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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
用神强弱
《第一章》甲木用神提要
『正月甲木』
常理:
甲生寅月,日元得禄;余寒未尽,喜丙温暖。
身强,专取丙火调候兼泄秀,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变理:
若火太多,泄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须见癸,用印制食生身。
财多身弱,专取用令甲比为助,富多贵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无棺椁;又喜戊来止水,丙来助戊,用财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取其一者为用,亦有名利。
春木当令,决无从强之理;其余十干,凡生当旺令者,纵克泄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从强之论,尤以阳干为然。
从而难从,贫贱之士。
【附例】
1.陈济棠之命:
丙甲戊庚
寅子寅寅
初春以丙火为正取用神,此命地支三寅,身主强旺,当以丙火泄秀;余寒未尽,亦须见丙温暖;中行火地,显赫一时。
2.状元之命:
乙甲丙甲
亥戌寅子
年上甲比,时上乙劫,根下寅亥,木已成林,必取月令丙火为用,丙根於寅戌,富贵非轻焉。
『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卯月,日元羊刃,余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强用丙,要有癸配;有丙无癸,甲恐被泄过甚;有癸无丙,甲太顽强;水火既济,方许富贵。
变理:
身强,用庚金制,用戊土辅,为财滋煞,富贵定然。
用丁火泄强身者,为木火通明,文学词臣。
庚甲两强,干见丁火,为伤官驾煞,位高权重。
若非身强敌煞,春木最忌见,因春木为活木,最忌克伐。
『活木忌埋金之铁』,『春不容金』,皆是此理。
;煞强身弱,必主残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专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癸印失令之故。
【附例】
1.贵命:
戊甲丁甲
辰子卯辰
甲生二月,日元羊刃,用丁泄秀,木火通明;已运登科,癸运伤用不禄。
2.贵命:
丁甲乙癸
卯寅卯卯
丁火无根,且被癸伤,木为专旺之论;运行东北顺其旺气,由武转文。
『三月甲木』
常理:
甲生辰月,财星当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阳壮木渴,又喜壬润,用癸恐戊合,故以壬为上;尤妙干见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辅木气;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贵上格。
变理:
总之身强用庚为先,月令自有财来滋煞,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见火,名『钝斧无钢』,无用之人。
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贵必然。
无印可用比,亦可富贵,因辰中癸乙皆为当旺之气;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附例】
1.先成后败之命:
丙甲丙癸
寅辰辰卯
身强用丙食泄秀,但见癸印制之,先人遗业甚丰;日行木运,渐见破耗,一交水运,衣食不继。
2.贵命:
乙甲甲丁
亥寅辰卯
地支寅卯辰会齐东方,丁火无根难言泄秀,作『曲直仁寿格』论。
中行水运,仕至州牧,寿越八十。
木主仁,仁者寿。
『四月甲木』
常理:
甲生巳月,食神当令,甲被旺泄,癸印为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亦以癸水为真神;惟四月之水,归於绝地,用壬癸者,必须有庚辛为配。
变理:
无癸用壬,无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贵少。
四月之甲,见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贵上品;因丁出干,为病重得药,自然上格;旗鼓相当,格局方显堂皇。
调候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
【附例】
1.贵命:
丙甲癸辛
寅子巳丑
甲得时寅,日元有根,调候用癸,通根於子,尤喜辛金发水之源,五行配合得宜,富贵自然有准。
2.先成后败之命:
庚甲丁癸
午午巳未
调候本应用癸,但地支巳午未会齐南方,金水无根;丁伤透出,变作『从儿格』论。
初行木运,财业财兴;一入北方破格,遭火灾破家。
『五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午月,伤官当令,根焦叶枯;调候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
五月甲木,木火真伤官佩印,富贵非轻。
变理:
原局无水,运入东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运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无疑;运入西方,『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若满盘丙丁,不见印比,木火伤官变为炎上之类,反为贵论。
岁运喜东南而为福,忌西北而招咎。
【附例】
1.尚书之命:
丁甲丙壬
卯申午寅
五月甲木,枝叶俱枯,丁火透出,喜壬合制;木根於申,源长流远,运游西北,荣华富贵。
2.将军之命:
庚甲甲辛
午子午卯
原命有金有水,贵显必然,两午冲子,用神受伤,后遭阵亡之劫。
『六月甲木』
常理:
甲生未月,财星当令。
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金水进气;甲木首要身强,支聚寅卯亥为美。
变理:
身强,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财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强用丁,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煞强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则成克泄交加反弊。
伤官制煞,伤官为月令真神,位高权重。
财多身弱,专用比肩,无比用劫,乙刼亦未月之旺气。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财格论,盖未为木库,中有乙木暗破财星;月令有根,未可言从。
干见戊己支见辰,甲己化土,元神发露;化土成格,富贵非轻。
【附例】
1.宰相之命:
甲甲己癸
子申未亥
调候用癸,但见己出,妙在甲己逢合,土不克水;况乎癸水通根亥子,用神有力;中晚一路木水,富贵显达。
2.凶命:
甲甲癸庚
戌午未寅
支成火局,甲被旺泄,调候生木,皆须见水;原命金水虽见,惜两皆无根,丙戌运不禄。
『七月甲木』
常理:
甲生申月,庚煞当令,书云:
『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强,方能任此强煞。
变理:
身强,专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贵无疑。
身煞两强,又要见丁,伤官制煞,位高权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宫金水相生,专取为用亦可致贵;但原局金水一多,局转秋寒,相机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附例】
1.省主席之命:
丁甲庚戊
卯申申戌
克泄交加,用申中壬水,时支卯木为强根;中行水木之运,贵迈群伦。
2.盗贼之命:
癸甲壬甲
酉子申申
母慈灭子,水多木漂,亦为漂荡无依之人。
『八月甲木』
常理:
甲生酉月,正官当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强,支通寅卯未为美。
变理:
身强,专用月令辛金,正气官星,富贵必然。
身煞两强,喜见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为上。
金多木弱,名然来克身,必主残疾。
原局有火制金无用,盖日元虚弱,见火被泄益弊,名克泄交加,凶夭之论。
凡遇克泄交加,必取印星为用,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附例】
1.侍郎命:
乙甲己丁
亥辰酉酉
七杀当令,丁透则用丁制煞,原命火木两弱,行运得以配之,仕路亨通。
2.孝廉命:
丁甲丁丙
卯寅酉戌
身强於官,书云:
『有官先论官』,食伤制官太过;北方水运,制伤存煞,得擧孝廉,卯运冲破酉官不禄。
『九月甲木』
常理:
甲生戌月,财星当令,首在身强,支聚禄刃为上。
变理:
身强,用庚用丁,皆可贵显,因戌月庚丁有气。
身强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财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煞两强用丁,伤官制煞,贵而有权。
身强用丁泄身,戌中有财,非仅一富,抑又可贵。
身弱,印比相机而用;亦不外财多身弱用比,煞强身弱或食伤泄身用印之理。
又戌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并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附例】
1.黄兴(克强)之命:
甲甲甲甲
戌寅戌戌
原局无水,木枯土燥,运入水地润木,名标史册,戊寅运丙辰年,火炎土燥呕向死。
2.贵命:
己甲壬戊
巳辰戌辰
化土格,出任州牧,颇显政绩,惜运行水木,未能更上层楼。
『十月甲木』
常理:
甲生亥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
壬水当令,又须见戊止水培木;身强,丙戊两透,富贵定然。
变理:
身强,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财煞三透最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身弱专用禄刃,支见寅卯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即支藏有丙,亦属可贵;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运相助,不能发迹;因冬月火土失气,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属正气。
『附例』
1.尚书之命:
丙甲辛丁
寅戌亥酉
调候用丙,丙根於寅,运入南方,贵为尚书。
2.贵命:
庚甲辛丁
午午亥卯
冬月甲木见丙,名为『寒木向阳』,此命无丙见丁,格局较逊,幸两丁寄根於两午,南方火运亦见鹰扬。
『十一月甲木』
常理:
甲生子月,印星当令,先丙后戊,理同亥月。
变理:
身强见丙戊出干,富贵非轻。
身弱取寅卯禄刃助身,不可随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横夭;有戊此水,方许安吉。
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论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当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灭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附例】
1.王候之命:
丁甲庚丙
卯午子子
调候用丙,寒木向阳;尤喜运走东南,贵至王候。
2.凶命:
壬甲戊乙
申辰子巳
支成水局,水泛木浮,生於冬月,木冷木寒,有巳火则苟又延残喘,申运刑巳,溺毙。
『十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丑月,财星当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财星当令,自然有土。
变理:
凡三冬之命,用丙者为贵,无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强,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贵非轻。
故身强得庚丁两透,亦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为助,见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
一见丙火,自然有福。
【附例】
1.知县之命:
丁甲癸壬
卯寅丑午
无丙用丁,但见癸伤壬合,贵不能大;幸支聚寅午,吉神尚存;戊午运,用神得力,得选知县。
2.孤贫之命:
乙甲癸癸
亥午亥亥
水太多而火太少,丁藏於午,应有衣食;惜运行金水,饔飱不继。
《第二章》
乙木用神提要
『正月乙木』
常理:
乙生寅月,劫财当令;余寒未尽,先用丙火;乙木喜润,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润天和,富贵之象。
变理:
春初之木,宁丙火多於癸水,勿癸水多於丙火;否则癸多困病,终为寒士。
丙癸两边透隔位不合,富贵可图。
总之,初春乙木,以丙火为真神;身强,专用丙火泄秀,富贵非轻。
身弱,喜用比劫,支见寅卯亥等字为美,因比肩当令,用神有力。
取癸印生身虽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煞强於身,取丁食制煞为用;用水化煞者,终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湿,木根被水腐蚀之故。
【附例】
1.省主席之命:
丙乙甲戊
戌巳寅子
乙木见甲,藤萝可附,调候用丙,富贵有准。
惜支下寅巳相刑,富贵不久。
2.贫命:
丁乙壬丁
亥丑寅未
驱寒用丙,丙藏於寅;用丁,丁逢壬合;况运行水金,贫贱难免。
『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卯月,日元得禄。
身强可火泄,身弱可取水生,总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变理:
丙癸齐透无碍,切忌见庚,尤忌支见申酉,盖『春木忌埋根之鉄』;如见辛煞,专用丁制,无丁见癸,纵有印化,终非上格。
二月乙木,身强,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贵。
支成木局,不见庚辛为曲直仁寿格。
癸透,功业彪炳。
丁透,文学词臣。
若夫煞强於身,用丁,为食神制煞,主贵。
财强於身,用甲,为比劫分财,主富。
【附例】
1.段祺瑞命:
癸乙己乙
未亥卯丑
地支亥卯未成木局,从其旺势,用时上癸水,月己被年乙所制不伤癸水,尤妙运走木水,大贵之命。
2.夭折之命:
辛乙辛丙
巳亥卯寅
用丙,而根於寅巳本佳,惟丙逢辛合,巳逢亥冲,寅逢卯会,况运走火金无运可行;壬辰运水星甚强,伤用夭折。
『三月乙木』
常理:
乙生辰月,财星当令,阳气日炽,先癸后丙,水火互济为宜。
变理:
身强,用丙丁泄,但支直藏水。
乙强通常不用庚制;惟枝叶繁茂,见己庚出干,财官只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财破印。
财多身弱用劫,煞强於身用伤。
见庚辰时,化金失时,得运相助,方许富贵。
若透两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许一富,然非上格。
【附例】
1.尚书之命:
辛乙壬辛
巳酉辰巳
辛煞太强,用壬印化煞生身,壬根於辰,得东北之运配合,其贵也宜。
『四月乙木』
常理:
乙生巳月,伤官当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调候为急,专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
变理:
总之三夏用神,不离金水;有金无水,乙木尅泄交加,残疾之命。
支成金局金方,又见庚金透出,无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论,大贵。
【附例】
1.小贵之命:
乙乙乙壬
酉未巳申
调候固须水济,煞重亦要水化,年上壬透於申,富贵可图,惟乙木根弱,仅止进士。
2.凶命:
辛乙辛乙
巳卯巳酉
原局太燥,无水润泽,煞出尅身,亦乏壬癸化之;运入东方,助身敌煞中擧,丑运戌年生煞会煞病死。
『五用乙木』
常理:
乙生午月,专用壬癸,水弱,又爱庚辛;庚壬丙透,显贵必然。
变理:
有金无水则为『尅泄交加』,残疾之命。
有水无水,则名『水无源头』,富贵不久。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为先,庚壬两透,必主贵显。
【附例】
1.尚书之命:
辛乙壬庚
巳卯午申
调候用壬,庚壬两透,通根於申,再加运行金水,拾功名如草芥。
2.乞丐之命:
丙乙庚甲
子卯午寅
有金有水,表面甚佳,然细究原局,庚金无根,子水逢卯刑;甲戌运一败涂地,沦为乞丐。
『六月乙木』
常理:
乙生未月,财星当令。
大暑之前,理同五月。
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水渐进。
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为美。
或干见丁壬,暗辅木气,亦有衣禄;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转为下格;有甲为救,小名小利。
变理:
若金水太多,局势转寒,可相机取丙为用。
若支成木局而身强,得丙泄秀,得癸润乙,水火互济,亦可取贵。
故丙癸两透,富贵极品,丙透无癸,原局失润泽之功,不外常人。
财星当令,原局无印比生助,格成从财,亦可富贵,一见印劫,则作财多身弱论。
【附例】
1.宰相之命:
丁乙癸庚
丑亥未戌
丁火透出,木火伤官;用癸,伤官佩印,癸水见庚,水有源头,运交西北助用,太平宰相。
2.次长之命:
癸乙乙丙
未亥未戌
丙透必用癸水,癸根於亥,戌中有辛,水有小源;运入西北之方,用神得力,惜金不透出,仅止次长之贵。
『七月乙木』
常理:
乙生申月,官星当令,庚金司权,乙必受伤;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干见甲,支见寅,木气自旺,所谓『藤萝系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变理:
庚金透出,乙必受伤,专用己土污金培木,富贵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须相机而配戊土。
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强;若然身弱,恐成尅泄交加。
乙木干见甲,支见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转强,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见庚辰时,从金格得时,大富大贵,原局岁运皆忌丙丁破格。
【附例】
1.尚书之命:
甲乙庚戊
申亥申戌
亥水藏於日支,姑取时上甲木助身,运入水木之地助起用神,宦海优游。
2.贵命:
庚乙戊壬
辰未申申
乙日得申月乙庚时,化气甚真,原命及大运皆无火来破格;宦海无波,仕路翱翔。
『八月乙木』
常理:
乙生酉月,七煞当令。
乙木绝地,首要身强;柱见甲寅,藤萝系甲最妙。
变理:
身强,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贵定然。
身强金更强,喜用丁制,为食神制煞,贵多就武;寒气将增,相机要用丙火,故身强得辛丙丁透者,大贵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干见甲,支见寅为妙。
乙为兰桂之属,秋分前,火气未除,兰桂未开,癸前丙后。
秋分后,兰桂已开,寒气渐深,丙先癸后。
【附例】
1.许世英之命:
辛乙辛癸
巳丑酉酉
支成金局,两辛透出,似为从煞格;惟年透癸水,不能言从,所谓『众煞猖狂,一印可化』,贵寿富荣之命。
2.凶命:
己乙辛癸
卯卯酉酉
众煞猖狂,亦应取癸印化之,但时逢己土尅破;癸水入墓,遂罹国法,地支两重卯酉冲击亦为凶象。
『九月乙木』
常理:
乙生戌月,财星当令,乙临燥地,且日元失令,专取癸水生身润局。
水弱,又喜见庚辛发水之源;故癸辛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定然。
有癸无辛,富贵不久,有辛无癸,必主贫贱。
变理:
财星当令,若财多身弱,喜见甲寅,『藤萝系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见庚辛。
身强用丙丁泄者,戌月火有余气,真神得用,亦可致贵。
身强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财生之,富贵可图。
【附例】
1.富贵之命:
丙乙甲甲
子酉戌寅
年见甲寅,藤萝系甲,子水在时,木得水养,富贵緜緜。
3.强盗之命:
辛乙戊辛
巳丑戌巳
九月戊土当令,但土之气泄於辛,乙木无根,作从煞格论;地支火重,只属『假从』,运入南方破格,沦为强盗。
『十月乙木』
常理:
乙生亥月,印星当令,水冷木冻;调候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无戊。
变理:
身强见丙戊两透,富贵必然。
若支藏一两点壬癸,可以无戊,但不可以无丙;寒木向阳,方主富贵。
无丙用丁,富贵稍逊。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为用,但原局须见丙,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水火互济,方主生发。
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寿格失时;如见丙戊,方许富贵。
【附例】
1.贵命:
丙乙癸戊
子巳亥辰
调候用丙,癸透有戊合制;早行水运,出身贫寒;木运登科,火运显达,官至布政。
2.贫命:
壬乙丙己
午丑子亥
有丙有午,似应有为,无如丙逢壬破,己不能救,支成北方,水泛木浮,最差运入西北,屈志寒窗,一贫如洗。
『十一月乙木』
常理:
乙生子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贵;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变理:
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为救,亦有衣禄。
冬水太旺,壬透无戊,得己出干,丙火为助,大富贵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并非用己财破印,务须注意。
【附例】
1.部长之命:
丙乙甲戊
子未子寅
有甲有寅,藤萝可附;花木寒冻,喜见丙透,运走东南,其贵可知。
2.贫命:
丙乙庚辛
子亥子亥
调候用丙但丙火无根,丙辛化水,水气荡然;加之运走水金,乏善可陈矣。
『十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丑月,财星当令,丑为湿土,气尚寒冽,专取丙火为贵;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无壬来尅,富贵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无丙贫贱,运走东南可主小康。
变理:
财星当令,戊透土多,为财多身弱,专取甲寅比肩分财,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大凡三冬之木,不惧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惧局中无丙丁,水冷水冻,两者无相生之象。
【附例】
1.省主席之命:
戊乙丁甲
寅亥丑申
局见甲寅,藤萝系甲,丙藏於时,寒木向阳,尤喜运配木火,欣欣向荣必矣。
2.贫贱之命
乙乙辛丙
酉巳丑子
用丙逢辛合,用巳,巳酉丑三合金局,运入东南,不过一介寒儒,原命失格失用之故。
《第三章》
丙火用神提要
『正月丙火』
常理:
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
身强喜壬相济;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须见庚,扫木存水;身强见壬庚两透,财滋弱煞,富贵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贵,富多贵少。
变理:
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财破印,亦可致贵。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泄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贵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贵。
壬多,煞强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贵。
身强方能用食伤,若煞强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附例】
1.贵命:
乙丙壬壬
未子寅申壬水两透,七煞甚强,用乙印化煞生身;运入东南,仕至封强。
2.梁启超之命:
癸丙甲癸
巳午寅酉
丙强用癸水,年酉生之,况又一路行水金之运,声名鼎盛,非偶然也。
『二月丙火』
常理:
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强。
身强专用壬水,更须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泄,伤官生财,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贵非轻;若以丙丁禄刃为助,敌煞则贵,分财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附例】
1.黄郛命造:
戊丙己庚
戌申卯辰
食伤互见,泄气为弊,取月令卯木为用。
运入南方,任外交总长,申运病逝,盖丙临申位,难获延年也。
2.贫贱之命:
丁丙癸壬
酉子卯子
金水较强,日元无根,但有丁卯,不能言从,取月令卯印为用,但见子刑酉冲,火运小庚,金运破财。
『三月丙火』
常理:
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浊水不贵,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舍,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须见甲。
变理:
身强,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泄气,食生财,财滋杀,富贵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壬甲两透,富贵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强,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贵俱小。
身强用食伤泄者,富多贵少。
【附例】
1.郭松龄之命:
戊丙丙癸
子午辰未
身强喜尅,无壬用癸,戊癸一合,用神受制;支下子午逢冲,亦觇凶机。
癸丑运手握兵符,壬子运本佳,值甲子年,三子冲刃,死於非命。
2.贵命:
庚丙庚乙
寅子辰亥
身略强於煞,用煞无妨,运入北方煞旺之地,富贵裕如。
『四月丙火』
常理:
丙生巳月,日元得禄,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贵乃小;支见申字,亦有名利,亥子冲月,成中有败。
变理:
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贵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贵少。
若满盘皆金,不见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见午刃,又得壬透,名『阳刃合煞』,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贵,分财则富,此乃命理通例。
【附例】
1.大贵之命:
丁丙乙壬
酉辰巳寅
丙火猛烈,丁刼出干,用壬合子;巳酉半会金局发水之战,运行金水,名利双辉。
2.凶夭之命:
丁丙癸辛
酉子巳丑
丙生四用,木为气旺;惟支成金局,天干金水,煞重身弱之命;壬运辛亥年煞强再来尅身,夭折。
『五用丙火』
常理:
丙生午月,日元阳刃。
身强,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两透,富贵双全;一见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
支见申金,内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强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贵,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当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贵,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贵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附例】
1.权贵之命:
壬丙甲丙
辰申午寅
身强用壬,又得日支申金发水之源;尤喜运走西北,仕版连登;有刃有煞,操生杀之权矣。
2.平庸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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