要设施200米以外。
4
在站场内设置风向标,并悬挂在有关人员可以看到的位置。
5
井场应当平整、坚固。
井架地基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四分之一面积。
填方部分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6
在山坡上修筑井场时,当地层坚硬、稳固时,井场边坡坡度不得大于85度;当地层松软时,井场边坡坡度不得大于60度。
必要时,砌筑护坡、挡土墙。
7
站场的选址应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区,在站场服务年限内避免受采空区、采动区的影响。
8
站场应当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站场主要设施与周边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与居民区、村镇、公共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与相邻厂矿企业、35千伏及以上变电所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与公路的间距不小于10米;与铁路线的间距不小于20米;与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的间距不小于1.5倍杆高;与采石场等爆炸作业场地的间距不小于300米。
9
满足防洪、防震设计要求。
10
放空管应当位于站场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处于站场外地势较高处,其高度应当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米以上,且总高度不得小于10米。
放空管距站场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当放空量大于12000立方米/小时且等于或者小于40000立方米/小时时,放空管距站场的距离应当不小于40米。
11
放空管应配备防雷设备。
12
在含硫化氢的矿区,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当考虑季节风向。
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聚集处,应当确保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设置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逃生通道及安全区。
三、钻井完井系统单元
1
钻井作业时,生活区、值班房应当置于井架侧面,且处于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与井口的间距不小于10米。
井场发电房与柴油罐的间距应当不小于5米。
2
钻台地板铺设应当平整、紧密、牢固。
井架2层以上平台应当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高度应当大于1.2米,采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应当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3
井控装置的远程控制台应当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距井口不少于25米的专用活动房内,并在周围保持2米以上的行人通道。
放喷管线的布局应当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
4
钻井工艺技术应当有利于保护煤储层,并制定井漏、井涌、井喷、井塌、卡钻、防斜等复杂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5
钻井与固井时发电机应当配备超载保护装置。
电动机应当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6
井场电气设备应当设保护接零或者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当小于4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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