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抗旱应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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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抗旱应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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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抗旱应急方案
全区抗旱应急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做好干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旱灾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4)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X省抗旱应急预案》、《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省水工程管理条例》、《X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所发生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X区地处X中部,X平原与X黄土高原过渡地带,介于东经108°51′-109°27′,北纬35°51′-35°22′之间,东西长64.5公里,南北宽44.8公里,总面积607.45平方公里,在地理位置上处于X黄土高原向X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跨两个地貌单元,兼有南北自然条件的综合特征。
全区地形复杂多样,地势为南北高,中间低。
北部为土石山区,中南部为沟谷残塬区,东南部为切割比较强烈的X丘陵区。
该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易干旱气候,四季分明。
冬季干燥寒冷,雨水较少;春季湿度回升,日温差较大,多有春旱发生;夏季降水较多且集中在X、X、X三个月,常伴有大风、冰雹和局部暴雨,易出现夏旱和伏旱;初秋多连阴雨,晚秋天气较为睛朗,年平均气温10.6℃。
本区地跨洛、渭两大水系,西部漆水河由北向南流径,东部有白水河上游支流阿庄河、红土河和广阳河,主要担负着我区抗旱除涝任务。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X区总土地面积607.4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07万亩,全区辖5镇4个街道办事处,72个行政村,391个村民小组,24个社区,总人口21.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75人,农村人口6.9万人。
(2)X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3.26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46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919元。
全社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51.8亿元。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全区共建有小型水库9座(X水库、X沟水库、X沟水库、X水库、X水库、X水库、X水库、X沟水库、X沟水库),X坝9座,总兴利库容达498.6万立方米,。
(四)旱灾情况
(1)旱灾规律
X区由于受地形及气候影响,降雨地域分布及年季分布很不均匀,春旱夏涝,晚秋又旱,旱涝交替,旱涝不均是我区旱情的总体特点。
一般性区域干旱年年发生,有“十年九旱”之说,近几年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区旱灾发生更加没有规律,旱涝交替发生,对我区抗旱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2)旱灾影响
①对人畜饮水影响严重。
出现旱情时,会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甚至饮用不干净水源,还会导致传染病的流行,这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还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稳定。
②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
由于灌溉水源不足,造成土壤墒情差,不同程度影响农作物的播种、出苗和生长,造成农作物大范围减产,甚至绝收,给广大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③对工业生产影响严重。
旱灾造成工业用水不足,特别是对化工、煤炭等高耗水行业,生产用水缺乏,造成工业减产或停产。
④对生态环境影响严重。
旱灾使水资源量减少,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不同程度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旱灾的成因
①气候影响。
X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降雨有明显的季节性,X、X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春、秋降雨稀少,这是我区频繁发生春旱、秋旱的主要原因。
②地形影响。
我区属土梁峁丘陵区,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资源匮乏,有限降雨不能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少,这也是我区易形成旱灾的重要原因。
③水利设施的影响。
我区水利工程繁多,水利工程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不配套,水利用率低的现象。
同时部分水利工程的使用率低下,越到干旱时候越不能用,这也是加重旱灾的原因之一。
④人为因素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生活需求和耕地复种指数以及农作物品种的调整和产量的提高,使农业用水量大幅度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扩大,干旱问题日趋严重。
另外,人们盲目地扩大其他方面的用水量,毁林开荒,破坏自然植被或陡坡垦植,造成水土流失,大量施用化肥,使土壤结构恶化、蓄水保墒能力降低,加重了旱灾发生频率。
(五)抗旱能力
⑴人畜饮水: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蓄饮水安全工作,截止目前,已解决农村困难人口4.86万人和1.3万头牲畜的饮水及水产养殖问题,饮水条件和水质得到了改善。
⑵农业灌溉:
全区抽水泵站机井25处,共控制农业有效灌溉面积6.5万亩。
⑶非工程抗旱措施:
针对当前旱情,我区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大力推广先进的抗旱技术与措施,在减少地面蒸发量及水资源利用量的同时,增强了农业抗旱能力。
为了能及时预测旱情,我区建立了雨情监测系统,大大提高了雨情信息的时效性,增强了旱情预测的准确性,为当前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㈠指挥体系
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指挥全区抗旱工作。
总指挥长:
区政府区长
指挥长: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经贸局、区卫计局、区教科体局、区文广新局、区供销社、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㈡职责
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区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①在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②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③制定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④统一指挥抗旱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消防武警等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②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
③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④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⑥负责抗旱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工作;
⑦处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
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在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区委办、区政府办:
负责做好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督促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职责。
区人武部:
负责组建区级抗旱救灾应急队伍;发生重大旱情、灾情时,协调、组织驻区武警、消防和民兵预备役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
区公安分局:
负责做好抗旱治安保卫工作;打击破坏抗旱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生重大旱情、灾情时,实施交通管制,为抗旱提供安全保障。
区发改局:
负责抗旱、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立项和计划安排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和拨付;会同防汛抗旱办做好特大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区水务局:
协调抗旱减灾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效益。
组织实施抗旱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
区住建局:
负责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区国土分局:
做好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和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
区民政局:
负责干旱灾害的查灾、救灾和统计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救助和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区交通局:
负责抗旱车辆的落实,做好运送抗旱救灾人员和抗旱物资的准备工作。
区农业局:
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
负责灾区农业救灾,组织恢复农业生产。
负责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做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区经贸局:
负责督促电信、移动为抗旱提供信息化保障,确保抗旱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旱期中小企业安全生产。
区卫计局:
负责组建区级抗旱医疗救护队,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区教科体局:
负责教育系统抗旱工作,确保旱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指导、监督学校开展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文广新局:
做好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抗旱减灾信息。
区供销社:
负责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
区气象局:
负责天气预测和预报工作,及时为抗旱救灾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
其它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做好行业自身的抗旱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四、预防及预警
㈠预防
⑴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情监测统计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
气象部门应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确度,对重大旱灾趋势做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办。
水务部门负责对所管辖水库、河道水情等进行监测。
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要及时将信息通知相关镇(街道),并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监测,对农业受灾面积、受灾种类、减产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民政部门应对旱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物资发放信息及时统计上报。
各镇(街道)应对本辖区内的旱情进行监测,旱灾发生后应及时向区防汛抗旱办报告旱情动态。
时限为:
轻度干旱每10日一次,中度干旱每5日一次,严重干旱每3日一次,特大干旱每日1次。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辖区内的旱情信息及时汇总并提出应对措施,且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发布旱情信息。
⑵预防措施
①思想准备。
增强全民抗旱意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抗旱工作宣传,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②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部署抗旱任务,明确抗旱责任,落实抗旱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③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抗旱工程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发挥效益。
④预案准备。
及时修订完善抗旱预案及应急调水方案。
⑤物料准备。
区、镇(街道)应储备必需的抗旱物料、油料等,及时合理调配使用。
⑥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公网,保障抗旱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够及时、准确传递。
⑦抗旱检查。
实行以查旱情、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㈡预警
⑴干旱预警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
①Ⅰ级预警
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91天以上;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80%;区城缺水率>3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Ⅰ级红色预警。
②Ⅱ级预警
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60%~80%;区城缺水率20~3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大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Ⅱ级橙色预警。
③Ⅲ级预警
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40%~60%;区城缺水率10~2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中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预警。
④Ⅳ级预警
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20%~40%;区城缺水率5~1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Ⅳ级蓝色预警。
⑵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污染等原因而出现水危机,由供水部门报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区水务局、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做好启动应急供水预案准备,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准备。
⑶干旱预警发布
在旱灾发生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确定相应的旱情预警级别,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相应的干旱预警信息。
同时要求区文广新局、X报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方式发布干旱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内容。
五、应急响应
㈠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区确定的干旱预警等级,确定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我区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1级响应(Ⅰ级红色预警)、Ⅱ级响应(Ⅱ级橙色预警)、Ⅲ级响应(Ⅲ级黄色预警)、Ⅳ级响应(Ⅳ级蓝色预警)。
㈡Ⅰ级响应:
当出现特大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红色)
⑴工作会商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干旱灾情报告后,总指挥长主持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分析旱情动态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⑵工作部署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根据干旱发展趋势,宣布进入抗旱期,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并在24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动员旱区干部群众紧急抗旱。
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
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镇(街道)须每天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同时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
⑶部门联动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强化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抗旱工作需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并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工作。
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
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每日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水务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充分利用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水量,优先保证农村人蓄饮水和城区居民用水,采取应急限水措施和调水措施。
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做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
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区财政局要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卫计局及时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做好灾区饮用水源的防疫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
区住建局立即协调、限制建设用水,以最大限度保障生活用水。
区文广新局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负责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及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⑷协调指导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
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⑸方案启动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水务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
启动特大干旱水量调度方案:
在水源保护区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
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20%;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切实做好人工降雨作业。
⑹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抗旱宣传工作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⑺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况按照相应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㈢Ⅱ级响应:
出现严重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橙色)
⑴工作会商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⑵工作部署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专题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
根据情况宣布进入严重抗旱期。
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并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同时积极请求省、市支援。
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广播电视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信息及抗灾措施。
⑶部门联动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镇(街道)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
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农作物的受灾情况。
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
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水务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和城区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
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区财政局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卫计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区文广新局按照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区经贸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及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⑷协调指导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
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⑸方案启动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
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水务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
启动严重干旱水量调度方案:
在重灾区根据可开采水量,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全力开动灌溉工程,积极提引就近水源;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同时启动严重干旱节水限水方案:
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15%;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
⑹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抗旱宣传工作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
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⑺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况按照相应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㈣Ⅲ级响应:
当出现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黄色)
⑴工作会商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出通知,视灾情启动抗旱预案。
⑵工作部署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
区防汛抗旱办及时对旱情进行报送。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
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⑶部门联动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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